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魔王变身男配 第147章

作者:云刺 标签: 仙侠修真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哈尔斯站立在昏迷的亚雌身边,两只手伸出来虚放在上空,双眼紧闭开始念念有词,“%*&:……”

  就算是宋卿时来这里这么久了还是没听懂对方在说什么,而且又没感觉到任何力量的波动,所以他更倾向于是哈尔斯为了不让族人们听懂而自创的语言。

  这年头,做祭司都好拼。

  在哈尔斯开始吟唱的时候,空地上一片寂静,连抽泣声都死死的捂住,生怕打扰到布尔凡的救助。

  过了一会儿,哈尔斯睁开眼睛,缓缓收回双手,“没用。”

  这等于是直接宣告了布尔凡的死亡。

  在场的亚雌们平时都是一起活动,感情好的要死,现在突然得知小队主心骨布尔凡出事的消息,顿时压抑不住心情痛哭起来。

  宋卿时凝视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去查看布尔凡的生死,明显布尔凡还有气。还有哈尔斯,他看起来真的特别相信自己拥有虫神的力量。

  或许,以前很多族人就是这么死亡的吧。

  老亚雌沉痛的偏头,“把布尔凡……送回族地吧。”

  族地,哈乐族所有虫人死亡的墓地。当然,他们也不懂什么刨坑挖土,基本就是把后面那一块凹下去的地当做乱葬岗。

  高度也有十多米吧,半死的虫人扔下去估计也离死差不多了。就算后来醒了又能怎么样呢,雄虫飞不起来,亚雌和雌性只能呼救,然而那是哈乐的禁地,平时根本没人去。

  “等等。”

  正在所有亚雌齐心协力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幼音突然出现在他们耳边。所有虫子都惊呆了,因为他们十分熟悉彼此,而且这个声音听起来就是幼虫的声音!

  哈尔斯头一次迷茫的抬起头,“是神吗?”

  “不是。”那道声音说,“你们看看祭台边上的树杈。”

  众虫看过去,只看到一个幼崽。而且幼崽和那天的姿态一模一样,特别是那双眼睛……根本不像一个幼虫的眼睛。

  “难道是?!”那个亚雌不敢再说下去,这件事的发展已经超乎了他们那贫瘠的想象力。

  幼崽嫩红的唇角微微勾起,似乎是在对他们微笑,“你们不要再惊讶了,我是为了拯救族群才提前降临。”

  老亚雌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他“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求王救救布尔凡吧!他是一个极其优秀的族虫,为哈乐付出了很多啊!”

  其实他也就是这么说说而已,起码求个心理慰藉,毕竟是连哈尔斯都说了搞不定的事情。正是因为这样,其他亚雌们虽然跟着跪了下来,却也并没有奢求王能够拯救布尔凡。

  可是正当所有虫绝望的时候,他们听到上面的王用轻飘飘的声音说,“布尔凡并没有死,也没有生命危险。你们派一个人去打水,然后一个人去地上拔掉车前草给布尔凡手指上的伤口盖上去。”

  布尔凡没有死?也没有生命危险?

  虽然这话有点拗口,可是他们还是听得懂。

  他说的第一句话就够让人震惊了,打水可以……哈尔斯问,“车前草是什么东西,草吗?”

  “是的。”幼崽似乎是笑了一下,“最左边的亚雌右手边就有,不是那个,是边上那个,对,就是这个……”

  亚雌们面面相觑,实在搞不懂这草有什么不一样的,可是当他们仔细观察又的确是有点不一样。

  打水的亚雌也很快回来了,他们根据王的说法一边清洗脸部一边喂了一点水,然后又把那个奇怪的草洗干净以后揉出草汁盖在布尔凡受伤的地方。

  布尔凡受伤的地方在手指尖,有一条很大的伤口,鲜血流了很多,折腾了这么久也还在流淌,等绿色的草汁的覆盖上去以后就好很多了,而且很快就在众亚雌的提心吊胆中止住了血迹。

  俗话说,十指连心。本就剧痛的指尖接触到了具有消炎止血的药草,昏迷的布尔凡的鼻间发出了一声轻哼。

  声音虽小,但周围的亚雌们都听的分明。

  “布尔凡动了!”

  “布尔凡有声音了!”

  “布尔凡醒了!!!”

  王说的是真的!

  他们看向树杈上的王(幼崽),震惊中夹带着臣服和恐惧。

第206章 虫族世界8

  布尔凡活了,连最强大的祭司大人都做不到的事情,王却能轻松的治好布尔凡。不仅亚雌们激动的叽叽喳喳,就连最开始的哈尔斯都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不知道是幼崽说话让他震惊,还是幼崽所带来的神秘力量非常强大所震惊,亦或是眼前的真相让他手足无措。

  身为祭司,他是部落里地位最高的人,所有人都虔诚的恭敬的对他顶礼膜拜,他是虫神的使者,拥有无所不能的力量。

  明明他以前也救助过不少族虫,不是吗?

  地上昏迷的布尔凡这才悠悠转醒,她的眼前还是一片血红,一想到那个场景她又开始头晕。等缓过来以后看到亚雌们围绕在他身边,“你们这是干什么?”

  “布尔凡,你差点就去见虫神了!是王、王救了你!”与布尔凡要好的亚雌激动的说,“就连祭司大人都说你救不活了,是王他为了救你而提前降临在幼崽的躯体里呢!”

  布尔凡一听也激动的爬了起来,他顾不得自己手上的伤口,虔诚而恭敬的趴在地上,“布尔凡感恩王的救助。”

  “我只救了你半条命。”宋卿时的童声在密林里格外的清脆,上空不停地回荡着他的声音。

  “为什么?”这是布尔凡反射性的提问,过后又突然想起来这是对王非常不敬的行为。

  宋卿时看的咋舌,都快灭绝的小部落都有这么严苛的规矩,这还是哈乐没那么注重规矩的地方,可想而知其他三个自诩正派的三个部落是什么样子。

  主角受到来后或许是激发了这些长期被压抑的虫族的心理,因为后面大多是以下克上的战争,大家似乎都非常容易暴怒。

  “因为你只是单纯的晕血,并没有其他问题。”宋卿时解释说,“我让他们给你敷草药是为了让你的伤口不再流血和消炎,冷水是为了让你更早醒过来。因为你再不醒,等你到了族地再醒就没人救得了你了。”

  布尔凡和其他亚雌也想到了这一点,不禁后背一凉,“晕血是什么?是我看到自己的血才晕倒的吗?那平时他们分猎物的时候我也看到了血,为什么我以前不晕呢?”

  “这算是一种病。”宋卿时张了张口,看到一群目光如炬盯着他的族虫们,“算了,你们先记得车前草的作用,下次出血了可以找附近的车前草洗干净揉捏成汁,敷在上面可以止血。”

  布尔凡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面已经被一片绿色的汁液层层包裹,根本看不到之前让他头晕的红色血迹,他又听到王对他说以后要注意身体,特别是自己受伤出血了不要看,要及时求助同伴。

  “王真的好厉害啊。”

  “是啊是啊,王懂得好多哦。”

  “原来这个小草还有这么大的作用呢,我以前都不知道。”

  当一群亚雌正在热烈讨论的时候,老亚雌清了清嗓子,问道,“今天举办宴会用到的果子们还没摘回来呢。”

  亚雌们突然顿住,你看我我看你,突然想起来他们根本没找多少果子,因为这个季节本身就不怎么产果子。而且后来布尔凡出事,他们肯定是立刻回来求助。

  “什么果子?”宋卿时问道。

  布尔凡现在已经成了王的忠实脑残粉,立刻保持跪在地上的姿势把今天晚上举行宴会的缘由都说了。

  没人看到一直是部落中心的哈尔斯首次被冷落的落寞。

  宋卿时如今的身体具有非常大的视觉局限性,只好用精神力探查,这一查还真的让他看到了一种令他非常惊讶的水果,按理说不应该长在这么茂密的深山老林。

  此时已经步入四月,最冷的时间已经过去。只是哈乐的族虫们墨守成规,不敢创新不敢发现不敢走出他们的舒适区。

  “布尔凡是吧?”在场年轻的亚雌就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宋卿时驱使对方,“你去旁边树丛中,那里有一些很大的外表凸起很锋利的果子,你摘过来,从上面切断就行。”

  布尔凡很聪明,而且野外经验勉强丰富,没吃过不代表没见过。这个一看就非常硬的东西都不知道是什么,又硬又丑还重,肯定不能吃,要是能吃也肯定不好吃。

  他把东西小心翼翼的提过来以后,宋卿时看他们也没什么刀具之类的工具,硬掰伤手,还不一定掰的动,“你把它在石头上摔一下,摔破。”

  亚雌们看着这奇怪的一幕,都心里纳闷,觉得这东西估计又是给布尔凡治疗伤口的东西。压根就没虫想过这个东西能吃,但是宋卿时也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里的都是虫,怎么会怕区区的一点菠萝外壳呢?

  随着石块与灰黄的菠萝相撞,外壳裂开,露出了里面黄橙橙的果肉,鲜甜的汁液随着缝隙流了出来。菠萝的香味其实并不浓重,奈何这群虫从来没闻过,再加上幽闭的地方包裹了香味,顿时馋的大家都开始咽口水。

  拿着“不知道果子”的布尔凡也愣了,他结结巴巴又手足无措的问,“王,这个、这个是可以吃的吗?”

  “嗯。”得到了王的应允,布尔凡迫不及待的低头咬了一口,香甜中带着一丝酸涩,他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又独特的果子!

  其他亚雌看的直流口水,碍于王和祭司,还有一个老亚雌,他们也只敢眼睁睁的看着不敢上前。

  宋卿时看着急切的亚雌们觉得好笑,“你们还愣着干什么,也去摘来吃,不用太在意这些礼节。”

  亚雌们一窝蜂的向着神秘果子的地方冲了过去,他们的手接触到一看就很锋利的外壳和叶片仿佛就像是触摸到最薄的纸张一样脆弱,轻轻一撕就掉了。

  有亚雌不想把果肉摔在地上,就试探性的一把扒开了外壳,震惊的发现外壳其实超级好剥开,里面的果肉也更加完整。

  其他人有样学样,很快就都吃上了甜美的果肉。他们心里对宋卿时的崇敬又更上了一分,以前的虫王可没懂这么多,而新任王才降临就让他们知道了晕血的病、止血的车前草、神秘好吃的他们发现了很久都不敢碰的果子。

  当然,亚雌们也没有忘记老亚雌、祭司和几个比他们力气差一点的雌性。老亚雌早就抵挡不住香气的诱惑了,低头哼哧哼哧的就啃了起来。

  哈尔斯定睛看了幼崽一会儿,才在对方鼓励的眼神中低头慢条斯理的撕了一点橙黄的果肉送入嘴里。口腔里是甜与酸的冲击,味蕾一下子被无限激发,他不由得又吃了两口,双眼亮晶晶的。

  宋卿时无奈的笑了笑,这就是吃货的力量吗?看来他之前怕大家受伤的担心是白想了。

  不过他也觉得挺奇怪,菠萝根本就不可能在这里生存,而且空气里散发的味道竟然只有甜,难道这就是变异物种?

  不过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谁说得清呢,不一定就非要按照现代的标准去生长和制造。

  不过有了菠萝的思路,宋卿时又找了一下附近还有没有其他的可以吃的东西。找了半天才看到森林的中心地带有芒果的存在,还有树上本应该早就衰落的椿芽。

  水果好办事,不过炒菜的话就需要油和盐,要想更好吃就得需要其他调料,这些都得去找。

  在他思考的过程中,一颗菠萝树已经被生猛的亚雌们吃的差不多了,地上全部都是暴力撕扯下来的外壳,坚硬的外壳看起来特别可怜。

  他还留意到,亚雌普遍喜欢吃里面的硬芯,雌虫就不太喜欢里面的芯,所以有些是啃了两口就擦了擦口水给相好的吃了。

  “菠萝不宜多吃,容易上火。”宋卿时劝了一句,前面的他们听懂了,后面的没听懂。

  哈尔斯不重口腹之欲也吃了一个,里面的芯是他最喜欢咀嚼的,他淡淡的收回手,“你们是不是忘了晚上庆贺的事情。”

  经他真的提点,所有虫立刻不好意思的低下头,默默地吧周围清理干净后就开始去重新采摘新鲜的菠萝回来。

  附近的菠萝树倒是挺多,而且因为一直没人采摘发展的还挺茂盛。不一会儿就在空地上堆满了几个小山堆,这点当然是不够的,雄虫的胃口可比他们大多了。

  所有虫都在忙碌的差不多的时候,外出捕猎的雄虫们回来了。他们有勉强统一的队形飞了回来,数量不多话在远远的天空中看起来就像是蚊子。

  雄虫们的归来让大家十分开心,他们手舞足蹈了一会儿,等雄虫们落下后才急急忙忙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雄虫,并关怀一番有没有受伤之类的。

  这是传统,猎物们就被放在距离果子不远的地方。

  宋卿时看到那堆忙碌了一天的猎物,“……”

  谁能想到一群会飞的、团结起来战斗力不弱的雄虫们出去了大半天捕猎回来的结果却是一些兔子和一些比较小的动物。

  森林里不是有非常多的动物可以吃吗?再不济连有些菜都可以生吃,比如那条他们经常去洗澡的流水潺潺的藻类植物,吃起来清爽又嘎嘣脆,量还挺大,因为都没人吃过。

  哈尔斯站的距离他比较近,幼崽自从王降临后就特别的深沉,而且还懂得特别多,他也就不敢再把对方当做那个曾经软软嫩嫩的幼崽看了。

  虽然有点惆怅。

  “你在看什么?”哈尔斯问。

  宋卿时把他的疑问说了出来。

  哈尔斯也同样觉得疑惑,“这是多毛兽,只有这个可以吃啊,其他的也可以吃吗?那什么东西可以吃,又该怎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