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小夫郎 第44章

作者:五月初一 标签: 穿越重生

  但是沈云棠很喜欢这个大院子,说还可以种种菜养养鸡鸭,原本他还以为来了县城就没有机会了。

  “到时候我去学堂读书,你一个人忙都忙死了,怕是没有心思种菜养鸡了。”程烨然看着那片院子,“不如铺草坪,再弄个秋千,闲来无事你可以坐在上面荡秋千。”

  他说完就看到沈云棠看精神病一样的眼神看他,“草也用种?这遍地都是草,不过秋千倒是可以考虑做一个,我小时候学过扎秋千,等搬过来我给你做一个。”

  程烨然有种自己变成小说女主被宠爱的感觉。

  两个人定下了院子,屋主跟王掌柜是旧相识,又听王掌柜说他们想翻修一下房子,今年的这几个月房子给他们打了对折,明年的照常收。

  他们签了三年的楔书,他没有自信一两年就能考上,高考都要学十来年,更何况科举考试了。

  王掌柜说帮他们找工人,这件事不用他们操心了。

  王掌柜是那种热心肠,喜欢帮人家的忙,不管闲事就不痛快,更何况程烨然是他老板,他主动巴结着。

  程烨然第一次见王掌柜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个很严肃的人,转念一想,当初王掌柜铺子倒闭了,又死了孩子,能热情起来就怪了。

  ……

  他们回去之后,元宝和四哥就开始给糕点铺子送豆粉了。

  每次都要拉一车,一开始元宝还琢磨,这家铺子能用完这么多豆粉吗?直到有一次他看到了店门口坐了一群乞丐,一人捧着一碗豆浆在喝,这才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在做善事。

  不仅仅是乞丐,只要拿着个碗过来,就可以得到一碗豆浆,一直到送完为止。

  除非是及其爱占小便宜的人,不然是不会跟一群乞丐一起抢豆浆喝。

  元宝和四哥早上赶车过来也挺饿的,就顺便一人要了一碗豆浆,王掌柜知道他们是程烨然家的亲戚,给他们拿了个干净的碗过来,让他们进屋喝。

  元宝摆手说不用,他们在路边喝完就走了。

  元宝和四哥一个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饼子吃,才吃两口,他就看到一个小乞丐仰着头盯着他看,那个小乞丐遮着一个眼睛,另一只眼睛圆溜溜的望着他,还在吞口水。

  那样子就像个快要饿死的小野猫,这让元宝想起来以前奶奶跟他说过的话,奶奶说在外头遇到小猫不要可怜它给它吃的,不然它就黏上你跟你回家了。

  可元宝看他那眼神实在可怜,看了看四周,其他乞丐都走了,又看都他身上有伤,猜测他平时被其他乞丐欺负,吃不上饭,就掰了半个饼子给他,四哥见状,也掰了半个饼子给了元宝。

  小乞丐狼吞虎咽的塞进了嘴巴里,元宝这才发现他嘴巴里竟然没有舌头,他抬手想要掀起小乞丐的另一边头发,被对方非常警惕的躲过去了。

  但是小乞丐最后盯着他看了一会,还是顺从的伸过头来让他看,元宝掀开他的半边头发之后,发现他的那只眼睛是闭着的,眼皮上都是狰狞的疤,像是被烫的或者火烧的,吓得他收回了手。

  可是很快他看到小乞丐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又觉得愧疚,把手里的剩下半个饼子也给他了。

  可是就因为和一个饼,小乞丐就真跟小猫似的跟他回家了。

  程烨然看着他带着个小孩子回来,“你才十三就当爹了?”

  元宝说:“他一直跟着我,赶都赶不走,而且他这样乖,跟我回家会后还帮我打扫家里,他也能帮你干活,不过不要钱。堂哥,我跟你商量一件事,你去孩县城能不能带上我一起?”

  “这小东西能干什么?”程烨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脑袋,然后就看到他野狗一样对自己呲牙。

  程烨然:“……”

第69章

  “你想跟我去县城?你之前不是说想自己单干吗?”程烨然觉得元宝这人长得讨喜,能说会道的,古代十三四岁已经是可以成亲的年纪了,也能独立了。

  元宝不好意思的搓了搓鼻子,“我知道堂哥是个有大本事的,我以后想跟着堂哥,希望堂哥不要嫌弃。”

  一旁的小乞丐也跟着露出了讨好的傻笑,他也很会看人眼色,这种时候绝不呲牙。

  “行,你跟我干,我有个条件。”程烨然想了想问他,“你要是答应了,我就同意你跟我进县城。”

  “什么事?只要不是去杀人,我都能同意。”元宝拍着胸脯保证,一旁的小乞丐也跟着拍胸脯。

  “没那么血腥,我读书就不能经商,到时候杂货铺挂到你名下,你有没有意见?你想好了再答应,要是你经商了,以后就没办法读书考科举了。”程烨然把话提前说清楚。

  “我又不是读书的料,我有自知之明,只要堂哥信得过我。”元宝知道这是自己发达的机会,他一定要把握住,他的家人就是因为没有钱,在他眼前一点点死去,能赚钱,失去什么都无所谓。

  ……

  沈云棠在村里过了最后一个年之后就跟着程烨然一起去了县城。

  年前他们把房屋修缮了一下,还打了火炕,两个人冬天就在暖烘烘的火炕上一起写字。

  沈家因为多了份做豆腐的手艺,赚的钱多了,家里存了些钱,再加上大家都知道程烨然现在是村里的富户,程烨然没有爹娘,把沈云棠的爹娘当自己一样对待,也有不少想要攀上这门亲戚的,不少媒人找上门,大哥和二哥一起在年前成亲了。

  大哥年岁大一些,之前又死过个老婆,娶了一个比他长三岁的寡妇,寡妇还带了个一岁的小女孩,大哥觉得自己能娶上老婆就不错了,没介意对方有孩子。

  二哥娶的不是寡妇,不过他妻子的娘是个寡妇,寡妇就这么一个姑娘,成亲之前她家里提出要求,要分家出去过。

  二哥相中对方了,但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痛苦了一阵子,最后还是程烨然说来年他去县城里读书,把房子便宜租给二哥,二哥有地方住,他家的房子也有人照看,一举两得,二哥和未过门的妻子家商量了一下,对方也同意了。

  家里的钱就够给两个哥哥成亲,爹娘说三哥四哥过两年再成亲,爹娘说这话的时候三哥除了压抑住的羡慕没有说什么,四哥却说他不急,来年想跟着沈云棠一起去县城。

  爹娘原本想着程烨然白日里去读书,夜里才回来,他们家这个哥儿长得好看,在村里就没少被人盯上,要不是家里人看护的好,怕是被不少人占了便宜去。

  听说程烨然的堂弟和堂弟捡的那个小孩一同去县里,可那两个小孩哪里护得住沈云棠,说不准过两年他俩都能成为隐患。

  尤其是那个捡回来的小乞丐,一看就不像是好人,瞎了一只眼睛还是个哑巴,瘦骨嶙峋的,可是却跟村里人打了好几次架了,每次有人欺负元宝或者说元宝坏话,他就像个疯狗似的冲上去咬人,元宝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野狗,说贱名好养活。

  要他说这么不安全的人程烨然就不该带在身边,以后绝对要弄出事来。

  爹娘早就商量过了,让老四跟着沈云棠一起去县里,原本还想着老四是个不乐意跟人接触也不乐意出门的,要劝好一阵子,没想到他倒是主动提出来了,爹娘还以为孩子长大了,终于懂得心疼弟弟了。

  除了房子租给了二哥,程烨然还把家里的田给安排了,他没有卖出去或者租出去,而是让村长帮忙保管,田哪里有帮忙保管的,他这意思就是借给村长家种。

  穿越这一年他没少给村长好处,村长也没少护着他,他也心甘情愿。

  而且他如果把田卖出去,他们去做小生意,就变成商户了,有田还能保住现在的身份。

  之前他跟王掌柜买铺子也只是买了房子,他和王掌柜签的楔书是他把房子租给王掌柜开店,他不算经商,暗地里他是老板。

  只是这样比较危险,若是生意做大了,王掌柜不认了,把钱贪了他们也拿对方没办法。

  若是别人还得掂量掂量,可程烨然不在意,他为了洗钱,而且做生意本来就有赚有赔。

  好在王掌柜是个厚道人,这几个月他每个月的月中去铺子里一趟查账,第一个月亏本了,后面王掌柜按照他的思路把贡品和送礼的产品理念宣传出去了,逐渐开始赚钱。

  即便每天施舍乞丐,也不亏欠,反而因为每天请县城里一百多号乞丐喝豆浆,宣传了铺子,让更多烧香拜佛的善心人认为王掌柜是个心善的人,还想给王掌柜捐钱,跟他一起做善事。

  不过这些都被王掌柜拒绝了,让他们以后买自家的糕点就算是做善事了。

  县城中的几家富户都跟王掌柜那边定糕点,送礼、祭拜、招待客人时都有话题可说,一说王掌柜那买的,大家都说王掌柜仁善,连买糕点的人家也有面子。

  对面那家饮子店原本跟王掌柜是竞争关系,但是后来也特意买王掌柜家的糕点祭拜,好像这样更诚信一样。两家的关系也没那么紧张了。

  程烨然把铺子赚的钱留着当启动资金,只动了一小部分,让王掌柜去帮忙修一下他在县城里租的房子。

  上次来县城,王掌柜帮他租了个带院子的房子,院子里都是杂草,几间屋子也快倒了,跟个鬼屋似的,他叫王掌柜找人修缮的能住人就行,他们搬进去之后再自己添置东西就行。

  刚过了年他们就出发了,出发前几天村里人得到消息,都很诧异,还真要去县城读书了?

  不过他们看到程烨然带着沈云棠、元宝、野狗和四哥一起,这拖家带口的哪里是读书的样子?人家夏小五可是独自一人去了县城读书,程烨然这怕是去县城做生意了吧。

  村民们不乐意了,“你们走了,我们以后少了门挣钱的营生,你不能这么自私。”

  “在村里还不够你们挣的?还要去县里,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县城里有能耐的人多了,别到时候把家底都赔光了。”

  “还是老老实实的在村里待着吧,县城里的人都瞧不上村里人,你们去了也是遭人白眼。”

  “大家就别操心了,以后这豆干还继续卖,只不过要去二哥那边买。”程烨然原本想说总不能因为你们没了赚钱的营生就不让我走吧,我又不是为了你们活着,在村里这些年你们对我也不好,我直接走了也不亏欠任何人。

  只是沈云棠有自己的坚持,总觉得豆干不是他们做的撒谎说自己做的心里难受,就研究了一下卤豆干的做法。

  最后还真给他研究出来了,味道也好吃,只是跟卖的不是同一种味道,他和程烨然一起商量好了,把这个做豆干的配方给了二哥和嫂子,里面有许多现代调料,他们就拆了包装装在罐子里,跟他们说是秘方,以后他们用完了就去县里取,以后大哥做豆腐和磨豆粉往县城送,二哥做豆干卖,三哥继承爹的木匠手艺,四哥跟着程烨然他们进城做生意,每个人都安排好了。

  以后如果有人发出疑问说豆干变了味,他们就说换人做了,手艺自然会有变化。

  村里人听说沈家二哥继续在村里卖豆干这才松了口气,又纷纷说沈云棠真是嫁对了人。

  以前村里人还经常用“你不听话以后把你嫁给懒汉”当吓唬哥儿的话,现在却无比后悔,这么大的一个便宜怎么就叫沈云棠给捡了去呢。

  ……

  他们租的那个院子在那条巷子被称作鬼屋,一直租不出去,后来听说租出去了,街坊四邻都挺好奇,到底是谁敢租这房子?

  可是一直也没见到主家,只见到有工人过来打扫、修葺,弄得阵仗还挺大,把一个鬼屋变换了样子,价值都得翻了十倍。

  住在院子左边的是一家姓赵的人家,他们觉得这是个大户人家,来了得好好相处,能沾沾光。

  这家姓赵的人家不是别人,正是懒汉娘家的亲戚,以前懒汉的爹娘经常到县城去走亲戚,走的就是这家亲戚。

  后来懒汉的爹娘死了,跟这家亲戚也就断了,懒汉懒得出门,这家人也从没去村里看他。

  不过他们见过程烨然,那时候程烨然十二三岁,现在即便快要二十岁了,张开了,可赵家人看一眼就能认出程烨然。

  这天赵家的小孙在门口跟一群小孩子玩,离老远看到一辆驴车从巷子口进来,小孩子都比较好奇跑过去看,不过赵家的小孩领了命令,如果看到有陌生人搬来要第一时间告诉大人。

  赵家的小孩赶紧跑进屋跟大人说:“来了一辆驴车,好多人,好多箱子。”

  赵家人听到这话,想必是隔壁搬来了,赵婶子拉着自己儿媳妇去外头看看,要是对方带了女眷、夫郎,就跟对方搭个话,混个脸熟,以后再送点东西表示一下友好。

  可是赵婶子走到门口,离着老远就看到了驴车上的程烨然,她脸色一变赶紧拉着媳妇进了屋,“快关门,穷亲戚来投奔咱家了。”

  她对着媳妇和几个小孩子做了个嘘的手势,“一会谁也不准出声,谁敲门也别开,谁敢出一声让外头的人听到了,我给谁一个耳刮子。”

第70章

  赵家的几个小孩平日里没少因为各种琐碎小时挨揍,他们听了命令全部捂上了嘴巴,但是也不安分的从门缝往外瞧。

  赵婶子和儿媳也屏住呼吸往外面看,结果就看到程烨然赶着马车路过了他们家,停在了隔壁。

  “娘,他们真的是来投奔的穷亲戚吗?看他们赶着驴车,车上还有好多箱子,车上还做这个漂亮的哥儿,如果穷,能娶的起这么漂亮的夫郎?”儿媳虽然平时也害怕婆母,但是心里却瞧不上婆母,总是小题大做咋咋呼呼的样子。

  “他们好像往隔壁去了。”小孙女小声趴在奶奶耳朵边上说。

  “去隔壁了?”刚才赵婶子看到程烨然的脸就急急忙忙的跑回来关门,根本没仔细看他带了谁,有几个箱子。

  赵婶子也趴在门缝里往外瞧,果然他们一行人去了隔壁,“难道他是隔壁的伙计?或者他现在替人赶大车呢?听说他爹娘死后成了懒汉,把家里的田屋都卖了,最近也没听说他办酒席成亲,家都叫他败光了,他怎么可能娶得起那么漂亮的哥儿?”

  到了院门口,程烨然跳下车,伸手接沈云棠下车,“这院子整的挺不错,之前咱们来看院子时,大门都是烂的,王掌柜人真不错,还给咱们换了个大门。”

  他说着把钥匙递给沈云棠,“咱们第一天搬家,弄得有仪式感一些,你来开门。”

  沈云棠想起上辈子搬家,到了县里的新家后,夏家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站在门口憧憬着未来,婆母说这个院子给谁住,那个院子种些什么,公爹说以后他也能当老太爷了,要几个丫鬟服侍自己,几个哥哥嫂子也说着怎么规划自己的院子,只有他像个局外人似的,被使唤着搬行李,没有人在意他的感受和想法,他住在夏家时从未有过那是家的感觉。

  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程烨然很重视他,将他当做这个家的主人,不用谁来说,他自然而然的就把程烨然家当做自己的家,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主人。

  门锁也是新换的,拿起来很有分量,他将钥匙差劲锁眼里,有种重启自己人生的感觉,过去的就让他全部过去,这辈子他要换种活法,好好的活下去,活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