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年代 第9章

作者:决绝 标签: 都市情缘 种田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朱阿大在菜场里卖肉,朱成才在菜场外面修自行车也修个摩托车,朱云轩则是两边跑帮忙干点杂活。

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在朱阿大身边呆的时间多,这时候还没有电子称,朱阿大称了斤两算价钱的时候偶尔会算错,算不了的还会给人除掉零头,有他在身边就好多了。

“轩轩,累不累?”朱阿大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低头去看自己的孙子。

“不累!”朱云轩从卖肉的台子底下钻过去,站到了里头开口,他个子小,只能从下面钻,那些大人却是从上面翻过去的。

“不累就好。”朱阿大把猪蹄卸下来,又把前腿周边沾血的肉割掉,里面的骨头剔除来,然后,一块四四方方的被称为夹心肉的前腿肉就处理好了,等有人要买前腿肉的时候,一点点切就好。

中间的肋条肉,朱阿大没有急着处理,反而去处理猪后腿了,因为这肋条肉,祭祖的话就要直接切两根,饭店喜欢排骨和大排,快餐店又要五花肉,到时候要还要按客户的需求来处理。

朱云轩在那个爷爷用来喝水的玻璃瓶里倒满水凉上,然后又钻了出去,刚才他好像看到有人办喜事采买来了,这时候还在买蔬菜,等会儿肯定是要买肉的!

乡下办喜事,都会找人拿着原本装饲料或者装化肥的大袋子上街买菜,这会儿那两个年轻人就拿了个写着大大的“尿素”两个字的袋子在买韭菜,让朱云轩忍不住暗自乐起来——他小的时候,他爸就跟他说,尿素是用尿做出来的,后来学了化学知道不是了,却依然记得这个解释。

看对方买好了,他马上就上前搭起话来,果然,用不了几句话,这两个明显乡下过来的人就被引到了朱阿大的摊位前。

以前,在镇上卖肉的都是镇上的人,近几年有乡下人也来租了摊位卖肉,人数却不多,那两个买菜的是乡下过来的人,又没有认识的卖肉的人,自然也愿意跟朱阿大买东西。

朱阿大一贯卖的比别人便宜点,这样的话,他也能早点把肉卖光了回家休息——他的体力终究比不上年轻人了。

文德镇周边的乡下人请客,都会用五花肉切成四四方方的成人手掌大小,然后裹上裹粽子用的粽叶红烧,上桌的时候又香又好吃,朱阿大把肉一块块切好,用稻草扎上,然后吆喝了一声“猪肝有没有”,就有不少人送过来猪肝,他帮那两人买下了,最后弄了一些瘦肉,当下摊位上就少了不少东西。

朱阿大挺高兴的,他本来就喜欢自己孙子,现在孙子天天来帮忙,以往有人在另一头要买很多例如猪腰子之类的东西的时候他赶不及把腰子送过去,可是朱云轩就不一样了,他动作快,总能挤到前面去,要买东西的看到是个孩子,也愿意连他拿着的一块儿买了。这么一来,以往总要下午两三点才能把肉卖完收摊的朱阿大,现在常常都能赶上回家吃午饭了!

“轩轩,去买几个包子吃。”朱阿大一高兴,就给了朱云轩一块钱,朱云轩喜欢吃小笼包,这时候两毛钱一个个儿还挺大,一块钱能让他吃的肚皮滚圆了。

“谢谢爷爷!”朱云轩把钱收到怀里,笑得眯起了眼睛。

现在还早,他在家里吃过了粥也不饿,所以真要吃包子也要等会儿再去买,他看到朱阿大已经坐下休息了,就开始去整理被泡在水里的猪下水。

猪腰、猪肚、猪心、猪大肠猪小肠等等的东西这会儿跟猪肚子里的被称为“水油”的东西连在一起,而水油,说到底就是跟肠子长一块儿的脂肪层。

猪腰要从大块的脂肪里挖出来,其他东西也要一一洗干净分开,水油和猪大肠猪小肠都要用稻草扎上挂起来才有人会来买……

上辈子读初中的时候,因为朱成才要盖房子,就缩减了朱云轩的零花钱,偏偏那时候他又喜欢买好看的衣服或者跟同学一起去吃点粉丝煲之类的东西,就开始给朱阿大帮忙来得到零花钱。

那时候,他给朱阿大打水买早饭,帮他把切好的肉用塑料袋装起来过称,干一些杂活,却是怎么都不肯为了每天上午十块钱的“工资”去碰猪下水的。

不过这会儿一切重来,他却没有那么娇贵了,跟家人决裂以后他为了赚钱什么没干过?区区猪下水又算什么?大不了回去就洗澡!

“轩轩真乖!”朱阿大笑得眯起了眼睛,他是个很慈祥的人,最喜欢夸奖自己的孙子孙女,朱云轩从小就天天听他说自己聪明说朱秋月漂亮,早就习惯了。

不过,朱阿大以往夸赞他的时候没几个接嘴的,这会儿,朱阿大隔壁那些肉摊上的人却都赞同起来,如今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嫌弃菜场气味难闻不肯进来的多了,像朱云轩这样每天早早地来帮忙还是真的帮忙不是借着帮忙要买这个要买那个的却几乎没有。

听着那些人的夸赞,朱云轩不由地脸红,不得不说,上辈子他也嫌弃菜场气味难闻,嫌弃菜场地上常年有水一不小心就会弄脏鞋子而不肯进来,直到不知道九六还是九七年的时候整个菜场重新修建了一遍,他才愿意进来了。

东西一样样用铁钩子挂起来,时间也到了七点,这时候,那些零散客户就来买菜了。

这时候,镇上虽然有屠宰场,但好些人,比如朱阿大,都是自己去乡下杀猪来卖的,因为他脾气好,杀猪的时候跟养猪的人家买猪的时候就不会像有些人一样故意压下一些价格,卖肉的时候卖的又不贵,赚的并不多,可是客户却很多。

朱云轩搬了个凳子,像模像样地帮他招呼客人,也帮他把切下来的肉装袋,然后算价钱,也省的有些客人等不及去了别处。

这一忙就一直忙到九点多,外面太阳大了,来买菜的人也就少了那么早起来干活,朱阿大为了让猪肉新鲜点半夜起来杀猪,到这会儿已经累得很了,早上带来给他吃的粥也早就消化了,当下拿了五块钱给朱云轩:“轩轩,你帮爷爷去买几个包子,多出来的就给你了。”

“爷爷!五块钱呢。”朱云轩有些惊讶,以往朱阿大也会在给他一块钱买早饭的同时再给他两块钱零花,可这次已经给过一块钱了,五块钱买了包子还能剩四块呢!

“轩轩你不是想要一把水枪吗?去买一把吧。”朱阿大笑着开口。

水枪?是以前自己提过的吧?朱云轩没有拒绝,拿着五块钱就离开了菜场。

小笼包一块钱五个,大包子一块钱三个,朱阿大一直都觉得还是大包子实惠,每次让朱云轩买,都买三个大肉包。

包子铺就在菜场外头的马路边上

,来来往往的很多人都会买包子吃,要是有空闲的,还会要一碗豆浆或者小馄饨坐下来吃。朱云轩看了看也已经没了早上的热闹劲的包子铺,想了想,花两块钱买了四个肉包子两个咸菜包子。

“你不就是那个卖肉的孩子么。”卖包子的中年女人装好包子,笑着问起来。

“阿姨你认识我?”朱云轩朝着对方笑起来,又充分利用每一个机会:“阿姨你买肉那里买的?”

“我是哪家便宜哪家买。”那女人笑起来,她一般都是中午的时候去买肉的。

“阿姨,我爷爷卖肉很便宜,你要是一直跟我爷爷买,可以给你算便宜一点!”这样的长期大客户要是有了几个,就不怕肉卖不完了!而且……

“这么小就知道攀生意了?”那中年女人有些意动,一块儿呆着,朱阿大那里的肉怎么样她还是知道的,不过她去买肉的时候都不早了,常常朱阿大那里已经没有合适做包子的五花肉了。

“阿姨,你每天来买肉都晚了,挑不到好肉,你看,你一直跟我爷爷买肉,我把肉给你送过来多好啊!也不耽误你早上卖包子!”朱云轩也看出来对方的心动了。

其实朱阿大也是有几个长期客户的,一家食堂就一直跟朱阿大买肉,不过这个包子铺开在菜场外面,很多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也会带孩子来吃,每天需要的肉量可不少!

“这倒也好,不过我每天都要很多肉,你爷爷每天那么早就把肉卖完了……”

“阿姨,既然都做生意了,肯定会有你要的肉的!”朱云轩想起下半年还要在乡下上幼儿园的朱秋月,马上开口。

“那你去跟你爷爷说说。”那中年女人开口,要是每天有人把肉送过来也是很不错的。

朱云轩得了准信,马上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他知道朱成才早饭也吃得早,粥不耐饿,就留了一个菜包子一个肉包子给他,自己啃了一个菜包子,然后去了朱阿大的摊位,也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臭小子,你爷爷一天杀一只猪就够累了,哪里还能多杀一只?要是只杀一只猪,把肉便宜卖给她还不如卖给那些来买菜的人,赚的也能多点。”朱阿大还是很喜欢朱云轩为着自己想法子的,可是他年纪不小了,每天卖一只猪就是极限了,要不是如今天气热家里又没有冰箱,他以前也不会拖到下午两三点才回家,就说这会儿,才上午九点多,他就累的想睡觉了。

还是冬天的时

候好,可以不用晚上十二点起来杀猪而可以下午把猪杀好第二天卖,也不用担心肉会坏掉。

“爷爷,你让大伯也来卖肉吧!”朱云轩连忙开口,他大伯现在都在家里干农活,偶尔在别人盖房子的时候做小工,累不说赚的也少,因此朱秋月都没零花钱可花,可要是大伯这时候也来卖肉了……

朱云轩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大伯朱成功在七八年后也是会跟着爷爷去卖肉的,他年纪轻又不怕吃苦,卖了两年,就比爷爷卖的还好了,大伯家的生活也好了不少,到后来甚至于比他家还好很多。现在他既然重生了,当然也不介意让大伯早一点来卖肉,总比他帮人搬一天砖头只赚十块钱来得好,而且这么一来,朱秋月的生活也会好不少吧?另外,朱冬月这一两年里就要被大伯母生出来了吧?他还记得那时候大伯手里没钱,连生孩子的钱都是跟爷爷借的,偏偏奶奶还在一边阴阳怪气嫌弃大伯母又生了个女儿不肯帮把手,最后,大家一团乱的时候,朱秋月就被落下了,一个人哭了一天才被她姥姥带去医院。

堂姐啊……朱云轩突然觉得,他已经忍不住想把堂姐当女儿疼了。

第15章 家事

这天才十点多的时候,朱阿大就收摊了,他是个很果断的人,当初自己都不会卖肉的时候,他就敢拿着几把刀跟村里的一个老屠户学了杀猪,然后单枪匹马地去镇上上学,这次听到朱云轩的话,他略微一想,也就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了!

以前他没想到这一点,一方面是因为如今买肉的人其实并不多,他也受排挤,觉得这活很累不说赚的也一般,可是,再一般,也比大儿子只做点小工好吧?现在大儿子家里,全靠着儿媳妇的工资过活,常常要吃一次肉都很难,他想帮个忙王凤儿又要拦着……

因为收摊收的早,剩了猪肺和一块猪前腿的肉,还有一些骨头。

几年以后,这种大骨的价格会飙升,可是这会儿,虽然排骨的价格贵,大骨的价格却很低基本没人买,以往朱阿大都是熟人来买肉的时候顺手送的,有些人还不会要,嫌煮着费柴火。

不过朱云轩来帮忙以后,就会刻意把骨头留下了,每次收摊的时候就让朱阿大用大刀把骨头剁开,回去就送给大伯家,他奶奶虽然不待见大伯一家,可是送点骨头还是不会说的,而骨头炖了做汤又鲜又有营养。

猪肺的价格也便宜,这一带的人都不吃猪肺,运气好能卖上两三毛,运气不好的时候也就只能扔了,又或者送给熟人让他们带回家给狗吃,不过,二十年后曾经在大饭店吃到六十八元一小盘的炒猪肺的朱云轩却觉得可惜了。

猪前腿肉爷爷拿去给了奶奶做菜,朱云轩则提了一大袋子的骨头和那个猪肺回家,今天大伯母上白班,早上八点到傍晚四点,是没空做午饭的,他自然也就愿意让姜月秀来煮骨头汤了!

“这是什么东西?”因为朱云轩态度的改变,这些日子又反常地没去找小伙伴玩而是留在家里,朱秋月就黏上他了,看到他手里的猪肺,一脸好奇。

“这是玩具!”朱云轩笑了笑,把猪肺的肺管接在水龙头上,一打开水龙头,那水就全涌进了猪肺里,整个猪肺一下子胀大了,里面每一个小管子里都被水所灌满,朱云轩一下子都有点提不动。

等他关了水龙头,把那些混着白沫已经变脏的水从猪肺里倒出来,朱秋月就已经跃跃欲试了!

猪肺里面有脏东西,文德镇这边的人很少吃猪肺,真要吃的话就会先灌水洗干净再沿着肺管剪开,把猪肺里较大的管子都用剪刀剪开以后就放白水里煮一下切了沾酱油吃。

朱云轩知道猪肺的处理方法,毕竟上辈子爷爷和大伯都卖肉,他也是吃过很多次的,不过那用白水煮的方法却去不掉猪肺的一股异味,反倒是他曾经吃过的爆炒肺片……想想就要流口水了!

朱秋月是个很认真的人,朱云轩让她洗猪肺,她就洗的干干净净的,甚至于还在用剪刀把猪肺剪开的时候想尽办法寻找小孔,差点把猪肺剪成了一堆碎肉。

姜月秀把大骨和猪肺都放水里煮了下,去了白沫拿出来洗了洗以后,就把大骨放进了高压锅做骨头汤,猪肺则打算煮熟了。

“妈,你把大骨和猪肺一块儿放高压锅好不好?”朱云轩开口。

“好。”姜月秀答应了,她是不喜欢吃猪肺的,对骨头汤也没什么好感,既然是儿子要吃的东西,那么全听儿子的也没关系,也许,跟大骨一起煮出来的猪肺也会很好吃?

朱云轩剥了两个自家挂在阳台上的蒜头,如今正是夏天,自家门前的地里种了茄子豇豆空心菜之类的以外,还种了几株辣椒,他也去摘了几个。

江南人也吃辣,但不会吃的太辣,朱云轩家里种的大个头的辣椒当然也不太辣,不过对他们来说却正合适。

“妈妈,你把猪肺切小了,像上次炒肉片一样炒给我吃好不好?”朱云轩拿着辣椒回去,马上就缠起姜月秀来。

对于朱云轩的小要求,姜月秀都是无条件满足的,这时候自然也很快答应了,反正最多也就浪费一点油盐。

最后炒出来的一大碗猪肺出乎意料的好吃,连一向不喜欢吃下水的姜月秀也吃了好几口,朱云轩吃完以后,就专门拿个小碗装了一碗去了隔壁大伯家。

果然,大伯母不在家,朱秋月能吃的也就是咸菜汤和炖茄子了,当然,大伯有空闲的时候,也许还会再炒个鸡蛋。

朱秋月不挑食,相比于小时候这不吃那不吃的朱云轩,朱秋月差不多是什么都吃的,拿一小碗猪肺自然也让她吃的格外满意,甚至于多吃了一碗饭。

不过,朱秋月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搬了个凳子去灶头边上盛饭,大伯却不在。

“秋月,大伯呢?”朱云轩还是坚持不肯叫朱秋月姐姐,眼前的朱秋月,跟上辈子那个借钱给自己安慰自己的姐姐一比,真的是一个黄毛的不能再黄毛的小丫头!

“爸爸被爷爷叫走了,而且他之前就已经吃好了。”朱秋月回答了朱云轩的疑问,知道吃的是自己之前洗的东西的时候,兴致更足了。

“秋月,你要不要去镇上读书?”

“为什么要

去镇上?妈妈说下半年我去乡下读大班。”朱秋月有些不解,又有些向往。

“去镇上可以学说普通话,你要读大班的话,可以去镇上读,以后我们一块儿上学好了!”虽然这时候镇上的人都看不起乡下人,但教育条件确实好了很多,乡下就算是上小学初中,有时候老师都不会说普通话的,更别说幼儿园了!上辈子朱秋月在乡下念了一年幼儿园以后跟他一起去镇上上小学,结果普通话都不会说,免不了会被人欺负。

“我也想去镇上上幼儿园,那里有滑梯!”朱秋月眼里满是羡慕,镇上的幼儿园外面有滑梯有跷跷板有很多玩具,乡下的幼儿园跟小学在一块儿,门口只有一块雨天泥泞晴天满是灰尘的泥地,她自然也是对镇上的幼儿园充满向往的。

其实朱云轩希望朱秋月能跟自己一样直接上小学,可是如今镇上的小学为了方便管理只收上过幼儿园的学生,他至少也在乡下上过两年,朱秋月却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

“我去跟爷爷说!”朱云轩大模大样地拍了拍朱秋月的肩膀。

下午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朱成才和他爷爷就一起搬了个凳子拿了两块磨石在屋檐下的阴凉处开始磨刀了,朱云轩则趁着这个机会开始跟爷爷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的事情,还说了明天要带着朱秋月去镇上吃早餐,他是希望基本没出过家门的朱秋月能见见世面的。

朱阿大并不像王凤儿一样重男轻女,他对孙女儿还是很喜欢的,其实去镇上上幼儿园没什么,就是价格贵了点,因为在学校吃饭的缘故,一个学期要七八百。

他出得起这个钱,可是给了大儿子就要给二儿子一样的,这样就吃不消了,当下看向了身边的大儿子。

朱成功对朱秋月很疼爱,这毕竟是他唯一的女儿,而且因为没文化没手艺连好工作都找不到的他也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好好读书,当下一咬牙点了点头,就算现在家里的钱只够付半年学费,半年里,他总能挣到这些钱的吧?

得了准信,朱云轩不由地笑起来,朱成功伸手拍了怕他的脑袋:“这泥猴子!”

“大伯,我属兔子的!”朱云轩朝着朱成功笑起来,他爷爷是个好的,所以他大伯和他爸也都不错,就是他奶奶思路奇怪,于是也只有姑姑能跟她走到一块儿。

朱成功看着朱云轩走远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疼爱朱秋月,不过对这个最近乖巧了很多的侄子也很喜爱,他将来要是老了,女儿会照顾他,可他要是死了,搬尸体什么的活估计还要这个侄子来干。

他是给朱秋月报了独生子女的,每个月还拿独身子女费,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女儿了,咬咬牙让她去镇上念书也好,将来也能有出息。

朱云轩已经攒下了十几块钱,下午的时候他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然后找他爸换了一张十块钱的人民币。

在后世十块钱干不了什么,这时候很多人辛辛苦苦干一天却也只有十块钱的收入而已。

原本是很和谐的一天,等朱云轩扯着堂姐说让对方叫声弟弟明天就给她买一个洋娃娃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母冯仙回来了。

上三班倒的班,是四天一轮的,白班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前夜班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深夜班晚上十二点到早上八点,有时候换班的时候只能回家休息八个小时,可是乡下的女人,要洗衣做饭还要顾着地里的活儿,非常辛苦。

朱云轩记得,后来没人找他妈做衣服了以后,姜月秀也是去纺织厂上班的,可惜那时候的他就算知道母亲很辛苦也没有在意……这辈子,他却决不能再让姜月秀找这么辛苦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