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靡宝
永安社区沿江而建,地形狭长,被一条支流拦腰分成两半,地图上看着像一颗胖嘟嘟的花生。
北区聚居着各种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区医院和学校也都在这一代,治安相对好许多。
“南区才是真正的野鸡窝,满街都是挑着红灯笼的店。”孙明珠对林知夏挤眉弄眼,“我奶奶从不让我天黑后去南区玩。我们北区的小孩和南区的也玩不到一起,两边的男孩子还经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孙明珠打量着林知夏细白的皮肤和纤瘦的身躯,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林知夏的大眼睛懒洋洋地眨了一下,说:“我会用弹弓。”
小孩子才用弹弓呢。
孙明珠有点不屑,不过漂亮的小帅哥本来就用不着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辩的年纪,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翘,嘴唇红润,一双黑漆漆的猫儿眼。身子抽条让他特别瘦,于是显得脖子纤细而修长。
书读得好的孩子,气质总是有些特别。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经心,勾得人总想能被他多看两眼。
孙明珠带着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着新裙子游街,收获了一路的关注和羡慕。小姑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明珠,这是你同学吗?长得好俊秀哟。”
“这是我新邻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读书呢!”
“哟,好学生!”
“宫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坏了卖相的奶油蛋糕塞给两个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着更像一只猫了。
“林知夏,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孙明珠问。
林知夏说:“我是六月入夏的时候生的。我妈生我的时候,窗外树上有鸟叫个不停,像是给她报喜。后来她翻诗词书给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残莺知夏浅,社雨报年登’,就给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听。”孙明珠羡慕,“你爸妈都有文化。我妈连电视上的新闻标题都认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从巷子对面奔了过来,“柴哥和张小天的人约在河口打架,说是张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儿。去看不?”
“嘿!”孙明珠一跃而起,两根羊角辫兴奋地一阵甩,“去!怎么不去?小夏,快点跟过来!”
孩子们一窝蜂地朝街边排楼涌去,钻进了一个楼梯道里。
林知夏眼珠一转,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孙明珠他们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小狼出场
第3章
孩子们一直爬到三楼顶,推开了天台的门。
夏日的傍晚,金紫色的夕阳对整座丰市一视同仁,照得对岸的高楼闪闪发光,也撒满老城区的残砖破瓦。
这里有着一个同楼下大相径庭的世界。
鳞次栉比的房屋连成一片,楼挤着楼,屋顶挨着屋顶,违章搭建的棚户和通道将巷子两侧的房子连成了一片,组成了一个交通便利的屋顶世界。
孩子们就像一群下山的猴子,敏捷熟练地在楼宇之间奔跑跳跃,从这一栋房子跳到对面的房顶上,在一张张被太阳晒暖了的床单被套中穿梭嬉戏。
林知夏看着清瘦文弱,可是奔跑起来并不比本地的孩子差。他因不熟悉地形而走在最后,却一直都没有落队。
最宽的那一条道,差不多有两米,对于半大的小孩儿来说,不是个能轻松跨越的距离。
林知夏站在屋顶边往下望。
三层的高度,黄昏中没开路灯的小巷就像一道深不见地的裂缝。
“哈哈,他过不来的!”对面的孩子嘻嘻笑。
“小夏,不要勉强。”孙明珠喊,“你下楼绕过来就行了。我们等你。”
林知夏抓起T恤,用领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后退到天台的一侧。
少年稚嫩的面孔笼着坚毅的决心,长眉一挑,猫儿眼里闪烁着倔强的光。
林知夏冲了出去,双脚在房顶边沿一蹬,纵身一跃。
宽大的白T恤蓬起,修长柔韧的身躯舒展着,小少年就像一只敏捷的白猫,越过他人生中一道难度的沟壑,抵达了对岸。
双脚落在了对面房顶,就地打了个滚,把自己稳住。
孩子们爆发出狂热的欢呼。
“你行呀,林知夏!”孙明珠把林知夏拉起来,“看不出来还有点身手嘛。以后我们可以带着你一起玩了!”
林知夏的手肘在地上蹭破了一层油皮,渗着血丝。
他拿T恤擦了一把,浑然不在意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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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斜着穿过大半个北区,很快,波光粼粼的丰江就在前方。
金河的入江口有一片三角空地,是永乐社区里的一个文化广场,也是南北两区的少年们约架斗殴的圣地。
孩子们在广场边的楼顶上占据了一块风水宝地,居高临下观龙虎斗。
孙明珠充当解说员,给林知夏讲解赛况,哪边是柴哥的人,哪边又是张小天的人,她记得比自己课本内容还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