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鱼幺
谁让他名字里也有个“lin”呢,这着实叫人受不了。
牧临生于军人世家,全家人都是铁血硬汉的做派,从牧临出生起,他的名字就只有这一个,就是牧临。全家人数祖母对他最为和蔼,可是也从来没用叠字叫过他,于是乍听之下,牧临浑身鸡皮疙瘩都跳起来了。
还反胃。
所以,那一脚他一点也没留情。
如果不是附身到了一个体格孱弱的Omega身上,这位倒霉的Alpha肯定已经断掉了几根肋骨,并吐血不止。不过就算如此,牧临这一脚侧踢也够他受的,他趴在地上老半天,才哼哼着爬起来,那Alpha捂着被踢的地方不可思议道:“琳琳,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大力气。”
牧临此时才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有些不合理,不过他久居上位,做事从来不屑于向别人解释:“你到底有什么事。”
牧临习惯性板着脸,但是原主这张脸根本做不出严肃的表情,唇角自然上翘,眼角微微下垂,生起气来都是一张讨喜的脸,所以在那Alpha眼里也并没有多大违和感。
他走到牧临面前,犹豫了一下:“琳琳……”
“还想挨揍是不是?”
那Alpha下意识后退一步:“琳琳,你到底怎么了?”
“首先,不许叫我琳琳。”
“那叫什么?”
牧临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叫我大名。”
牧临感到一阵烦躁——他还不知道原主叫什么名字呢,这个人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那Alpha犹豫着说:“你是不是还在生气?可是,叫刘琳也太不亲切了,不然我叫你阿琳好么?刚认识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叫你的……”
——原来这个身体名叫刘琳,还算是个正常名字,如果叫刘琳琳就太娘了。
那Alpha见牧临沉默,以为他默许自己的称呼,又开始得寸进尺,他试探着走上前,并轻轻握住牧临的一只手:“你不要把我妈说的话放在心上,她只是一时想不开,我好好劝劝她,她一定会接受你的。”
牧临暂时没有挣脱,他冷冷地看着对方握住自己的手,琢磨着他话里的意思——听起来,原主跟面前这个Alpha还有家庭方面的纠葛,而且从对方的态度来看,他们两人还很亲密,应当是情侣关系。
……是他最不擅长的关系。
牧临把手往回抽,那Alpha感觉到他这个动作,却紧紧抓住他,急切地说:“对了,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小盒子,打开后里面放着的是一只戒指。那Alpha将戒指拿出来,然后握着牧临的手要给他戴上:“这戒指是我们家的传家之宝,也是家族的象征。总之我已经认定了你是我未来的妻子,不论我妈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主意的,我给你戴上。”
听到这里,牧临总算猜到了他们是怎样的关系。想来原主与面前这位Alpha应当是情侣,两人准备结婚,但是遇到了来自家庭的压力,这也能解释原主的死——应该是一时想不开,服安眠药自杀了。
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尽快跟面前这位断绝往来,情侣关系对于他来说是个不□□,不仅因为他不懂得如何处理,最重要的是,在亲密的人面前很容易露出马脚,暴露自己不是“刘琳”。
——他当然不可能跟这个Alpha继续保持这种“情侣”关系,更不可能嫁给他,开什么玩笑。
牧临一边想一边下意识摩挲自己的食指,这是他多年养成的小习惯,他食指的指节处有一个月牙一样的小疤痕,是以前受的伤,牧临每次感到烦躁的时候就习惯性搓手指头,以此提醒自己三思后行。
比如现在,这种场面就让他就非常烦躁,很想打人。
牧临想了一会儿,忽然开口:“如果你妈不同意,干脆分了吧。”
那Alpha微微愣了一下,不可置信地道:“你说什么?”
牧临挑挑眉:“我说我们俩干脆分了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他说完就打算离开,但是那Alpha用力抓住牧临的手一把把他拽回来,急切地将戒指往牧临手上戴。
“我知道你一定在说气话,你先戴上这个!”
——真的想打人了。
牧临几乎忍不住了,但是在看到那枚戒指的时候,他忽然冷静下来。
这戒指看着挺特殊的,还有点眼熟。
作为传家宝的戒指自然名贵,铂金戒托,攒钻戒面,做工精细。但是它最吸引牧临的在于它的攒钻界面中央用点翠工艺描着的图案。
牧临皱皱眉,把戒指拿起来仔细地端详了半天,总算想起来关于这个图案的一些事情。
这是一个家族的家徽,点翠缠蛇,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雾州李氏的家徽。
……莫非他现在身在雾州?这可是离首都最远的一个州。
那是自己第一次立军功,皇帝为了对他表示褒奖,在幕华阜宁宫设玉琼宴,宴请百官。宴会上也邀请了很多贵族,在宴会上他见过这个家徽。
不过那都是十几二十年前发生的事情了。
牧临盯着面前的Alpha看了半天,直把人家看得汗毛倒立了,他才开口:“李幼元?”
李幼元眨巴眨巴眼睛,忽然很紧张似的:“琳……”
牧临一瞪眼:“嗯?”
李幼元急忙打住:“你忽然这样连名带姓的叫我,我紧张。以前你都叫我阿元……”
他后面那句说得嘟嘟囔囔,还含着十分委屈,牧临却在想——这他妈果然是李氏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李幼元。
其实雾州李氏对于牧临来说并不是什么大贵族,如果不是琼华宴上见过他们家家主一面,对方又恰好曾经想把自己的幼子扔进他父亲部队里面历练,又恰好在自己面前求情,牧临也记不住李氏这种贵族。
牧临出生世家,小时候的必修课中有一门就是要能认出某些贵族的家徽,这其中并不包括雾州李氏的家徽,因为……嗯……贵族多如牛毛,他们家还不够格被牧临记住。但是出于习惯,牧临对家徽这种东西很敏感,见过的基本都会有印象。
而且自从上任家主死后,李氏已经彻底在贵族圈里沉寂,他家下一辈就一个Alpha性别的儿子,叫李幼元,还不成器。
当时牧临倒是帮忙了,但是李幼元并不是个能吃苦的人,而且资质平平,无建树无功绩,在部队混了两年就跑了,后面再也没有消息。
从军人的角度,牧临十分看不上李幼元,尽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大侄子那么优秀,然而废成李幼元这样,也很惊人。
家族没有后继者,没落是早晚的事。
牧临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跟这家人有什么牵扯,却没想到自己附身的人居然是他的未婚妻。
……真他奶奶膈应得蛋疼。
“这戒指是你从家里偷出来的吧。”
牧临把手往李幼元面前递了递,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妈不同意你跟我结婚,怎么可能把传家宝拿出来?”
李幼元支支吾吾说不出话,牧临将戒指取下来,扔还给他:“我不要,你拿回去。”
真亏这小子想得出来,偷家里的东西送给情人,还偷这么重要的东西……到时候家里人一报案,倒霉的可是牧临。更何况“没落贵族”四个字在牧临看来,代表的就是麻烦不断,牧临才不想跟他们扯上关系。
李幼元手忙脚乱地接住戒指,牧临已经转身往公寓里走去了:“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不会跟你结婚的。”
李幼元急忙追上去,一边追一边喊:“阿琳,不要跟我分手啊!我一定能说服我妈的,你再耐心等等我……”
“嘭!”
李幼元的话还没说完,牧临已经用力摔上门,把他挡在了外面,也把李幼元的聒噪声挡在外面——世界终于清静了。
其实在雾州这种地方,李氏也算大家族,普通人不会这么不给李家公子面子。但是牧临是谁啊,他连他们家主都不放在眼里呢,李幼元一个小辈,何德何能在他这儿要面子?不理也罢。
牧临重新回到卧室,他想找点有用的东西,最好能找到刘琳的身份晶卡,这样他大概率可以一次性了解到自己想知道的东西。当然,找东西这种事对于一位像牧临这样的将军来说并非难事,而且刘琳也不是什么身份特殊的特务,家里的东西都放在一些常规地方。
就连保险箱都是普通的指纹和虹膜解锁,So easy。
将卧室翻找了一通之后,牧临获得了不少可以查找到线索的东西,除了一张身份晶卡,还有钱包,藏在抽屉深处的一个小包,以及大量财物。
刘琳的身份晶卡上显示出他的职业只是一家私立幼儿园的老师,他的工资不支持他买这些奢侈品,这显然是别人买给他的。
但是也不太可能是李幼元买的……啧,想不明白。
牧临暂时把财物放在一边,然后拆开那个小包,里面一支白色的乳胶棒首先掉了出来,牧临疑惑地把它捡起来。
这是个啥?
翻来覆去看了半天,牧临脸色忽然变得奇差无比。
——这他妈的是根验孕棒。
第3章 Omega不许堕胎
Omega和Alpha在日常生活中都需要准备抑制剂,以免发生意外状况,然而并非所有Omega都需要准备验孕棒。
除非有怀孕可能性……
但是这个刘琳不是未婚吗,还是说已经在婚前跟李幼元睡过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牧临整个人都僵住了,自从醒过来之后的一连串的遭遇对他打击太大,牧临几乎要承受不了。不仅从Alpha变成了Omega,还变成了没落贵族家不成器的儿子的未婚妻,当他逐渐接受了这些事情,想到解决办法之后,又让他知道一个更吓人的噩耗——他可能已经身怀有孕,孩子还极有可能是李幼元的……
如果真是这样,还不如让他直接死了算了,他忽然觉得为国捐躯壮烈牺牲,这个结局挺好的。
牧临躺在地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寻思着到底要不要再去死一次。
不过这个想法也只在他脑海里持续了几分钟,作为一名军人,不论面对任何困境都应该勇敢面对,而非首先想到死亡来逃避现实。
不就是怀孕么,更何况还没确定是不是真的。
牧临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心里已经有了一些计划。
首先,他得去医院检查一下,到底有没有怀孕,如果怀上了,就把孩子打掉。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李幼元知道,凭他们家现在的情况,很可能就把复兴家族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了,他现在势单力薄,得趁自己对他们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赶紧跟这家人撇清关系。
第二,按照伽马星的法律条约,Omega是不被允许报考军校的,但也不代表他就没办法重返部队,他还可以装Beta嘛。
……
当将军那会儿最讨厌Omega装Beta往军校里混,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要用这种下流手段达成目的,稍稍有些愧疚……
但是!牧临并没有因为这种微妙的“愧疚”感而打消假扮Beta混进军校的打算,因为他实在不喜欢自己目前的工作,当幼儿园老师?别逗了,虽然之前他做的也是差不多老师一样的工作,但是幼儿园那些崽子能经得住绕操场一百圈体罚么?
他只会下狠手,去教幼儿园的话说不定会引发严重的公众问题。
打定主意,自然也不能继续留在雾州了,牧临整理了一下刘琳的财物,准备换成现金之后带在身上。
然而整理财物的过程中,牧临发现刘琳远比自己想象得要复杂。他最初只觉得到刘琳保险箱里的东西完全超出了他职业本身应该带给他的财富,却没想到竟然超出这么多。里面不光有手表、飞行器遥控器、房契……还有一些金银珠宝,其中一颗硕大的罗尼尔白宝石格外引人注目。
罗尼尔白宝石是罗尼尔星上的特产,但是极为稀少,而且这种宝石就算开采出来,也容易混入杂质,像这种纯净程度可是很值钱的。
对于牧临来说这白宝石的价值并不在于装饰或者财富,而在于用途,罗尼尔白宝石坚硬无比,是世界上目前发现的最坚硬、最坚固的天然矿物,军事上倒有很大用途。
牧临粗略估计了一下,这些东西换成现金的话甚至足够在雾州买个带湖的小庄园。
……刘琳怎么会这么有钱,他难道是个流窜的大盗?
不太像,他身体太弱。而且身份晶卡也不像假的,这骗不了人。
牧临想不通这些东西到底来自何处,却可以确定绝对不会是李幼元送的,如果李氏还能随随便便拿出这么多东西送人,那他们家也算不上“没落”贵族了。
牧临想不出头绪,只好直接开始实施下一步计划,总之不论他将来要不要装Beta报考军校,他都没办法在雾州继续待下去,不然的话会一直跟李幼元以及他背后的李氏纠缠不清。
刘琳的财产里面那些不动产他没办法变卖,飞行器钥匙、房契等其实相当于无用之物,因为他不知道实物在什么地方。那就只能先把这些可以换钱的宝石、手表、金器打包收拾起来,不论将来要逃命还是做什么,都用得上。
而且家里有不少现金,晶卡里还有余额,应该能支撑到他到达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