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男妻是副业 第54章

作者:余眠久 标签: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穿越重生

  这笑容里明显有些别的意味,但陆仁沉浸在某种微妙的施舍炫耀的快感中,并没有在意。

  ……

  确定陆仁就是那个私底下跟颂食记联系的人,自然不可能再留他做事。

  苏乔没出面,提前跟两个室友离开。让钟姐给陆仁把这个月工资结清了,从明天开始不用来上班。店里其他人只知道陆仁被钟领班单独叫去外面,不知道说了什么,回来之后脸色很难看,脱下工作服就离开了。

  厨师阿文来问,钟姐只说:“这里不适合他。”

  虽然没有明说,但前两天才出了事,没隔多久立即开除后厨一个人,就够让人猜测的了。

  阿文可惜道:“明明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当厨师了。”

  跟陆仁一起招进来当打荷的那个人,手艺更好一点,已经做了主厨。平时也能看出来,其实陆仁有些不服气。但阿文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做出把菜谱交给别人这种事。

  厨师行业内,很忌讳这种事。跟谁学的菜,就得敬着谁,毕竟吃饭的本事是别人教的。要不是小老板不愿意,他们这一批厨房里待着的,都该叫一声师父。

  学成了,有机会自立门户,再收徒弟把手艺传下去都没问题。但卖给竞争对手……这事传出去,陆仁在行业内的名声就坏了,以后再没有哪个厨师敢让他在自己手底下做事。

  后厨几个人关系比较好,阿文既愤怒又惋惜。

  钟姐道:“想想小老板平时是怎么对你们的。他自己的手艺,哪一样没教给你们?学艺不精,上不了灶,就做这种事,你怎么不想想他收了颂食记多少钱?”

  阿文一愣,顿时不说话了,惭愧低下头。

  沉默了数秒,他道:“这件事我会跟认识的人说,他们有不少在晋城的酒店、餐厅工作。小老板手下留情,别人不知道陆仁是这样的人,他就还可能到别的地方。这样的事,有第一次,就可能还有第二次。”

  钟姐点点头,想起苏乔的规划,把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告诉他们:苏记要歇业一段时间,小老板在研究新的菜单。

  -

  苏乔提前从店里离开,口袋里装着颂食记的菜单。他看着上面的菜名,在心里盘算要买些什么食材,回程路上用手机拉了一张表格。

  他本来打算自己去楼下商场采购,但估计了一下,需要的东西不少,分量也不轻。各种肉类菜蔬都很压秤,即便有电梯,独自搬回来也够呛,想了想还是让商场的工作人员送货上门。

  工作人员会使用专门的小拖车,不费什么力气。

  等待食材送达的时间,苏乔先琢磨了一下做法。颂食记的菜单与普通中式餐厅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些常见的且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菜品。比如红烧肉、上汤肉圆、干捞粉丝、蒜蓉开背虾……

  大约是交通发达的缘故,现在的餐厅里许多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融合菜,路边十家餐厅,八家菜单上有雷同,颂食记自然不会例外。

  等食材送到,苏乔换了衣服,进到厨房里去。

  纹理细腻的牛里脊,整块摊在案上,在灯光照耀下呈现出一种新鲜好看的红色。一刀切开,肌理整齐地断裂,一公分半的厚片以一种恢宏之势向外侧倒下去,轻柔地落下。

  随即,倒下的那片牛里脊,又被公平地、不偏不倚地切成条,继而切成块。刀锋走过,牛肉的边缘变得既锐利又柔软,一个个小方块乖顺地被赶进白瓷碗里。

  整粒黑椒在研磨瓶里滚动,汇集到底部。苏乔转了几下瓶口,细碎的黑色颗粒便撒落下来,散发出一种独特的芬芳辛辣。直到黑胡椒碎在牛肉粒上面堆积成可观的一撮,他才继续往里加入盐和其他配料。

  黑色白色的颗粒混合在一起,像是降落的雪渐次融化,顺着肌理的走向奔流坠落,慢慢渗透进内里。

  口蘑去柄,用菜刀分解成雪白的小胖丁。芦笋洗干净,整齐地躺在盘子里,透着惹人爱的绿色。

  把洋葱切成碎末时,苏乔不断眨眼,企图以这种方式缓和流泪的生理反应。眼睛又酸又疼,泪水控制不住地沁出来,被下眼睑兜住。

  苏乔:“……”

  他吸了吸鼻子,非常坚强地把最后一点洋葱切碎了,才走到客厅独自流泪。

  睫毛上沾了眼泪,湿乎乎的,眨不干净。苏乔眼眶通红,一边擦一边想:要是骆先生在家就好了……呜呜呜呜呜真的好难受。

  缓了缓,他吸口气,回厨房继续做菜。

  热锅下油,等到温度升上来时,先放了蒜末进去炒香。这是第一道提味的工序,等到蒜末金黄时,必须全部捞出弃用。锅里的油经过这一遭,会变得香气浓烈。

  随后加入洋葱碎,小火慢慢地炒。

  姜、蒜、洋葱这类味道重的食材,最容易出香,会让后续加入的主食材具有更复杂、更深层次的滋味,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洋葱碎末在热油的包裹下软化,伴随着“滋滋”声,一点点透明起来。与此同时,空气中开始弥漫着爆炒的烟火气。

  口蘑下锅,小胖丁们挨挨挤挤凑作一团,被锅铲无情地分开。雪白的躯体滚过几圈,立即沾上了诱人的浅黄色。

  等到口蘑吸足油汁,口感饱满,才轮到腌制好的牛肉粒下锅。一瞬间,黑胡椒的味道占据了整个空间。

  许多餐厅在做黑椒牛肉粒这道菜时,会用现成的黑胡椒酱。苏乔并不打算这样,反倒采用了新鲜研磨的黑椒粒。

  颗粒状的黑胡椒附着在牛肉粒上,在被咬开时,会猛然爆开独特的味道,给人充足的享受。是双倍,是极致,是在黑胡椒的味道上再叠加一层黑胡椒,仿佛一个惊喜的礼物。

  随着调料的加入,锅底漫出棕褐色的汁水。这是蒜末、洋葱和新鲜牛肉共同奉献出的美味,汇集在一起,随着高温,进入到口蘑的内部,使它具备了超凡脱俗的魅力。

  临出锅前,苏乔略微勾芡,这一道菜就完成了。最后的点缀,是在平底锅内香煎的芦笋。

  ……

  晚上,骆云深到家时,先是看到玄关处多了两双鞋。

  他一怔,随即听到堂弟熟悉的声音:“啾啾你太棒了!天啊这个真的巨好吃——跟外面餐厅一点都不一样!”

  一如既往地浮夸。他冷着脸想。

  苏乔端着一个盘子从厨房里出来,脸上带笑。余光瞥到门口伫立的身影,眼睛一亮,转道向这边来。由于步子急,拖鞋发出“嗒嗒嗒”的声音。

  “骆先生!”他停在两步远的地方,稍微抬头。“你回来啦。”

  骆云深扯了扯领带,一手接过苏乔手里的盘子,一手揽着他往餐厅方向走,还要回答:“嗯。”

  苏乔两手空空,有点不好意思。但随即带着些求表扬式的炫耀,兴高采烈地说:“我今天做了好多菜!”

  桌上确实摆了不少盘,冒着腾腾的热气,各种香味交织在一起,十分诱人。

  骆云深把盘子搁在餐桌上,摸摸苏乔的头发,赞许道:“晚饭很好,辛苦啾啾了。”

  随即瞥了一眼不请自来且到现在没出声的堂弟骆星杼和好友许舜,眼神实在称不上欢迎。

  晚饭很好,一起吃晚饭的人不大好。

  骆星杼:“……”

  许舜:“……”

  不敢说话。

  打扰别人二人世界,被嫌弃也是应该的。但能吃到啾啾做的饭,冷眼又算什么呢?

  值了。

第54章 骆星杼:当弟弟真好

  趁着苏乔去厨房, 骆云深看向对面两个人,淡淡道:“今天这么有空?”

  言下之意即是,闲着没事情做了, 跑到别人家里蹭饭?

  骆星杼摸了摸鼻子,条件反射坐直了,一板一眼答道:“我前几天帮了啾啾一点小忙,所以现在是作为受到邀请的朋友, 专门来吃感谢宴的。”

  他着重强调了“邀请”和“感谢”两个词,表示自己不是无故登门。

  这房子的另一个主人给他颁发了通行许可好吗?

  许舜没那么多理由, 也没骆星杼那么怵堂兄,他只举起双手,笑着说:“我就是来吃东西的。”

  两人凑在一起,勾肩搭背,也知道骆云深不是真的嫌弃他们, 所以没一会儿就开始问有没有喝的。

  骆云深:“在冰箱里, 自己去拿。”

  他回卧室换了家居服, 进厨房去给苏乔帮忙。

  骆星杼打开冰箱看了半天, 因为开了车,没打算喝酒,翻翻拣拣找出一罐颜色独特的汽水, 打开就喝。

  下一秒:“噗——”

  味蕾遭受暴击,他大惊失色, 举起罐子一看小面的小标。

  好嘛,樱桃味。

  骆星杼:“……”

  他满脸一言难尽, 本着是兄弟就有难同当的原则,硬灌了一口味道诡异的液体给许舜。

  许舜:“噗——”

  两人面面相觑,一同决定了汽水最后的归宿:垃圾桶。

  骆星杼赶忙偷吃了一口桌上的凉拌海蜇压压那股味道, 这一吃就险些停不下来。

  半透明的海蜇丝,一看就知道富含胶质,口感清爽。黄瓜切成细丝,散发出一种特有的清香。作为配料的泡萝卜,是苏乔自己腌渍的,除米醋花椒等基本调味,还加入了少量蜂蜜和冰糖,因此除了解腻的酸,回味另有甘甜。

  大量的蒜蓉赋予这道菜香气,以及微麻的口感,剁碎的野山椒则带来出其不意的辣。最顶端还撒了炒香的熟芝麻,在口腔中迸裂。

  一口下去,爽脆的海蜇伴着层次丰富的料汁,一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觉。泡萝卜丝随后发挥作用,那股微妙的酸十分适口且开胃,让骆星杼感觉饥肠辘辘起来。

  他惆怅地叹了一口气:“这让我以后怎么能吃得下工作餐?”

  许舜不能更赞同地点点头。

  不多时,菜品全部完成,四人分坐餐桌两侧,各自动筷。

  都是男人,饿到头上的时候,基本选择先吃肉。骆星杼感觉自己腹部都快凹下去了,首先就把筷子伸向红烧肉。

  美食文化发展至今,许多菜谱随手在网上一搜就有,也不像多年前那样具有地域局限性。因路途遥远买不到新鲜食材这种事,在当代物流运输行业极其发达的状况下,已经很少发生了,更不用说红烧肉这种原材料常见的菜品,是每个家庭都能尝试的基础肉菜,不具有独创性和稀缺性。

  但要做得好吃,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桌上这道红烧肉,其实分量不多,只有区区九块,拼在一起,呈一个规整的方形。骆星杼夹走一块后,便缺了一角。

  那方小小的红烧肉,随着筷子移动,颤颤巍巍地滴下油汁。因为表皮与下面肥瘦肉炖煮之后,皱缩的幅度不同,就呈现出一种上宽下窄的形状,最底端的瘦肉紧实、滋味绵长,上头的皮脂肥而不腻,丰腴诱人。

  做好红烧肉的诀窍,早有前人说过。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

  这句话可以作为定理,适用一切脂肪丰厚的肉类。唯有温度和时间,才是最好的催化剂,能让油脂变成芳香,让肥腻变成沛足丰美。

  骆星杼吃过多少红烧肉,各式各样做法的都不缺,有往里边加鹌鹑蛋的,有用啤酒做调料烧制的,甚至奢侈些以鲍鱼同炖的。

  要么是为了解五花肉的腻,要么是为了让肉汁的鲜美味道更浓郁。

  但没有哪一种做法,比得上面前这道简简单单的红烧肉。里边什么配菜都没有,除了八角桂皮等香料,看不见别的。

  入口肉汁充沛,表皮久经炖煮,口感软糯弹牙,肥肉部分稍稍一抿便化开,像一汪稠滑浓香的汤汁划入胃里。瘦肉浸入香料的香气,细细品尝时才一点点扩散。

  骆星杼:“……”我完了,以后吃别人做的红烧肉再也不会有这种大口吃肉的满足感了……觅食范围进一步缩小。

  他在内心呜呜呜呜呜哀叹了几秒,筷子倒是一刻没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