心甘情圆 第14章

作者:莫里 标签: 破镜重圆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想想看吧,一个医生在打开病患腹腔后却忘了是要修复还是摘除,这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他现在只能参与最最基础的内层肌肉和外层表皮的缝合工作,好在缝合不需要太多知识储备,只要熟能生巧,就能凭借身体本能缝合完整。

为此,他花费了大量时间在家中默默练习,赵悠悠也很支持他,最开始俩人同住时,赵悠悠时不时就买一只刚杀的活鸡,让哥哥在鸡身上穿针引线。

那段时间,他们兄弟俩天天都在吃红烧鸡油焖鸡咖喱鸡小炒鸡,还真别说,身上布满针眼的鸡肉特别容易入味,再加上赵悠悠的好手艺,何心远一个月内连胖五斤,脸都圆了一圈。

等到手术做完,天色已经微微亮,守在走廊等候的猫咪主人抱着软笼靠着墙睡着了,她的两颊布满泪痕,被风一吹,红彤彤的。

猫咪年纪大,采用的是气体麻醉,在麻醉气罩摘除后,不到一分钟就能清醒过来,所以当何心远把猫从地下手术室抱到一楼走廊,猫咪已经恢复了神智。手术后体内的疼痛让它委屈的叫了起来,它想如往常一样团起身体舔舔自己的伤口,不过刚一动作伤口就疼的要命。

因为那一声轻的不能再轻的喵,原本浅眠的猫主人瞬间跳了起来,她不顾自己头发散乱,冲过去围着何心远团团转,几次想摸猫,几次放下手,嘴里连连道谢。待何心远小心的把猫放在一次性尿垫上后,她赶忙扑到点滴桌前,哭着亲吻猫咪的额头。

何心远把空间留给她们独处,在离开点滴室前,他又回身看了眼女孩和她的猫咪,那只猫咪已经稍微恢复了一点体力,当主人把满脸泪水蹭在她额头上时,它抖了抖耳朵,抬起头,轻轻的用舌头舔了舔她下巴上的泪珠。

……而这,就是为什么何心远想要当一名宠物医生的原因,他希望竭尽所能,让它们能多陪他们一段时间。

即使他忘了所有,也不会忘记这个铭记在心的夙愿。

等到给猫配好点滴的药水后,天光已经大亮了。他忙了一夜,赵悠悠倒在休息室里睡得很踏实,看来他每次说“哥哥不在家我一个人睡不着”,完全是瞎扯。

因为上了一个白班连晚班,所以何心远可以休息一整天回家补觉,不过赵悠悠还要正常上班。可能是因为悠悠从小练武的原因,他身上自带不好惹的气场,不管多淘气的狗,他一眼瞥过去,狗就老实跳进浴池了,所以每天预约让他洗澡剪毛的狗主人多得不得了,他一天都不得闲。

八点时,除了陪着猫输液的猫主人外再没有一个客人了,赵悠悠揣上钱包,拉着下班的哥哥出去买早餐。

认真宠物医院周围都是中高档小区,早餐店鳞次栉比,流动摊贩倒是一个不见。俩人走出门时还在商量今天吃什么好,忽听从安静的街道那边传来一阵轰鸣的摩托车油门声,两人循声望去,只见一辆眼熟至极的深蓝色摩托车自远处疾驰而来,在距离他们五十米处逐渐降速,紧接着一个帅气的甩尾,在他们面前稳稳停下。

飞烟散去,摩托车手摘下头盔,露出了真容。

不出他们的意料,这位拉风的摩托骑士,正是在他们面前刷过多次存在感的池骏。

“这次又有什么事?”依旧是赵悠悠先开口。而何心远定定的站在他身旁,望着池骏的方向不说话。

“我来给你们送早餐。”池骏的回答出乎他们的意料。他们这才发现,池骏这辆帅气拉风的摩托车车把上,确实挂着两大塑料袋画风非常不符的食物!

喷香的味道从塑料袋里蔓延开来,何心远没忍住偷偷吸了好几口,闻出左边那个袋子里有他爱吃的糖油饼、小笼包、手抓饼,还有刚出锅热乎的煎饼在塑料袋上烙下一个热气腾腾的痕迹。操劳了一晚上的何心远正是最饿的时候,饥肠辘辘的他光是想象肉包子的口感,肚子就差点打鸣。

至于另一个袋子嘛,则是池骏这个心机屌为了讨好小舅子特地买的麦当当早餐,他上次和赵悠悠抓鸟时,听他三句话不离错过的麦当当早餐,就把这事记在了心里。因为摸不准赵悠悠喜欢吃什么,他就把所有的麦当当早餐套餐都各买了一份。

两大包装满食物的袋子别说喂饱这对兄弟了,就算医院里所有员工一人来一份都足够。

池骏殷勤的把食物递到了两位祖宗手里,赵悠悠很痛快的接过来,反正对于他来讲,有便宜不占才傻呢。何心远则迟疑了一下,无奈肚中雷鸣如鼓,池骏买的又都是他爱吃的,他拎着塑料袋的提手,腼腆的道了谢。

想了想,他说:“池骏,我能和你聊聊吗?”

池骏哪想到送一次早餐就有这种好事,忙不迭的点头。赵悠悠本想反对,但见哥哥已经拉着池骏走出了一段距离,他只能泄愤似得打开了汉堡包装,狠狠的咬了一口。

“那个,心远……”

“那天我和任师兄的对话,你都听到了吧?”何心远开门见山。

池骏一愣:“你还记得?”他不是两三天之前的记忆就会模糊吗?距离池骏上次来已经过了足有一个星期了,本来他心里打鼓,担心这次何心远会不记得他,没想到对方不仅能准确的叫出自己的名字,还能说起之前发生的事情。

何心远摇摇头:“其实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是我知道这件事对我很重要,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强迫自己回忆一下,再加上我有写日记的习惯,所以整件事情我知道个大概。”

“那……”池骏小心的问,“你的病情能给我仔细讲讲吗,你以前非常的……当然,现在也挺好的。”

“在回答你之前,我也有个问题要问你。”何心远的手不由自主的攥紧了手里的早餐袋,诱人的香气钻进他的鼻子,一想到面前的男人对自己如此了解,这让他的内心更难平静。“你那日说,我一直想当个兽医,今天又带来了非常符合我口味的早餐……我真的很感谢你的关心,所以我想知道,你……是不是认识我?”

何心远说话时眼神低垂,睫毛微微抖动,池骏心想,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紧张就不好意思看人的小毛病并没有改变。

“……不是现在的我,而是以前的我。”

“是的,”在池骏心里滚动了一早上的谎言终于从他的嘴里吐了出来,一同吐出的还有他心中复杂的情绪,有遗憾,有侥幸,也有无法忽视的不安。“我是你大学时的师兄,咱们在学校里……是特别好的哥们,形影不离。”

第十二章 争宠(上)

这个回答不出何心远的所料。

他生病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他每天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事无巨细的把一天的经历记录下来,他还买了彩色铅笔,遇到可爱的动物还会在旁边描绘出它们的样子。

他写的勤快,每半年就能写满一个硬皮横格本,到现在已经积攒了八本了。每本日记的最前面几页,是他做的“目录”、“提纲”、“摘要”,把这半年最需要记住的人和事写在最面前,时不时就要翻看默背,记得滚瓜烂熟。

何心远不爱社交,病后和曾经的同学断了联系,几年下来,需要他牢记在心的联系人数量不超过十个,而在这些人之中,并没有池骏的名字。

所以何心远推断,池骏如果认识他,又知道他一心想做兽医的梦想,那只能是在大学期间认识的了。

他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家乡,和赵悠悠彼此相伴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没想过还能遇到曾经的故友。

“你说咱们以前是好朋友,那你有什么可以证明的东西吗?”

“有有有。我拿了咱们以前的照片。”池骏昨晚翻箱倒柜找到了以前的相册,他们以前的合影不算多,他找来找去只找到十几张。

不过光是这些就够了,照片里,他们有时头碰头做实验,有时漫步在学校的林荫路上谈天说地,有时在图书馆里刻苦学习……

拍下这些照片的人是池骏以前的舍友,他买了相机本身是为了给女朋友拍照,不过却被女朋友责怪拍的脸大腰粗,无奈只能先拿同学练手。这些照片洗出来之后都被池骏小心的夹在了相册里,随着他一同出国,搬家,工作,创业。

何心远从他手里接过这些相片,带着三分好奇三分怀念翻看着。照片里确确实实是他的母校,他在那里度过四年本科两年研究生的学习生涯,之后又耽误了两年为了迟迟发不下来的学位证书频繁奔走,背景里的古木、教学楼、操场、实验室,他全都有印象,然而画面中那个与他并肩而立的大男孩,他却记不得了。

他从相片里抬起头,看着面前的池骏。与照片相比,他成熟了很多,这种成熟并非是外貌上的,更多是气质的沉淀。

有时候何心远也会嫉妒,为什么时光让别人年岁渐长,却让他一次又一次的遗忘。

“谢谢。”何心远客气的道了谢,把照片还给了池骏。

“你不留着吗?”池骏有些意外。

何心远为他的提议心动了,如果面前人真是他以前的“好兄弟”,他完全没有必要客气,于是何心远翻了翻,选出了一张他们两人身穿白大褂、手拿手术刀站在实验室里的照片,小心的捧在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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