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紫舞玥鸢
若是这只黑猫的身体撑不住。自己这一缕残魂又该如何?
秋洛一个激灵,根本不敢深想。
入夜,秋洛和林尽染躺在房间里唯一那张大床上,变成猫咪的时候,他每夜都习惯性钻到林尽染被窝里,窝在男人怀里睡觉。
如今成人了,两人却用着两床被子,中间一条“隔离带”泾渭分明。
两人谁也睡不着,光顾着盯着天花板发呆。
“阿秋,你睡了吗?”林尽染轻声问,手从被窝伸出来,在黑暗里摸索秋洛的猫尾巴。
秋洛一惊,急急忙忙将秃尾巴塞回裤子,又翻个身侧卧,把背影留给男人。
“我睡了。”
林尽染的手顿在原地,慢慢收拢五指,胸腔里一颗心在失望和躁动里煎熬。
这是……在拒绝自己吗?
虽然不断告诉自己急不得,以免把人吓跑,但是秋洛隐晦的抗拒,仍然叫他难以忍受。
明明睡在一张床上,距离却仿佛无比遥远,连拥抱都是奢侈。
床头柜上的时钟滴答滴答走过午夜十二点,正式进入周末。
林尽染看着他的背影,低声问:“你还记得你答应过我,周末陪我一天,无论我提什么要求,你都会满足的?”
秋洛把脑袋转过来,点点头:“当然记得。”他还特地准备礼物了。
林尽染勾起唇角,微微一笑:“今天是我的生日。”
“啊?”秋洛一时忘了尾巴和忧愁,扑滚过来抱住他,“你生日啊?”
林尽染顺势揽住他,虚虚将人圈在怀里,眯了眯眼,轻声道:“小时候我一个人在国外生活,长大回国,家里并没有让欢迎我,也没有人替我庆祝过。这是第一次,有人与我一同庆生。”
“我现在要提出第一个要求。”
秋洛像个慈爱的老父那样摸摸他的头:“你尽管说。”
完成了漫长铺垫的林尽染,终于露出了真正的目的。
他笑意温柔,一字一句缓慢道:“我要你做我一天的恋人。”
第16章 喜欢你
“当你的恋人?一天?”秋洛眨眨眼,长这么大,他还没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呢。
早知道就先找个补习班培训一下,也不知道临时抱佛脚合不合格。
秋洛的心思一下子飘得极远,脑海里不由自主地疯狂检索有关恋爱的词条。
恋爱,约会,拥抱,亲亲,然后就该结婚了,将来还能向国家申请两个拥有他们基因的婴儿。
就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吧,一个姓秋,一个姓林,名字取什么好呢?
他有点紧张起来,怎么样才能装作很有经验的样子?
林尽染捏着被单边缘,静静等待对方的回答。
秋洛仿佛在思考,缄口不语,眼神飘忽,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连一天的恋人都不愿意吗?
林尽染胸腔里一颗心不断往下沉,漫长的沉默中,他手心逐渐开始发潮。
他勉强笑了笑,声音低哑:“如果你觉得我的要求过分了,那就换一个吧……”
“啊?”秋洛立刻回过神,急了,“怎么可以换呢?不就是一天恋人吗?我可以!”
多来几天,他也可以啊。
反正将来都要结婚的,秋洛心里美滋滋的想,须臾,又不太高兴地想到,要是没有穿书者捣乱的话。
这下峰回路转,林尽染挑起的眼尾染上一丝隐晦的惊喜。
“既然你答应了,那现在我们就是恋人了。”
他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重新躺回床上,不动声色地掀开被子的一角,暗示:“恋人应该要一起睡……”
这么快就要同床共枕了吗?
秋洛忍不住又开始自动检索关联词,变成人还没有抱着睡过呢,是搂腰还是揽肩呢?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微红的耳根隐没在发丝间,幸好对方看不到。
秋洛几下踹开自己那床被子,像只毛虫一样拱进林尽染的被窝,非常自觉地靠过去,抱住了男人的腰际,一对澄澈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对方的侧脸。
温热的呼吸浪涌般扑上颈侧,存在感极强的目光笼罩,林尽染一动不动躺在原位,双手叠在小腹上,庄重的姿态宛如献祭。
太近了……
仿佛一转过脸就能亲上去似的。
林尽染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青年那双漂亮的眼睛上,漆黑的视野里,他的眼神如同萤火般灼灼生光。
被这样注视着,林尽染一举一动都显得格外突兀,想自然而然讨一个晚安吻,都苦于找不到机会。
脑子里一堆关联词的秋洛,等得眼睛都酸了,还没等到下一步动作。
就这?
原来林尽染的“一起睡”,真的就只是挨在一起睡啊?
恋人如此不解风情,秋少爷很是失望。
他不甘心地又蹭近了点,掰过林尽染的脑袋,让他看向自己:“我说,你是不是还想做点什么呢?”
林尽染心中一惊,有点紧张地看着他,莫非自己那点小心思被发现了?
他喉结滑动一下,低沉沉地问:“做什么?”
秋洛长叹一声,觉得自己有义务负担起教导恋人谈恋爱的使命。
“睡前不是应该有晚安吻吗?”
意外之喜来得猝不及防,林尽染顿觉口干舌燥,他捧起秋洛的脸,缓慢而克制地送上自己的双唇秋洛却等得不耐烦了:“你动作好慢!”
他拉开对方的手,在额头上啪叽一下重重印上一个吻,而后飞快钻回被窝,像完成了一项重大使命一样,安然入睡了。
留下林尽染维持着方才的姿势发愣。
搞了半天……只有额头吗?
他抿着嘴唇,忍不住撑起上身朝青年看去,可惜后者累了一个白天,这会已然秒睡。
林尽染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懊悔地叹口气,终究还是按耐不住,小心凑过去,在秋洛唇上轻轻蹭过:“晚安。”
※※※
翌日,秋洛陪林尽染处理完紧急要务,直到下午,林尽染终于空出时间,换了一身深色正装,和秋洛出门约会。
秋洛老老实实戴好墨镜帽子围巾三大件,在保镖和佣人们探究的注目礼下,跟林尽染一道上车。
宾利停靠在市区一座久负盛名的音乐馆门前。
林尽染吩咐保镖们在外面等,自己一手握着盲杖,一手挽住秋洛的手臂,步履从容迈入演奏大厅。
这是一间小型音乐厅,室内两层观众席呈半弧形围着主舞台,室内雕梁画栋,金碧辉煌,舞台上早有演奏乐团各自就位,显然等待已久了。
“咦,怎么没有观众?”
秋洛看着空荡荡的观众席,险些怀疑他们走错了厅。
林尽染面带微笑,拍拍他的手:“我们这不是来了吗?”
秋洛咂舌:“你包场了?”
林尽染理所当然地点点头:“我可不想有人打扰我们。”
秋洛从前也时常跟随母亲出入音乐厅,但是包场还是头一次。他带着林尽染在第一排中间坐下。
舞台上的西洋乐团正式开始演奏。
第一首曲子是缠绵悱恻的《爱与恋歌》,悠扬的钢琴声响彻大厅,空旷的观众席没有丝毫杂音,将乐曲无限放大,清晰而动听。
林尽染身为瞎子,可以体验的娱乐项目实在有限的很,恋人常去的电影院和游乐场,对他而言都不合适。
能同秋洛一起的,就只剩听音乐演奏这一个选项,林尽染攥着青年的手,余光频频注意他的表情,生怕对方觉得无聊。
乐团一曲完毕,秋洛忽然把手从林尽染手里抽了回来,起身,抬腿离开了座位。
林尽染下意识拉住他,眉头蹙起:“你去哪儿?”
果然还是觉得无聊了吗?他暗暗有些后悔,早知道不该选在这里的……
秋洛安抚地拍拍他的手背:“你等着,看我给你露一手。”
林尽染一愣,秋洛已经三两步跨□□舞台,和乐团指挥说了几句话。
包场的金主开口,指挥立刻照办,中间那架钢琴腾出来,琴手让出了座椅,退到一旁。
秋洛端坐于纯黑三角钢琴前,冲台下的林尽染微微一笑。
他一身剪裁合体的白色西装,深蓝色内衬,碎发刘海下琥珀色的眼瞳,在辉煌的水晶灯下顾盼神飞。
修长的十指抚上黑白琴键,一连串动听的音符随着他的指尖跳跃。
琴音欢快而优美,是林尽染从未听过的一首曲子,仿佛在诉说一场纯粹青涩的恋慕,一段恬静美好的时光。
很快,琴声逐渐激荡起来,林尽染凝视着秋洛专注弹琴的侧脸,一颗心随着乐曲节奏飞快跳动。
曲至高潮,一波又一波浪头朝他汹涌而至,周围的一切都成了远去的背景,唯有秋洛宛如暴风雨中的灯塔,在黑暗的中心岿然不动,熠熠发光。
林尽染贪婪地注视着他,左胸滚烫,有股难以言喻的情绪升起来,这是他放在心尖的人,那样干净而美好,优雅又迷人,仿佛不似凡间。
正当他出神时,秋洛一曲完毕,把钢琴重新还给了乐团琴手。
白衣青年踏着轻快的旋律跳下舞台,重新回到男人身边。
他微微躬身,一手负背,另一只手伸到林尽染面前,黑亮的眼眸含笑,像个彬彬有礼的中世纪贵族王子。
“这位英俊的先生,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林尽染定定看他许久,将手缓缓放在对方掌心,低沉的嗓音带着砂砾般的质感,尾音如同嘴角般扬起:“荣幸之至。”
上一篇:反派师弟原来暗恋我
下一篇:穿成声名狼藉的Ome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