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男配就跑真刺激 第509章

作者:狐阳 标签: 打脸 情有独钟 甜文 穿越重生

明溏挪了挪屁股坐了上去:“哥哥,还有呢?”

林肃捏起他的下巴,低头靠近,明溏下意识闭上眼睛,却久久没有等来亲吻,等到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男人眼中的饶有兴味。林肃的手指划过他的脸颊笑道:“好像沾了点儿灰,你闭眼睛干嘛?”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被这样反复捉弄的情况下,是可忍,孰不可忍,明溏直接磨牙,扶上了他的肩膀摇晃:“你到底想干嘛?!”

猫这种生物,就是不管碰上多厉害的都敢上去碰一碰,小命可以丢,尊严不能丢。

“变吧,变吧,不就是变丧尸么?我怕你!”明溏跪在林肃的腿上居高临下的要求着,“要变快变,有本事你变。”

长痛不如短痛,不就是变丧尸,总有一天还能够美回来!

林肃挑眉道:“我没本事。”

就很坦诚,就很措不及防,就很顺毛捋。

明溏安静了,嘴一瘪委屈了:“哥哥欺负我。”

“错了。”林肃抱着乖顺下来的人道,“以后再也不敢了。”

他还是从前的模样,没有因为身份的转变而变得有什么不同,明溏觉得之前的折腾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厌恶,而是他怕身份的转变,这个人会像被发现的仙鹤那样直接离开,让曾经变成一场美梦。

可他的仙鹤终究是与其他仙鹤不同的,即使被发现了也没有飞走。

“你这么厉害,到底为什么会在王破军那里当手下?”明溏觉得这个问题应该会有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林肃扶着他的腰道:“你觉得呢?”

“不会是为了我吧?”明溏说出这个答案的时候都觉得不可能,他虽然长的好看,但也不至于是个人看见他就喜欢他,还为了他当小弟。

林肃没有回答,只是低头看着他,答案非常的显而易见。

明溏惊了:“真的为了我?!你刚开始没有救我,也就是说你打刚开始就知道我不会被王破军欺负是不是?”

小黑莲花脑袋瓜灵活的很,这也是林肃为什么一定要坦诚的原因,毕竟主动袒露和被动发现结果还是不太一样的。

林肃点头:“算是吧。”

明溏回想那时,觉得自己好像走进了一个计中计,一步一步的自己往坑里掉,到现在想爬都爬不出来了:“你这家伙不会是见色起意吧?”

以丧尸皇的实力得到他的身体当然容易,他那点异能自然反抗不了,可是得到他的心很难,因为心结摆在那里,连他自己都解不开,可这人却是一步一步的解开了。

拥有这样强的实力,又有这样让人根本无法察觉的心计,如果他想颠覆末世,没有人会是他的对手。

“刚开始是见色起意,但是后来不是。”林肃笑道,“怕么?”

一步一步的算计,一步一步的让他跑都跑不了。

“怕什么?”明溏托着腮白了他一眼,“我没觉得我有什么了不起,让丧尸皇这么费尽心思的追,追到手以后还伏低做小的宠着,我应该觉得骄傲才对。”

而且这人若是真想隐瞒,他这辈子都发现不了,还以为这家伙是那个仿佛杠精附体的直男。

若只是想要他的身体,或是征服他,追到手以后也算是了结了,长的再漂亮也总有睡腻的时候……可这人没让他有一丝一毫不安全的感觉。

小黑莲花有时候心眼小的很,有时候又大的很,林肃笑了:“我还真怕你生气。”

“怕我生气还欺负我?”明溏皱着鼻子,揪住他的领子道,“你会一直像现在这样爱我么?”

他不怕算计,不怕阴谋,不怕步步为营,因为这人从头到尾都没有伤害过他,反而在处处保护着他,他怕自己陷进去以后这个人却能轻易抽身。

从前不怕,因为有力量碾压,便是背叛也敢让他付出代价,如今力量也被碾压了,想收拾人都收拾不了。

“我会。”林肃看着他的眼睛道,“一直会。”

语言有时候并不一定能够实现,重要的还是看要实际行动,但是语言的魅力往往是行动不可比拟的,林肃自认能够做到,承诺自然也不必吝啬。

车子驶回了基地,明溏看着那些迎上来欢迎的人的面孔觉得有些微妙,他们要是知道他们欢迎的这两只一个是丧尸皇,一个是丧尸王,会不会吓的屁滚尿流?

末世人类基地,结果还要靠丧尸来保护,想想也是十分的微妙。

麓湖基地的丧尸被消灭的消息由林肃传达了出去,两个八级丧尸皆被消灭,基地的人们对明溏的实力感到了由衷的佩服,其他基地也纷纷发来了示好的意思,只是明里暗里也在打听那两颗八级晶核的去向。

两枚晶核,一枚雷系,一枚火系,末世中雷霆的杀伤力极大,像赵承煜那样的越阶打人并不是什么难事,明溏心向往之,但很可惜他从前没有碰到什么雷系异能的人渣,现在想要找个雷系来吸也不太容易。

火系的晶核归了明溏,而雷系,朝日基地得到了消息,明显是有那个意向的,一枚八级晶核,或许能够成为赵承煜突破八级的关键。

林肃并不在意这枚晶核,明溏在意的是:“如果赵承煜后续不断突破,一旦发现了你是丧尸皇,可能会对付你。”

让自己的敌人变得强大明显不符合明溏行事的准则。

“人类基地需要一个引领人物带着大家走出末世。”林肃笑道,“而我不可能一直待在人类的基地。”

低级的丧尸对于高等级丧尸的臣服是天生的,后续的丧尸进化越来越快,也会越来越像人,他们会认得丧尸皇的威压,那么庞大的丧尸群体,注定林肃不可能隐藏一辈子。

“那你要回到丧尸堆里了我怎么办?”明溏下意识问道。

“你当然跟我一起去了。”林肃笑道。

明溏就有那么些犹豫,他家男人是很帅,一点儿也看不出丧尸的模样,但是丧尸群真的让人很难受,他不想住在垃圾堆:“我跟着你去,你不觉得我在丧尸堆里像一块行走的红烧肉么?”

那么新鲜的血肉,谁看见都想过来啃上一口。

“那个时候丧尸应该普遍达到成颂那种水准了,”林肃捻了一下他的耳垂道,“你只在我眼里像红烧肉。”

人类的首领只能人类自己来做,因为最上面的人一旦被发现是异端,整个体系都会崩盘,明溏也是人类,就他和林肃的关系,由他来做本来是最合适的,但是他一个不爱管事,两个被架在上面直接失去了自由,更有可能被有些有心的人拿捏住成为威胁林肃的弱点,还是放在眼皮子底下比较安心。

所以退而求其次,赵承煜是最合适的,他足够强,也足够想结束末世,心中满腔的正义,却又不是一味钻牛角尖死脑筋的那种,很适合合作。

林肃做出的决定明溏从前不会反对,现在更加不会反对,只是比起从前的稍有懈怠,现在却是拼了命的在那里提升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