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靡宝
盛朗问林知夏:“帅不?”
“超帅!”林知夏用力点头,“我要是妹子,早就爱死你了!”
盛朗的耳朵瞬间红得滴血,光一照,像两片红玛瑙似的。
“哟,不是妹子就不爱啦?”张迪伦的经纪人笑呵呵地凑了过来,“这位小哥儿的帅,是男女通杀的!哈哈,我姓王。同学你有经纪公司了吗?考虑在娱乐圈发展一下吗?”
说着,名片已经递到了跟前。
盛朗看了林知夏一眼。林知夏将名片接了过来。
“我们还是高中生,目前还是以学习为主,暂时不考虑那么多。”
“可以多考虑一下。”经纪人很真诚地劝着,“入这行,小哥儿这个年纪正好,趁着青春狠狠赚一笔。你同学还发愁升职还房贷的时候,你都赚够了可以退休了。老天爷给你这么好的一副容貌,不要浪费了。”
盛朗不是第一次遇到星探,也不是第一次听到类似的一番话。可他不再像过去一样不为所动。
做经纪人这行的,目光老辣是必须的职业素养。
盛朗细微的表情被姓王的尽收眼底,立刻追加筹码:“你们可以去打听了解一下这行的收入,远远不是普通上班族可以比的,又没有做生意的风险。你的资质这么好,你看电视上有哪个男明星比你更好看的?相信我,你不仅会红,还会爆红。将来赚钱赚到手软……”
“谢谢叔叔了。”林知夏往前走了半步,挡在了盛朗的身前,“我们会考虑的。”
少年眼中的抵触情绪非常浓厚,带着一股警告的意味。
经纪人摸了摸鼻子上的灰,笑着走了。
“别听这人胡吹!”林知夏冷着脸,下意识抓住了盛朗的手,像是怕他跑走。
“天下哪里有无本万利的买卖?世道是公平的,想要什么,都得拿东西去换。脑子,体力,美色,总不会让你白赚的。娱乐圈遍地都是坑,我们又没后台,鬼知道进去后会是怎么一个状况。你难道想往那种全是变态的地方凑?”
盛朗当然不想。
可他又觉得,自己不再是当年那个十二岁的小孩,他已长大,身强体壮,獠牙锋利,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林知夏。
他想赚用不完的钱,让他的小夏再也不用受苦。
“不是说要和我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的吗?”林知夏望着盛朗,漆黑的双眸里闪烁着碎光,“还是说,比起上大学,拿金牌,你更喜欢进娱乐圈。就像大……张迪伦那样,被小姑娘们崇拜?你要真喜欢,其实我也不会……”
“你知道我很烦女生围着我的。”盛朗将手一翻,把林知夏的手紧紧地握在了掌心,“我能跟你在一块儿就够了。”
林知夏一直是众人口中的乖小孩,但是他并不会盲目地循规蹈矩。
林知夏打小就会专研各种规矩,寻找出最适合他,又能迅速向上跨越阶层的途径,然后努力奋斗。
林知夏不仅自己很推崇这种方法,也为盛朗做了相应的规划,让他能和自己一起并肩往上走。
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踏实、安稳,以及长久。
而盛朗在人生规划方面向来如老和尚敲钟,林知夏给了他一个目标,他便朝着那个目标努力好了。
一头被驯服的狼,总是不离主人左右的。
直到有一日,另外一条路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并不安稳,充满风险,却有点激发他骨子里的野性,让他生出隐隐向往之意。
可林知夏一召唤,他还是头也不回地跟在了林知夏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入行第一单,所以重点描写一下。
其实他和小夏从性格,到适合的职业,都是差别有点大的。
两个孩子没有靠谱的大人引导,只有自己互相扶持着摸索着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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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朋友说给杨景行洗白,其实也不是。
一个人,尤其是有一定阅历的成年人,是比较复杂立体的,有很多面的。
他又是个配角,戏份不多,我没法一口气把他这个人写全了,只能一段一段来写。
他确实喜欢小狼,但是他也绝对不是个坏人。
第37章
后来林知夏听人说, 时尚业的人就是一群珠光宝气的民工。回想起来,他当初陪着盛朗第一次拍摄,就领教到了这个行业背后的辛酸。
那一天的拍摄从大早一直持续到深夜,全体人员除了吃喝拉撒, 几乎没怎么休息过。
少年们对拍照的新鲜感很快褪去, 看着盛朗一件件地换着衣服, 摆着差不多的姿势。再有趣的事变成持续性的重复工作, 都会是一种折磨。
林知夏他们这些作陪的都疲乏不已。张迪伦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到后面宛如行尸走肉。
盛朗的运动员体能优势倒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小子累了就往椅子里一躺, 三秒入睡, 睡得四仰八叉的还打鼾。半个小时后轮到他时, 他又是精神奕奕的好汉一条。
“不烦吗?”林知夏忍不住问,“这么几个步骤翻来覆去地做。”
“不烦呀。”盛朗看得出是真无所谓,“平时训练的时候, 我不是也翻来覆去地游吗?动作比这还少得多呢。”
确实, 盛朗早就习惯了做重复性而且高强度的事。他脑子简单,能享受思维放空的快乐。所以他反而很适应这份工作。
到了第二天, 王悦灵他们做了逃兵,只有林知夏陪着盛朗过来。
林知夏带了卷子, 盛朗拍摄的时候,他就在下面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