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铮 第40章

作者:一个米饼 标签: 甜文 近代现代

陆总的办公室很大,宽敞的落地窗可以俯瞰整座祁安市的夜景,叶含铮把煲好的汤取出来,送到陆明霄面前,静静地陪他站了一会儿,就像小时候站在书房里陪着他看书一样。

“你去睡觉。”陆明霄没急着走,准备把手上的工作处理完,这样明天就能抽出时间,休息半天。

叶含铮的目光落在他变得宽厚且修长的手上,温声说:“明天周末,我可以等少爷忙完再睡。”

陆明霄说:“不行。”

忙完估计天都亮了,又不想让叶含铮回家,态度强硬地让他去了书架后面的休息室,里面有床有被子,还有一间不算小的衣帽间,是为了防止加班太晚无法回家准备的,叶含铮的办公室也有,忙的时候会带去几件换洗衣服,凑合住几天。

拗不过他,只能推门进去,床上放了四五套崭新的西装,估计刚送来不久,还没来得及穿,叶含铮把衣服帮着陆明霄挂起来,发现幽暗的衣帽间里满满当当,根本不是换洗的那么几件,领带手表衬衫皮鞋,好像陆明霄所有的私人衣物都放在公司里。他知道陆家别墅那么远,下班之后少爷应该不会回去,但没想到,他似乎就住在这里。

果然,浴室里洗漱用品也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间小小的开放式厨房,油盐酱醋都是新买的,没人收拾,应该送进来就匆匆走了。

少爷会做饭了吗?叶含铮想起陆明霄走前做的那顿饭,不禁有些心疼,他家少爷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些年又都在忙工作,哪有空闲的时间去学做饭?

没有佣人照顾他吗?

叶含铮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还是想出去陪着陆明霄,他没来得及起身,陆明霄已经快他一步,推门进来站在了床边。

应该是忙完了要躺下休息,叶含铮老老实实地闭着眼睛,没再发出声音,虽然很想跟他说说话,但又不想耽误他的睡眠时间,没想到陆明霄只是进来站了一会儿,把西装外套盖在了他的身上,又走了出去。

室内温度很高,叶含铮没有睡衣可换,不想弄脏陆明霄的被子,但此时熟悉的温度包裹在身上,像是很多年前两个人睡在一起,紧紧地挨着彼此,他攥着陆明霄的西装鼻子微酸,不敢睁开眼睛,怕长久以来想念,就这么顺着眼眶,流到干净的枕头上。

第二天六点左右,叶含铮醒了,拿着陆明霄的外套走了出去,陆总真的忙了一宿,昨天秘书小姐帮忙泡的咖啡已经喝完了,正靠在椅子上小歇,叶含铮尽量放低了声音,他还是听到了,揉揉了眉心站起来说:“等我一下,我去洗漱。”

叶含铮想要帮他,站在琳琅满目的衣帽间里,却不知道少爷应该穿什么衣服,长久的不见面,无论心里有多深的牵挂,有些事情还是会变得陌生,叶含铮犹豫了许久,直到陆明霄出来,才听到他说:“那件黑色的衬衫。”

“好。”叶含铮取下来回头,顿时语塞。

陆明霄正在擦头发,腰上围了一条浴巾,赤裸的胸膛上挂着没擦干的水珠,一颗一颗地顺着完美的肌肉线条四处流淌,“叶含铮?”

“啊?”

“你傻什么呢?”陆明霄嗓子微哑 ,带着一夜没睡的倦意,皱着眉看他。

叶含铮赶忙摇了摇头,去浴室找来一块干净的毛巾,帮他擦背,说道:“少爷,我们一会儿去吃早饭吧?”

陆明霄:“嗯。”

叶含铮邀请:“去我家吃吧?现在还早,到我家再准备也来得及,吃过饭少爷可以在那休息一会儿。”又问:“下午还要上班吗?”

“嗯。”陆明霄说:“你买了房……子?”他这句话问得有些别扭,前四个字像是陈述,到最后一个字才加上疑问。

叶含铮没在意,点点头,想起还站在他背后,又出声说:“前两年才买的,不是很大。”

但足够两个人住。

他把毛巾放在一旁,又把衬衫递给陆明霄,陆明霄没接,看着他问:“累吗?”

“嗯?”

祁安市的房子不便宜,不算叶含铮上学这段时间,工作也才六七年,能买下一套属于自己房子,之前有多拼命,可想而已。

“我是说你的工作。”陆明霄擦干头发,又调亮了衣帽间的灯,拿出一条裤子。

叶含铮跟在他身后说:“虽然有时候会加班,但跟少爷的工作量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看了看明亮的灯光,想起在云顶山庄的那个晚上,问道:“少爷的夜盲症好了吗?”

陆明霄说:“我那是遗传,怎么可能会好。”

叶含铮疑惑:“那少爷现在睡觉,为什么不开灯?如果晚上起来,看不到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明显让陆明霄一愣,虎着脸让他转过身,叶含铮想着原因,转身时慢了半拍,谁知陆少爷根本没等他,随手扯开浴巾,一丝不挂。

四目相对,一时间没了声音,叶含铮转到一半的身体僵直在原地,直到陆少爷说:“还看?”

才急忙背过去,连带刚刚那个问题也跟着跑到了九霄云外。

陆明霄哼了一声,穿上衣服,带上手表,看着叶含铮红透的耳朵,偷偷勾起了嘴角。

突然关灯睡觉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有人不在身边,开着灯想他,关了灯,就能梦到他。

第40章

叶含铮的房子距离陆氏的办公大楼不是很远,开车只需要二十分钟,他当时特意买的这里,理由还是想离陆明霄近一点。

这会儿天短,下楼的时候灰蒙蒙的还没亮透,叶含铮为陆少爷拉开后排的车门,却眼睁睁看着他进了副驾驶,“车也是自己买的?”陆明霄问。

叶含铮把后座上的小毯子拿出来,绕到了他的旁边,这辆车买来的时候毯子就放进去了,总想着有一天陆明霄坐在车上,可以靠在后面睡觉,谁想到这一天终于来了,陆少爷却不想坐在后排。

“车子买的比较早,前几年需要出差,为了方便一些,就买了一辆。”主要是为了多出几趟差,公司虽然是徐州的,但是他却比徐总更想发展的好,这样就可以多赚些钱,尽早达成他的目标。

陆明霄系上安全带,把毯子盖在身上,又看到车窗前摆着十只形态各异的小恶龙,有两三只换了新衣服,还有两三只竟然是周年限定款,陆明霄随手拿起一只表情气哼哼地对视,叶含铮弯着眼睛说:“少爷还记得这个吗?是当时何灿少爷带我一起看的童话剧的主角,现在还有巡演,这只小恶龙很受孩子们的欢迎,有好几次发售,我都没有抢到。”

陆明霄嫌弃地放回去说:“谁会记得这种幼稚的东西。”又随口说:“你还记得何灿?”

叶含铮发动车子:“少爷不记得了吗?是夫人那位朋友家的小少爷。”

陆明霄凉飕飕地说了一句:“你倒是谁都记得挺清楚。”说着不太高兴地闭上了眼睛。

早上不堵车,十几分钟就到了叶含铮家里,陆明霄把毯子放在一边,跟着叶含铮从车上下来,小区很新,虽然到了秋天,依旧能看出来绿化的不错,由于地下车库前阵子出了一点问题,只能带着陆明霄多走几步路,到了12号楼3单元才一起上了电梯,按下了27层。

陆明霄嘴角掩着笑,让人察觉不到,问道:“买这么高?”

“嗯,因为喜欢......这串数字”

不是因为采光,也不是因为户型,叶含铮没为这个奇怪的理由多解释,拿出来钥匙打开了门,简单干净的两室一厅,乳白的墙面,浅灰的沙发,餐桌上摆着一个透明的花瓶,里面还养了一颗水培的绿植,这两天又长出了一片嫩绿色的叶子,微微卷着,还没展开,阳台上有一个熟悉的花盆,里面的植物到了春天会开出白色的小花,有安神助眠的功效。

叶含铮拿了一双拖鞋,是早就为陆明霄准备好的,他不知道少爷的具体鞋码,只记得陆明霄比他的脚要大出三个码,所以每年一双,都是根据自己的尺码递增的,这双穿在陆少爷的脚上刚刚好,叶含铮脱下外套开心地说:“少爷先休息一会儿,我去做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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