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鹿乱撞
第29章 天天开心
“我来了404快四年时间。”几天后, 林典跑来朝歌家大大吐槽,“从来没有见过那位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人,这次终于见到了。”
朝歌好奇:[其实我也没见过, 人怎么样?]
林典少男怀春, 红着脸说:“好他mua帅啊。”
朝歌笑了。
林典转头看朝歌,一把握住他的手:“歌儿,我好像恋爱了。”
朝歌笑得更开心了,挣来林典的手,比划问:[这到底得多帅啊,让我家点点一见钟情了, 好奇!]
“也不是一见钟情, 我最开始就觉得他长得特精英, 特有那股子,昂怎么说来着, 就是那股子那股子……哎呀!”林典一拍大腿,“反正就是帅得腿软!”
朝歌一双眼里全是笑意:[当时到底怎么的,快说给我听。]
当时陆警官带林典他们去警局报案, 到地方的时候,那位404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先生,已经在门口候着了。
林典过去时, 只觉得对方长得特好看, 特合自己眼缘, 完全没想到这个人是来帮他们的。
等林典看方适和对方交涉时, 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是谁。
因为那个渣男做的事情, 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在陆警官收集完证据后,直接查监控, 在学校附近的网吧把那个垃圾抓捕归案。
“小歌,你是不知道,当时他冷冰冰地站在臭垃圾面前,巴拉巴拉念了一段什么,艾滋防治条例第多少条,刑法第几条,又是什么什么罪,要判多少年。”林典捧着心陶醉道,“卧槽真的,太帅了太酷了太牛逼了,他看那个渣男的眼神真就是在看垃圾,王霸之气外露。”
[所以他要判多久啊?]朝歌问。
“还没判呢,律师哥哥说,臭垃圾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已经既遂,所以构成传播性.病罪。”林典昂着头回忆,“他还说艾滋携带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播病毒,刑法规定说他这个最高能判五年,还有罚款那些。”
[才五年啊。]朝歌说。
“能判到五年都不错了,这还是最高五年,不一定是五年。”林典说,“但我们学校肯定不会再要他了,凡凡在他导师那儿打听到,说要开除。”
[
活该。]朝歌翻了个大白眼,[这个结果勉勉强强,小学弟现在没事儿吧?]
“白天去学校上课,晚上回404休息,一天两次药都有人盯着他吃。”林典说,“挺惨的,这个药副作用大,人眼见着都瘦了几圈,这才刚刚开始呢。”
朝歌叹气,但又无能为力。
林典趴到桌上:“小歌,我想恋爱了。”
朝歌比划:[他叫什么?]
林典摇头:“我不知道,他太神秘了,这么多年都没出现过,我想问方适哥,但是我一问,他就肯定知道我在想什么了。”
[啊这……如果你真的喜欢,可以打探打探,方适又不会怎么样你,他本来话就不多。]朝歌比划。
林典还在踌躇:“万一他是直男呢?”
[万一不是呢,问问又不亏。]朝歌比划,[万一他不是,你又没问,那不就错过了吗。]
“这话倒是没错。”林典说,“那我就,问一下?”
朝歌点头:[问一下。]
林典说是问一下,实际上还是怂,磨磨蹭蹭就是不肯给方适发消息。
“再等等,晚上我去找哥面谈。”林典说。
朝歌眯眼看他。
“我发誓,我绝对会问,真真的!”林典说。
朝歌仰头:[点点,主动是挺好一词,很多时候你主动了,故事就发生了。]
林典:“你说得我都懂,但是……万一他不喜欢呢。”
[不喜欢就算了呗,你那么好,什么样的猛1找不到,这个不行就下个。]朝歌比划,[像凡凡,多主动一人啊,认识方适第一天就告白,你瞧瞧人家。]
杨羽凡当初对方适一见钟情,当天就告白,之后连续被拒绝好几次。
因为杨羽凡比方适小十多岁,方适一直不愿意接受他,但杨羽凡不放弃,越挫越勇,最终打动方适,抱得美人归。
林典仔细想了想,好像是那么回事。
[不光光是凡凡,就我和韩凛,也是我主动的。]朝歌得意地比划,[当初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对他上心了,主动才会有故事,喜欢就去追,不然现在我和韩凛应该还是陌生人。]
“啊?我一直都以为是韩凛追的你。”林典说,“你看起来那么乖乖巧巧的,一点都不像回去追求韩凛那种人。”
[所以以貌取人要不得,我是个很有追求的人,自己喜欢的东西,怎么都会靠努力得到,坐在家里是等不来的。]朝歌比划。
林典想想朝歌会的那一大堆技能,突然有些理解了朝歌的想法。
“你太正能量了,和你比起来,我就是个怂逼。”林典说。
朝歌拍拍林典肩膀,笑着比划:[不用和我比你也是个怂逼。]
“滚!”林典炸毛。
-
林典下午有课,吃完饭就离开了。
等他走后,朝歌开始打扫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