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照夜喜
得到这样的回答,012便会安心离开。
于厌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他探索完最近的几个区,又自己乘车去雨街购买东西。
他带回来一束鲜花,地下城里植物稀少,鲜花是从城内居住区运来的,非常昂贵,但于厌看到,还是买了一束。
他记得,小鸟蝠是喜欢鲜花的,还喜欢用花装点自己的巢穴。
回去的路上,在一条街的角落里遇到了熟悉的几个小孩。
他们吃了几天药片,大肚子消下去了,显得更加瘦小。
小孩们好奇地看着于厌手里的一大捧鲜花,于厌笑着问他们:“好看吗?”
他们生来没见过这么大朵漂亮又色彩绚丽的花,都点头。
于厌抽出几朵,一人分了一朵,放在他们的手上。
有一个小女孩没有双手,于厌就将那朵金黄色的花夹在她的头发里。
“好看。”于厌夸她。
回到金照区没多久,于厌在阳台看见几个小孩又跑来了,蹲在门口探头探脑。
于厌打开门走出去:“怎么了,你们是来找我?”
领头小孩给了他一捧黑乎乎的小种球,说:“这个东西,也可以开花,很小很小透明的花,还可以吃。”
他们送完礼物,又得到了一人一颗糖,这次是真的糖,满足地跑了。
于厌一手就把他们送来的小礼物拿回去,站在院子里琢磨着种下试试。
翻出地下室的锄头,挽起袖子,于厌在院子里挖了两下。
锄头带出来一个头骨。
于厌:“……”
淡定地将头骨重新掩埋,于厌换了个地方重新挖。
又是一锄头下去,挖出了另一个头骨。
再一锄头,腿骨。
把坑都填上,于厌杵着锄头心说,这也埋得太浅了,随便一挖就能挖出来。
看似美丽的绸带鸟,有一个凶残的习性,它们会把杀死的天敌和猎物的尸骨埋在巢穴附近,用来震慑其他生物。
第44章 于厌44
地下城红角区, 黄老板的豪宅里,他的几位下属与红角区最大势力红花团老大,坐在同一张桌边分割遗产。
黄老板在虹笼庄园死了, 消息传来, 乱了好几天。
地下城分割遗产不像居住区, 明面上还有法律规定保护,在地下城,有钱人死了, 想拿遗产要靠抢的。
黄老板生前, 在红角区与红花团老大称兄道弟, 互相之间有金钱和庇护关系。
但他一死, 所有情谊消散,红花团老大不仅要他的钱和房子,还要黄老板生前的货物渠道, 连他的情人都包圆了。
黄老板的几个下属拿着货物渠道的事和红花团老大扯皮,想要得到更多利益,继续分这一杯羹。
“之前老板能拿到货,都是巴上了虹笼庄园的宋先生,现在虹笼庄园都没了,以后的货想拿恐怕没那么容易。”
“但我之前和老板一起去过居住区,也有那么一点关系, 给我时间,说不定能联系到其他的渠道。”
“就算卖不了以前的货, 能卖点其他安全的东西,赚点小钱也好, 红老大您说是不是?”
他们在桌上说话时,一道鬼魅般的身影就站在他们头顶的房梁上, 无人察觉。
等下面谈好了渠道之类的事,转而说起黄老板的死。
地下城虽没什么规则可言,但也有些不成文的规定,像黄老板这种遇害被杀,谁继承了他的财产,就要负责给他报仇。
“黄老板在虹笼庄园死的,具体情况没人知道,当时幸存的保镖说,黄老板在去虹笼庄园之前就被阴了,是玫瑰酒吧那个银灰做的。”
“银灰?我知道他。”红老大端着大酒杯猛灌一口,语气不屑,“是金照区那个新的老大,是不是?”
“是,就是他!红老大准备什么时候处理了他?”
红角区和金照区相隔很远,红老大和之前金照区的老大也并不认识,只听说对方看上个漂亮的异变体猎人,结果被那猎人杀了。
地下城由异变体当老大的区还真不多。
金照区本身不大,又在地下城边缘,对银灰能继承金照区,红老大只觉得那是他捡了个便宜,没人去找他麻烦,才让他安生躲在角落过日子。
当了十几年红角区老大的红老大,自然不会把一个才来地下城半年的小年轻放在眼里。
“想处理一个小年轻还不简单,明天就派人去把他蹲了,他再厉害,还能打得过我们红花团几百个人,能躲得过能源枪?”
红老大语气轻松,无比自信。
其他人便跟着笑起来,一声声地吹捧他。
梁上阴影处站着的“银灰”本人,面容冷漠,他跟着那位红老大转移地方,从黄老板的豪宅去到红花团的驻地。
不管去哪,红老大身边都有许多人跟着,就连他在自己房间里睡情人,旁边都有两个拿着枪保护他的下属。
他的小心让他安安稳稳当了这么多年老大,然而今天,他的好运到头了。
喝了酒半躺在床上的红老大听到两声倒地声,警觉看去时,只见两道鲜红的痕迹喷洒在墙上。
其中一个心腹的头滚到床边。
红老大瞬间酒醒,他伸手去摸身上的枪,同时要呼叫人进来保护。
猛然间他感觉脑袋被人从身后拉扯,头皮剧痛。
往上斜去的眼睛看到一个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的人,多年的警觉竟然都没发现他,也没听到任何动静。
红老大张开大嘴想叫人,然而怎么用力都没有声音传出来,这时候脖子的剧痛才传达到大脑。
原来在他出声前,他的大脑就被这人割了下来。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迅疾无声,甚至门外守着的两人都没察觉到不对。
等到有下属来送东西,屋内久没人应,破门而入,才发现他们老大的无头尸体都已经凉了,喷在床上的血干成暗红色。
“不好!老大被杀了!快去请副会他们!”
闯进副会的房间,又是一具无头的尸体倒在血泊中。
红花团几百人,数得上号的不过七个,职位不同,在今天无一例外都和他们的老大一样,失去了自己的头。
玫瑰酒吧,大胡子老板洗完碗掀开布帘走到前面柜台,看见站在柜台外的012。
他嗅嗅鼻子,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前两天跟你说黄老板那边的事,让你警惕红角区的红老大,你说要等等,摸了两天情况,今天终于去解决这事了?”大胡子笑呵呵,“你解决干净了吧?”
“干净了。”012说,“我要炒饭,他喜欢吃,我要带回去,还有蜂蜜酒。”
大胡子撇嘴,看他在那等着,没办法,还是去给他弄炒饭。
只是还是看他这小闺女样不顺眼,好好一个冷酷的杀手,怎么被一个男人吃得这么死死的,要是真喜欢个姑娘也成啊!
“拿去吧。”大胡子把打包的炒饭摔到吧台上,“赶紧回去,你这一身的血腥味,怎么还越来越重了。”
012看向自己脚边:“这些放在你这里。”
“什么东西放我这里?”大胡子走出吧台一看,一连串血糊糊的人头,难怪呢,这么大血腥味。
他嘴角一扯:“你以前不都带回去吗,怎么要放我这里?”
他这哪有地方放这些东西。
012说:“他不喜欢,我不带回去。”
大胡子:“……”
痛心疾首,把大腿拍红。
“银灰啊!你听我的,不能对男人太好,男人都是贱骨头,你对他太好,他觉得没意思!不会珍惜你的!”
酒吧门叮当响,012已经走出去了。他急着回家,没空听这些人生教育。
012回家时,在院子里就看见了自己的人类伴侣。
他今天没有蹲在街角喂小孩,也没有悠闲地坐在阳台小酌,像是刚干完活,一身的汗,将身上的衬衫都打湿了。
院子里的泥土似乎被翻过一遍。
“回来了。”于厌随口招呼,脱下沾满泥的鞋,穿着袜子踩在地上,低头把挽起的袖子放下来。
他把院子里的东西都深埋了一遍,还配了药做了个大面积消毒。
“你在做什么?”012走向他,他走起路来像潜行一样,没有声音没有动静,突然就在跟前了。
于厌说:“哦,种花。”
他往屋里走,又说了句:“你以后埋东西埋深点,埋太浅了有味道。还有记得喷点消毒药水,放仓库了。”
身后突然贴上一个凉丝丝的身体,于厌伸手弹他的脑门,好笑:“又犯人瘾了?”
“刚好,我要去洗澡,你应该也要洗洗吧,一起?”
于厌擦了一下他的下巴,指腹擦下来一点红色。
“你今天也没有离开。”012深深呼吸他的气味。
“倒也没有准备这么快就走。”于厌说。
“你走了我会把你带回来。”012舔舔他的耳廓,声音平静无波,“不管你去哪里,我都可以找到你。”
“哦哟,小闺女好纯情的一张脸,说话这么可怕。”嘴里说可怕,于厌神情也不像害怕的样子,似乎没把他的话当真。
他总是这样,所以就算他还在身边,012也经常觉得他随时都会消失,在他身边的每时每刻,都要紧紧抓住他才感到安心。
洗完澡,于厌收到来自陆秋风的通讯。
“你要的东西已经找人给你送去了。”陆秋风说。
“谢了。”于厌用毛巾擦拭自己的头发。
陆秋风忍不住问:“你要那些东西干什么?难道真不准备回第五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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