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二哈后误入狼窝了 第27章

作者:阔以鸭 标签: 萌宠 情有独钟 甜文 灵魂转换 穿越重生

  他观察了半天,见各个漏洞都被狼群填补的极好,一点插手的余地都没有。

  想了想,就躲在柏沅清屁股后,冲着公角马“嗷呜嗷呜“的叫了两声。

  大概意思是: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了,劝你立刻投降,乖乖成为我们的晚餐。

  狼群:……

  公角马:……

  楚俞“嗷呜”完,继续对着角马龇牙咧嘴地叫。

  “汪……”你别反抗了。

  “汪汪…… ”别在挣扎了。

  “汪汪汪……”这些都是没有用的。

  公角马被吵得心烦意乱,不知道这又是什么新战术,反正它这辈子没见过这么碎嘴子的狗。

  作战时最忌讳身边有聒噪的声音,公角马烦躁地甩了甩尾巴。

  陈老作为一头经验丰富的老将,非常懂得抓住机会,他一个矮身向前迅速回身,就引起了角马的回头。

  就在这时,紫沙收到信号般抓准时机往前一扑,明晃晃地犬牙刺入了角马的后腿;兰森也不遑多让,配合咬住了角马另一条腿,穷凶极恶地用力一扯。

  血气霎时弥漫开来。

  公角马喘着粗气笨重的挣扎着,忍剧痛扭过脑袋,却将自己的脖子朝着狼王露了出来。

  下一秒,柏沅清和陈老一拥而上,躲过角马弯刀似的硬角,猛地咬住了角马的大动脉上……

  至此一击,狼群和角马的胜负已分。

  当公角马支撑不住挣扎着倒地时,楚俞才跑上前,凶巴巴地趴在公角马的腹部上,学着狼群撕咬。

  角马还未断气,前脚用力弹了一下,把楚俞吓了一跳。

  “嗷呜……”楚俞慌里慌张地左顾右盼,叫了一声。

  确定角马不会再有力气反抗,楚俞又冲上前,凶巴巴的咬住猎物。

  狼群嘴里发出低哑震慑的声音,犬牙死死勾住角马身上的每个致命部位,暴力的撕扯角马伤口,直至角马身体内的血一点一点流尽,咽气。

  刚获得胜利的狼群高频率的呼吸着,他们眼里闪着嗜血的光,脖颈毛发因刚才激烈的战况耸立,看上去像一个个骁勇的战士。

  或者说,他们本来天生就是一群不畏生死的战士。

  这一次对付角马,并不是没有受伤,陈老在对抗角马的时候,不小心被角马那对头上的角伤到了肚子,直接顶断了一根肋骨。

  也许是年龄大了,才没有灵敏躲过攻击。

  他气喘吁吁地卧倒在地,腹部重重的起伏着,默默恢复体力。

  兰森走过来,低头蹭了蹭陈老的头,像是一种来自战友之间的安慰。

  兰森比陈老年龄稍小几岁,也是最能体会到陈老现在的身体情况,他在战斗时肩膀也受了一点伤,血迹已经染透了毛发。

  “嗷呜……”另一边柏沅清看了眼楚俞的情况,走过去蹭楚俞。

  楚俞还用力扯着角马肚子,血肉淋漓,染得满嘴是血。

  可能是和狼群处久了,楚俞在撕咬角马时,明亮的狗狗眼里也有若隐若现的野性光芒。

  柏沅清低头,温柔地替他舔掉染在脖颈上的血,仿佛在说:死了已经死了,开饭,你表现很棒。

  “!”突如其来的夸奖令楚俞眼睛亮了亮,尾巴一甩,真的吗?

  他意犹未尽地撕咬了几口,又想起重要的事,连忙松嘴,检查柏沅清在这次搏斗时有没有受伤。

  虽然伤疤是男人的荣耀,但还是很痛啊。

  确定柏沅清身上的血不是自己的,楚俞才放下了心。

  没受伤就好。

  楚俞不忘夸奖:你也很棒啦。

  这场战斗是典型的四个王者带一个青铜,楚俞免费体验了一把并肩作战的快乐。

  很刺激,很冒险热血。

  用完晚餐,狼群离开战场,回家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清理毛发。

  楚俞给自己舔完爪爪,舔完毛毛,跑去河道边喝水。

  柏沅清以为他有事,抬起脑袋,张望着,见楚俞挺着涨鼓鼓的小肚子奔跑在夕阳下,内心肉眼可见的愉悦。

  看了几秒,又重新低头,继续舔舐肚皮上的毛发。

  舔着舔着,柏沅清不知瞧见了什么,停下了舔舐动作,盯着某处看,随后茫然地瞧瞧周围。

  狼群正做着自己的事,没有发现他的异常 ,柏沅清慢慢起身,朝后面的小树林走去。

  他能感觉到发·情期时没有母狼时的难熬与焦闷,所以感觉来得太猛烈时 ,不得不找个地方自己解决。

  其实柏沅清一开始是觉得不用躲的,但自从上次被楚俞看到后,他鬼使神差地开始躲着做坏事了。

  柏沅清找到了一棵树,他背着树半卧倒,把脑袋埋在腹部,用力的舔舐着。

  一边舔一边默默计算楚俞还有多少天成年……

  作者有话要说:

  色狼,你计算这个干嘛?想对狗狗做什么坏事

第19章 一狼一狗互相舔舐,基情满满。

  傍晚, 夕阳如血,辽阔的草原微风吹拂,携带来了十多公里外牛羊的气息。

  但此时美味的食物一点儿也勾引不到已经吃饱喝足的狼群。

  他们敞开肚皮, 大剌剌躺在草地上, 毛茸茸的尾巴一扫一扫的, 眼睛懒懒地微眯,仰着脑袋姿态无比悠然。

  远远看上去,毛茸茸配草原,真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柏沅清从小树林里出来,就看到了自己的狼群在草原上无比松散懈怠的场面。

  一到春夏交际出现犯懒状况是动物的天性,这并不明智, 生活在大自然,应当时刻警惕。

  “嗷呜——”柏沅清走过来, 叫了一声, 用嘴拱了拱躺脚下的狼,去放哨。

  紫沙调皮地打了个滚, 用爪爪推兰森, 兰森抬起脑袋, 眨眨眼, 又左看看右瞧瞧。

  很明显大家今天想偷懒, 都不想去放哨。

  但柏沅清怎么会由着他们,朝他们低嗥了一声, 示意你们之间必须有一个去放哨。

  刚在在搏斗时, 陈老和兰森受了伤,实在不适合去放哨, 所以只有紫沙, 但前几天就是紫沙放了哨, 所以紫沙也不想去。

  狼群之王更不可能去放哨了。

  就好似一个大公司,哪有老板亲自去当前台的。

  狼群心里忍不住想,如果谈晚星和厄里斯在就好了,他们年轻,一定会很欣然前往。

  ……诶?不对。

  他们队伍里现在就有一个可以放哨的。

  狼群互相对视一眼,随后不约而同看向站在不远处的狗崽子,三双金瞳隐隐发亮。

  俗话说,养狗千日,用在一时。

  楚俞洗脸的动作一顿,抖了抖耳朵,一对单纯无辜的狗狗眼写满疑惑:????

  瞅、瞅我干啥呀你们?

  十分钟后,楚俞奄头耷脑地走在草原上,尾巴都翘不起来了,嘴里委屈地叼着一根狗尾巴草。

  没错,他被“赶”出来放哨了。

  楚俞焉哒哒走了十多米,回头,不舍地看着坐成一排的狼群,像被父母亲戚扫地出门的熊孩子。

  楚俞:呜呜呜你们真舍得让一条狗狗独自出门吗?

  狼群心虚的左顾右盼:舍得,我们舍得。

  楚俞耳朵一耷,抬起右爪爪用力一踩:友谊,我们的友谊呢?刚才还一起并肩作战呢?

  狼群:……?

  你管那也叫并肩作战?

  楚俞:……

  倒不是楚俞不愿意去放哨,而是他从来没放过哨,第一次又没有狼陪,实在有点孤单。

  狗狗喜欢热闹有问题吗?

  看着自己的Omega被欺负,柏沅清警告般乜斜了狼群一眼,给了一个下不为例的眼神,便朝楚俞跑近,亲昵地蹭了蹭楚俞的颈侧。

  这举动仿佛在说:走,我陪着你。

  “!”楚俞嘴巴惊讶地微张,愣了几秒,顿时一喜,然后欢快雀跃地和柏沅清互蹭了蹭。

  谢谢沅清哥哥~

  柏沅清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又撒娇。

  嘿嘿嘿,楚俞开心地吐着舌头,调皮地又用肥嘟嘟的屁股往右一偏,用力撞了一下柏沅清结实的臀部。

  光明正大地耍了个流氓。

  狼群看着狗崽子对他们的王如此放肆,而他们的王还一脸纵容,不由陷入了沉默。

  狗崽没有被狼王一口咬死,狼群觉得这真他娘的是个奇迹。

  *

  宁静的草原上,远处成群的草食动物聚集在水草丰茂的沼泽地处啃食青草。

  飞鸟低空从水面飞过,瞄准时机,扁平的鸟喙伸入水里,准确无误叼起鱼虾,吞之入腹。

  夕阳安静地铺陈在水面上,倒映出大半个天空的盛景,漂亮的如一副油彩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