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怀沙
宁禅特别自豪,他哥就是这么温柔帅气,善解人意,体贴大方,天上地下,举世无双的绝世大帅哥。
他在京城生活得很好,很快就毕了业,取得了优异的毕业成绩。
甚至渐渐遗忘了自己是为什么来到京城。
孟斯南从来不在他面前提起孟亦净,也不提起孟亦净的病情,好像这个人从头到尾都不存在。
又是一年夏。
宁禅彻底长开了,眉眼带着江南水乡一般的风情,说话语调清雅,似一阵风吹过来。他渐渐的就展现出来惊人的勾人天赋,专门勾男人的一种天赋。
孟斯南也不懂,他明明是按照养男孩的方式来养宁禅的。怎么这人越长越像个女孩呢?
他也逼着宁禅去打过篮球,锻炼过肌肉,但是宁禅打篮球第一天就把手指骨弄折了,跑步第一个周就来了个平地摔,可把孟斯南心疼坏了,最后也只能作罢。
于是宁禅现在就变成了清冷的大美人,身段纤细,一颦一笑之间尽是柔情蜜意,很容易被他温和的面容欺骗。他好像脱离了几年前那个叛逆的躯壳,变成了现在这个温柔知性的美人。
看着眼前越来越招男人喜欢的宁禅,孟斯南陷入了沉默。他之前就很纳闷,明明小时候的宁禅那么凶恶,追他的小女生也挺多的,长大以后却变得那么风情万种,硬生生跟女孩子处成了闺蜜。
原来是被他惯出来的。
他舍不得宁禅吃苦,结果就把对方养成现在这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了。
害怕别人捷足先登,成年以后,他果断找了个机会把宁禅骗到手。他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成年。(加粗:主角已成年且毕业)
他只是在街边顺手买了一瓶可乐,然后猛地把冰凉的罐子贴上了宁禅的脸,笑眯眯地说:“给你一瓶可乐,你跟我谈恋爱好不好?”
这个盛夏里的风也自由,蝉鸣阵阵。可乐的气泡咕噜咕噜地往上翻涌,少年人弯弯的眉眼就晃荡在气泡里。
可乐的凉意冲淡了闷热,气氛却在不断地沸腾,发酵。
他原本以为宁禅会惊讶,结果宁禅只是淡定地接过可乐,和他碰了一下罐,仰头喝了一大口可乐。
他的喉结微微攒动,唇角上扬,眉目间有几分懒散,眼里有着明晃晃的笑意,像是月亮被摇碎在银河里,“终于等到你这句话了。”
原来在他踌躇着想要靠近的时候,宁禅也在期待着他们的未来。
于是宁禅就是他的了。
每当孟斯南回忆起这段经历,他都觉得诧异。
原来宁禅这么好追?
那他之前要死要活玩囚禁是在干嘛?
他也给宁禅送花,漂亮优雅的白玫瑰,宁禅接过去,笑意盎然,笑得比那朵白玫瑰还漂亮。
难怪未来的宁禅不愿意接受来自孟亦净的白玫瑰。
孟斯南无奈地望着他,“宁禅啊。”
宁禅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唇像是抹了一层水红色的胭脂,怀里抱着花,“怎么了?”
“这么喜欢?”
宁禅说:“因为是你送的,所以我喜欢。”
“那如果我送你红色的玫瑰,你也会喜欢吗?”
“你给我什么我都喜欢。”
两个人慢吞吞地往家里走,宁禅怀里抱着白玫瑰,唇线保持着一个上扬的弧度。
“我们以后多去锻炼一下?”孟斯南侧过眼,看着他裸露在空气里的胳膊,细得像莲藕,委婉道,“我觉得你看起来太瘦了。”
“很累。”宁禅摇头,鼓着腮帮子,“不喜欢。而且我没什么天赋,很容易平地摔。”
孟斯南劝不动他,忧心忡忡。宁禅再这样发展下去,就会变成他记忆里那样,被一大堆男人疯狂追求。
他不想让宁禅身边有那么多虎视眈眈的男人。
“我们来京城快两年了吧?”
宁禅想了想,“嗯。差不多了。”
“我弟弟,他的病情,好像已经稳定了。”孟斯南斟酌片刻,缓缓道:“我们应该快要离开这里了。”
准确的说,是孟家夫妇容不下他们两个了。
目前孟亦净的病情已经完全稳定下来,他已经出院了。
那么孟斯南就没什么存在的价值了。
孟家父母以他是同性恋会教坏弟弟为理由,让他远离孟家,要把他赶回老家那边。本来孟斯南也不想跟他们待在一块,求之不得,便准备等这一个季度结束,他们就转回江南那边读书。
宁禅皱起眉,“什么时候?”
“等你考完期末。”
“嗯。”宁禅没有多纠结,他只想跟着孟斯南而已,去哪里,他并不在意。
路过天桥,孟斯南无意中看见街边有个小铺子,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纯银戒指,9.9一个。”
宁禅也看见了,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耳根子泛红,眼里有着很明显的希冀,轻轻地拉了一下孟斯南的袖子,哀求的意味都快溢出来了。
他想要。
孟斯南想起来他撬锁找到的那枚银戒指,失笑道:“你想要这个?”
他觉得这种戒指配不上宁禅。
可是宁禅眼睛一下子垂下来,拽着他的袖子,手指慢慢往下滑,最终勾住了他的小手指,语调软软的,跟撒娇一样,“喜欢那个。”
孟斯南咳了一声,反手握住他的手,转变成十指相扣,“刚好我身上还有十块钱,真是巧合。”
第77章
戒指还是买了,可惜不太适合。对宁禅来说太大了,因为宁禅的手指骨是比较纤细修长的类型,加上还没有发育完全,骨架偏小,戴起来根本就不合适。
也不知道他把戒指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反正孟斯南就没有再见过那枚戒指了。
这学期很快就结束了,宁禅跟班上的几个狐朋狗友告了别,一群屁大点的孩子抱头痛哭,说着什么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太监上青楼……越说越离谱,最后抱着一大瓶橙汁咕噜灌下肚子,一个女同学哭得稀里哗啦,“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奔跑……”
宁禅问:“喝果汁也会醉吗?”
旁边一个男同学也跟着哭,“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好吧,看来喝果汁也会醉。
孟斯南没有来打扰他和朋友们告别,等他们玩够了,他才给孟斯南打电话,跟老大哥一样,“斯南哥,来结账!”
等孟斯南找到他们的时候,这群人已经在地上磕头了,互相跪拜,哭着要结拜成兄弟。
他抓住宁禅的衣领,“你们在干什么?”
宁禅眼泪汪汪,“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怎么会见不到?”孟斯南哑然失笑,“等你放假了,我们就可以过来旅游,想见面很容易的,又不是死了。”
“还能这样?”
孟斯南说:“是啊,只要你想见他们,我们就可以回来。”
大概就是因为他这番话,宁禅就以为,任何的分离都可以再次遇见。他跟朋友们挥手告别,走出来以后,才小声说:“舍不得他们。”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只要你愿意,总会再见的。”孟斯南顺手给他买了一枝白玫瑰,“我明天要跟着爸妈出去一趟,你在家里把行李收拾好,等我回来就可以回江南了。”
“你们去哪?”
“去把弟弟接回来,他们也要回一趟江南。”孟斯南顿了一下,语气讥讽凉薄,“我妈想去看看外婆。”
死了才想着去看一眼。孟斯南觉得真可笑。
第二天一早,两个人很早就起了床,一起吃过早餐后,孟斯南写了一张清单,“按照清单把行李收拾好,中午自己去楼下饭店吃,我下午才能回来。”
宁禅定睛一看,清单密密麻麻,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
就算他现在长大了,孟斯南还是习惯性地照顾他,就怕他出事。收拾行李,孟斯南也要为他做好计划。
宁禅点点头,盘算着完成清单上面的事要花多少时间,“那你去吧,我把行李收拾好了给你打电话。”
“宁禅。”孟斯南忽然俯下身,这是一个暧昧的距离,炙热的呼吸喷洒在他脸上,仿佛下一秒就会吻上来。
宁禅眨眨眼,“嗯?”
“在家等我。”孟斯南似乎是想做点什么,硬生生忍住了,不耐烦都移开眼,“你怎么这么小……”
他比宁禅高了好多,感觉一只手就能把宁禅拎起来。未来有个词叫细狗,他就想用这个词来形容宁禅。
跟个鸡崽子一样。
小?
哪里小?
没等宁禅说话,孟斯南揉了一把他的头发,跟哄宠物狗一样,“我走了,记得按时吃饭。”
宁禅默默地按照清单开始做事,把衣服从烘干机里拿出来,叠好,放进行李箱。把书本整理好,有用的全部搬到客厅里,没用的一会儿卖给收废品的……在这里住了两年,其实家里也没有太多东西,搬家也带不走家具。
主要就是书本衣服,还有一些生活用品罢了。
宁禅顺手把家里也给收拾了一下,再一看清单,发现第三十六条写着:“现在应该是十二点了,停止干活,下楼吃饭。”
他一看时间,现在是十一点,孟斯南低估了他的行动能力。宁禅弯着唇角,跳过了第三十六条,继续按照清单做事。
十二点后,他把书本搬去废品站,卖了二十八块六,拿着这笔钱去面馆吃了一碗面,回家继续收拾行李。
忙活到下午三点,宁禅觉得自己做得很好,给孟斯南打了个电话过去。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机械化的女声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宁禅一愣,望着手机屏幕,不甘心地又拨打了一次。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为什么会关机?
宁禅捏紧了手机,抬头一看窗外,阴沉沉的,好像要变天了。
夏季就是这样,暴雨说来就来,前一秒晴空万里,下一秒暴雨倾盆。
他压下心底的不安,在家里老老实实地等着孟斯南回来。他卖书卖了二十八块六,吃面花了七块钱,剩下的钱可以再去买两个烤红薯。
在脑子里漫无目的地思考着那笔钱要如何使用,宁禅收拾了一天,也觉得累了,抱着被子,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很快就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