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 第93章

作者:兰陵笑笑梦 标签: 打脸 快穿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么样,两千年后还不是一具干尸,连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顾美稚再拿起探洞灯对着镯子一照,黄金镯子上的浮云雕饰就像是活了过来,连那深绿玉石都晶莹剔透,仿佛被水洗过,让她颇爱不释手,油然生起了占有之心,她大声对家人道:“我看上这个金镯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这番行径自然又惹家人说教:“你这丫头,老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物流通时,不是说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钱,你要看这些古物的文化属性,最好是有什么象征的才好卖。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这种玩意儿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镯子拿出去能值几个钱?”

黄金是百种金属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没错,但盗墓贼眼中,金子却是最不稀罕的。这丫头连挑东西都没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欢就让她拿吧。”顾美稚是家族里唯一的姑娘,顾大哥倒是怜惜这个堂妹,帮忙说了几句话。

不管怎么样都被训斥。

顾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拣拣,可她的动作却让顾大伯瞬间提高了警惕,“你这丫头不懂别乱碰,小心碰到机关。”

这两千年的外国陵墓,到底是农耕文明,远没有后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会出现多可怕的机关,最多是什么流沙、毒箭、毒虫和水银倒灌之类,当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顾大伯很快就发现自己刚刚摸过棺椁的手开始泛黑了,隔着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软了下去。

要知道他购买的能隔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蚀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泼过来都不会有事,可现在手套没事,隔着手套碰过东西的手却直接烂掉了,这证明了什么?这毒是一早就渗透在空气,通过呼吸附着在人体皮肤上的。

糟糕了,是他轻敌了!

顾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险性,完全是教人进得来出不去,他大声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里的家伙屏住呼吸!”

这时候已经迟了。

作为他们侵犯王墓威严的代价,顾家人手腐烂得比喊话声还快,还从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后连尾音都哑在了嗓子眼里,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还谈笑风生的顾三叔,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陵墓黄金棺砰砰磕头,因为他两只手烂了,也将落得同一个下场。

顾美稚完全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么机关,随着一声高亢的尖叫,所有闯入陵墓的人都被墙体压成了肉泥。

半个小时后,整个主墓室又恢复了原样,棺椁也慢慢自动合上,仿佛从未有人来过,只是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失踪了一批客人。

*

云桑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色亚麻长袍,脚上是同色绑带凉鞋,白皙的胳膊处佩戴着不少黄金环,看上去他似乎是一个身份相当尊贵的人。

他有点失忆了,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他立刻又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他是黎述王国的神官,已经上任五年了。作为一名神官,是整个神庙供奉的主人,肩上担负着守护整个王国的责任。他的性格也兢兢业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僻静清幽的神庙内主动研习神术。

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闭关两个月走出神庙,穿过精美的水榭楼台,走过长长鹅卵石铺成的路径,熟门熟路地想要前往那华丽的宫室。

一路上姿态优雅的侍女都为他行礼,只是脸上表情颇为躲闪畏惧,被云桑看出端倪。他在美轮美奂的宫室之外,听到了一道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从来没有人敢在王宫这样大声笑。

云桑才发现自己闭关这些时日,竟错过了很多消息。

原来半个月前,王在多玛河边捡到了一名与众不同的少女,据说那名少女有着一头在阳光照耀下如黄金般的秀发,还有不同于黎述王国民众,牛乳般白皙的皮肤,她突然出现,像河流中诞生的神女一般神奇,每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为对方这两样神明般的特质着迷。

少女的手腕处还佩戴着先王后一般会传给儿媳妇的黄金手镯。这个手镯本该传给神官,但被先王后遗失了,现在却出现在这名少女纤细的手腕上……这仿佛是什么天意。

种种异像为这名少女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连年轻的王都感到兴味盎然,将其带回了王宫。

金发、白肤、手镯。

确实非同一般,但从侍女口中,这个少女根本解释不清楚自己的出身,过于来历不明,万一是别国培养出来针对狄美斯的奸细呢。

云桑不愿意贸贸然给人定罪,他想了想后,吩咐侍女将人带过来。他深谙问话技巧,是否是间谍奸细,在他三言两句之下,一般都会漏洞百出。

侍女便把瑟瑟发抖的人带了过来,可他才问了一句话,知道了少女叫什么名字,年轻的王很快也赶到了,用不悦的目光盯着云桑。

狄美斯,年轻的王,登基三年有余,今年十九岁。

他身材高大,拥有一头漆黑的短发,先王后曾是冠绝沙漠的美人,遗传母亲基因的少年自然剑眉浓黑,五官精致英俊,只是此时他身上穿着匆匆赶来的骑装,腰间佩戴着宝剑,脸色又沉又冷,浑身气势充满威慑,侍卫们根本不敢上前。

云桑看向年轻的王。

两个月不见,对方又高了许多,虽然眉眼还是抹不去那股高傲威严,但气质看上去倒是更沉稳了。云桑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当年还步履蹒跚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举手投足很有风范。

可惜这个少年对他的欣慰毫不领情。

狄美斯朝云桑走来,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健,口气充满质问:“你为什么随意带走她?”

“我为什么不能带走她?我要问她几句话。”在黎述王国,王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人能够忤逆,唯有神官例外,在权力上能够与王分庭抗礼。

“你真的只打算问她几句话?美稚可不是你先前传唤的那些奴隶,她是一个柔弱的少女,禁不住你的拷问。”狄美斯直言不讳,口吻咄咄逼人。

云桑惊讶了,他从没见过狄美斯对哪个女人这样护短,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皱眉道:“我之所以拷问,自然那些人都是可疑之人,我要保护你的安危,还要辨别你身边所有人是否身世清白。你不能因自己的喜好而迷失判断。”

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都能接近王,如果出现刺客,那会对整个国家带来灾难。

见到这个国家的王和神官为自己争吵,云桑这个神官似乎对她的存在颇有意见,顾美稚鼓起勇气,上前一步为自己辩解道:“我一时半会儿解释不了我的来历,因为那实在太匪夷所思,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会相信。我确确实实不是这个国家和时空的人,我的家乡在很遥远的东方土地,但请相信我不是外国的奸细或者刺客,我不会对狄美斯不利的。”

“听到她说的了吗王兄,你管太多了。”狄美斯薄唇微启,凉凉地道,深绿色的瞳孔眼也不眨地瞪着云桑。

这一句王兄,充分说明了对方的疏离,可云桑的重点却不是这个,他冲少女皱眉道:“居然直接叫王的名字?真是个没规矩的姑娘。”

顾美稚心里一慌,想起这几天太随意了,居然忘记了这两千年前是该死的封建奴隶社会,等级制度无比的森严。称呼王的名讳,相当于在东方称呼皇帝的小名一样冒犯不尊重,是要被处罚的大罪。

狄美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黎述的王,名字这种东西外人不能随便叫的,但明面上少女是他的人,他不能放任云桑处置他,“是我允许她叫的。”

三番两次的维护,云桑便知道了,狄美斯不希望他插手这个姑娘的事,云桑也就不插手了。

身为整个国家的王,狄美斯当然可以随便跟每个民间或者贵族女子调情恋爱,他有这样的实力和魅力,谁也管不住。如果对方想,云桑甚至可以给对方的后宫安排无数美人。他身为神官,王的很多事物,比如衣食住行乃至后宫的妾侍,都能一手操办安排。

王想自己随心所欲也可以,但前提只有一个,必须得先娶了他。

于是云桑问:“你什么时候娶我?”

又来了,这套逼婚言论,狄美斯脸上闪过不耐烦的情绪,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意踏入云桑寝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