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猫团
季鸿淡淡地点头:“我不便进去,去取笔墨来。”
……
拟好方,余锦年又与阿春叮嘱了两句,提了句叫他们去请别的郎中的事,阿春一听就消沉下来,只不过他虽然傻了些,却还是懂点事的,没有强留余锦年继续给荆忠治病。
他捏着药方送余锦年二人到门口,不知道该唤余锦年什么,荆忠没有教过他这个,只好小声道:“你,你……”
尽管余锦年已知道这傻小子实际上比他还要大上两岁,却忍不住要占占人家的便宜,一本正经道:“你什么,叫小年哥。”
傻阿春老老实实喊:“小年哥。”
他小心看了看一旁的季鸿,揪了几下衣角,低头急道,“小年哥,哥哥说他做了错事,阿春知道不好,阿春做错事的时候,哥哥也是要训阿春的,可是阿春会改的,只要改了,哥哥还是会亲亲阿春……哥哥是对阿春最好的,阿春喜欢哥哥……”
颠三倒四的,也不知他究竟是何意思,余锦年弯腰,道:“阿春想说什么?”
阿春使劲攥住了手,他手心里还有道推开季鸿那一剑时落下的伤口,虽已凝住结疤,却仍然感觉疼痒难耐,若是往常,他早已钻进哥哥怀里撒娇了,可是如今哥哥病了,起不来身,他得照顾哥哥。
他不懂卖绢,便将家里剩下的碎绢做成绢花去卖;也不知道该请哪个大夫,便满大街去问;撞见了能治病救命的余锦年,那无论如何也要把余锦年请来给哥哥看病,就算把那一篮子熬红眼睛做出来的绢花全部送给余锦年也行。
没了哥哥,他自觉以为自己就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了。
阿春抬起眼睛,认真地询问余锦年道:“阿春做错了事,改了就还是乖阿春。那哥哥做了错事,不能改吗?”
也许正因为阿春不通世事,所以在某些事上格外的敏锐,也更能直白而毫无抹角地抒出心中疑问,他像张被人小心翼翼保护着的白纸,让人不忍心在这张毫无瑕疵的纸上落下难看的污迹。
余锦年愣了会,他转眼向季鸿求助,季鸿却背过身去,走出了院门,抄着手站在的青石板上等他。
他朝阿春微微弯起嘴角,温和道:“阿春呀,这世上不是所有的错只要改了就都能被原谅的,有的错只要犯下了,便是一辈子也改不掉的了。阿春还小,不明白没有关系,如果你哥哥醒了,将这句话告诉你哥哥,你哥哥一定能够明白。”
阿春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余锦年也告别了阿春,转身向季鸿跑去。
胡同两旁的院落里三两栽着几棵花树,枝叶伸出来,稀稀散散地落着几片薄叶儿,天光透过枝杈倾抛下来,在参差不齐的青石板路上碎成一片斑驳。
明明灭灭之间,少年双手提着食盒,微微仰着头看天上云彩,若有所思,云间光影自他眼中流走,显得少年那双琥珀似的瞳仁无暇而纯粹。
季鸿很是喜欢他那双毫无瑕垢的眼睛,于是伸手遮了下,道:“看着些路。难不成与阿春说了几句话,连自己也便傻了。”
余锦年顶着他的手,眼睛在他手心里眨了眨,反驳说:“阿春是傻了点,其实还是挺聪明的。”
手心里酥酥痒痒,季鸿收了手道:“这话岂不是自相矛盾。”
“是吗?”余锦年琢磨了一会,又说,“阿鸿是冷了点,不过还是挺温柔的——是不是一点也不矛盾?”
季鸿不知这话该如何接,索性闭口不言。
余锦年往他肩头靠了靠,低声冒了句谢谢。
这时周围突然拥过来几个女娘,又笑闹着请他们去院里看花布,季鸿一时没有听清余锦年说了什么,便多问了句:“什么?”
二人好容易摆脱了卖布女娘们,齐肩走出槐花胡同,余锦年才卸了口气,继续道:“我小时候啊,很没有安全感,总是想要人陪,每天都要问阿爹会不会回来,陪我用饭。”
季鸿听他讲起了过去,便专注地看过去。
余锦年道:“阿爹每天都说会,却常常整日不见人影,至深夜才回来,家里只有我一个,黑漆漆的。我不敢问他去了哪里,好怕他觉得我烦,不要我。”
大夏朝人最重血脉,季鸿疑道:“你既是家中独子,香火只此一脉,又怎会弃你不顾。”
余锦年笑了笑:“因为我并非余家血脉,是阿爹捡来的呀。”
季鸿脚步一顿,忽而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快走两步追上少年,心中却百般思索。
“后来我知道,阿爹只是太忙了,忙着治病救人,没有时间回来陪我用饭。”余锦年将食盒提在身前,小步走着,膝盖便时不时地踢在木质食盒上,将它顶得一跳一跳的,“我虽然也很不开心,却仍像阿春一样,乖乖地等在家里。直到有一天,我自己出门卖东西,被车……马车,撞了,脑袋上缝了好多针。”
季鸿是见过清欢接骨缝皮的场景的,便自然以为“缝针”一事算得上极其严重的病了,他心中忽紧,下意识看了看少年的后脑,问道:“然后呢。”
余锦年耸耸肩膀:“不巧呀,驾车那人忽然中风,阿爹将我丢给其他人,便去救中风那人去了。”
季鸿伸手,余锦年也没有躲开,两人顺其自然地牵到了一块,他朝季鸿笑道:“我那时候哭了好大一场,委屈得饭都吃不下。我说他撞我,是他不好,阿爹为什么要先去照顾他,却不来看看我?”
“于是阿爹将我领到书房,问我墙上挂的是什么字。”
季鸿问:“是什么?”
“是余氏八字家训。”余锦年字字念道,“医者仁心,厚德济生——也是从那天起,阿爹开始教我医术,告诫我为医者,可无活死人肉白骨之妙手,却必要有一心赴救之善心,否则不配为医,更不配承继余氏家学。”
余锦年手中微紧,轻轻捏住了季鸿的手指,他低眉轻声道:“我与阿爹是父子,尚不能理解他。你我非亲非故,且此事又牵涉到二哥哥,还未因此决裂,真是万幸之中的万幸了……所以要谢谢你呀,阿鸿……”
季鸿微微偏头,阳光落在少年脸上,明洒洒的分外好看,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抱一抱。他虽仍然痛恨荆忠背主私逃此一事,也不打算如何原谅,却不愿再继续纠结余锦年治与不治他这件事上了。
人有亲疏寡淡,若是因疏远亲,因彼废此,岂不是令亲者痛而仇者快。
比起一个弃主的侍卫来说,失去这样温顺和善万中无一的小先生,才更算得上是人生一大痛事。
季鸿牵着他,却不继续谈这件事了,只淡淡“嗯”了一声,转而提到:“清欢昨日在水边采了莼菜,很是鲜嫩,便托我问你该如何烹制。”
余锦年没想他话题变得这样快,一时愣了好大会儿,半晌才回过神来,问道:“家中可还有蕈菇?”
“似乎是有。”季鸿道。
二人说着话拐过了街口,行入直通一碗面馆的的长街上,余锦年无意中看到街旁兜售螃蟹的担郎,便笑起来,拍板决定道:“那便做道四美羹罢!”
季鸿方要详问这四美羹是何物,由何食材制成——忽地一道人影与他擦肩而过,传来隐隐熟悉的衣香。
他下意识回过头去,见那人正半蹲在蟹担儿前,行家似的翻弄着几只螃蟹,皱眉问那担郎道:“这蟹儿多钱一只?可有母蟹?”
“闵三?”季鸿只看了一眼,心道不好,便瞬息之间扭回头,牵住余锦年往长街另一边走去。
“哎!哎哎哎,你等等!”
周围人声沸沸嚷嚷,也不知怎么的,闵三竟也能从拥挤人潮中注意到他俩,便似看见了什么稀罕物件似的,两眼放光,连称好的螃蟹也不要了,直接扔回筐里去,拍拍屁股就拔腿朝他二人追来。
他腿脚快,没个三两步就赶到了季鸿前头,伸手将人拦住,上下打量了一回,拿扇子敲着脑门认真思索了许久,才恍然大悟,可纠结了片刻又彷徨不定起来,犹豫道:“啊!你是,你是……季……”
“在下姓王,公子想是认错人了。”季鸿冷冷打断他道。
闵三愣住,闷着头自我怀疑道:“啊?是吗,我认错了吗……”
余锦年夹在两人之间,不知如何是好,他一会看看季鸿,一会又看看另位一脸懵逼的鲜衣公子,心道:得,这位不知姓名的公子,你压根没认错,怕就是他没有错了。
这不都吓的季鸿又姓王了吗?
第39章 四美羹
也不知这闵三是不是脑子里短根筋,听季鸿说自己姓王,竟是分毫怀疑都没有,还拱拱手与他赔礼道歉,文雅道:“失礼失礼,竟将公子错认成一位故人。”
“无妨。”季鸿便要走。
闵三似乎一瞬间开了窍,追上去道:“如此也算是有缘,不若由在下做东,请二位赏光品酒一叙?这也是巧了,今日春风得意楼上有——”
有什么还没说完,季鸿便无情地打断他:“不必。”
闵三似嘴里凭空被噎了馒头,定在原处,眼看着季鸿牵着旁边的清俊少年走远了。过了会儿他回过神来,在原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儿,琢磨道:“是他,不是他?”
他已多年未见那人了,记忆还停留在那人十二三岁时的模样,着实无法确定此人就是他。
这时从人流之中火急火燎地跑出两个身着兰衣的年轻哥儿,身材矫健魁梧,一个手里提着精致木盒,一个腰上别着数坛好酒。这二人一打在街上冒头,便引得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不过这也怨不得他人失礼,委实是这二人衣纹奇异,但凡是衣上平整的地儿,都书满了大大小小的字儿。
这俩哥儿似也习惯被围观,并不在意,看见闵三,二人脸上的焦急之情才云开雾散,赶上去叹道:“三公子,您可千万莫再走丢了!这是您吩咐的竹仙斋的松烟墨,东桂轩的松醪酒。”
闵三忽地抓着他们道:“诗情、画意,你们快瞧瞧,那人是不是与季三哥长得像?”
两个大男人,一个名诗情,一个名画意,简直臊得人要抬不起头了,可就这将人臊出血的名儿,还是他们二人以死相逼挣来的,要知道闵三原拟给他俩的名儿可是“绿罗”和“红裳”。
——谁叫他们摊上这么个品味出众又自以为风雅的主子呢。
画意黑着脸道:“三公子,您快醒醒罢,自打南下这一路上,您这已经是第几回错认人了?”
诗情也跟着说:“且不说季三公子病入膏肓,能不能到这样远的地方来。就算他活蹦乱跳地来了,一听您在这儿,也定是早就拔腿飞走了,绝等不到让您与他撞上。”
闵三垂着头,与他二人往福来客栈走,伤心地唉一声:“好多年不见季三哥了。二哥还整日在我耳朵里念季三哥这些年是如何更加地飘洒俊逸。他倒是日日去与人喝茶赏文,却害得我只闻得其诗,不见得其人,真是要活活气死我了!”
这闵家是世勋贵族,朝内大儒,家规堪比寺中清律,可也不知究竟是祖上造了什么孽,这一代竟生出了个败坏门风的老三来,模样倒是周正,不说不动端的是位大好儿郎,只一动可了不得,似野马脱缰,捋着条儿给家里裹乱。京中便有自诩清明的书生嘲他是“既疯且痴”,后来这话传进正主儿的耳朵眼里,这位闵三公子不仅不恼,还专门儿令人扛了一缸的好酒,带了十数人浩浩荡荡上门去,要与人做拜把子兄弟,吓得那书生以为自己今日便要命丧酒坛,连滚带爬地逃了。
不过闵三诨便诨了,他上头有个沉稳老成的大哥,又有个人赞“不世之材”的二哥,总之是轮不到他去继业的,他便寻诗访画,东游西览,极尽文雅之事,可惜此人天生眼光清奇,总文雅不到点子上,审美歪得是一塌糊涂,不堪一提。
诗情画意俱是家生子,自小便跟着闵三,他们二人于闵三既是侍从也是玩伴。少时自家小主子光屁股乱跑,他们便跟在后头拾裤子;大了些终于不乱脱裤子了,又在外头惹事,他们就跟着收拾烂摊子。
反正闵三没个主子样,他们便也越发地没大没小起来,如今闵三一年里有大半时间都在外头游山玩水,他们跟着四处游冶,倒也自在,不碍家里古板老爷的眼。
他们这位少爷,说来奇了,别的家产权财通通都看不上,偏生就看得上季家小公子的诗,那是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所谓伊诗,在水一方。
此时诗情画意又与闵三抬起杠来,一人一句地编排道:“说起季三公子,不是爷您自己造的业?是谁痴迷季三公子的诗,粘着人不丢,非要让人给你写首赞美你那红脸公鸡的长诗?”
“还要拟题叫《赤面将军》。”
“这也就罢了,后来还趁季大人府中宴会,偷藏在人家假山后头。我们府上还以为公子您丢了,派人搜了半夜的城,您倒好,竟然深更半夜去爬人家季小公子的窗户,还将人吓得病了好几天。”
“嗯,被人家禁足入府,还往人家院子里扔抄了诗的石片儿。”
……
季三公子彼时也不过十二三岁,已翩翩然似玉团化仙,清雅俊逸,经此一遭辣手摧花,是再也不愿见他们疯疯癫癫的闵三公子了,他们家公子可怜哉的,从此一腔仰慕之心顺水流。后来季三公子大了,虽因体弱多病而足不出户,却愈发的惊才风逸,他们自家公子因求诗不得而急得团团转,屡次去翻人家墙头,最后都被季府家侍冷面叉出来。
这脸丢得是满京城都晓得,京中墨客又与他送了个“闵三疯”的绰号,道是“见诗疯,见画疯,见季三公子疯”,总之这诨名是彻底地摘不掉了。
“我这不是、这不是……情有可原么?”闵三头越说越低,颇有些不好意思,直到回到福来客栈,闭上房门还犹自辩解道,“谁少时还没个犯浑的时候了,我这不是好了么!”
刚才还自街上随便揪个人便叫季三公子呢,这诨怕是犯不好了——诗情、画意异口同声地轻呿一下,简直默契万分。
闵三不理他们,兴致勃勃地去拿新买的松烟墨,此地竹仙斋的松烟墨最是盛名,稀而难得,若非听说近日竹仙斋又有一批新墨上柜,他也不会游山览水途中突然改道,辗转到信安县来。
墨一出盒,便闻到一股怡人的烟香味,墨锭上一面以泥金泥银刻画着仰鹤长鸣图,另一面则是竹仙斋的斋号,闵三迫不及待道:“诗情,快与我磨墨一试!”
诗情磨着墨,他展开一张芙蓉笺,想了想提笔道:“出来许久了,便与二哥书封信报报平安罢。”
说着就将今日所遇之事随手记了进去,以“安好勿念”收尾,落上“弟懋”的字样,写罢让画意遣人送回京去,便又心宽体胖,饮酒品诗去了。
——
回到一碗面馆。
余锦年见季鸿也没有要解释方才那人的意思,索性也不先开口问,他换了衣洗了手,便径直到厨房去解蟹剖鱼,准备这道“四美羹”。
清欢在一旁打下手,洗着那清翠卷嫩的鲜莼菜,仅听四美羹这个名儿便心生向往,忍不住要问问这四美羹中究竟是哪四美。
余锦年捞出条剖好的鲫鱼来,细致地切下鱼腹处的嫩肉,置于盘中,淋少许黄酒,铺上几片新鲜葱姜,上锅蒸。他将洗好的蕈菇切末,笑道:“四美羹其实也没有什么定数,时下鲜美之物皆可入羹,我今日这道倒是曾有古人烹过,故而有些名气。”
蕈菇切罢,他让清欢也将莼菜如此切丝,自己则把洗净壳的母蟹丢在篦子上一起蒸,正所谓“九月圆脐十月尖”,正是点明了吃蟹的好时候——九月母蟹黄满肉肥,十月公蟹膏白脂饱,但无论是公蟹母蟹,那白花花的蟹肉,黄澄澄的膏子,都足够令人馋涎欲滴。
他一边自己发馋,一边说道:“ 所谓四美,即是陆之蕈,水之莼,蟹之黄,鱼之肋,此四物样样鲜美,单一种便已鲜得人连舌头都吞掉,若是将其合入一羹之中,那岂不就是美不胜收了?”
清欢想了想,不禁咋舌:“啧啧,那可真是,鲜死人了!”
况且莼菜能够解毒止呕,还止胃痛,与鲫鱼同煮更有厚脾胃之效,不仅有利于季鸿的脾胃,对二娘的病情调养上也是有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