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魔王变身男配 第152章

作者:云刺 标签: 仙侠修真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哈斤从头到尾都一声不吭。

  宋卿时从旁边自己用树皮编织的小袋子里拿出了两个芒果,“这个是果子,叫芒果,也是可以吃的……”

  他话还没说完,哈斤已经抢了一个过去塞进嘴里,宋卿时喝道,“住口!”

  “第一,你现在身体还没好,不能吃这个。第二,芒果需要剥皮,里面的骨头也是不能吃的。”

  哈斤在他严厉的目光下委委屈屈的把芒果吐了出来,宋卿时没好气的又从袋子里给亚雌拿了一个,“他不能吃,这是给你吃的。”

  “哦哦,我听懂了。”亚雌受宠若惊的接过小小的黄橙橙的果子,眼里满是新奇。

  除了芒果,还有宋卿时身上的了树皮袋子。

  “这个我已经教给布尔凡他们了,如果你想要去布尔凡那里学,也可以直接拿。”树皮袋子其实装不了多少东西,他倒现在身上还是穿着草裙套装呢。

  不过自从他发明了新的皮毛裙子以后,大家已经可以举一反三的学着做了。

  只是美观性大于实用性,那也比之前根本遮不了裙子强多了。

  宋卿时袋子里装了十多个,芒果树距离这里也不是很远,他象征性的在外面给亚雌们发了几个后就指引他们自己去摘。

  吃货的力量无比强大,附近的菠萝已经吃的差不多了,现在要吃菠萝得去远一点的地方才有摘的。

  亚雌们果然对这个新果子特别好奇,现在宋卿时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实在是宋卿时太厉害了,什么都会什么都懂,比祭司大人还厉害呢!

  “哈尔斯?”树屋周围一片寂静,宋卿时在外喊了两声,里面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面容有些憔悴的哈尔斯走了出来。

  “你来找我干什么?”最近哈尔斯就算是不想去听他的事也总会听族虫们提起,他的心里升起了一股巨大的危机感,那不仅是他祭司地位的动摇,更是在直接动摇部落里对虫神的信仰。

  可是哈尔斯同时又是纯粹的,其他的管理方面他不懂,平日里也总是有老亚雌在帮他,但是他看得出宋卿时仅仅到来几天,才几天而已,部落真的有了很大的改变。

  首先最开始就是食物方面,他们从节约的半饱到了捕猎一次可以吃三天,而且还吃的很饱。其次就是开发了许多可以吃的新的果子,还做出了可以存放便于携带的零食,部落里的族虫们身体肉眼可见的强壮了起来,脸色也比之前红润、有活力。

  然后就是对方所说的神秘的叫医术的力量,可以治疗虫神治不好的族虫。这次要不是宋卿时在,他们短短几天就要失去一个亚雌和一个雄虫,无论是失去哪一个,都是哈乐部落珍稀的珍宝。

  现在是捕猎方面,听雄虫们说捕猎速度和效率都极大的提高。不仅如此,似乎还可以用在部落的战斗中。

  “这是什么?”哈尔斯神游回来就看到递给他的两个黄橙橙的大果子,反射性的问道,“难道又是可以吃的果子吗?”

  “是。”宋卿时演示了一番,里面橙黄的果肉伴随着香甜味扑面而来,“很好吃,试试吧。”

  哈尔斯低头尝试了一口,果肉柔软甜蜜,比菠萝更符合他的口味。

  宋卿时把芒果放在床上,“哈尔斯,你有兴趣跟我去试试烤鱼吗?”

  “鱼?”哈尔斯又一次接触新名词,“烤?”

  他的记忆里快速从记忆里找到宋卿时用所说的鱼的内脏给哈斤缝上了两只腿,又想到鱼一看就非常干瘪的身形和腥臭的鳞片,犹豫的问,“可以吃?”

  “走吧,咱们去试试不就知道了。”

  哈尔斯被拉到河边,看着宋卿时沿路边挑挑捡捡了很多块石头,他怀里还被对方塞了一些地上随便捡的干枯树枝和枯草。

  再然后就眼睁睁看着宋卿时跳下水手速飞快的抓了两条鱼甩上岸,鱼儿离了水开始拼命的挣扎,哈尔斯看到鱼身上反光的银色鳞片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更是抱着干柴等往旁边挪了很远。

  宋卿时用石块在地上刨了一个小坑,回头看着避之不及的哈尔斯,“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拿过来。”

  “你在做什么?”哈尔斯好奇的看着宋卿时放了很多干草垫底,然后用手里的两块石头用力摩擦,发出“砰砰砰”的沉闷声响。

  宋卿时并未回答,石块相互碰撞之间相互蹭上了许多划痕。他的手速飞快且机制,哈尔斯不解其意的观看,然后对他的臂力和耐心产生了佩服,不知道过了多久,鱼都不跳了,他还在打。

  哈尔斯悄悄的打了个哈欠。

  倏地,两道相撞的火石中间猛的产生了几缕粘黏的白色火丝,然后就是这么一点点微弱的火丝在接触干草后开始冒出青烟、随即温暖的小火苗跳跃了起来。

  哈尔斯目瞪口呆,“这……”

  这是神迹啊!

第213章 虫族世界15

  溪水潺潺,树影幽憧。

  哈尔斯毫无形象的蹲在火堆旁,仔细打量着燃烧的“噼里啪啦”的火堆,从火星到火丝,然后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火舌,“火,好温暖啊……”

  宋卿时往上面加了一些收集来的干柴,“其实这个才是最重要的,火可以应用于多方面,比如寒冷的冬天、比如食物的多变。你不觉得咱们部落里常年吃生肉很不好吗,大家身体里寒气很重容易得风湿。”

  “是挺好。”哈尔斯不得不承认,对方所带来的是神给不了部落的,“鱼怎么办?”

  回答他的是宋卿时捡了两根比较粗壮的树枝,用力将一头削尖,然后瞬间从鱼嘴穿刺进入从鱼尾出去。两根简单的架子一架,就是一个小型的天然烧烤炉。

  火势很大,鱼鳞接触到灼热的火瞬间焦脆,鱼皮微微泛黄,下面透明的鱼肉慢慢凝固成乳白色,更是逐渐散发出一股清澈的香味,这是大自然的馈赠。

  “好香!”哈尔斯从来没闻到过这么香的味道,与平时吃的肉不同,他的手总是不经意的凑到火边又挪开,完全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怕火是动物的天性,人也不例外。不过智慧生物懂得如何利用恐惧、面对恐惧、最后制作出解决办法。

  哈尔斯早就心痒难耐,可是宋卿时不说话他也不敢问,就一直等啊等,微风穿过火堆给他吹去一阵温热的气纹,风中还裹着鱼皮焦香的诱人滋味。

  “还要多久啊?”终于,已经开始馋的流口水的哈尔斯忍不住开口询问。

  “快了。”宋卿时不时的翻动鱼身,尽量让其受热均匀,“其实里面的内脏最好掏出来,不过没工具,要是再可以撒点盐、辣椒、孜然就更好了。”

  哈尔斯望眼欲穿的盯着,终于等到了成熟的那一刻,他急切的伸手去触摸,结果被滚烫的鱼身烫的手指通红,只不过就算这样了还紧紧抓着鱼不肯松手,生怕吃不到。

  “嘶——好吃!”他急哄哄的低头啃了一口,不同于之前猎物的生冷,热乎乎的食物滚烫着下肚,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鱼肉是怎么经过口腔、喉咙、最后抵达胃部,顿时惊为天人。

  “你慢点吃,小心刺。”宋卿时的提醒终究还是太迟,因为对面的哈尔斯已经狼吞虎咽的全部给吞了,根本不吐刺。

  这些虫人的肠胃是不是太好了点?

  哈尔斯烫的不停地用手扇风,却还是眼巴巴的盯着宋卿时手里的那串,又不好意思直接要,但是眼里的垂涎可是一点都瞒不住。

  最终两条鱼都归他吃了。

  美食过后就需要处理他的烫伤问题,不过还是皮糙肉厚,泡在溪水里几分钟就好的差不多了。

  哈尔斯意犹未尽的盯着溪流里甩尾的鱼群,心里琢磨着什么时候可以再弄一条上来吃,“你刚刚说的什么盐辣椒,有这些的话会更好吃吗?”

  “当然。”宋卿时点头,“不过需要去找,我一个人精力有限,到时候想吃的话还是得大家多留心。”

  解决了吃的问题,哈尔斯犹豫了一下,又问道,“这个火是用石头就可以打出来吗?我感觉有点危险。”

  “部落要进化,就离不开火。”宋卿时看着坑里还在燃烧的火苗,“什么都危险,但是我们可以控制危险不是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

  “意外发现。”宋卿时问他,“你觉得火烤出来的食物好吃吗?”

  “好吃。”哈尔斯诚实的点头。

  “其实我们吃的野猪肉烤上去比鱼肉更好吃,肥油会在火星上炙烤飞溅,瘦肉呈现焦黄色,有调料的话撒点孜然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宋卿时话锋一转,“你觉得我在部落内部推行这个怎么样?”

  “很好啊。”哈尔斯觉得为部落好就完全没问题。

  “哈尔斯,你有没有发现,我们没有神也照样活的很好。”宋卿时站起身,盯着流水的平缓线,“大家胆子太小了,这也并不是什么错事,只不过在这种时候胆子不大很容易消失。”

  “不可以对虫神不敬。”哈尔斯柔和的脸色变得硬邦邦的,“虫神是最伟大的神,它给了虫族生命,孕育并给了虫族蜕化的机会,没有它就没有我们。”

  “不,我不是说这世上没有神,我也不是说不崇敬神。”宋卿时微微侧头,看着有些生气的哈尔斯,“我说的是,神在很多方面也是无能为力的。它创造了虫族,但是不可能手把手的去教导虫族该怎么生存。”

  “虫族太依赖虫神,那就导致哈乐部落如今的情况。明明身边什么都有,只要尝试一下,尝试一下草药、食物、水果……或是意外的火,部落就不会变成这个样子,不是吗?”

  “不是我觉得自己太高大,而是如果没有我的出现,迟早有一天你们不是在寒夜里冻死,就是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部落的出路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创造,而不是每天祈祷神会来帮你们。”

  愚昧、无知、落后;

  积极、生存、团结。

  宋卿时的一段话让哈尔斯不禁想起了之前的族虫被救事件,哈尔斯不自觉的开始认同他的观点,因为……他崇拜的虫神似乎真的让无数本应该可以生存下来的族虫死去。

  “可我是祭司。”哈尔斯缓缓开口,这是他背负了几十年的责任,也是部落给予他的责任,让他离开神的掌控,他做不到。

  “这并不冲突。”宋卿时知道他的执拗和坚持,“好了,回去吧。”

  走之前,宋卿时将坑里的火全部熄灭后泼了点水才离开。

  火的出现在部落里产生了极其大的震荡,大家觉得火很温暖,但基因告诉他们,火很危险。

  对此,宋卿时现场给他们表演了一场烤肉盛宴。油脂清脆的蹦跶声、空气里飘荡着诱人的肉的焦香,有不少虫子开始咽口水。

  哈尔斯亲自站出来力挺,他们再度被美食所征服。

  这中间出了一点小插曲,爱美的雌性身上穿着的长草裙不小心溅到了火星,裙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吓得所有虫子惊慌失措的乱窜。

  “在地上打滚!”宋卿时一声怒喝,那雌性赶紧躺在地上打起滚来。

  得益于这里空气常年潮湿,空地上方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拱形树冠,树叶经络露水滴在低声形成了小小的水洼,地上本就因为晒不到太阳而湿润的不行,再加上草裙也是湿的,所以没两圈就青烟袅袅了起来。

  “大家小心一点,裙子很容易着火。”宋卿时严肃着脸,“如果再有这种事,一定不要乱钻,不然会引发森林着火,到时候就没地方住了。附近有水的话就跳进水里,没水就在地上打滚,同伴赶紧弄水,明白吗?”

  “明白了!”大家大声回答,也是心有余悸。

  雌性受了惊吓,小脸煞白的浑身发抖,身上全部都是泥,头发更是乱糟糟的,还好草裙没烧多少,就是边缘跟狗啃似的,喃喃道,“我讨厌火。”

  可是讨厌归讨厌,后面吃肉还是挺积极。

  宋卿时怕他留下什么心理创伤,后来一看,顶多不去火堆附近,那股吃香味也就放下了心。

  他用的是一个大火坑,晚上睡觉前会把火全部扑灭后才回去。

  到了第二天,大家纷纷效仿,捡树枝、树叶、挖坑等等,再然后就是捡跟宋卿时手里差不多的石头学着拼命的打。

  往日平静的密林里发出了一阵嘈杂的石头碰撞声,可是大家很快就发现,他们根本打不出火。雄虫力气大,一用力就把石头都被打破了。

  打火是一件非常需要耐心的事情,雄虫们怎么都打不出来后就索性放弃了,只有亚雌们还在咬着牙坚持。尽管亚雌们的手臂已经非常的酸痛,甚至都快抬不起来了。

  爆发的碰撞声最后只留下零星的声音,突然,有个亚雌惊喜的叫了起来,“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他面前的小坑燃起来了!

  “快加树枝。”宋卿时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身边,告诉他再不加树枝火星就要熄灭了。

  经历过辛苦的、来之不易的成功能够激发他们内心的成就感,这跟宋卿时手把手的教是不一样的。

  “好神奇啊!”

  “为什么他可以做到我却做不到?”

  “太厉害了,我还以为只有王才可以做到呢。”

  “记住,火坑旁边必须有虫看守,离开前一定要把坑里的火全部熄灭,否则引发森林火灾就不好了,火势太大就连雄虫都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