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走一只小夫郎 第27章

作者:墨子哲 标签: 穿越重生

黎晔不想吃了。

“你要让我吃你吃剩的东西吗?都是你的口水。”

黎晔脸上一热,这才察觉到上当了,只得伸手将鸡腿接了过来,吃了一口,才扭头看辰哥儿,有些小委屈的感觉,“若是你吃过的,我就不嫌有口水。”

辰哥儿:“……”

烤完鸡,他又烤了兔肉,同样把兔子身上最好吃的肉给了辰哥儿。

辰哥儿胃口小,稍微吃了点就饱了。

一直等到辰哥儿彻底吃不下了,黎晔才将剩下的解决掉,他胃口一向好,吃多少都不觉得撑,吃完,又将骨头埋起来,才跟辰哥儿一起离开。

回到住处时,黎晔才将送给辰哥儿的礼物拿出来。只见一个小男娃怀里抱着一只小狐狸,正是之前见过的小泥人。

小男娃眉目清秀,被他捏的栩栩如生,鼻子,眼睛,神采竟然跟自己的五官格外的像。

“喜欢吗?”见他眼底的神情小心翼翼的。

辰哥儿震惊不已,“你捏的?”

黎晔点头,上次见到这些小东西时,见辰哥儿眼底的惊叹,他便想学来为他捏一个,可怜了卖泥人的小商贩,不仅要将本领教给他,一个捏的不好,还要被他凶巴巴盯着看。好在黎晔跟着辰哥儿学了不少东西,懂得了交换,学会后便擅自拿了辰哥儿一小块碎银子给了他。

辰哥儿颇有些爱不释手的,这是小家伙送他的第一份礼物,他看了很久,才收起来,“不早了,赶紧睡吧。”

黎晔早早铺好床,闻言,变成了孩童模样,伸出小手搂住了辰哥儿的腰,“今天能这样跟你睡吗?”

他眼睛很亮,看的辰哥儿心底软软的,他点了下头,“半夜不许变大。”

黎晔点头,想让辰哥儿抱他上床,伸出了小手。

每次看到他这副模样,辰哥儿都忍不住有些想笑,只觉得他不论怎么变,还是他的小狐狸,对他如此的依赖,也只对他依赖。

黎晔没敢变大,他已经知道辰哥儿为什么排斥他变大的模样了,因为只有夫妻间才能这样睡。

他打算明天就去藏书阁查一查,怎么才能成为夫妻。

他身边只有辰哥儿,辰哥儿又不会教给他这些东西,他只好自己动手去查。

作者有话要说:有些短小,明天粗长,

39、帮他洗脚!

第二天中午,辰哥儿跟安子熙他们刚听完课,正打算回去午休一下,就听到外面有人喊了一声,“辰哥儿,有人找你。”

辰哥儿走出来后,才发现是家人来了。

李琬、李瑾、云烈连同几个孩子全过来了,这会儿天正热,因为爬山的缘故,孩子们的小脸都红扑扑的,见到他一个个都兴奋地扑了过来,“大哥生辰快乐!”

辰哥儿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不是在做梦,他们真来了。辰哥儿眼底满是惊喜,伸手摸了摸孩子们的脑袋,抬头道:“娘,舅舅,你们怎么来了?”

李瑾弹了一下他的脑门,笑道:“好久没来金临城了,我们来玩玩,正好今天是你的生辰,就过来帮你庆庆生。”

虽然他嘴里这样说,辰哥儿却知道他们肯定是特意为自己而来,他眼睛酸酸的,心底很是感动,“外面有些热,快随我回住处吧。”

李琬笑的温婉动人,明明已经三十来岁的人了,皮肤却仍旧细腻不已,岁月仿佛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一丝痕迹,“正好去你那儿看看。”

安子熙跟王金安连忙向长辈问了好。他们两个一个成熟稳重,一个嘴巴很甜,没走几步就跟李瑾他们混熟了。

李瑾笑道:“辰哥儿在家经常提起你们,这次来我们还给你们两个带了礼物,瞧瞧喜不喜欢。”

李瑾给辰哥儿挑了一支崭新的狼毫笔,给两人也送了支一模一样。

王金安早就窥视辰哥儿之前那支笔了,见李瑾舅舅竟然送给他们一个更好的,激动的同时,有些不安,“舅舅,这也太贵重了,我们不能要!”

安子熙:“对,舅舅,这个我们不能要。”

“你们既然喊我一声舅舅,送你们一个见面礼不是应该的?快收下吧。”

辰哥儿也让他们收下,两人只好收了下来。

前院离他们的住处挺近,走了没多久,就到了,王金安跟安子熙回了自己屋,辰哥儿带着李瑾他们回了自己屋。

房间的面积并不是很大,几个人进去后,显得房间更小了,“板凳不多,舅舅,舅夫,你们坐床上吧。”

“不用招呼我们,我们呆一会儿就走了。”

李琬也笑道:“我们跟来就是看看你的住处什么样,孩子们也多,我们就不多呆了,免得影响了你们休息。”

辰哥儿:“没事的,咱们小点声就行。”

晟晟像个小坦克似的冲到了床边,整个人瘫了上去,“让我走我也不现在走,我快累死了,要休息一下再下山。”

妍姐儿将他拉了起来,“能有多累,你就是不想走离开而已。”

“说的就跟你想走似的,哥,你快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小家伙从怀里掏出个小玩意递给了辰哥儿。

一颗颗小脑袋都凑了过来。争着抢着将自己带来的礼物拿给辰哥儿看。

他们送的辰哥儿自然都喜欢。

跟家人在一起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李瑾他们并没有多呆,陪辰哥儿说了说话,便离开了。

中午黎晔听了一会儿课就溜到了藏书阁,藏书阁里有很多书,翻了半天才找到一些相关记载,皆是成亲时的一些习俗,不仅要有媒人提亲,男方家最好要有房子,聘礼也必不可少。

黎晔若有所思,又伸手翻了几本书。

接下来两天,辰哥儿发现他上课时有些走神,下午还时不时消失一段时间,辰哥儿终于忍不住问了一下。

黎晔干脆利索回了两个字,“赚钱。”

“赚钱?”以为他有想买的东西,辰哥儿将自己带的几块碎银子拿了出来,“你想买什么?这些够吗?”

黎晔摇头,将银子又重新放回了远处,沉声道:“我要自己赚。”

“为什么要自己赚?跟我你还客气吗?”

黎晔摇头,总觉得娶媳妇的钱得自己赚才行。

黎晔每天都坚持去一趟后山,将猎到的动物交给山脚下的小商贩,让他帮着贩卖,一个月,小狐狸不过赚了一两银子。

他不懂物价,还特意翻书查了查一两银子的价值,发现还不够盖一间房子的,他不由有些沮丧。

晚上睡觉时,辰哥儿察觉到了他的失落,“怎么了?”

黎晔摇了摇头,没吭声。

快要睡觉时,他将小银锭子从衣兜里掏了出来,伸手递给了辰哥儿。

辰哥儿微微一怔,没有接,“这是你最近赚到的钱?”

黎晔点头,将银锭子塞给了辰哥儿,“你先帮我收着。”

“不是要买东西?难道一两银子还不够?什么东西这么贵?”

黎晔摇头,“不是买东西,留着娶媳妇。”

辰哥儿一愣,有那么一瞬间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黎晔的神情却格外认真。

辰哥儿的心情就好比晟晟要跟他说想娶媳妇了一样!有些反应不过来。

黎晔说完,就自顾自打水洗脚去了,他跑了不少山路,脚丫子出了不少汗,在水里多泡了会儿,才将水倒掉,他又打了盆干净的水,端到了辰哥儿跟前,辰哥儿还在走神,根本没看到他端来的水。

黎晔伸手去脱辰哥儿的鞋。

他不仅个头高了不少,一双手也大了不少,以前肉乎乎白嫩嫩的,现在却手指修长,掌心还有几个茧子。

辰哥儿反应过来时,其中一只脚已经被他握在了手里,鞋子已经被他脱掉了,白皙的小脚丫和宽大的大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辰哥儿脸颊不受控制地一热,连忙收回了脚,“我自己来就行。”

黎晔不由分说地抓住了他的脚,“我来,还没帮你洗过脚。”

辰哥儿挣扎了一下,盆里的水溅了出来,恰好弄到黎晔鼻尖和眼皮上一滴,黎晔眨了下眼,水滴了下来,辰哥儿抿了下唇,脸上更烫了,“让你不放手,溅脸上了吧?洗脚又不是多好的事,还用你抢着来?”

黎晔不松手,又将他另一只鞋也脱了下来,直接按进了水里,然后搓了起来,辰哥儿的脚白白嫩嫩的,他的手却略显粗糙,掌心的茧子磨的他痒痒的,辰哥儿忍不住朝后缩了一下。

黎晔抬头看了辰哥儿一眼,眼底却满是理所当然,就仿佛辰哥儿不同意才不正常,“你以前帮我洗,现在我帮你洗。”

辰哥儿脸上烧的厉害,有那么一刻特别想拿脚丫子踢他的脸,不懂他这个霸道的臭脾气像了谁。

折腾了好大一会儿,才将脚洗好,他拿起布巾还想给辰哥儿擦,辰哥儿连忙接了一下,“我自己来。”

黎晔有些遗憾,辰哥儿的脚软软的,摸在手里十分舒服,他自然有些舍不得撒手。辰哥儿擦完想下去倒水,再次被小家伙抢先了一步,这种被人反过来照顾的滋味,让辰哥儿心底觉得怪怪的。

以至于一时间他都忘记了小狐狸想娶媳妇的事了。

一直到躺到床上,他才反应过来。

这个时候黎晔已经变成了小狐狸模样,他的原身同样变大不少,原本圆乎乎的狐狸脸拉长了一些,眼睛仍旧格外的漂亮,那身火红色的皮毛更是让人惊艳不已,他侧躺着,占不了多少地,小脑袋紧挨着辰哥儿。

辰哥儿盯着他看了半晌,心底升起一个念头,小家伙莫非是上山打猎赚钱时,看上哪只狐狸了?这才想娶媳妇?他想问问小家伙,又莫名有些长不出口。

黎晔睁开眼,看了辰哥儿一眼,伸出小爪子按了一下他的手,想问他怎么了。

考虑到时间不早了,辰哥儿摇了摇头,打算白天时间多时,再旁敲侧击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我尽力了,遁走,

40、人妖殊途!

第二天,午休时,辰哥儿打算跟黎晔就娶媳妇的事好好谈谈,他也不过十几岁,谈起这个问题,颇有种羞于开口的感觉。

“你最近在山上遇到了合心意的小狐狸?还是说喜欢之前那只小银狐?”

辰哥儿口中的小银狐,正是前段时间买回去的那只,现在由李铭养着,那只小银狐,脑袋圆圆的,眼睛湿漉漉的,胆子也格外的小,看着十分呆萌。

买回家后,他没有见过黎晔对小银狐另眼相看,本以为他不喜欢,现在辰哥儿却有些迟疑了,难道他是越喜欢才越不敢往上凑?故意装出冷漠的样子?

想到那只小狐狸才不过几个月大,辰哥儿只觉得哪里怪怪的。

黎晔愣了愣,眼底带着疑惑,“我为什么喜欢狐狸?”

辰哥儿摸了摸鼻尖,神情有些不自然,迟疑了片刻才问道:“你不是想娶媳妇?”

黎晔沉默了下来,他的眼神漆黑不已,此刻沉着眼看人时,颇有种威压在,辰哥儿被他盯得头皮麻,他本身是不太怕热的,但是不知道为何每次被黎晔这么盯着,他都觉得燥热不已,额头上也沁出一层薄汗。

辰哥儿忍不住又看他一眼,反问道:“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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