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 第97章

作者:叫我胖大海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钟燕行最喜欢和老秦吃饭,上高中那会儿就是,这家伙对好吃的东西没有任何的抵抗能力,和他吃饭能吃三大碗。

可惜时过境迁,他们都老了,能聚在一起,像现在这样喝口汤的机会寥寥无几。

所以他十分珍惜:“好喝吧,好喝你就多喝点,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秦玉顺吸溜着汤汁:“成,你可别舍不得。”

话虽如此,秦玉顺到底没好意思喝太多。

他本就是带着任务来的,蹭点汤喝已经很不错了,他实在没这个脸皮继续喝下去。

于是喝到三分饱的时候,他就停了下来,将碗放到一边,同时将背包打开。

顺着开口看去,背包里赫然是两只闭着眼睛睡觉的小奶狗。

汪白诧异地看向钟燕行,原来钟燕行让秦玉顺过来是这个意思!这下好了,狼越有救了!

秦玉顺捏住两只小奶狗的后颈皮:“它们的父母都是鄂伦春猎犬,也都是森林犬。它们的父母陪我工作了许多年,生下的这一窝小崽子一共五只,我留了三只,给你两只。”

钟燕行一边手抱着一只小奶狗:“多谢。”

“不用客气,它们的父母都是功勋犬,立过功,都不是孬种。我本来是想把它们都留着,但你也知道,兄弟我就那么点工资,平时还得靠它们打猎弄点野鸡野兔什么的给我吃,再多这么几张嘴,未必能养得活它们。”秦玉顺无不遗憾道,他不是没想过给它们找个好的归宿,鄂伦春猎犬是极为优秀的犬种,通晓人性,聪明忠诚。

可惜同事都不想要,正好老钟找他,他就把它们送给了他。

在心里叹了口气,秦玉顺继续说道:“还有,它们都两个月大了,也都断了奶,平时可以吃点肉糜,等它们长大一点就可以自己打猎……噢,我忘了,你平时不会到深山老林去。”

“这你不用担心,我会经常来大兴安岭,如果你想念它们的话,我也可以把它们一并带来。”钟燕行说。

秦玉顺摇摇头:“那倒不必,既然我把狗送给了你,就是信任你。”

钟燕行认真点点头:“我会把它们养好的,养不好的话,我就把我的狗赔给你。”

秦玉顺嫌弃道:“我有狗了,我才不要它。据说萨摩耶吃的很多,我可养不起。”

汪白:“……”

谁,谁要你养了,他自己也会捕猎的!

可恶,他哪里吃得多了,狼哥都没嫌弃过他好不好!

第79章

汪白对于秦玉顺的嫌弃非常不满, 但看在人家送来两只小狗崽子的份上,他就大狗不计人过,放他一马。

他打量着钟老师怀里, 那两只探头探脑的小狗崽。

说实话,鄂伦春幼犬毛色灰扑扑的,并不怎么好看, 身材也不如其他幼犬那么圆润, 就像两个灰色的小毛球拼接而成。

但他们的眼睛却很亮,比夜晚的星辰还要好看。

其实他知道这种犬种的来历,鄂伦春犬是鄂伦春民族常用的猎犬,算是当地的特色。

但它们实在算不上品种狗,哪怕在当地人眼中, 它们也都是土狗一般的存在,没什么可稀奇的。

随着时代的更迭, 鄂伦春族留在山林的族人越来越少, 鄂伦春犬也跟着愈发稀少,直到现在已经十分罕见了。

比起深受人们喜爱的宠物狗, 鄂伦春犬的颜值的确稍逊一筹,但是它们却是最受游牧民族喜爱的猎犬,它们有着天生的狩猎天赋,是丛林中生存能力最强的犬种,能够胜任狩猎、护林、看家等等一系列高难度工作。

宠物狗的确更可爱。

但对于汪白而言, 能够和他还有狼群,一起在丛林中生活的鄂伦春犬,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汪白对它们越看越喜欢, 两只小狗崽子长得也很像狼崽, 相信狼越一定也会喜欢的!

钟燕行本想替汪白说两句, 毕竟小白且不论吃得多不多,在吃的方面,一向是小白自己解决,倒是没让他花多少钱。

所以更不存在养不起一说。

见小狗似乎对这两只崽子十分满意,钟燕行也就懒得浪费时间替小狗澄清养不起的误会了:“老秦,它们俩有名字吗?”

秦玉顺一边喝汤一边耸了耸肩:“还没来得及取呢,要不大教授给取一个?”

钟燕行看了一眼汪白,他的本意是让小白来取,只是看汪白疯狂点头的样子,似乎也很赞同让他取名字。

“那我就献丑了。”

钟燕行温和地笑笑,摸了摸两只小狗崽:“这只一直在犯困的,就叫它来觉,这只精神抖擞的,就叫它来福。”

秦玉顺:“……就依你,贱名好养活嘛。”

钟燕行只当秦玉顺在夸他,选择性忽略了老秦那一言难尽的神情。

事情办完,秦玉顺又喝了一大口汤,才满足地擦擦嘴巴:“行了,知道老钟你忙,我这就不打扰你了。来福和来觉,就交给你了。”

钟燕行微微颔首:“必不负所托。”

秦玉顺最后看了一眼两只小狗,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来福和来觉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嗷嗷叫个不停,小奶狗的声音并不嘈杂,反而软软的,软得让汪白的心都化了。

钟燕行将来福和来觉放到了汪白的面前,汪白小心翼翼地舔了舔两只小家伙的脑袋。

大概是遇到了同类,来福和来觉非但没有因面前的庞然大狗而害怕,反而大着胆子凑上前去,仿佛寻求庇护一般。

当狼末出现的那一刻,他们本能地开始颤抖,愈发往汪白的怀里钻了。

不怕啊,不怕。

汪白轻声哄着他们,声音温柔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狼末吃味地走到汪白身边,警惕地盯着那两只小狗崽,他一点都不喜欢任何夺走小狗注意力的东西,但看在小狗的面子上,他可以勉强容忍他们的存在。

等回去以后就丢给狼越!

“看来它们很喜欢你啊。”钟燕行乐呵呵地说,“小白,我把它们交给你了,你可要善待它们。”

汪白点点头,他一定会好好照顾两只小狗,绝不让他们受欺负。

钟燕行摩挲着他的脑袋:“老师相信你,时候不早了,你们回去吧,下周再见。这个背包你拿去,把两只小狗装在里面,这样你们也好空出嘴巴叼垫子。”

垫子是钟燕行特意为汪白他们准备的过冬用品,倒是这两只小狗幼崽,是他临时让老秦送来的。

汪白亲昵地蹭了蹭钟燕行的手心,老师真是对他太好了,爱了爱了!

而后叼起来福和来觉,将还在发抖的小可怜们叼进背包,拉上拉链。

或许看不到狼末,会让他们好受一点。

垫子足足有两三米长,尽管钟燕行已经将它卷成筒装,尽可能地压缩了面积,但要叼着它回山洞还是挺费劲的。

好在钟燕行早有准备,将垫子装进了提前准备的包裹中,这样他们只需要叼住包裹的绳索,就能拖着它一路前行。

钟燕行倒是很想陪他们一起进去,然而他刚提出这个建议,汪白就否决了,说是担心他过于劳累。

没办法,小白总是这么乖巧孝顺,让他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送给他,只求他一生平安。

彼时,狼越已经捕猎到了一只田鼠,带回营地和蓝蓝分享。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昨晚打了个喷嚏以后,他的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

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生病了。

蓝蓝见狼越迟迟不开吃,几下跳上了狼越的肩头,粉色的小舌舔了舔狼越的脸颊。

她记得汪白和狼末就是这样相处的,便将这些都学了去。

狼越先是一愣,继而烦躁地将蓝蓝从自己肩上叼下去。

“傻狐狸,你怎么可能跟小狗比,他可是狼末的心肝宝贝!”狼越撇了撇嘴,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语气中的羡慕。

蓝蓝眨了眨自己淡蓝色的大眼睛,她是纯种的狐狸,不像汪白有那么强大的理解能力,只能困惑地吃起了狼越的猎物。

一只田鼠并不能填饱他们的肚子,狼越决定再去找点吃的来,就闻到了狼末和汪白的气味。

不过他不打算出去迎接,就是这么狂。

与狼越的兴致缺缺截然不同的是,汪白一回到山洞,就兴致勃勃地找上了狼越:“狼越!”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狼越鲜少遇到小狗对他这么热情的时候,不由得正襟危坐,同时觑了一眼狼末。

奇怪的是,狼末竟目光慈和,丝毫没有要和他争宠的样子。

发生什么事了?

汪白见狼越还在发呆,连忙朝狼末使了个眼色。

狼末会意,将来福和来觉推到狼越面前:“从今天开始,你负责带他们,少了一根毛发唯你是问。”

狼越瞳孔骤缩,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这,这又是什么东西?凭什么又把他们推给我?不行,狼末,你不能这样,我不接受!”

狼末的语气不容置疑:“就这样决定了,难道你还指望我来带?”

“我不是那个意思……”狼越听出了狼末的言外之意,狼末这是明明白白告诉他,要么他带,要么狼末带,总得有狼带。

如果他不愿意带的话,狼末怕是要教训他。

可恨,除了拿武力威胁他,狼末还能干点别的事情吗?

信不信他离家出走?

一旁的汪白看出了一点端倪,他凑近狼末,小声问他:“狼末,狼越他……”

狼末明白他的意思,语气温柔地对他说:“他是太高兴了,不必担心。”

狼越哀怨的目光投向了狼末,他已经受够了带崽的折磨,就算这两只狗崽子有点像狼崽,那他也不想带!

狼末瞪了他一眼,不想带也得带!

最终,这场无声的眼神交锋以狼越惨败告终。

狼越恹恹道:“那就放我这吧。”

他突然想到,如果这两只狗崽子夭折了,他不就不用带了?

当然,作为北极狼,他绝不可能像卑鄙的人类一样,残害自己的同伴。

但是,想要让幼崽夭折有那么多种办法,即便是健康的狼崽,也会有很大的夭折率,小狗和狼末都不会怀疑到他的身上!

汪白不知道狼越心中所想,还以为狼越真的很喜欢小奶狗,为满足了狼越的心愿很是开心。

小狗开心,狼末的心情也好了许多,他们一起将垫子铺开。

汪白坐上垫子试了试,他的身体稍稍陷进了柔软的垫子里,软弹的面料按摩着他每一处和垫子接触到的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