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依石
后来某天恰巧有空的时候,金可突然想起当年的事问过钟思陌,当初为什么会挑选自己出演《青梅》,毕竟她当初完全没有准备,与周围那群有备而来展示了各种才艺的小姑娘比起来似乎完全不像是来面试演员的。
“因为你有不属于你那个年龄的眼神和思维。”钟思陌想了想回答,“我原本怕青梅这个角色太难理解,打算找一个十四五岁甚至更大的女孩儿来出演。但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可以演绎她。”
“……”金可不知该如何回答,钟思陌这个人,看人总是准确到令人心惊。而结合听闻过的一些关于对方家世和幼年经历的传闻,这份洞察力更是带上了传奇的色彩。
金可和钟思陌不同,童年没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父母都是普通的国企职工,只是工作繁忙时常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久而久之金可就养成了一个人在阳台上静坐看着窗外思考人生的习惯。
现在想想,她确实从小就比同龄人早熟的多,这或许和唱歌跳舞一样,也是一种天赋。
钟思陌当年拍摄青梅的时候手头并不宽裕,虽然靠外祖父留下的遗产和学校扶持计划的资助不算特别拮据,但也没有富裕到可以大方挥霍的地步。
好在《青梅》本就是一部小投资文艺片,演员不多,也不需要什么大场景。钟思陌大致规划好事务后就带着剧组住进了取景地西部小城的一栋老旧招待所里,上下两层不到二十个房间,便装下了整个剧组。
金可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苏以琛。
那时候的苏以琛已经二十多岁小有名气,为了奖项和口碑经京影的老师介绍接拍了钟思陌的电影。他待人总是很温和,细心儒雅,与当年还很年轻气盛的钟思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那个不怎么完善的剧组里,他无疑给了金可最多的耐心和照顾,替她想到了所有别人可能没有注意到的事,一件件安排妥当。有时候拍摄比较危险猛烈的镜头的时候,也尽最大努力帮她分担。
苏以琛当年这么做的目的已经不可考证,或许是想立人设,或许是顺手为之在金可的记忆里被不断美化,或许是真的喜欢金可把她当妹妹一样看待。然而金可却因为这种种举动,在真真假假的电影剧情的影响下,飞蛾扑火般地爱上了他。
十二岁的年纪,心智介于孩童与少女之间,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成熟男人,一切心事都无法说出口只能慢慢发酵,她一向是个过分早熟的孩子。
后来拍摄结束,《青梅》上映后引发了令整个华语电影界震荡的轰动,钟思陌不可阻挡地将自己的名字刻进了华语电影史,连带着金可与苏以琛一起冲上高峰。
那届的金隼奖真是无比辉煌,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女演员全部出自同一部电影。金可穿着漂亮的小礼裙在数不清的闪光灯下笑得脸都要僵了,偷偷转过头去看向身旁的苏以琛,发现对方的眼底也满是欣喜雀跃。
真好啊,金可看着几个月不见的心上人想,只是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客气冷漠,和想象中的不大一样了?
那天颁奖典礼结束后,钟思陌发觉了金可的不对劲,专程留下金可想劝劝她,金可却只是抿唇摇头一言不发。钟思陌自己曾经就是个典型的问题儿童,明白这样的孩子一旦心里认定了什么事就不会改变,只好叹气劝她不要冲动,往后的人生还很长很长。
人们总是喜欢少年天才的剧本,如果这个天才容貌出众又出生普通更是再好不过,如钟思陌所料的一样,金隼奖之后金可很快便被舆论推上了神坛。
大家好奇喜欢推崇着这个拿了天才剧本的女孩,完全不在乎这些之下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苏以琛也借助《青梅》事业更上一层楼,很快便取得了更多更好的资源,对金可的态度也十分奇怪,既疏离又亲近,似乎摆出了拒绝的态度又总是在不经意间撩拨一下,给人丁点希望。
总之《青梅》上映的头几年里,苏以琛所有的访谈和活动里,提到演技必提青梅,提到青梅又必提金可,让他们一直在大众的视线里绑定在一起。直到后来苏以琛发展地越来越好,代表作越来越多,金可才和青梅一起被遗忘在了老旧的录像里。
后来很久之后,一切都尘埃落定,金可才偶然听闻,苏以琛的态度转变是因为钟思陌终于看不下去私下发出了警告,然而当年不知情的她却实实在在地伤心了许久。
苏以琛和金可按照他的喜好留了十年的及膝长发以及维持了十年的温婉面具一起,成了她根深蒂固无法逾越的执念。
她甚至忘了自己最初为什么会爱他,只是习惯性地觉得自己该爱他。
直到时光在这畸形的关系中不断消磨,曾经早熟的女孩成长为惊艳众人的女人,曾经少年意气锐不可当的导演愈发成熟稳重遇到了自己命定的爱人,获封天王的苏以琛也突然官宣结婚了。
金可在得知消息的那一瞬间是难以置信且极其难堪的,仿佛自己这些年的所有都如同笑话一样,甚至第一次冲动地接下了当天的一个慈善活动,打算在所有媒体面前说出曾经的一切,完成自杀性地报复。
幸好那场活动中她恰巧遇到了沈俞,这个最终俘获了钟思陌的青年有着令人心静的莫名力量,使她最终决定放弃那个不成熟的报复计划,帮助沈俞解决撞衫问题。
后来金可无数次庆幸着自己那天的悬崖勒马,因为如果真的鱼死网破的话,她就没有机会遇到张北霍了。
金可一直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除了在苏以琛的问题上一直纠缠看不清楚外,其他事她都明了于心。因此在剧组和张北霍相处不久她就意识到了一件事——这个男生喜欢我。
金可用男生这个词带指比她还大了一岁的张北霍,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却十分准确。这个军人退役的大男生有着与娱乐圈格格不入的天真,什么事都写在脸上,毫无心机热烈坦诚地让金可羡慕又害怕。
她已经在常年的阴暗中把自己活成了一只背着厚重壳子的蜗牛,再也不敢沾染任何一件与感情相关的事。
然而为了拍摄进度,她又不可能真的把事情弄到不可收拾使钟思陌难办,只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接受着他小心翼翼自以为毫无痕迹的示好,心中百味陈杂。
直到那天在美国,剧组休假张北霍自告奋勇地陪她出门逛街,路过一个小巷口时突然窜出几个流氓斗殴险些打到低头看手机的金可。
张北霍在一瞬间把她护在身后,利落地解决了小流氓后不顾自己擦伤的手掌,第一时间转过头来查看她的情况,想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又看到自己沾了灰尘和血迹的手掌,默默收回伸到一半地手臂,讪讪低头。金可的心突然狠狠地揪了一下。
那天之后金可默默想了很久很久,不对劲到某个已经顺利携手心爱之人的导演实在看不下去,出言提醒。
“该出手时就要出手,这个要是错过了,可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他倒确实是该出手的时候一点都没犹豫,最后顺利美人在怀。金可摇头笑笑,最后在波娜的刺激之下终于下定决心,在话说出口的那一刹那仿佛放下了萦绕心中十年之久的枷锁,连眼中的夜空都更加宽阔高远了。
原来没有什么事是真的迈不过去的坎,只是你还没有遇到那个可以带你走出来的人而已。
不爱笑的好姑娘多年之后也终于如那位年轻气盛的导演所言,遇到了真正值得的人。
金可后来又留长了自己的头发,没有曾经那样及膝的长度,也不是刻意剪短仿佛在证明什么。漂亮的黑发自然垂在腰际,是她最喜欢而张北霍也真心赞扬的模样。
*
金可小姐姐的故事也讲完啦,好姑娘最终都会有一个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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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章结婚番外俞先生也就正式完结啦
第91章 番外.结婚典礼
沈俞其实在很多年前就对婚礼这个概念没有太多期待过,大约是男生大都天生不爱浪漫的幻想。
在他看来,婚礼无非是千篇一律的西服婚纱,亲朋好友,在动人的音乐与祝福中说出一个誓词,比起这个仪式,显然是相伴身边的人更重要些。
当然,如果他未来的伴侣很想要一个梦幻的仪式的话,沈俞也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完成。
可惜和钟思陌在一起后,这个可能性也永远不会出现了。以钟导的审美和行动力,怎么说也不会想办一个以他们俩的情况来说十分尴尬的婚礼的吧——沈俞之前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当钟思陌那天午后一边逗猫一边随意和他提议时,他开始还以为对方在开玩笑。
“你是前段时间参加大哥的婚礼受刺激了吗?”沈俞把在沙发上乱蹭的小鱼抓住抱下来,笑着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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