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蜜 第101章

作者:公子于歌 标签: 甜文 豪门世家 近代现代

明天就要演出了,学校给他们腾出一间教室,专门作为演职人员的后台,他们演出需要的一切机器设备,服化道等等全在里头,已经归置好了。条件简陋,请来的化妆师只有两个,沈星之怕肖遥是新人,得不到重视,所以专门拜托了柳莺莺,到时候帮他画画。柳莺莺也是唱旦角的,她嫌化妆师没有自己了解自己,都是自己画:“还是得学着自己画,一来省钱省事,二来,自己的脸自己画,心里最踏实。”

肖遥以前其实也学过化昆曲妆,只是未得精髓。戏曲化妆一般有八个步骤,他比较会的是前四个,拍彩,拍红,定妆,扫红,这些不需要多精细的手法,后面的画眼,画眉,画元宝嘴和勒头戴头面才是细致活,唱戏的,灵气精髓便在眉眼上。

“你的头面是这个?”柳莺莺看了看,说 :“挺好看的。”

不过她以为沈星之会给他这个宝贝徒弟什么精致的头面呢,不过是市面上很容易买到的便宜货,点翠是假的,用的是鹅毛染的,她这个内行人,一眼就看出来了。不过肖遥还是爱惜的跟什么似的,因为他听说他们这个行当,最贵的就是头面,他这个头面他虽然不知道值多少钱,但爱惜点总是没有错的。万一和他师兄苏括戴的那个值几十万,又是老古董,弄坏他可就赔不起啦。

他把明天演出的服装和头面都检查了一遍,锁好了箱子,这才和柳莺莺一起出来,操场上有辆车开着大灯,一群男人在那打篮球,旁边围了一圈的人,这地方没网络没电视的,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了。柳莺莺说:“咱们也过去看看。”

“我不去了,我这就回去了。”

“这么早就回去,也睡不着呀。”柳莺莺说,“他们打篮球呢,听说有几个打的特别好。”

“不了,我想早点回去收拾收拾,洗洗衣服,你去看吧,我先回去。”

肖遥想回去,是因为这两天他都没吊嗓子,明天就要演出了,他很怕自己演砸了。虽说这是给老乡看的,图的是个热闹,但到底是他头一次唱《牡丹亭》,他还是想好好唱的。趁着现在大家都在学校里,他赶紧回招待所去,关上门练练嗓子,也不会打扰人休息,还不会尴尬。

于是他一溜小跑就跑回去了,因为刚过了饭点,招待所里果然没什么人,他一进房间就把房门给关上了,然后从包里翻出他的台词本,拿出手机,找到他录好的小样,戴上耳机按了播放,自己先听了一遍。

很短的一段,听完却需要十来分钟,《山坡羊》这一段,开唱之前有一段念白,沈星之跟他说,这念白比后面的唱段还重要,尤其是念白最后的拖腔,要媚要懒,又要绵长有韵味,他当初光这个拖腔就练了好几天。他吁了一口气,想着自己既然接下了这个任务,脸皮就暂且不要了,于是将台词本往床上一扔,闭上眼睛找了一会感觉,然后用稍微比平时压低一些声音念道:

“春呵春!

得和你两流连,春去如何遣?

咳,恁般天气,好困人也!”

“也”字拖腔出来,绮丽流媚。

《易经》中说,“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这大概也是乾旦这个特殊人群的妙处。耳机里的声音更响,成功让他沉浸到里面去了,暂时忘却了他身为男人的羞耻。他在拖腔中微微侧过头来,在金黄的灯光笼罩下,眼皮微微耷下来,眼尾却微微撇起,原本清新美好的脸庞,竟像是抹了一层诱人的蜜,泛着勾人的彩,惊呆了门缝里偷瞧的周海权。

沈星之常说,肖遥的缺点,便在于他还摆脱不了性别的桎梏,他的媚浸淫的是男人的骚气,有卖骚的嫌疑,但这缺点对周海权这样的行外人看来,却是不知死活的骚劲,搅动的是男人的血脉。

一身都是春情,眉梢眼间都是浪。

第69章 冬夜晚安

周海权本来在和陈总聊天, 就看见肖遥一路小跑出了学校。

也不知道为什么, 肖遥不在这里,他再在这里呆着,就觉得没意思,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急躁感, 所以又和陈总他们聊了几句,便借故离开了, 直接往招待所去。肖遥跑的却快,外头已经不见他的踪影。

结果还没走到房间门口, 就隐约听见了戏腔念白,他一开始以为是谁在放戏曲, 快走到202的时候, 才察觉是从他们房间里传出来的, 仔细听,好像是真人的声音。

于是他没敲门,只推开了一条缝, 就看见肖遥踱着步,在排戏。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肖遥唱昆曲,那么绮丽柔媚,和他平日清正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尤其是那个侧身回眸, 又骚又媚,让他觉得很怪异, 却也很兴奋。

他便退了两步, 站在廊外听肖遥唱下去, 咿咿呀呀,竟挺像那么回事,音色很好,唱的也很好,他就想起当初周新风的生日宴上,肖遥也曾唱过,不知道是当初肖遥藏了拙,还是这几个月他进步神速。

他正听着,兜里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屋里肖遥几乎立即就停下来了,他忙拿着手机走到院子里,是周思语打过来的。

肖遥乍然听见外头传来熟悉的手机铃声,吓了一跳,赶紧出来看了一眼,就见周海权正在院子里打电话。

他刚才唱的,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

不过他既然打算登台演出,早晚是要被所有人都听到看到的,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把东西都收起来,拿着热水壶去打热水去了。

周思语打电话过来,是问周海权她要什么时候来。

“等去长平乡的时候你再来吧,”周海权一边说一边看着肖遥拎着水壶出来,“这边我们明天就走了,最近又下了雨,路上也不安全。”

周思语放了寒假,就不想在家里呆着了,她也是从小跟着周海权做公益的,这次如果不是出发当天她生了点小病,也跟着周海权一起来了。

“那到时候我和你的司机一起去,正好他要去给你送东西。”

周海权为了方便,出门的时候只带了在杨树乡所需的日用品和衣服,脏衣服他也懒得再穿,打算直接就扔了,到长平乡去的时候,让陈兴给他送新的衣服和日用品,这都是老习惯了:“嗯,到时候再说。”

“大哥,你是不是不想我去啊?”周思语颇有些委屈地问。

“没有的事。”周海权回答的很干脆,却略有些心虚。

他不想周思语过来么?为什么呢?

挂了电话以后,周海权在院子里又抽了根烟,好像自从认识肖遥以后,他抽烟的频率就高了很多。院子里有些冷,他抽完那根烟就进房间里去了,刚脱了鞋,就见肖遥拎着热水壶回来了。

肖遥还有些窘迫,想要试探一下周海权刚才有没有听到他唱戏,便笑着说:“我刚才唱的怎么样?”

周海权脱了袜子,塞到靴子里,说:“挺好的。”

……

肖遥的脸就红了:果然还是听到了。

杨树乡距离南城并不算特别远,但两边的天气却既然不同。南城今天下了一点小雨,非常冷,到了晚上路上就结冰了,没办法出门。周思语待在家里出不去,就觉得更无聊了,所以才给周海权打了那个电话,她身体已经好了,可以去做好事了。

“搞不懂你怎么会热衷这个,”周海荣一边吃水果一边说,“穷乡僻壤的,没暖气,没网络,吃不好睡不好的,去受那个罪。”

“可是可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呀。”周思语很天真地说。

周海荣就笑:“嗯,看来以后咱们家做公益的衣钵要传到你手里了。”

周思语很兴奋:“我的梦想就是以后成为一个慈善大使,可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做有钱人家的孩子好处就在这里,他们从不会为钱发愁,梦想也更为纯粹,追求的东西在普通老百姓看来有些不着边际,但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唾手可得的东西。作为周家幺女,周思语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这辈子注定想做什么做什么。周海荣也很溺爱她,摸了摸她的头说:“你这个梦想很好,值得鼓励。”

“那你刚才还说这搞不懂那不明白的,”王姨笑着说,“我们思语从小就心善,喜欢跟着哥哥做公益,将来长大了,肯定也是个人美心美的小公主。”

“可是大哥这次好像不大想让我去了,”周思语说,“他以前都很主动邀请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