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病就被宠 第96章

作者:鹿拾 标签: 因缘邂逅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近代现代

季飞泉又委屈上了:“他生气了你就要去看他,可我挨揍了,你都不安慰我的吗?”

“……你实在不值得安慰。”沈鹿撂下这么一句,把松鼠送回书房,然后上了二楼。

季闻钟已经回到自己卧室,沈鹿上去的时候发现门关着,他轻轻叩了叩,里面却没动静。

他不死心地一直敲,敲到手都疼了,里面才终于传出一声:“进来。”

屋子里窗帘依旧没拉开,光线非常昏暗,季闻钟背靠着窗台,整个人陷在黑暗里,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沈鹿小心翼翼地接近他:“你还好吗?”

“嗯?”季闻钟声音很低,听上去似乎和平常并没太大差别,“我没事,我只是在思考一件事。”

沈鹿走到他面前,仰头看着他:“什么事?”

“父亲为什么要回避我的问题,”季闻钟垂着眼,像是在看面前的人,又好像没有,“我仔细想了一下,在过去十年中,家里没有任何人跟我提到过这件事,他们显然是商量好的,但我不明白,这件事究竟有什么值得隐瞒?”

“即便我轻信了季飞泉,这确实可以列为我的黑历史之一,可谁还没有一点黑历史,这种程度的黑料,也算不上什么‘家丑’吧?”

“确实算不上,”沈鹿说,“只是觉得你当年傻得有点可爱。”

“既然如此,我父亲的态度就更可疑了,”季闻钟皱起眉,“等他过来,我非要跟他问个清楚。”

沈鹿又上前一步,探臂抱住了对方,把脑袋贴在他胸前:“所以你真的……完全不记得我了吗?”

季闻钟微微一顿,他轻轻叹气:“或许我应该说‘还记得’来安慰你,可我真的不想欺骗你,所以……对不起。”

沈鹿闭上眼,听着对方平稳有力的心跳声,感觉到对方的体温透过薄薄一层衣料传来,一颗心忽然平静下来:“不过没关系,其实我也早就做好了他不会记得我的准备,我终于找到你了,这就够了。”

季闻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伸手轻轻扶住他的腰。

“我很多次想要放弃,茫茫人海寻找一个人真的太难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没能放弃成功,到了后来,寻找好像也变成了一种习惯,现在突然告诉我这个人找到了,我还有点不太适应。”

“你辛苦了,”季闻钟有些愧疚,“如果我记得你,或许也不会十年都不再来宁城,让你苦苦找了这么久。”

“没关系啦,反正我们已经重新认识,以前的事我就不追究了。”沈鹿忽然抬头,冲他笑起来,“不过话说回来,这样我们都能再次相遇,是不是说明我们之间的缘分根深蒂固,任凭外界发生什么都无法斩断?”

季闻钟愣了一下,少年的笑脸映在他瞳孔里,他内心似乎涌起某种异样的感觉,这感觉非常奇妙,又酥又痒,像被小石子击中的潭水,一圈圈荡漾开来。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感动,又听对方说:“但是,我觉得继续把你当che:n-g人生导师似乎不太妥当了。”

季闻钟:“……”

他尴尬地别开眼:“大概……是吧。”

十年前的他,怎么都不应该是别人的人生导师的。

即便是现在的他,好像也难以胜任。

“那你介意换个身份吗?”沈鹿满脸期待地看着他,耳垂又不由自主地泛起一抹微红,“比如……恋人?你之前问我的,我一直都没有回答,我想……我现在可以答应了。”

第52章

季闻钟眼中划过一丝惊讶,他似乎没想到沈鹿会在这种情况下说出这种话来,一时竟不知该做出怎样的回应。

沈鹿见他半天不吭声,有些急了:“你……你不会反悔吧?上次可是你主动问我的,你不能……不能因为我没及时答应就过期了吧?”

季闻钟看着他焦急的样子,觉得自己眼前好像是只因为得不到主人宠爱而伸爪子扒拉他的小猫咪,他心头竟起了捉弄的念头,故意道:“嗯……过去这么久,其实我都已经忘了……”

“怎么可以!”沈鹿信以为真,惊讶地睁大眼,“这种事情你也能忘吗!你是属鱼的?”

季闻钟反应了一下“属鱼的”是什么意思,不禁微笑起来,伸手捏了捏对方脸:“好了好了,骗你的,我说过的话向来算数,不会反悔。”

“真的吗?”沈鹿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反而又不太相信了,他冲对方伸出小指,“那你敢跟我拉勾吗?”

季闻钟一愣:“拉勾?”

“对啊,就像这样,”沈鹿用自己的小指勾住对方的小指,“拉勾之后就不能再悔改了,我妈唯一没有鸽我的事,就是每年送我一件生日礼物,不鸽的原因是当年跟我拉了勾。”

季闻钟缓缓勾起小指——谁都知道这种行为其实并没有什么一定能让约定成真的魔力,但这似乎是从古时候留下来的传统,像某种神秘的仪式,不容打破。

他无奈地笑了一下:“好,我跟你拉勾,我今天说过的话都不会反悔。”

这回沈鹿才满意了,拉勾之后他飞快地收回手,脸上的红晕又有扩大的迹象。

他拉开卧室的窗帘,让光线透进来,虽然天气还是阴沉沉的,但总好过漆黑一片。

外面雨还在下,地上的积水不断泛起涟漪,窗户外面探出几片爬山虎的叶子,被雨滴打得时不时抖动,像是摇摇欲坠的模样。

沈鹿有些疑惑:“这些爬山虎……你怎么还没扒掉?”

“现在扒掉未免也太可惜了,它们生长了这么多年,长势这么好,我可舍不得,等到冬天叶子掉光再扒。”季闻钟说,“招蚊虫什么的,我让他们喷了药。”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爱心的。”沈鹿把窗户打开一条缝,伸手去接外面的雨。

季闻钟:“我喜欢富有生命力的东西,我公司每间办公室里都有很多绿萝,情绪低落的时候看一看这些植物,心情都会变好。”

“喜欢富有生命力的东西……”沈鹿抬头看他,“那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怎么看都是那个生命力匮乏的存在吧?”

季闻钟伸手覆住他的手:“你不觉得这很奇妙吗?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身上有一种极矛盾的特质,你明明看上去像一朵脆弱的小花,细弱的茎一掐就断,可偏偏你笔下绘制的是大片大片茂盛到不可思议的爬山虎……那一瞬间我感觉,你的笔或许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所做不到的事情,画笔都会为你做到,你缺乏的生命力并没有消失,而是凝聚在那支笔里。”

雨点不断砸在季闻钟手背上,沈鹿只感觉自己的手被温暖的东西包裹住,隔绝开寒凉,像一把撑起的伞。

十年前,那个少年也曾在他头顶撑起过一把伞,隔绝开雨幕,他蹲下身轻轻地跟他说着话,就像现在这样。

十年后的雨天,竟一如初见。

沈鹿有些恍神,觉得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自动播放的背景音是连绵不绝的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