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家实录 第65章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标签: 种田 爽文 甜文 古代架空

第126章

  沈来秋看着这些杜仲树苗, 自高奋勇成为了种树技术指导员。杜仲喜欢什么土壤,要用什么肥料,适合种在山地的阴面还是阳面他都一清二楚。

  杜仲秋季种植,在幽州地界已经算很迟的了。不过只要费点心思, 就可以让这些树苗成功越冬。经过严霜打击下存活的树苗, 等它们长成之后, 生命力会更加顽强。

  他看着满山上种植杜仲的年轻人,觉得自己也跟着年轻了许多。这些孩子跟年轻时候的他一样穷苦, 一样勤劳。他们以后未必会生出他儿子一样出色的孩子,但是靠着他们自己的辛勤劳作,也一样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

  土地,是他们这些小人物的根, 只要根扎深了, 愿意在土地中钻研, 哪怕会遭遇严寒酷暑, 也一样可以和杜仲树一样变得挺拔青翠。

  他和土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 哪怕后来富贵了,也不愿意脱离土地。况且, 他做这些事情, 对他儿子也有好处,哪怕稍微累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小包子与小芽儿越发强健了, 已经将近十个月的他们, 已经会说好些清晰的话了。他们一天到晚不是吐泡泡、叫哥哥, 就是扎在草地上打滚,滚得一身都是草屑。他们还不会走路,但是爬得很快, 尤其喜欢在草地上用头互相拱来拱去,有时候有些疼了,额头都拱得有点泛红,也不哭,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老爷,您快管管吧,不然夫人要生气了!”

  沈来秋每每都乐呵呵地,“放心,有我呢!没事儿!”瞧这俩孩子多有劲儿啊。

  仆人都心惊胆战的,沈来秋和沈黎却一点都不在乎。这俩孩子贴身的衣服都是极为细致的绸缎衣裳,外面罩着的却是粗布或者棉麻,这是他们外出的装束。所以他们在地上滚,滚得满身都是泥土都没事,不费衣服。

  至于余氏,也没什么意见。她听从沈黎的建议,早两个月就给孩子们添加辅食了。富贵人家很少这么做,但是沈黎说的话,余氏一贯都认同。自从吃了辅食,母乳喂得少了些,奶坊中的奶粉却没有少喂。这俩孩子壮实极了,也不见有拉肚子、风寒之类的毛病。她农家出生,本身就不那么支持精细地养孩子。农家不讲究地养娃,看着反而比那些富贵人家养地康健些。

  不过伺候的仆人都有些想摇头,就没见哪个当官的人家的孩子,是这样放羊似的养着的。

  这边没有开玩具店,不过沈黎已经收到了来自舅舅支援的许多玩具。小童用的学步车、滑梯、跷跷板,以及各色玩偶,都一齐运到府城来。现在孩子还比较小,用不上,等稍微大一些,就可以使用了。

  余氏觉得,哥哥还算贴心,自他们来幽州,就一直挂念着他们,索性也就准备了十二罐子不算贵重,但是汴州都难买到的水果以及肉类的罐头、十二匹印花蓝底棉布、半车各类的干果坚果。将这些收拾好了,仍然叫商队送到清河县余家开的玩具店里。

  沈家的老家,也是照例送去不少东西。纵然他们关系不好,可是这点子东西,该送还是要送的。沈黎的爷爷,虽然偏心,但是因为沈黎一家发达的缘故,他们一家过的现在倒也还算不错。沈来春、沈来夏不算特别孝顺,但是大面上,也不会出错,只是不太体贴。沈宝冬服了兵役回来之后,可能是见过那些比他凶残,比他蛮横的人,整个人在外边显得有些瑟缩,但是在家里,还是一副大爷的样子。

  他因为腿瘸了,性情稍微有些消沉,不过族人一直都有关照他,尽管他不值得关照。他后来在学堂做一些打扫的活计,听了一些圣人的道理,据说后来他的品格变好了些,也不知是真是假。

  余氏盘算着给他们送的礼物,一边恍惚地觉得,沈家村的人,离她越来越遥远了,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

  …………

  胶鞋、罐头等的制作,铁器的打造,桥梁道路的修缮一天都没有停止过。沈黎每日都在算进度,等所有基础设施打造完毕,幽州才会正式进入发展的鼎盛时期。

  农具做好了第一批,沈黎不打算往外出售。工坊里的工匠可以以成本价多一成的价格购买自己需要的农具,所以自产自销了好几十件农具。剩下的,全部让幽州地界的商贩包圆了。他们贩卖的价格也不贵,比成本价只多两百文。但是赚头还是有的,多跑几趟,在水泥地上运货,人也不算受罪。

第127章

  “朝廷的诏书下来了。”沈黎高兴地把小芽儿举高高, 小包子羡慕地抱住兄长的腿,“一份是你的,你在这里有一年的任期。还有一份,是关于胡人可在我大昭为官的诏书。”

  周孟知来了之后并没有走, 而是选择继续留在这里, 只是批复的公文还没有下来, 所以接触的事情仍然是一些边缘的事情,不过就他的表现来看, 这些小事情,他也做的非常开心。

  “那真是太好了,”周孟知有些激动,“我可以继续在这里做事情。你知道吗?我以前在京城中, 做的很多事情, 都让我觉得没有意义。也许是我的能力不够, 他们没有分派给我那些重要的事情。但是现在, 我很少有那种多我一个不多, 少我一个不少的感觉了。”

  沈黎笑了,周孟知虽然比他年纪稍微大一些, 但是比他更像个少年人, 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

  “看到一个地方,从‘一穷二白’逐渐走向富饶,确实让人觉得欢喜。我们努努力, 造福的可就不止幽州这片地方了。”

  奉献和劳动带来的显著成果让人着迷, 至少周孟知现在已经尝到了被人需要的美好感觉。

  “嘎嘎, 窝也……窝也要抱!窝也要抱嘛!”小包子就像是一只小猫崽子,想要顺着大哥的腿往上爬。

  “好,来, 哥哥抱。”沈黎不怎么费力,就把小包子拎了起来,也抱在了怀里。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力大无穷buff也仿佛得到增强一样。

  他的那些属下偷偷吐槽过他,说沈大人就算不当官,也是个很好的壮劳力。去视察各地杜仲种植情况的时候,亲自上山种树,比一般农民动作还快,一个人就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挖许多坑,将树苗稳稳当当地种下。

  “咱们多种树,多开荒,珍惜我们治下的百姓,珍惜幽州这片地方的各种资源,子孙后辈也能得益,咱们就是开拓一片地方的领头人了。”

  “咩~咩~”

  “羊……”小芽儿咯咯地笑,抱着哥哥的脖子,“嘎嘎,你看羊羊……”

  小包子不怎么老实,看着羊就闹着要下来,沈黎就放他们下来。

  这俩孩子骨骼发育得好,可以扶着别人自己站起来走几步,不过一般超过五六步,就开始踉跄了,这次也是一样。周孟知扶着小包子慢慢往前走,还没走到那只正咩咩叫的小羊面前,就停下来不走了。

  他葡萄一样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小羊,嘴里还在流口水。

  沈黎抚额,汗,难道是看到小羊羔就想到了小羊肉串吗?你好,小羊肉串?沈黎被自己的联想逗笑了。

  这小羊肉串子……啊,不是,这小羊羔也好奇地看着地上的两个人类幼崽,歪着头,仿佛有点好奇。它凑上来,靠近小包子和小芽儿。

  周孟知如临大敌地盯着这只小羊羔,生怕它会伤害到这两个孩子。

  沈黎刚想说,不要那么紧张,就看见这小羊羔蹦跳着过去,用它的头去顶两个孩子的胸口,力道不大,但是两个孩子都被它带倒在了地上,周孟知赶紧弯腰去扶小包子和小芽儿,谁知这头小羊立马调转过头,轻巧地利用周孟知弯下去的背玩“跳山羊”。

  场面一度混乱,更有小包子小芽儿欢喜的笑声夹杂着羊群发出的声音作为背景音,画面说不出的诙谐。

  沈黎忍俊不禁,周孟知也笑了。

  “孟知,你越来越不像个贵族子弟了。居然被一只羊耍了,你感觉如何?”

  周孟知干脆不顾形象地坐在地上,抱着那只小羊羔,轻轻抚摸小羊的头。

  沈黎也坐在了地上,他放松地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抱着小芽儿和小包子。

  小包子凑上去,小屁股坐在沈黎的腿上,手却伸向小羊,一副调皮捣蛋样儿。

  “我彻底失去了你说的那种贵族气质,你要支付我工伤费用吗?”

  沈黎先前提出了工伤费的概念,规定以后无论是招工还是徭役,官府都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费,给那些因公事受伤的劳工。目前只有不到五十位百姓愿意去官府,凭借官方指定的定点医馆给出的鉴定书,获得几百钱的工伤费用。

  考虑到有些人因为受伤太过严重,没有办法自己行动,就派遣了基层官吏,挨家挨户通知到位。因为服徭役不良于行甚至因此而变成残疾的那类人,直接由镇上的医生下乡诊断,再找村中的人确认情况是否属实,每月都会有专人送一百文钱的生活补助金,作为补偿,这笔钱会一直给到此人自然死亡。

  沈黎笑道,“不如你去医馆鉴定一下伤情?”

  “那还是算了吧,小心被你提拔上来的小吏们以诈骗的罪名扭送到官府里去了。”

  确实有人借此买通医官实行诈骗,可惜没得到那些补偿金不说,还被送去矿区劳改,回来的时候,脸都黑得不似中原人,倒像昆仑奴,连他娘都不认得他了。

  因为处罚得当,又因为当世之人特别注重诚实厚道的品质,所以这样的人确实只有少数。

  …………

  利城。

  利城县令不可置信地看着手里的诏令,“什么?居然还要任用奚族、契丹、靺鞨甚至是突厥人做官?这绝对不行!哪里有低贱的胡人做官的道理?那岂不是我等与那些低贱的胡人处同等地位了?有辱斯文,斯文扫地!”

  送诏令的小吏将头埋得低低的,他生怕被迁怒。不过他还是得将沈大人说的话,给传达清楚,以免耽误事。

  “沈大人说,先劳烦您派人教有意愿的人说汉话,写汉字,然后三月份开始统一考核,考核有三次,逐一去除不合格者,考核通过者,将有朝廷的任命,在边地为官。还望您好好准备,若是此事办成,将计入政绩之中。”

  县令摸了摸他的美髯,“你转告沈大人,下官定当竭尽全力。”

第128章

  “哥, 你看,这个琥珀手串真的很不错,这次咱们定价多少? ”沈言试着将手串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因为是比较大颗的琥珀圆珠, 且颜色很深, 很适合男子佩戴。

  “师傅们说, 上面的纹路似祥云又似群峦,更可贵的是, 此乃纯天然的纹路,而非雕刻,所以,比一般的要贵上许多。这一串, 应该不下二十两。”沈黎一边整理入册的琥珀, 一边翻看定价随口回复道。

  沈言连连咋舌, 这也太贵了。他这个月的零花钱加上烤肉店给他的分账, 也不过才十五两。那烤肉店虽然是他在主管, 但是开店的钱是他大哥批下来的,管理店员也是他爹帮着管理的。他占股很少, 加上他哥信奉“穷养兄弟”的准则, 所以他一个月最多只有十五两。

  刚挖出来的琥珀当然也很好,但是价格不一定能卖上去。所以沈黎找了专业的从事珠宝行业的匠人帮忙设计,无论是做成佩戴的饰品, 还是室内装饰, 这些琥珀都能抓住人的眼球, 那种含蓄内敛又不失活泼的美,让看见它们的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还有一些完整且比较大块的那种琥珀,被做成了佛像, 西域的那些人都得到了消息,正在快马加鞭,参加此次琥珀拍卖会。

  拍卖会也不是新开的,就是蓟州当地一家颇有年份的拍卖行。他们有门路,也有底蕴,据说有世家的背景,看在沈黎的面子上,收取的服务费以及抽成也比较低。沈黎每天的公务比较繁忙,所以没有办法处理好拍卖这件繁琐的事情,所以几乎全权交给了拍卖行去做,派遣身边的税务员协助拍卖行做些计算工作,另外还叫了府衙中的小吏维持治安,保证拍卖行的安全。

  沈黎看着财政日渐宽裕起来,心里许多设想都可以完成,不由得面上露出笑容。

  沈言看着自家兄长貌似在傻笑,觉得让别人看见,有损兄长的官威,于是连忙打断道:“哥,你给我留了琥珀帽了吗?”那是顶特别好看的帽子,上面镶嵌着一块儿鹌鹑蛋大小的暗红色琥珀,非常符合沈言的审美。

  沈言很想要他哥直接送给他,但是被他哥拒绝了。因为琥珀不是完全属于他哥的,该给的钱还是得给。沈黎没有给弟弟开这个后门,但是却还是留下这顶帽子,他出钱买下来,送给弟弟。

  不过,沈黎透着一股坏笑,“你想要这顶帽子,就得帮我办事。”

  这顶帽子五十两,沈言想要也不是买不起,就是他自己舍不得买,如果买给爹娘、兄长、或者弟弟妹妹们,他倒是舍得花钱,这还是他第一次想要给自己买这么贵的东西,所以迈不出这道坎。

  “成交!”沈言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他就知道,他哥不会不疼他!其实他也看重了一些东西,打算买给家里人,就是还差点钱,不过不要紧,等他这个月分成到账,他就买得起了!

  沈黎不清楚沈言的打算,看着沈言高兴成这个样子,摇了摇头,打发他去集市多看看。这两天,蓟州来了不少外地商贩,和本地商贩时常有冲突发生。沈言是个学语言极有天赋的人,他现在掌握了很多地区的方言,可以帮助不少商贩减少因为语言风俗不通,而造成的麻烦。衙门里专门管商贩纠纷的小吏,简直恨不得见到沈言,就管他叫大哥。

  沈言也喜欢给别人解决这些困难,所以也从不推辞。

  路一是蓟州本地人,非常喜欢跟沈言套近乎。他想着,如今家家户户都有生意做,但是许多人做生意都只做本地人生意,和外地人做生意,语言不通,每每都做不成,还容易跟别人吵架。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鸡同鸭讲,但是吵架确实不能让当地人做买卖。所以,他缠着沈言,就是想让沈言答应做他的师傅,教他别地的方言。

  沈言同意教他,但是不同意他拜师。

  让一位比他大十几岁的人叫他师傅,他可受不了,于是一直僵持着每个定论。

  一看到沈言来集市值班,他立马凑上去,“师傅!您来了!”

  沈言无奈摇头,“你别叫我师傅,咱们没这师徒名义,咱们就一个正常教,一个勤快点学不成吗?”

  路一道:“这哪行,这可是您的本领,咱不拜师,那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这过年过节送礼都不通门路,更何况,您虽然是年纪比我小,可您见识大,跟见识大的人学习,叫您师傅,不丢人!”

  路一并不知道沈言是沈城主的弟弟,因为沈言也很少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要是知道沈言是大名鼎鼎的沈城主的弟弟,那恐怕也不敢非得拜沈言为师了。

  沈黎在幽州乃至幽州附近都是极有名气的,因为他带头剿匪,勇武非常,而且对待贪官污吏和鱼肉百姓的豪绅简直可以用绝情这个词来形容,幽州因为有沈黎这样的官,可以说是太平了不少,连邻城的小偷、强盗、拍花子,都不敢路过幽州,生怕就被“生猛”的沈城主抓住了。甚至有的地方传言幽州的城主沈黎有三头六臂,目光似火炬,乃是天上的武神仙下凡历练来了,可以一招制服敌人,面目漆黑,端的是个铁面无私的魁梧郎君。

  沈黎:……是吗?原来我是魁梧的郎君?

  呜呼,传言误人啊!

  所以哪怕沈黎是个玉面郎君,沈言作为玉面郎君的弟弟,自然也是个玉面郎君,别人轻易也不肯将沈言同沈黎放一起联想。

  更可怕的是,哪怕有人见过沈黎的模样,知道沈黎长得清俊白皙,同别人形容的时候,也总是往勇武那个方面去塑造,毕竟会亲自剿匪的城主,不用勇武形容也说不过去嘛。别人一听这描述,自动就屏蔽了什么“玉面书生”之类的评价,自觉带入魁梧型男的形象了……

  言归正传,沈言三言两语打发了路一。教了他几句做生意的别地方言后,就到别处值班了。

  他一走,路一的摊位旁边的一位大娘就立马拽住了路一的胳膊。

  “路大,你跟这小兄弟交情还挺好啊?”

  路一憨笑着点头,“沈郎君确实是个好人,我这样的粗人缠着他,他也愿意搭理我。那次我娘被一个外地的商贩撞倒了,也是他出面调停,让那人赔我娘几百钱的药钱的。”

  那大娘道,“这小伙儿长得好,看着才十二三岁吧?”年纪是小了些,但是看着就沉稳能干,要是可以将自家闺女许给他,倒是一桩好事儿。

  路一没心眼地道:“十三了,懂的道理多,小小年纪就当了小吏,能说会道。我像他这么大时,还跟个傻子一样。”

  大娘暗暗道,你现在也没啥长进。不过话不能这样说,毕竟还有求于他。见他丝毫没有往婚事方面想,便直白了许多,“你说,什么样的人家,可以培养这样的孩子?我就是看重他,想结成两家之好,我出二十两现银做嫁妆,还给陪十亩旱地,你看,能行吗?”

  路一震惊,这是要给沈小郎君说亲事啊!这大娘跟他还沾亲带故,不过早就除五服了。她家小闺女比沈小郎君还大三岁,这怎么成呢?但是他没有把话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