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流放 第54章

作者:易人北 标签: 种田 穿越重生

而原战在这十天中虽然没有升级,但他对能力的应用却像是灵窍大开般,不再拘泥于原来的狭窄,而更致力于用精神力直接控制土壤。

严默为此很高兴,石匠上升为泥瓦匠,以后他们盖房搞建筑再也不用愁了。可惜原战对利用土壤的各种战斗方式更感兴趣,并没有像严默期待的那样,往生活应用方面发展。

不过一样通,百样通,严默自我安慰说未来还是可以期待的。

二猛在这十天中可以说是四人最忙的一个,因为九风暂时不能捕猎,原战正在山上挖石洞,严默指望不上,他不得不承担起捕猎和厨师的责任,同时还得负责带孩子和鞣制兽皮等等。

好在猛天性就是个好热闹的,之前他一个人干活时就觉得很寂寞,多了个小孩要照顾……他也没照顾的概念,只当有人可以陪他说话和帮他做事,所以他虽然也会凶阿乌,但其实心里很高兴,他也是三人中看阿乌最顺眼的一个。

大概原生态养出来的孩子都比较瓷实,小孩阿乌闹归闹,折腾归折腾,睡了一觉后又结结实实吃了一顿肉,再看严默也不怕了,那种认命的小模样看着很搞笑。且吃饱肚子就老老实实地跟着猛去干活,猛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也不哭闹着要回家什么的。

猛高兴有人陪伴,也不管小孩能不能听得懂,想对小孩说什么就对小孩说什么。

小孩每次都认真听着,偶尔还学语两句。

小孩如此自然转变,倒把严默弄得啼笑皆非,枉他还担心小孩娇嫩胆小会留下什么精神创伤之类,没想到人自己就适应过来了。他看不到小孩的表情,但从小孩偷偷摸摸地想要亲近他这点来看,这小野人也不知脑补了什么,大概觉得自己作为山神的奴隶,每天能吃饱还不用受冻就很美好?而为了不被吃掉,必须巴结好能和山神交流的自己?

其实严默才是想太多,人小孩连死亡是什么都还无法正确理解,那天他也只是单纯看到恐怖的东西本能的害怕而已,而现在小孩已经认定在山神的地盘看到这些都是应该的,能和山神和毒蜂说话的少年自然跟他不一样,他根本用不着害怕,因为他不但没有被吃掉,第二天还又吃到了烤得香喷喷热乎乎的肉。

有肉吃、有暖和地方睡觉的小孩带着一种奇异的安心和喜悦接受了现实,开始适应新生活——二猛虽然老凶他,可是肉都任他吃,而他平时在家都是吃最少的一个,因为吃得饱穿得也比以前暖和,他甚至想要让家里人一起来这里生活,但绝不带大巫!

眼睛终于适应了光亮的严默摸了摸身边有点蔫蔫的九风。

九风被憋坏了,翅膀受伤飞不起来,它只能像那些两脚怪一样在地上走来走去,那只叫二猛的两脚怪还胆敢用死掉的猎物喂它,桀——!

“你啄了他一口,他后来不都是用活的喂你……”

严默话还没说完,九风就愤怒地咕噜噜,“不要喂!两脚怪和雏鸟才要喂!我,捕猎!”

不知是不是和严默交流多了,九风的词汇也变得丰富起来,并有了“我”的概念。

“对,我们九风自己会捕猎,你是天空中最强大的捕猎者,没有谁能超过你。”严默衷心地这样想到也这样说到。

“要飞!要捕猎!喂你!”九风拿脑袋蹭少年。

严默难得心软,摸着它的脑袋笑,“好,你捕猎喂养我。放心,我刚才看了,你的痊愈能力很强,翅膀已经好很多,再养个两天差不多就能飞一小段距离,顶多十天你就能重新成为天空霸主。”

严默说着,随手摸出金针刺破自己的指尖,挤出鲜血滴到九风嘴里。

这样的行为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在那天晚上,他就给九风服用了他的鲜血。而这个灵感来自于原战曾经跟他说的那个金发男人的骨粉作用,他想着他现在痊愈速度这么快,他的血多少应该也会有点用,何况九风还给他吃了某种大补的蜂宝——据食人蜂回馈给他的信息来看,他吃的很可能是刚要结蛹的未来蜂王幼虫。

严默渣人类,不管人对他多好,他都会先怀疑对方动机,因为人心易变又难测,可九风在他眼中就不一样了,这只蠢鸟虽然懵懂,对他的好却是实实在在,而他也不认为一只鸟会有那么多心思,他想着只要他对它好,对方必将也会回报他同等甚至更多的好。

而且他喂食九风和食人蜂鲜血,它们决不会把这件事再告诉其他生物,所以他也不用担心暴露自己身体的特质。至于人类,他傻了才会把自己的鲜血喂给他们!

九风看严默又刺破自己的指尖滴血喂给它,它像是知道这血液的好处,完全没有拒绝,甚至在严默把手指伸向它时,努力张大了它的弯勾嘴。

“咕噜咕噜。”九风发出了愉悦与信任的喉音,眼睛微微闭起。

严默舔了下手指,摸摸它垂下的头,没有出言打扰它的恢复,站起身静悄悄地向门外走去。

眼睛能看见,严默也不再用人带领,自己摸进了树林里。前面都是原战带他过来,一把他送上那棵有蜂巢的大树,就立刻远远逃开。原战不知道,蜂群会在他送王上树后立刻攻击他完全是因为受到了严默的命令。

严默爬上树又喂完一次血,跟蜂群“聊”了一会儿,主要是向它们反复灌输没有他的命令就不能伤害人型生物和九风的指令。

蜂群认真接受指令,在严默要离开蜂巢的时候,还有不少雄蜂跟着护卫他。

这也是严默发现这群食肉蜂比较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这种食肉蜂的雄蜂除了负责和蜂王交配,它们同时还承担着雌蜂坐骑和雌蜂一起护卫蜂巢并捕食的功能。

换言之,这类蜂的雄蜂除了不用分泌蜂乳哺育后代和喂养蜂王,其他干的活并不比雌蜂少。

被上百只雄蜂护卫着走出树林,严默心情怪异得脸部表情变成了一个囧字。

前面十天看不见,他还可以坦然地带着这群蜂走来走去,可如今一旦能看见,他自己瞅着这么多拳头大的食人蜂都感到毛骨悚然,更何况其他人?

他现在开始有点佩服起那个小孩了,明明那么害怕,竟然还敢努力和带着一群食人蜂的他接近。

“外面冷,以后没有我的吩咐,你们不用再跟着我,都回去吧。”

雄蜂们绕着严默飞了两圈,听话离开。

严默摸下巴,冬天不能带着蜂群走是个问题,如果遇到敌人和猛兽攻击,没有蜂群保护,他的自保能力并不高。也许他该想个办法做个暖包之类好把一些蜂群随身携带?

严默想着对蜂群的各种利用慢慢走上小石山。

“你眼睛好了?”正在训练自己的原战动作未停,吃惊道。

严默抬头,像看个陌生人一样打量了青年一番。

十天不见,这小子似乎又变得雄壮了一些?好像肌肉更结实有力的感觉。

听二猛说这位正在苦练能力的使用,可是现在看来这位似乎也没有放下对肉体的锻炼。

他刚才在做什么?舒展身体?那些像是扑打和腾跃的动作是不是就是战士的训练内容之一?

“你身上的伤口都长好了?”严默盯着青年的光头不答反问。

“嗯。”原战一边回答一边继续自己的训练,“包括被那只蠢……被九风大人啄出的伤口,你的药很管用。”

严默笑,“它根本就没用劲啄你。”

光头上伤痕累累的原战脸皮抽了抽,“是啊,它只是把我的头发都给扯光了。我明明是在按照你的吩咐在帮它!”

严默大笑,摸自己脑袋,“它疼嘛,何况它翅膀也是你弄断的。而且我之前也跟你一样,九风喜欢叼人的头毛,你看我还不是跟秃子差不多?”

原战快速出拳,腿也跟着临空踢起,落地,顺便瞄了少年脑袋一眼,没说话了。斑秃对全秃,也许全秃更好看一点?

被青年跃起的高度和干净利落的动作惊艳了一下,严默转换话题道:“你的洞府挖得怎么样?”

“洞府?”原战很快猜出了意思,“没有石屋大,但现在住三四个人没问题。”

严默点点头,“从明天开始,我想跟你和二猛一起训练,一个是为我自己,一个是我也想看看能不能从你们的训练方法中找出规律和更好的锻炼方式。”

“可以。”原战做了个收势动作,“我有件事一直想问你,这几天你和那小崽子说了很多,听懂他说什么了吗?”

严默心中一动,原战是不是发觉了什么?

“没有,我只大概猜出他以前的日子不太好过,还有也许他们的部族或者他的名字叫阿乌。”严默自认表情一点破绽没露。

“你觉醒的血脉能力到底是什么?”原战憋不住问道。

“这么想知道?”严默坏笑。

“你是我未来的祭司大人,我当然需要知道你有什么能力。”

严默笑容一收,正色道:“仓储,我的能力是可以大量收集草药和大多数可以治病的东西放入这个袋子中。”

“这是什么能力?”原战没听懂。

“你上次不是看到我在收集翅碱蓬的种子吗?你就不好奇,我腰间系的这么小一个包怎么能装那么多?”

原战手一顿,“那果实和种子都很小。”他当时就没怎么注意少年腰间多出来的那个兽皮小包,他还以为那小包是少年那几天中随手所制。

“我当时也没注意到,但那天被你提醒我脸上多出了一个刺青图案,我才发现我往那包里装了很多东西,那包竟然还没有满。”

原战本来还不在意,可他仔细一想这个能力后,脸色顿变,“这个能力……你可以装多少东西?”

“不大,只有一个立方米。”严默把一立方米有多大比划给他看。他决定以后能力每升一级,就说自己的仓储能力多出一立方米,这样至少可以糊弄到五级。

一看那么小,原战有点失望,“只能装草药吗?”

为了不让对方感觉自己这个能力太废,严默特地点出:“盐也能装。很多能吃的东西都能装。”

原战一听兴奋了,可随即他又皱眉,“可惜太小,你如果换个大点的包,那是不是能装更多东西?”

“不能,我试过了。我的这个能力似乎和这个包绑在了一起,除了这个小包,其他包裹都没用。”

“你这种情况好奇怪……”原战让严默把那个腰包拿给他看。

严默知道他只是好奇,便解下来给他。

原战试着抓了些东西往那个包里放,都没放进去。

“只有你能用?”

“当然。”

“这能力也挺有用,以后我们出去就不用背着盐块和干肉了。”原战乐观地道。

“不是所有干肉都能装进来,必须要有治病或保健效果。”严默跟青年仔细解释了一通什么能装,什么不能装,这次就算正式把这个草药包过了明路。

原战沉吟一会儿,“以后你用那个包时小心点,最好再用一个大包遮一遮。”

“我知道,你也帮我看着点。”

“好。”原战感觉自己好像受到了一点点信任,点点头,提醒少年:“山神九风这几天似乎看我们不太顺眼,今早上我还看到它对着猛吐风刃。”看到他后就全对他来了!

“哎?你们又招惹他了?”

原战摇头,“谁敢?我觉得它只是在不安,它大概不喜欢自己的地盘里出现太多人类。”

严默也觉得有点头疼,这十天中,九风冲着他喊了好多遍,不是说要摧毁石屋,就是要驱逐大两脚怪之类,他安抚了几次,但都没有太好效果。

“这里虽然好,但并不是长久之地。九风现在能忍耐我们,可一旦我们这里的人继续变多,它一定不会再继续忍耐下去。”原战理智地道:“我们得在它还没有对我们起真正的杀心之前,重找一个新的落脚点,那地方最好能离九风不太远,但也不能太接近它的地盘。”

“要搬家?”严默有点舍不得,“我们好不容易才把房子建好,你也才挖好一个山洞……”

原战干脆道:“那房子和山洞都留着,那是我们最后的退路,只要九风还承认你是它的祭司。”

严默沉默,忽然间,他竟觉得面前才十七岁的青年有点可怕,在他以为终于找到一个好的落脚地可以大力发展部落时,人家却已经想着要以此为退路去别的地方另建真正属于自己的地盘,同时还不忘扯着九风这面大旗。

这让他不禁想:他以后想要以祭司的身份来控制这名青年,可能吗?会不会他努力弄出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为他人做嫁衣?

可是不用青年,他又能用谁?

前生和今生的种种事实已经告诉他,他并不擅长管理,也不适合玩政治,他渣,但不是渣在心眼上,如果让他自己管理一个部落,人数少还好,人数一多铁定出问题。

二猛是更好控制,但在他自己不擅长管理的情况下,再找一个也不擅长管理的人来做老大,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部落不强大,无论他弄出什么东西或做出什么,最后都会被别的更强大的部落抢走或消灭,他想做的事也不可能成功,更别说养儿子、让儿子过上好的生活。

所以和他还算有些“情谊”的原战,在目前来说是他最好的选择,哪怕他不相信他,也只能选择他。

严默握拳。还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不止靠九风和那群食人蜂,他得自己也在武力值上强大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和这名青年相互抗衡,保持一个彼此平衡的局面。

原战伸手揽住少年肩膀,推着他往前走,“等会儿我把你身上的奴隶刺青给烫掉,你作为新部落的祭司,身上有奴隶刺青不好。”

这话他在心里已经酝酿了好多天,可是真说出口还是让他不太舒服,他不是不承认少年的地位,而是不愿那代表是他所有的印记就这么消失。尽管在他心中,他觉得不管少年身上有没有属于他的刺青,在少年还没有强到可以揍趴下他之前都是属于他的!

“不用烫,早就没了。”严默随口回了句,反正他现在不说,等会儿对方也会看到。

原战另一只手一下握紧,又慢慢放松,“那行,那你等会儿多准备一点干粮和水,我正好打算明天去那个阿乌族的地盘探一探。”

严默一听,立刻转头看他,“你要去阿乌族?我也去。”如果需要换落脚地,他必须亲眼去看看才放心,而且说不定途中还能再顺手减一点人渣值。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特别小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