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戊一
其他女同志也不甘示弱,从穿着打扮到表情管理,给李克贬的一文不值,还拿出刘经理做类比。
不过刘经理虽然已经中年发福,还稍稍有一点点的秃顶,但不得不说他的穿着打扮挺年轻的,不像是四十多岁人的打扮,像是三十多岁的,头发也看的出来经常去烫染着做一下,总是笑呵呵的,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个很会生活的人。
而李克呢,则是穿的乱七八糟,常年都是宽松的衣服,皱巴巴的裤子,没一点儿新意,好在他一张嘴能说会道,脾气也好,跟谁都能笑嘻嘻的来上两句,也开得起玩笑,跟谁的关系都不错,挺招人喜欢的。
终于,在诸位女同志的炮轰下,李克终于是顶不住了,他赶忙告饶道:“各位姑奶奶可别在数落我了,下班了请你们喝奶茶行吗?”
这下诸位女同志才消停了,不过个个脸上都带着胜利的笑容。
但是男同志们一下子都不干了,喊道:“李克,性别歧视啊!”
“就是啊李克,你这偏心啊,就女同志有,我们没吗?”
“李克别抠门儿啊,要请一起请呗!”
一个个喊的是热闹非凡,但也能看出来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才能这样在办公室开着玩笑,毕竟自打顾衡来了之后他们的福利待遇都提高了,而且顾衡还不让他们加班,简直良心好老板,再加上跟王总做成的可是一个大单子,公司业绩高了他们年终奖肯定发的也多,这么一想就更开心了。
“好好好,都请,都请!”李克头都被喊大了,赶紧答应,然后乖乖回到自己位置上当鹌鹑,一句话都不敢多说了。
然而这热闹的一切跟沈清舟没什么关系,他还在想七夕了,他是不是也要给顾衡送礼物。
第14章 买礼物
送礼物好像显得有些亲昵,但顾衡毕竟是他的金主,讨好金主是他应该做的。
于是第一次中午沈清舟向顾衡请了假,没去办公室陪他吃饭,而是跑到商场里去了。
而顾衡也好像是猜到了他的意图似的,非常大方的准了假,让沈清舟出去了,一句屁话都没说。
沈清舟独自一人来到了商场,中午商场的人并不多,然而沈清舟却站在商场门口犯了难,他不知道该给顾衡送什么好。
他对顾衡的爱好知道的不多,只知道顾衡爱车,但他总不能买辆车送顾衡吧?先不说他买不买得起,就算他能买,这短短几天内也只能买到普通的车,那可够不上顾衡的排面。
据他所知,十八岁的顾衡家里的车库里已经有不少好车了,甚至还有全球限量版,让当时已经见惯了权贵的沈清舟都不免有些咋舌,感叹顾衡的家底之厚。
要不送他一个玩具车吧,沈清舟突发奇想,反正他送什么顾衡都会很高兴。
但接着他就轻轻给了自己一拳,顾衡都二十五了,他咋还把他当小孩子哄呢?
沈清舟开始在商场内漫无目的的逛了起来,他活了三十二年了,怎么说也小半辈子了,还真没给别人送过礼物,小时候他一个人送礼物想送也送不出去,长大了都是别人送他,礼物多的堆成山,有时候他都不屑于收,哪里懂得什么送礼呢?
所以逛了一中午他也没选上个满意的礼物,眼见着马上要到上班时间了,沈清舟的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他开始在心里抱怨,为什么顾衡不是个女人?这样他送支口红送瓶香水,再来一束鲜花不就解决了吗?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沈清舟烦的都快不想给顾衡送七夕礼物的时候,他忽的就看到了一家店。
那是一家卖配饰的店,是一家中高端企业,以前的沈清舟不会进这种店,现在的沈清舟也不会进这种店。
但是这家店的广告语打的太好了,上面写着“送他一个领带夹,望着他从青涩走向成熟。”
广告词下面打了大大的七夕两个字,让沈清舟心思一动,走了进去。
店内主打的七夕款并不贵,是可以让一些年轻的女孩子给男友买得起的但是稍微要肉疼一下的价格。
然而这种价格对于现在正缺钱的沈清舟来说简直已经超过了让他肉疼的地步,那是在生生的剜他的肉啊!
沈清舟看着柜台里的领带夹,问导购道:“你们这里最便宜的领带夹是哪一个?”
这家店的服务相当的好,导购并没有因为沈清舟的问题而轻视于他,而是拿出了最便宜的与性价比最高的领带夹向沈清舟介绍着。
沈清舟随便表面上听的认真,但实际上他还是心理烦躁的不行,因为他知道,只要他把领带夹送给顾衡,不管是多少钱的,哪怕只是个塑料片儿,但是按照顾衡的性格都还是会屁颠儿屁颠儿的天天带着,甚至向人炫耀。
顾衡的家世很好,公司里的人都说他是富二代,有钱有车有房,吃喝不愁到处旅游的那种,但顾家的实际情况可比公司里传的夸张多了,这点沈清舟再清楚不过。
顾衡不是普通的富二代,顾家也不是普通的富豪,他们家应该叫财阀才对,也就是说顾衡的生活是那种家里有庄园,回去之后门口能站一群女佣对着他鞠躬说少爷好的那种。
只不过顾家比较低调,尤其是顾衡,虽然每次在沈清舟跟前感觉傻不拉几的,但实际上鬼精鬼精的,打小就深谙财不外露这一道理,弄的知道他家真实水平的人极少,甚至沈清舟也是在去去他家之后发现原来他就是顾家那个传说中的小少爷。
虽然沈清舟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顾衡会变成他们公司的老板,毕竟以他的身份只要继承家产就好,没必要自己出来累死累活的打拼,但是沈清舟知道顾衡并不会一直留在这里,所以他现在好好的讨好顾衡,等到他走,他们两个也就不会再见面了,而在这之前,他好好履行他跟顾衡的合约,拿到属于他的一百五十万就行了。
所以沈清舟打断了导购的对话,道:“把你们店里最贵的领带夹给我包上好了。”
他在说话的时候忽略了自己内心那一点点的舍不得顾衡用糟东西的情感,专心想着自己现在为什么跟顾衡在一起的目的。
导购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笑着问道:“请问先生是送谁,我们好包装。”
沈清舟眉头一皱,一瞬间有点不知道怎么说,他可不会忘记自己买领带夹的初衷是为了讨好顾衡,于是他说出了那个久违的称呼“我送我男朋友。”
说完,他也没有理会导购的错愕,而是直接转身付账去了。
这是中高端的店,并不是什么贵价奢侈品,所以最后买下来并不算太贵,但也花了沈清舟一个月的工资,让沈清舟提着东西出门的时候难免有些咬牙切齿,想着顾衡赶紧给他发工资,不然他可能会忍不住揍顾衡一顿,虽然不一定打得过就是了。
沈清舟回了办公室,办公室的人见他提了个盒子回来纷纷表示好奇,尤其是在看清盒子上的logo之后,毕竟沈清舟平日里穿的普通,衣服也就来来去去那几样,猛地提了个不便宜的东西回来,让人觉得不好奇也难。
李克这会儿像是从上午的攻击里走出来了,见到沈清舟提着东西回来,立马跑过来问道:“沈哥,买的这是什么啊?”
沈清舟当然不会跟他说,就道:“随便买了点东西。”
“沈哥,你该不会是……”李克不可思议道:“有女朋友了吧!”
他这句话声音说的有点大,引得办公室的人都看向了沈清舟。
沈清舟在他们办公室是出了名的单身汉,大家都知道他三十二岁还没结婚,也没有女朋友,更没有钱,刘经理就是这样过来找优越感的,所以在大家听说沈清舟好像有女朋友了之后,纷纷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沈清舟也没在意,而是略微提高了些声音道:“没有,哪个姑娘愿意跟我这个老男人啊,我这是给朋友带的东西。”
这话解释了为什么买东西,也把老光棍的“丧”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不再好意思追问。
果然,李克尴尬的挠挠头,随便夸了沈清舟几句就赶紧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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