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玫瑰在一起了 第62章

作者:将茶入酒 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娱乐圈 近代现代

盛淮的怀抱仍旧敞开:“我不怕,你怕吗?”

纪从骁到底坚持不住,往前一步,像之前那般,将自己尽数交到他的手中。直到被温热的怀抱拥紧,他这才深切明白,到底有多舍不得这个男人。

哪怕明知这人已经窥得自己内心的黑暗与阴沉,哪怕理智告诉自己,他不是那样会弃之不顾的人,可听他一字一句拆穿,诉说着那些自己都不想面对的黑暗时,仍旧控制不住害怕,怕他和其他人一般,从此一走了之,退避三舍。

没有谁不喜欢开朗的人,没有谁会喜欢阴沉的人。

自从他被所有的同学拒之门外开始,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一个人孤单地过了三年,在学校没有人和他说话,没有人和他一起活动,更没有人会为他挺身而出,而在家里,除了无止境的逼问与苛责之外,剩下的仍旧是让人害怕到极致的沉寂与安静。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也只能在看见别人阖家欢乐,三五成群的时候转开眸眼,也只能在安静又可怕的房间内将电视打开,让声音充斥满整个空间。

直到后来,有人告诉他,戏里是戏,日常生活中,也不过是一场戏。

于是,他学会将自己扮成他们最喜欢的模样,阳光热情,开朗又乐观,当真收获了不少朋友。但他知道,他们喜欢的都是虚假的纪从骁,一旦他心里的阴暗被知晓,那群人又会带着奇怪的眼光离开。所以从不敢显露真正的面貌,也从不敢奢求他们的真心。

他什么都不要,只要热闹就好。

只要,不再让世界里半点声音都没有就好。

可是现在,现在这个人分明已经知道了他所有隐藏在表象下的真实面目,却没有离开。他朝他走来,朝他伸出手臂,朝他敞开怀抱,将他连着他的整个世界一块温暖。

这个人怎么能这么好?好到他都要舍不得放下了。

下颚抵在盛淮的肩头,纪从骁睁着朦胧的眼望向路边的灯,最终阖了眸。太亮了,亮得他连眼泪都控制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好呀小天使们~总算回来了,爬山爬得我腿都要废了qaq

好的咱们说正题,先给你们吃点糖咳咳

第37章 第三十七支玫瑰

越野在国道上行驶,盛淮看着将手伸出车窗外,又重新恢复精神的小朋友不由弯起唇角。让他感受了一把夜风,这才将人喊了回来。

纪从骁听话地收回手,但眼睛却仍没有停歇,左顾右盼环顾着周遭的风景。

在大马路上丢了一回脸后,原以为便要回去了。没想到盛淮直接将他带到了附近租车的地方,让他给韩略发了条信息通知一声后,便干净利落将他打包上车,光明正大地翘了班。

“你要带我去哪?”

盛淮按着方向盘低笑:“这会儿才想起来问?也不怕我把你卖了?”

纪从骁撇了撇唇,丝毫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就你还会做这种事?”

“不会么?”盛淮反问。

“谁都可能,就你不可能,三观太正。”纪从骁应了一声,继续转头望向窗外。不知何时车已经开上了盘山公路,灯光褪去,只有车灯打在不远处的地面,车身两侧,一侧是悬崖峭壁,而另一侧,是在夜色下黑影森然的高大树木,他的唇边撩起一丝笑,“像私奔。”

“三观正是不会私奔的。”盛淮堵他。

“这可说不定,说不准为爱疯狂一把呢?又或者压抑太多,一次性爆发。”

盛淮低声轻笑。

纪从骁将胳膊搭在敞开的车窗边,手指撑在额间,侧着头看着他。

盛淮的样貌不算惊艳,第一眼瞧去,顶多让人觉得算是不错。但他属于耐看的类型,瞧得越久,越觉得那眉那眼,恰到好处。

不由想起了第一次见面,厚重的窗帘掀开,这人靠在墙壁上,听见声音,抬起头来,眉目轻弯,从容又平稳。

仿似三月春风,温雅和煦。

他那时候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成为惊起他眸中波澜的原因,他更没有想过,这一缕春风,一吹,便吹到了自己心里,生根不动。

意识到自己想了什么,纪从骁弯了弯唇角,认命地闭上眼。

是了,早就在心里生根发芽,只差长成参天大树。可惜,直到今天,他才肯承认。

早在见到模型上那一行字符时,眼眶的酸涩,心中的熨帖便已经昭然地显示了自己对他的与众不同,然而,自己将之解释为感动;

而在对戏时,借着剧本和他唇齿交缠之际心中的甜意与那之后下意识不肯让他离去的挽留,被当做是入戏太深;

直到医院里,被他拥着,即便是被勒得极紧险些喘不过气来,却依旧没有一丝一毫的推拒,满心满眼,只有对他的担忧与心疼,才明白过来,有些东西已经逐渐失控。于是,离开时不告而别,在之后以工作忙为借口逐渐减少了联系,企图和他保持安全的距离,企图将自己不受管束的心紧锁。

原以为,已经收心了,原以为,所有的东西重新回到了掌控。

然而,所有的伪装所有的自欺欺人尽数被他轻而易举摧毁。温暖的怀抱,低声的安抚,还有眸眼间始终不曾褪去的放纵与宽容——

没有谁能抵挡得了。

即便对盛淮来说,那不是爱情。

所有被压抑被克制的感情卷土重来,心中的那棵嫩芽破土而出,疯狂生长,直至郁郁青青。

……

忽然想起,生肖大本营里有一篇同人文这样的描述——

【盛淮如水,温和包容。纪从骁像火,张扬肆意。世上没有谁能克制住纪从骁,也唯有盛淮,以柔克刚,以水克火,将他压得死死的半点不得动弹。】

小姑娘写是写的不错,但太片面。她没有想过水火相克,是相向,而非单线。水能灭火,火也能将水汽蒸发,不论怎样,水火相交,注定会落得个两败俱伤……

车在山道上奔驰,耳边风声呼啸,鼻尖草木香萦绕,不知前路,也不闻不问,只随着身边这个人走,任他将自己带去天涯海角。

当真像私奔。

要真是私奔,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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