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60章

作者:初吻江湖 标签: 穿越重生

  因为“人”也是分身份的,不像现代,人人平等,这个时候的阶级非常明显。

  奴仆就是奴仆,良民就是良民。

  王佐带着他直奔牛马市场的人力那边,丁田第一次看到奴仆买卖。

  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他以为会看到一个非常脏乱差的场景,但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里很干净。

  黑衣黑帽的奴隶贩子站在门口恭恭敬敬,他们的身后是一个大的房间,没有前脸儿的那种,能让人看到里头的奴仆。

  奴仆们呢,穿着干净的旧衣服,站在里面,没有面色悲苦的样子,而是在小声的聊天,偶尔还有笑声传出来。

  “他们怎么不……不……。”丁田很吃惊。

  “奴仆,被转卖很正常,他们不止在一户主人家做过仆人,都习惯了。”王佐的话,很无情,很冷淡,仿佛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可是丁田却听的不太舒服,人,怎么能跟牲口一样……。

  但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状,丁田再一次意识到,自己是生活在不一样的环境里了。

  摆平了心态,他只是一个小人物,改变不了这个时代,那是能耐人才能干的大事儿。

  除了强壮的健仆之外,还有一家子一家子的在发卖。

  有大人,自然,也有带小孩儿的……还有带女孩儿的……。

  不过是小女孩儿的那种。

  估计大女孩儿早就被人买走了。

  王佐溜溜达达,那些奴隶贩子们也不敢靠前,这一看就是大人物,奴隶贩子平时就是最有眼力见儿的人。

  最能审时度势,也最能分辨谁能欺负,谁不能得罪。

  “你一个人住,得有个马夫,顺便帮你照顾一下你的马,平时还能帮你赶个车,得有个妇人,帮你洗衣叠被,收拾家务;还得有个丫鬟,来了客人端茶倒水的……。”他这么一说,各个都有工作了。

  丁田有点怨念的道:“那你怎么不给我找个厨娘呢?”

  “饭菜还是你做好。”王佐非常无情的打破了丁田的美梦,厨房那块,是丁田的地盘。

  丁田无语了:“你就欺负我吧!”

  王佐扫了他好几眼,眼神……让丁田没看明白。

  他们走了两圈,王佐才停在一个房间前,这房间就跟棚子一样,买下人这种事情,他不擅长,但是有人撞长啊。

  刘文彬就指着里头一家子道:“大人,这家就不错,男的是个车把式,会伺候牲口,女的呢,洗衣叠被,收拾房间肯定擅长,他们家还有一儿一女,女孩子十岁,再长一长,就可以当个小丫鬟用了;男孩子十二岁,半大小子,可以给丁司狱当个小随从。”

  “你怎么知道那女的撞长收拾啊?”丁田隔着好几个人,个头再矮点儿,也看不清里头的人长啥样。

  “你看他们全家,虽然都穿着的是旧衣服,可收拾的很干净,孩子们的头发也不乱,虽然是被发卖,但是全家却只在角落里缩着,可见不想被分开,那就全买回 去好了,这样的话,他们肯定能对你忠心耿耿。”刘文彬的扇子非常的不合时宜,可他还是打开了,晃悠了两下:“而且带着孩子的人,一般都不敢有坏心思,全家都攥在你的手里,还怕什么呢?”

  这种诡异的心思,丁田是没有的,听他这么说,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那就买下这一家子,放在丁田的名下,那里房子挺大,人少了点。”王佐替丁田做主了:“隔壁那个老妇人,你要是喜欢,还雇用着就是了。”

  看来王佐是知道隔壁金大娘的情况,所以没想过让丁田解雇她,但是又不想丁田就用她一个老妈子,他们一去,那老妈子就溜得比耗子还快,能干什么呀?

  所以要送给丁田一户下人。

  伺候好丁田,而丁田呢,只要给自己做点吃的就行了。

  自我感觉,这点要求很简单,安排的妥妥当当……还挺自豪。

  “我……。”丁田想反对,但是没用。

  刘文彬那边已经跟人牙子交涉了,他们买东西相当的迅速,街口就有府衙设置的班房,过去办一下手续,银钱交接一下,就完事了。

  等一家子过来见过新的主人,丁田还有点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是别人的“主人”了。

  这一家子四口人。

  男人叫马老六,一般都喊他“马六”。

  会赶车,会养马,养牛也行,还会一点小木工活,会修理马车和一些桌椅板凳等等,有点像是万能工。

  女人就是马六的老婆,半老徐娘的样子,倒是干干净净,本来应该叫马某氏的,但是她也是丫鬟出身,根本没有姓氏,主家给她起的名字,就是名字了,没姓氏,所以一般都喊她“马六家的”。

  儿子叫马大风,据说是因为出生在一个大风天,十二岁了。

  女儿叫马小花,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迎春花开,所以就叫“小花”,十岁。

  这一家子人站在一起,怯怯的看着丁田,不知道买了自己一家子的人是个什么本羊*性1肯。

  丁田心里叹了口气,嘴上和气的道:“我姓丁,叫丁田,是府衙的司狱,你们既然到了我家,就要好好的工……干活,家里目前在府城的就我一个,只要你们本分,不会挨打挨骂,更不会受人欺凌,好了,跟我走吧。”

  一家人跟着这群人身后……根本不敢靠近好么,走在大街上,颇为新奇。

  买完了人,丁田坚持去旁边的林氏布庄,问他订购的东西怎么样了?

  林氏布庄的掌柜以为丁田带了这么多人来,是兴师问罪的,特别谦卑的道:“丁司狱啊,不是小的店里怠慢,您要的货太多,这边正在赶工,还得三天时间……

  一边说话,一边不断的用小眼睛看众人,生怕这帮人暴起伤人似的。

  “那我三天后再过来。”丁田有点囵的告辞了,带着一群“爪牙”离开,那架势相当的有气场。

  丁田又采购了一点生活用品,没什么可买的了,王佐才慢悠悠的带着人送丁田回了他的家,然后自己带人回去了,说好了晚上过来吃饭。

  这带了人回来,金大娘看到的时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她这才找到一个好的活计,这就要失业了啊。

  丁田一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想多了,赶紧安慰老妇人:“金大娘啊,这是别人送我的,我不收不好,但是全都用他们,我也不放心,您还得受累,平时帮我看着点家。”

  这是摆明了信不过下人,只信得过良民的意思。

  金大娘这才松了口气:“哦哦,那行,不过我看这家人是个老实的,那妇人看着也还成,让她没事的时候,帮着做点衣服啥的

  “行,您看着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丁田也懒得管,他只要给银子,拿到他的成衣就行了。

  家里添丁进口了,丁田还得自己下厨,幸好啊,他是知道王佐不挑食的,所以做了个大锅菜:炖四白。

  就是豆腐、白菜、粉条加五花肉。

  那一家子不知道在那里待了多久,肚子里都没有油水,面有菜色,吃这个正好

  金大娘帮忙切了个土豆片,刀工相当不错了,薄厚均匀,略微透明。

  一个炒菜,一个炖菜,没有打汤,炖四白里头有汤,想喝就自己盛。

  主食是金大娘今天在家蒸好了的一锅两合面的大馊头。

  一家四口暂时在东厢房安置,丁田还让金大娘带着马六家的去仓房拿了两匹细棉布做衣服,这一家四口连个行李卷都没有,被褥还是金大娘从自家给搬来的两套,加上丁田的两套被褥,暂时安置下了。

  丁田觉得用了金大娘家的被褥不太好,想着再给金大娘点补偿,库房里的粗棉布、细棉布可还有不少呢。

  谁知道他一说,金大娘却拒绝了他:“不用了,不用了!”

  “那怎么好意思呢?”丁田是怕金大娘觉得抹不开面子,所以坚持要给。

  □作者闲话:声明一下啊!丁田的年纪拔高了一点,因为有河蟹,不能写

  十八岁以下……未成年啥的……大家理解一下哈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你倒是送礼啊

  “真不用了。”金大娘笑了:“你给我的那些东西啊,我做了两套新的被褥,给他们的是我家里的旧东西,本来是要丢掉的,可舍不得,觉得还能用,孙儿不让我盖旧被子,我这就送来给他们盖了,不浪费。”

  丁田想到自己给金大娘的东西……貌似还真能做出两套被褥来,这才释然:“那行,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啥弓?”金大娘听不懂这文绉绉的词儿。

  “那我就不客气了,要了您的东西了。”丁田换了大俗话说:“您那衣服做的咋样了?”

  既然听不懂,那就别聊了,改个话题就好了。

  “成衣后天就能做完,简单的很,剪个两片,一缝就行了,内衣也简单,再有三天保准能完事。”金大娘颇为得意的道:“我怕有的人眼皮子浅,下手裁布料的时候,我就说了,这是给牢里的犯人们穿的,谁要是裁点布料拿回去自己做衣服穿了,可别嫌晦气,她们都说,这东西可贪不得

  因为是给犯人穿的,她们要是给自家人做了……那可非得被自家男人揍不可。

  丁田听了这话就笑了:“说的太好了。”

  别说封建迷信的古代了,就是在现代,那囚服……一般人也不会穿。

  太犯忌讳了。

  既然金大娘这边没问题了,那边丁田就在王佐已经进门了之后,开始炒土豆片,起锅端上桌就能吃了。

  吃过饭,王佐还特意问了丁田:“人都安顿好了?”

  “安顿好了。”丁田点头。

  俩人沉默了一下,王佐一挥手,王富贵就送进来一个大箱子,王佐指着大箱子道:“都是些衣服,你让那家人穿吧,都是闲置的不要的东西。”

  “哦。”丁田继续点头:“谢谢啊。”

  “不客气。”回答他的是王富责:“我们的一些旧衣服,我找了几个人要来的,女眷的衣服是跟驿站里的驿卒家要来的,他们家闺女出嫁,旧衣服就都留在娘家了,去婆家总归穿的都是新衣服。”

  “哦哦。”丁田赶紧出去叫马六跟他儿子过来,将箱子搬去了东厢房。

  王佐又坐了一会儿就走了,来去如风,丁田就不明白了,既然那么着急,干嘛不早点走?

  马六一家第二天就换上了衣服。

  除了是旧衣服,这些衣服的料子都很不错,起码比普通农家的都要好上一筹,尤其是马小花的衣服,是标准的小家碧玉才能穿的那种长裙,这孩子乐坏了,呲着豁豁牙,对丁田笑的羞涩。

  这孩子发育的有点晚,这都九岁过了十岁开头,牙还没换完呢。

  有了这一家人,丁田的生活就大不相同了,平时丁田回来还自己劈劈柴,总不能让金大娘劈吧?

  那样丁田会有负罪感。

  可是有了马六一家子,劈柴的活儿就是马六在干了。

  家里有一口水井,但是拎水的活儿也需要有人做,以前是丁田自己拎水,现在则是改成了马大风。

  十二岁的小少年,相当的有劲了。

  每顿饭能吃两大碗,还要一大碗的菜,半碟咸菜。

  不过丁田总觉得是在雇佣童工……每天做菜的时候,总给马大风的菜碗里多放那么一勺子肉,孩子不吃饱了可不行。

  等王佐再来吃饭,端茶给王佐的就是马小花了,只可惜,小花有点怕王佐,送了一趟茶水,就再也不露头了。

  王富责也防备得很,丁田发现,不是自己经手的东西,王富贵一般都不让王佐碰,没办法,为了不让王佐渴死,这端茶倒水的事情,丁田自觉的接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