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叫我胖大海
真是霸道。
第71章 粉红河豚
水豚幼崽们茁壮成长, 当甜木薯和芋头又一次丰收的时候,宋远征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又是一年春来到。
魏城早早就开始寻找血橙的踪迹, 他知道小水豚最爱吃这种水果, 但苦于没有攀爬的本领,只能等着成熟的果实自然掉落。
在这方面,还是豚尾狒狒更胜一筹,一堆堆血橙被送到宋远征的面前, 这是豚尾狒狒在感谢他们慷慨分享甜木薯, 还有共同驱赶侵略者的谢礼。
宋远征欣然接受, 和魏城一起分享香甜可口的血橙。
没能率先为水豚找到血橙,这让魏城很是郁闷, 找来好兄弟们商量对策。
然而这可难住了恩特他们。
暹罗鳄一族, 鲜少有长期稳定的伴侣,大家都是各取所需。
雄性鳄鱼负责让雌性受孕,雌性产卵之后压根懒得搭理那些不承担抚养责任的雄性鳄鱼,他们从来不谈风花雪月,更不会谈感情。
魏城想让他们出主意,那可真是问错鳄鱼了。
恩特思索片刻:“要不送他一条大鱼?”他记得怀孕的雌鳄鱼胃口很大,他当时就送了对方一条鱼。
魏城当即否决了这个提议:“水豚不吃肉, 他喜欢吃水果。”
水果啊……
鳄鱼们面面相觑,他们是爬行动物, 不可能摘得到树上的水果。
不是他们不帮忙, 是他们专业不对口啊首领大人。
魏城嫌弃地瞥了一眼自己的族群成员们, 觉得自己身边连个出谋划策的军师都没有,实在是太难了。
他只好用自己的笨办法,在河水中寻觅好看的东西带给水豚。
像贝壳、鹅卵石这些, 他早就送过了,这回他将目光投向了罕见的粉红河豚。
为了捕捉到粉红河豚的踪迹,他趁着宋远征在农田忙碌的时候,偷偷带领族群游到洪泛森林,寻找粉红河豚。
所谓的洪泛森林,就是雨季中被上升的水位淹没的森林。
那地方就在凯门鳄湖旁边的栖息地附近,先前魏城带宋远征去过一次,只可惜没见到粉红河豚。
“你们这几天就在这蹲守,一旦粉红河豚出现,立刻找我汇报。”魏城眼看天快黑了,只好将蹲守粉红河豚的重任,交给了自己不靠谱的族群成员们。
他得赶紧回去接小水豚回窝了。
从圭亚那高原到洪泛森林的水路漫长,魏城拼尽全力,总算赶在日落之前回到了水豚的族群,将劳作了一天的宋远征送回了他们的小家。
他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
然而精明如宋远征,早就察觉到自家鳄鱼不对劲。
魏城以为宋远征忙起来压根不会注意到他离开了水豚族群。
事实是宋远征虽然一直忙着收获农作物,但仍然分出一些心神关注着魏城的一举一动。
在魏城离开的第一时间,他就有所察觉。
他以为魏城只是回族群处理一些事情去了,没想到这一去就去了整整一天。
回来之后更是疲惫不堪,倒头就睡,完全没有想要温存一下的意思。
若不是对魏城有着绝对的信任,他都该怀疑这家伙外面是不是有鳄鱼了。
好奇心驱使下,宋猫猫决定明天跟着魏城,去看看他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第二天,魏城和昨天一样,在看到宋远征忙起来之后,便悄悄离开了族群。
宋远征赶紧让二叔替他盯着大家,自己踮起脚爪,偷偷地跟了上去。
“二叔,征征他这是做什么呢,”大毛一边刨地,一边提溜着眼睛,“他这步伐,跟我惹了小花生气以后,偷偷回窝一模一样。”
二叔呵呵一笑:“差不多吧。”
小情侣的情趣罢了。
彼时,宋远征跳入水中,艰难地跟踪魏城。
魏城游泳的速度实在太快了,他拼尽全力仍然赶不上。
也怪魏城,天天载着他,导致他游泳水平都退化了。
好在宋远征太熟悉魏城的味道,哪怕跟丢了,他也能通过魏城遗留的气味,找到魏城的位置。
思及此,他也就懒得努力了,一直全速前进也怪累的。
另一边,魏城已经抵达了洪泛森林:“怎么样,粉红河豚有出现吗?”
恩特遗憾地告诉他:“没有,我们轮流蹲守了一晚上,根本没有看到过粉红河豚。”
博格小心翼翼道:“首领,您是见过这种生物吗?确定这里存在粉红河豚?”
魏城迟疑片刻,坦诚道:“我也没见过,是我妈妈告诉我的。”
鳄鱼的寿命很长,年长的鳄鱼会看到一些奇观也不奇怪。
只是他们这些年轻的鳄鱼,都没见过魏城口中粉红色的河豚。
魏城有些沮丧,但还是决定再坚持几天看看:“你们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就行了。”
恩特:“好,那我们晚上再过来。”
“不必,”魏城也不是那种剥削同伴的扒皮,“实在遇不到就算了。”
水路就这么一条,宋远征在赶来的路上,不可避免遇到了返程的恩特他们。
他想躲起来,奈何恩特他们认出了宋远征,上前向他问好。
宋远征只好尴尬地和大家肢体交流了一会儿,随后分道扬镳。
看来魏城是来找他的族群,不过宋远征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魏城要特地游到这么远的地方和族群汇合?
难道是为了捕猎?
眼下旱季已过,降水量激增,鳄鱼应该不愁吃喝才对。
特地跑这么远来捕猎说不通啊!
满腹狐疑的宋远征只能继续往前游,亲眼看看魏城在搞什么鬼。
终于,经历了漫长的两个多小时,宋远征总算抵达了洪泛森林。
魏城的气味就停留在这里。
水豚从河水中探出头来,正巧和蹲守在岸边的魏城对视。
魏城哪里想得到,粉红河豚没等到,却等来一只粉嫩的水豚。
他眼底闪过一抹惊喜,快步朝着宋远征爬行而来,沉入水中将他的小水豚托了起来。
宋远征也不知道从何问起,即便问了,魏城或许也给不出答案。
他环顾四周,这片区域他曾经来过的,这里不就是魏城的族群先前暂时的栖息地嘛!
难道说魏城想家了?
不对啊,洪泛森林的这片栖息地,是魏城的族群被人类侵占了家园后,寻找的临时住所。
后来他和鳄鱼们一起占领了凯门鳄湖,前后不超过一个月时间把?
魏城要是想家,也应该去他原来的,被人类侵占的栖息地才对。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思忖间,一道粉红色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宋远征定睛一看,原来是粉红河豚!
粉红河豚的学名叫做亚马逊海豚,这是一种只出现于亚马逊流域的明星河豚,它同样是体型最大的淡水豚。
它的长相与海豚相似,喙部又长又尖,可容纳一百四十颗牙齿。
所以美好的事物更适合远观,凑近了看,恐怕会被那密密麻麻的牙齿吓到。
尤其是密集恐惧症患者,怕是见不得这样的场面。
除了粉色之外,亚马逊河豚还有许多不同的颜色,但最出圈的,还是粉色河豚。
毕竟如此显眼又如此梦幻的颜色,实在是和危机四伏的雨林格格不入。
宋远征也是被它那亮眼的粉色所吸引,连忙招呼魏城:“快看啊,粉色的河豚!”
魏城也没想到,他苦苦寻觅的粉色河豚,居然在宋远征到来的那一刻出现了。
来得太是时候了!
魏城快速游向粉色河豚,意图明显——他要把这条河豚抓来,送给小水豚当礼物!
这番操作吓得宋远征赶紧从他背上跳下来,拽着他的后腿往岸上拖。
魏城不敢抵抗宋远征,只得老老实实被他拉上了岸。
“这种生物很稀少的,还是放过它吧。”宋远征以为魏城是要捕猎,“我陪你去抓别的猎物。”
魏城用吻部蹭了蹭宋远征的脸颊,他只是想让宋远征看一看粉色河豚的奇景。
这是他所能想到最美好的事物了。
宋远征注视着魏城的眼睛,福至心灵地,他似乎明白了魏城的意思。
难怪魏城要跑这么远,原来是为了让他一睹粉色河豚的风采。
粉色河豚的确很好看,通体粉红色,仿佛从童话故事中游出来一般。
可是再奇特的事物,再亮眼的风景,也比不过他触手可及的爱意。
“魏城,我好像忘了跟你说件事情。”
炫目的粉红色在被淹没的森林穿梭,漫天的水花闪烁着迷离的光影,带着潮气的春风,吹遍了亚马逊森林。
所有的美好堆叠成曲,却不如爱侣口中的一句——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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