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被大佬喂养了 第12章

作者:泛渊 标签: 萌宠 仙侠修真 甜文 穿越重生

他跨过了死寂的山谷,翻过了半座死城,终于来到了禁忌之地的边缘。那里生着一颗高大的果树,有光芒从坍塌的天幕漏下,落在了大树枝繁叶茂的树冠上。

树下堆着一座由红果搭建的小山,每一层堆叠的果子都是一样大的,还都是双数。越往上,果子越小,格外整齐。

有一点白色在果山后面若隐若现。那只胆大的小兽似乎正在背对着他刨坑,动作很快,不一会儿果山边上又多出了一个小小的泥土堆。

然后小兽将什么东西埋了进去,又开始吭哧吭哧推着泥堆去填那个坑。因为它身子实在太小,短短的四肢不太够用,做什么都显得十分费力。

笨拙却无端显出可爱来。

是所有的小兽都生得这么好看么?傅灵均在永夜之地待了数千年,好些生灵长什么样子都忘记了,唯独这一只是鲜活的、热烈的、纯白的、毫无攻击性的。

傅灵均从后面瞧着那只忙碌的小兽,那条蓬松的大尾巴晃啊晃,和一团软乎乎的云一般,竟让他生出想要摸一摸的错觉。

那样白那样软,摸起来一定和云朵是一样的吧。

方才难以言喻的焦躁、烦闷、寂寥和孤独感,在看到那个纯白灵魂的刹那,神奇的消失了。

他双手抱胸看着微光之下小兽忙忙碌碌,心中竟头一回生出一种能够称之为安稳的情绪。

是因为这是昏暗死寂之地唯一的一缕光吗?

第8章 、第 8 章

姜糖还不知道周边发生了什么,一门心思认认真真种着他的果树。这几日他吃了好多果子,却不是每一颗都有果核的,直到今日咬破果肉时里头一颗硬硬的果核硌到了他还未长硬的乳牙上,他才发现了那颗硕大的果子中晶莹剔透的果核。

这可把他高兴坏了!

终日生活在这方寸之地,姜糖都觉得自己闲出屁来了。中华民族流淌在骨子里的种田基因,在他看到那颗果核的瞬间爆发开来,他想也没想当即开始刨坑种树,一心想要呵护出一颗新的生命来。

虽然他也不知道在这种鬼地方能不能种成功。

等他好不容易种完了果核,气喘吁吁扭过头来想挑一颗果子加餐的时候,他看见了身体半隐在黑暗中的傅灵均。

大美人?他怎么会来?

傅灵均负侍佛剑站在暗处,不远不近地看着那个纯白的灵魂。

姜糖慌乱的大眼睛飞快朝着四处看了一圈,并未看见大块头的身影,心中咯噔一下,咕噜噜滚到了大树后面躲了起来。

他可是见到过大美人杀人的!虽然现在活得连个人样都没了,但姜糖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在的身份活得挺开心,也挺想再好好的活下去的。他还不知道这位大美人是个什么脾气,是好人还是坏人,会不会对他动手,不太敢轻易靠近他。

半晌,对面没有动静,他又探出半个头来偷看,恰好又对上了那双微冷的眼眸。

“傻狗。”傅灵均看着那团已经不太白净、灰扑扑的团子,只觉它弱小到令他发指的地步。

传入姜糖耳里,这两个字依然是天书。他还不如大块头有耐心,一个词喊百八十遍。

额,大美人什么意思?

他怂怂的躲在树后面看着大美人。见他从黑暗中走出来,光影终于眷恋上了那张精致的脸,好似头一次沐浴阳光的细腻白瓷,美好又脆弱。

傅灵均长久没有靠近光源,上挑的长眸微微眯了下。天悲谷中哪个地方他没走过,此地原先也是衰败之地,怎的就无端多出了一颗灵果树,又漏下了一缕天光来?

他抬手遮了遮眼,修长漂亮的手指苍白,微微透着光。

噫呜呜噫,真的好好看!脸好看,头发好看,手指也好看!为什么能有人披头散发的时候不像鬼,反而美得又仙又妖的!姜糖躲在树后欣赏着闯入他世界的美人,只觉他往自己多走一步,心脏就难以承受一分。

看着看着,嘴角就不自觉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适应了光亮,傅灵均放下了手。他见小兽微微张开的嘴边软毛上挂着亮晶晶的唾液,又看了看自己脚边那一堆囤起来的红果子,还以为小兽又饿了,正在馋果子,轻哼了一声:“果然是傻狗。”

又傻又馋。

这是姜糖第二次从大美人嘴里听到‘傻狗’这个词。就像是大块头说的‘小白’一样。

短期内不断重复的词语……姜糖不由自主想到朋友从小养大的痴肥傻狗。那只狗不太聪明,朋友教他名字的时候不断重复了很多遍都学不会,导致朋友每每训狗都处于暴躁的边缘。

作为一个拥有聪明的人类灵魂的小兽,姜糖已经机智的发现,这是大美人在给他起名字,并且重复着告诉他这就是他的名字。

他当然不能表现的太蠢!这是他好好表现的机会呀,果子总是要吃完的,现在又搞不清楚这个世界的状况,能抱一条大腿的话一定要珍惜机会的!

一般情况来说,会给动物起名字,肯定是因为很喜爱才对吧?

起了名字的小动物,应当没有那么容易被杀掉吧?

姜糖怂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放弃羞耻感,出去蹭一蹭大美人的腿、卖卖萌什么的。虽然是头一回当动物,但姜糖已经很好的掌握了卖萌的基本法则,什么舔舔手、咬咬鞋子踩个奶,这套路他熟!

他真的不是馋大美人长得好看!

脏兮兮的小兽从树后蹭了出来,四只小短腿试探着朝着傅灵均走了过去。

傅灵均一开始没有动。

姜糖见他表情平和,又大着胆子往前跑了两步,这两步便让他的整个身子暴露出来。

方才傅灵均只能看见小兽的脸,白白软软的十分可爱。可是整个跑过来时,身上的毛却灰一块褐一块满是脏污。

长眉微拧,他十分嫌弃地看着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兽跑来,全然忘了小兽会那么脏,全都是他自己拿它当抹布擦过鞋面上的血污。

姜糖丝毫不知自己被嫌弃了,直到跑着跑着,大美人抽出了背后那柄杀人饮血的重剑,直直插在他们之间,挡住了他前进的步伐。

不至于吧大哥!可以不爱但别伤害啊!

姜糖吓得浑身炸毛,飞也似地溜回了大树后面。不是,他到底什么意思?给他起名字不就是喜欢他的意思吗?现在又不让他靠近,难不成有什么狗毛过敏症?

姜糖这边还在猜傅灵均的心思,傅灵均已经平复了心情,收回了侍佛剑快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