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魔王变身男配 第149章

作者:云刺 标签: 仙侠修真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这里的树叶都挺柔软,很多都是长得像但又不是,这些以后都有大用,比如他刚刚扒树皮的这种树,作用大着呢。

  宋卿时进来快,出去更快,几乎没怎么走路就出现在了哈尔斯面前。

  哈尔斯还维持着震惊的脸,看着从虫树方向走出来的明显跟虫族不一样的虫子,虫族不是看容貌的人,他们更看重最实际的,比如力量,“你、你是宋宋?”

  “哈尔斯。”宋卿时的声音介于男孩的清脆与成年人的低沉之间,听起来别有一番韵味,再加上他那冷清的面容,倒比哈尔斯更像是一个祭司。

  哈尔斯的容貌跟他之前看的并没有什么不同,虫族的寿命短可是容颜不易衰老,只有那种半只脚踏入坟墓的会在最后的两年里衰老的飞快。

  “你竟然真的成功了。”哈尔斯眼神复杂,语气里带着浓重的不可置信。

  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其他虫,不仅对方的感觉不会骗人,更不用说虫树入口他守着,绝对不可能出现其他人。

  宋卿时的出现完全的刷新了他的世界观,打破了他很多陈腐的观念。

  哈尔斯在一起和曾经属于自己的幼崽走在路上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还在想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老亚雌因为王的事情和哈尔斯来往比较亲密,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宋卿时,语气确实询问哈尔斯,“他、他!”

  “他是宋卿时,我们的王。”哈尔斯不知怎么的觉得心理舒畅了许多,“今天我带他去虫树了,他成功了。”

  他拥有不亚于神的力量。

  最后一句哈尔斯没说。

  “王!”老亚雌激动的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浑身颤抖着诉说着哈乐这些年的艰辛和对他归来的期盼。

  “你先起来。”宋卿时试探着的扶了了一把对方,结果对方抖的跟鹌鹑似的,便提脚走了进去。

  老亚雌连忙爬起来阻止,“王,既然您已经提前成年,那不可以和祭司大人住在一起了,您应该待在属于您的王树上。”

  宋卿时倒是差点忘了这件事,不过住哪里无所谓,等部落安顿的差不多反正都是要搬家的。

  “既然我今天搬家,也整个把所有族虫都认个全吧。”

  老亚雌连连点头,“那我先去通知他们。”

  再次回到熟悉的空地,宋卿时不禁感慨这么大的地方就不能分开一下吗?不管做什么都在这里。

  族虫们在经历过之前的力量压制和老亚雌的提前警告以后倒是没有太多惊讶,他们非常快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为之兴奋。

  最开始就是自我介绍,布尔凡第一个出列。亚雌、雌虫、雄虫三个群体一个个的上前说明,一开始大家还怕王记不住,然后发现王连他们没说的结契关系都知晓了个七七八八,不由得大感震惊。

  雄虫的小队长随即开始介绍起部落的分工以及平日里的生活习俗等等。

  “这就是你们今天抓的猎物?”看着地上的几个零星的颤颤抖抖的兔子,宋卿时问道。

  “是的!”雄虫小队长有些骄傲也有些沮丧,“多毛兽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食物,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多毛兽特别少。不,是越来越少了……难道这就是天罚吗?”

  宋卿时,“……”

  不,当然不是天罚。

  纯粹就是你们把兔子快给吃绝种了,哪怕兔子再能下也遭不住你们这么吃。

  羊毛也不能光逮一只薅啊。

第209章 虫族世界11

  最首先就是解决吃饭问题,部落里的常年食用单一的食物再加上这么阴寒的地方对身体非常不好,哪怕他们是身强体壮的虫族也一样。

  “你们就这么吃?”宋卿时从地上拎着一条还在用力挣扎的兔子,这是里面唯一的活的兔子了,只是腿部受了伤跑不动了。

  一旁叫布莱的雄虫解释了半天都觉得自己解释的不好,干脆飞快的从地上捡起一条兔子,三两下把皮毛撕下来,就着血淋淋的生肉三两口啃完了。

  “……”宋卿时叹了口气,“你知不知道兔、多毛兽的皮毛可以拼接起来保暖的?只不过需要多一些而已,按照你们平时吃的饭量来说,已经足够你们每个人一件兽衣了。”

  “怎么可能?”布莱低头呆呆的看着地上血迹斑斑的白色绒毛,“这东西我们都不要的。”

  宋卿时将活的兔子治疗好伤口后扔回了丛林里面,然后蹲下抓起一只死掉的兔子,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手速飞快的从边缘处非常快的剥下来一块非常完美的皮毛。

  “就是这样。”他一边说一边加快速度,手指翻飞间就像是在跳舞一样赏心悦目,不多时地上的兔子们都已经完全皮肉分离。

  得到完整的皮毛后,宋卿时也一时间找不到针线,就用之前还剩下的一点树皮拉成细线夹杂了一点力量硬生生从皮毛里面穿了进去。

  最后的成品是一个很小的裙子,刚好是一个亚雌或者雌性可以穿的尺寸。不仅比他们身上现在潦草的草衣遮盖严实还保暖,特别是那白白的皮毛特别醒目可爱,一看就柔软的很。

  亚雌和雌性们的眼神都亮了,他们之前就觉得王身上的衣服挺好看,正准备偷偷去问,没想到王现在还利用他们之前不要的多毛兽的兽皮做了一件裙子!

  “现在只能这样了。”宋卿时轻轻抖了抖,“其实并不牢固,我之后会找更好的线来穿好,这是一个样品,就是给你们看看是这样的意思。而且里面的血还没洗呢,要穿的也得把血和皮毛洗干净再晒干。”

  这番话并未打击亚雌和雌虫们的信心,爱美是天性,无论哪个种族。他们心里已经想着明天雄虫再带着多毛兽回来他们也要学着做,不牢固就不牢固吧,反正他们身上的也不见得有多牢固,而且那多毛兽的兽皮真的看起来特别柔软暖和呢!

  不止亚雌和雌虫们这么想,就连雄虫里面也有爱美的这么想。

  宋卿时看着地上的猎物,大家应该是不够吃的,“水藻吃过了吗?”

  “没有。”布尔凡十分乖巧的摇头,他们其实还是不是很敢吃,总觉得绿绿的不是特别好吃的样子,“但是我们有带回来。”

  绿色的水藻放在绿色的树叶上面,看起来像是被隐身了一样。

  “这个吃了对你们身体好。”宋卿时走上前仰头就吃了一条,其实没什么味道,得益于这里的水质原始,所以回味有点甜,“你们长时间食用单一食物,又没有晒太阳,身体会缺乏很多营养。”

  “营养是什么?”沉默的哈尔斯突然提问。

  “就是身体不太健康、不太好的意思。”宋卿时环顾四周,用自己做例子,“你们大部分嘴唇干涩暗沉,脸色苍白没精神,身体四肢无力,有时候还会觉得头晕眼花对不对?”

  “是的。”哈尔斯点头。

  “这就是身体不健康。”宋卿时只挑了几个比较大众化的词汇来讲,主要针对他们目前的状况。

  雄虫们倒是撇嘴,他们觉得他们强壮的很,比这个王要强的多。

  雄虫对于强的定义在于身体因素,比如一眼看过去非常强大,而宋卿时又已经收拢了气势,在他们看起来跟普通的亚雌差不多,什么有的亚雌还比王要雄壮的多。

  哈尔斯有些好奇的捏着一点洗干净的水藻吃下去,细细咀嚼过后嘴唇里一点清香余味,“还可以。”

  祭司大人都这么说了,亚雌已经率先开始吃了下去,他们眼前一亮,这种素净中带着一点清甜的食物还真的挺好吃。

  不过并吃不饱。

  宋卿时抬头想看时间来着,结果一抬头看到的就是茂密的枝叶将天空牢牢抵御在外面,他掐算了一下,发现时间大约在下午四点左右。

  部落的捕猎方式就有很大的弊端,雄虫把附近的兔子吃完了就要飞那么老远去捕猎,而外面的兔子也吃的差不多了,结果肯定是还要往外走,而最外面已经是其他部落的地盘。

  首先从时间上来说就不行,太浪费了。然后就是食物的单一性,这群虫怎么就这么死脑筋,专门死磕小动物。

  “你们先吃东西,然后雄虫们跟我出去捕猎。”宋卿时说,“我要教你们新的捕猎方式和捕猎对象。”

  所有虫还挺好奇,不明白他们这个王在说什么。捕猎方式和对象他们已经照做了几十年,为什么还要学新的,新的有用吗?

  抱着这些想法,有些不服气的雄虫也想看看这个王有什么本事,说不定那些气势就是虫神留给他镇压部落的,其实根本就没用。

  可他们好像忘了,面前的王在昨天还是个小孩呢。

  哈尔斯不关心这些,因此打算提前回去。老亚雌叫住了他,“哈尔斯,留下来看看吧。”

  看看我们的王究竟能做到哪一步。

  哈尔斯摇了摇头,“我要回去向虫神祈祷。”

  老亚雌还觉得奇怪呢,之前出去捕猎不都得帮小队现场祈祷吗,怎么今天不用了,难道是对王有什么不满吗?

  不止他一个虫这么想,所有虫都这么想。

  祭司大人和王不合。

  在餐食上只有生肉,水果是只有平日里举行大规模的宴会才能吃到,因为是特别稀有的物种,季节不对他们还找不到水果。

  可是不远处的树上就是硕果累累,地上腐烂成泥都愣是没人去吃。

  族虫们早就饿了,他们一天只有两餐,早餐就是吃昨天晚上吃剩下来的一点点肉,晚餐才算多了一点,只不过这样还得半饱着肚子留给明天的早餐。

  布莱作为雄虫的队长,吃完以后抱着极大的热忱和配合说,“王!我们已经吃完了,什么时候出去捕猎?现在出去捕猎的话恐怕我们晚上回不来,因为太远了,而且我们晚上的飞行能力不是很强,也怕下雨。”

  布莱是布尔凡的哥哥,布尔凡是王救的,他自然非常感激宋卿时。

  “不用去很远的地方,就在附近吧。”宋卿时摇摇头,“虽然咱们族群附近没什么猎物敢来,但是在不远的地方就有可以吃的猎物。”

  “王,我们附近没有可以吃的猎物。”布莱非常认真的说,他们已经对周围的环境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如果您说是外面那些丑陋的东西,那肯定不能吃。”

  “为什么?”宋卿时反问,“你吃过吗?”

  “没有。”布莱老实的摇头。

  “既然你没吃过又怎么笃定的说不能吃呢?”宋卿时说,“你这么谨慎是对的,森林里有毒的东西太多了,可是我以后会一一告诉你们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的。”

  “你们准备好了吗?”他看向周围已经站立的雄虫,别的不说,这集合能力还是可以的,“那么,我们现在出发吧。”

  顷刻间,雄虫的背后突然出现了两对细细的翅膀,这两对翅膀可以助他们在天空中飞翔,同时及时发现并捕捉猎物。

  布莱怕王不清楚地方想带队,宋卿时却一下子飞到了最前面,“你们跟着我来。”

  宋卿时的翅膀是纯黑色的,没有羽毛的骨架却并不刻薄,而是显得圆润有光泽。飞了一段距离后就可以直接跃出密林,一行虫沐浴在夕阳的橙光中,看着远处天边的落日余晖十分的震撼。

  突然,布莱看到前面的王紧急迫降,他连忙刹车也招呼后面的兄弟们跟着下去。

  “什么嘛,王也太逞能了。”

  “就是,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还硬要冲在最前面。”

  “我本来就没吃饱,今天晚上肯定要饿肚子了。”

  “唉,他是王,都得听他的。”

  “我们之前没有王不是也挺好的吗?”

  “这个鬼地方哪有吃的,那个黑黑的丑东西吗?”

  布莱是最先跳下来的,后续抱怨连连的雄虫们也跳了下来,不过到了地方以后就不再说话。

  “王,你来这里干什么?”布莱飞上前询问蹲在树上的宋卿时,他顺着宋卿时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地方什么都没有。

  宋卿时淡淡的扫了一眼刚刚出声抱怨的几个雄虫,食指压在唇上,“嘘,它们快来了。”

  “???”布莱满头问号,最后也只是回去低声警告队员们不要乱说话,不要影响王的第一次捕猎。

  他们耐心的等了一会儿,倒也不是不能等,平日里捕捉多毛兽也是要等好久才可以抓到,一不留神多毛兽就溜走了。

  寂静的森林里,雄虫们学不会收拢自己的气势导致有些动物不敢过来,但是也有动物知道雄虫不会吃它们,因此“哼哧哼哧”的还是钻了出来。

  这是四头野猪,两个大的两个小的,应该是出来觅食。它们经过的地方无一不是被拱的乱糟糟的,地上全部都是乱七八糟的脚印痕迹,小的鼻子上还残留着果子的水迹。

  布莱心里纳闷,这东西这么丑怎么可能能吃?而且一看起来就没有皮毛,有什么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