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虎毒食子 第9章

作者:洛无奇 标签: 不伦之恋 灵魂转换 强强 穿越重生

这种坚持和骄傲,带给严耀钦一种似曾相识的触动。恍恍惚惚的错乱感再次浮上脑海,一声“卓扬”差点冲口而出,他赶紧晃了晃脑袋,将自己从幻觉中解救出来。

严予思是先天性哮喘患者,生来体弱,每年总要经历几次凶险的发作。久病成医,全家人对于哮喘症的急救常识都很了解,因而无论什么样的状况,严耀钦总能冷静处理。他的内心很坦然,自己已经按照誓约内容,给小儿子提供了最周到的照顾,最富足的生活,纵然哪天这孩子真不在了,也能够问心无愧地面对康玉柔了。

只是这一次,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竟隐隐有些害怕起来。五官紧紧绷住,不易察觉地抽搐着,掏出手机打电话的时候,手指细微抖动,按键也不甚灵活:“阿彩,予思突然发病,赶紧送药剂到后院狗屋位置,快!”

挂断电话,他蹲在儿子身后,将他小心扶起,依靠到自己怀中,大手一下下温和摩挲着对方发凉胀痛的后背。嘴里不住安慰:“没事了,没事了,药很快就到,张大嘴用力呼吸!”

波比焦急地绕着圈子,一下下舔吻着主人挽起袖子露出的半截手臂。

终于,凌彩衣带人及时赶到,严耀钦一把夺过药剂,让小儿子含在嘴里,用力喷了下去,看他呼吸逐渐平稳,脸颊上泛起几分血色,一颗心终于落了地。这才惊觉,片刻功夫自己后背的衬衫已被汗水浸透,经风一吹,凉飕飕贴在皮肤上,黏腻难耐。

卓扬保持着刚才的姿势,闭着眼休息了一小会,手撑着膝盖勉强站立起来。头依旧有些发晕,视线模模糊糊的,走起路来脚步发飘,身体止不住向一侧栽去。

严耀钦赶紧扶住儿子:“予思,能行吗?还是爸爸来……”

“谢谢爸爸,已经没事了。”卓扬轻轻推掉爸爸搀扶的那只手,力气不大,却很坚决。

这种言行,就叫做关切吧,滋味确实不错。只可惜,那是给严予思的,不是给我的。接受一份写有别人名字的礼物,是莫大的耻辱。所以谢谢,我不需要。

凌彩衣紧张地环护在左右,生怕有什么差错。这位小少爷拒绝了所有人的搀扶,一步一步缓慢向主楼挪去,走得歪歪斜斜,却始终不肯跌倒。

一直到众人簇拥着儿子拐过水塘,消失不见,严耀钦依旧呆呆立在原地。这是头一次,竟然对那个孩子产生出了莫名的怜惜之情——怎么那么瘦啊,那么弱小,好像稍稍用力就能捏碎掉似的。明明从小就是副病恹恹的模样,为什么今天看起来,有种心尖上最嫩的地方被捅了一下的感觉,酸酸的,涩涩的。

他抬起手掌,正面看看,反面看看,那上面还有被默默推开时留下的冰凉触感。亦如当初,在画廊满地鲜血中,另一只手决绝地抽离而出时一样,空荡荡的,怅然若失。

卓扬,你一定还在记恨着,怨我抛弃了你吧。可你也一样抛弃了我啊!就这样死掉,连个补偿和后悔的机会都不留给我,甚至于,都不肯让我握着你的手,和你道别!

严耀钦的心里忽然生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就好像抽了三十年的香烟,忽然要戒烟一样,从头到脚,全是空虚和寂寞。

低下头,刚好碰上小狗波比探究的目光,严耀钦问它:“我这到底是怎么了……”

波比瞪着乌溜溜的眼珠,原地转了两圈,最后站定在一株灌木前,十分高傲地背过身去,翘起后腿,哗啦啦留下一滩气味浓重的尿液,然后悠闲地迈着四方步,向狗窝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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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下午,卓扬都安分地躺在床上。中间康玉珠闻讯赶来探望过,因为懒得听她没完没了的教训与念叨,只好一直装睡。

等到晚饭的时候,卓扬已经准备好了充足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在狗屋旁。可奇怪的是,严耀钦却迟迟没有发问,连提都没提。

反而是严予行,一番关怀备至过后,不忘替弟弟张罗:“去夏威夷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要不要大哥帮你些什么?到了那头可不许任性,听表姑妈的话,养好身体,过两天我和爸爸就去看你。”

卓扬赶紧摇头,似模似样地回答:“又不是去个十年八年,没什么要准备的,住那边还不是跟住家里一样,早就习惯了。”

“话是这样说,还是有备无患才好。你……”严予行的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忧虑,似乎想说什么,又把半截话咽了下去。

严耀钦一直聆听着兄弟俩的对话,忽然没头没脑建议道:“其实也不用太急,最近天气不错,看样子还会暖和好一阵,等再冷些时候过去,也来得及。”想到小儿子要走,竟有点舍不得了。那种似有若无的熟悉感觉,让人放不开。

两个儿子刚要开口发表意见,又被严耀钦生硬打断了,他迅速推翻自己刚才的盘算:“不不不,还是尽快动身才好!说走又不走的,这样折腾起来,反而受罪。”自己盯着饭碗看了半天,索性筷子一撂,“我这就去通知赞伍,让他重新订机票,把行程提前,就安排在……一周后吧!”不等当事人有所反应,便径直转身上楼去了。

对于爸爸的极度反常,桌边的兄弟俩面面相觑,迷惑不解。

严耀钦一边走,一边暗骂自己,真是疯了!那是你小儿子,不是卓扬!你只是太放不下死去的孩子,才会把旁人的动作神态、言谈举止拼命往他身上套!

或许了空居士说得没错,有严予思这个克星在身边,才会搅得人心神不宁,该尽早将他送走才是。赶快送走!

刚刚给赞伍打电话做过指示,张崇久的电话也跟着进来了:“严先生,收钱办事的杀手查到了,有人给了一大笔钱,安排他跑路……”

一听便知,事情复杂了。果然,紧接着从张崇久嘴里吐出一个名字,赫然是大儿子的手下。严耀钦面无表情:“把人扣起来,追查到底!”

这一次张崇久略有些迟疑:“可予行少爷毕竟是……”

“卓扬也是我儿子!”严耀钦语气加重了几分。

那边短暂沉默片刻,坚定答道:“我明白了严先生。”

严耀钦对自己的大儿子很了解,他虽然年轻,却并非是这样没头苍蝇一样的人物。知道爸爸正在调查,还明目张胆指使人出手,简直就像是故意要往枪口上撞一样!他的目的是什么?要吸引自己的注意力?是要保护谁吗?康玉珠?

卓扬,爸爸不会让你白白死掉的。就当最后为你做一件事吧,这一次,爸爸不会再让你失望!

虽然这对你而言,已经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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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耀钦觉得自己病了,且病得不轻。这种病症没有身体上的不适,却时时刻刻煎熬着心神。

比如饭桌上明明合胃口的菜色,却毫无食欲,哪一道塞进嘴里都索然无味。端上了什么汤,什么点心,就会不自觉去想,这个是卓扬爱吃的,那个也是,瞬间就全都难以下咽了。

比如宴会前夜凌彩衣找出两套合适的礼服,给自己选择,虽是不同风格,却看来看去都一样,觉得没兴致,懒得为此思考。穿上了身,耳边就会响起卓扬的声音,“银灰色要黑色才压得住”,“这条领带在灯光下比自然光下好看”,“腰线处的省道收进去半寸会更合适”,诸如此类。

晚上从书房出来,好像游魂一样就向楼下走去,直走到门口,被凌彩衣叫了声“严先生?”才猛醒过来,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要干什么。

夜里反反复复做梦,先是梦见回到了八九岁的时候,在考场上做题目,每一道都会做,却忘记了怎么写字,握住笔,急出满头大汗。醒了,抽支烟,再睡下去,又梦到变成了一只飞蛾,在蒙蒙亮的墙角正飞舞着,却撞上了黏黏密密的蛛网。一条条蛛丝缠绕在周身,怎么也挣脱不开,憋得浑身热汗淋漓……

就好像挥舞着拳头大力出击,却打在了虚无飘渺的一团棉花上,烦躁得无以复加。

最后他放弃了睡眠,跑到书房,一个人坐在灰黄的灯光底下,将卓扬留下那张字条取出来,小心展开,一遍遍细细搓弄着,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心情平静下来。指尖一笔一划描摹着两个字的签名,心驰神往。

卓扬,卓扬,卓扬……尘埃之外,卓然独立,有子一人,婉兮清扬……原来他的名字这样美好,怎么从前竟一点都没发现呢……

转过头,暗黑的玻璃窗上映出了一幅冰冷的投影,两个严耀钦隔空相对,彼此询问:我这是怎么了?失魂落魄,神不守舍,跟十几岁上的失恋少年一样可笑。是因为卓扬吗?是因为卓扬不在了吗?

由最初的怀疑,到之后的好奇,再到祭渔岛上一笑惊心,那个少年犹如一池潭水,悄然流入心底,润物于无声,偷偷地,慢慢地,就将那里注满了,占据了,自己还全然未觉。等到那人一朝逝去,心也空了,干燥得迸出条条裂纹。

从前以为,他再美好,再聪明,再善解人意,也只是个十七岁的普通少年而已。就像某种漂亮的颜色,某支动听的歌曲,某样香甜的食物,有了固然欢喜,却也并非不可或缺。

回头想想,大错特错。就好比盐巴,看似渺小,微不足道,不吃它也能活着,可人生却没味了。

没了……就没了吧……严耀钦悲哀地想。

自己今年三十九岁,再过一年,就整整四十了。四十而不惑,很快,自己的人生就可以写成一条定理,不再改变,不再迷茫,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就这样吧……也好……也好……

第12章 无碑之墓

活着的人们总是一厢情愿地以为,当那些逝去的生命转化成灵魂,便会固执地驻守原地,因为贪恋尘世中的一切,而迟迟不肯离去。

哪怕是父母、子女、挚友,生前朝夕相处、深情厚谊,一经身死,便被不分青红皂白地统统称之为“鬼”,成了非我族类的可怕存在。嘴上说着祭奠、哀悼、追思,心里却恐惧着,想方设法要更快更稳妥地送其上路。

所谓入土为安,埋谁入土?又保谁心安?

卓扬死后四十九天,他的骨灰被带回了严氏祖居的墓地落葬。依照里岛传统,若有长辈在世,则早夭的晚辈坟前不能立碑。只有等到长辈过世后,才可进行补立。于是那座椭圆形汉白玉台基上,便空空荡荡的,头顶盖着新土,看起来像个尚未栽种植物的巨大花盆。

对于墓碑这东西,卓扬毫不在意。一块石头而已,大小高低有什么要紧?葬礼都是做给活人看的,如果死后真的有座碑,那么它存在的地方,也只能是其他人的心里。有人思念,便万古长存,没人记得,便灰飞烟灭。

这天卓扬穿了一身整齐肃穆的黑色西装,站在队伍最后,将豪华气派的墓地和恭敬垂首的众人尽收眼底。就这场葬礼而言,他既是主人公,又是局外人。当骨灰龛缓缓沉入墓穴,被泥土填埋掉,他的脑子很不合时宜地胡思乱想起来——如果将十七年不甚美好的过往种植进花盆,那经历过风吹日晒、雨露冰霜,等到来年春天,会长出怎样的枝叶?结下怎样的果实?

十七岁,花样年华,在此之前,卓扬从没对遥远的死亡有过一丁点预想。此刻猛然间面对葬礼,竟有种尚未来得及化妆、彩排就被推上台表演的感觉,紧张、尴尬之余,更多的,是无所适从。

隐约记得,那种老式的万年历书会在边角处印上些周公解梦的段子,据说梦见参加自己的葬礼,是大吉之兆,遗落的物品会失而复得,反目的朋友会重修旧好。照此看来,如果此刻的经历是一场梦境,葬礼也会变成绝顶好事吧。

只可惜,人生如梦,却终究成不了梦……连一丝梦想都承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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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扬生前喜欢清静,故而葬礼一切从简,只邀请了寥寥十数名至近的亲属。左边是以严耀钦为首的严家人,右边是以舅舅卓峰为首的卓家人。他们并肩而立,却又泾渭分明。

命运将两个势同水火的家族牵扯到一处,促其斗来斗去,分分合合。融洽过,也决裂过,因为卓扬的认祖归宗,还曾进行了一段短暂的合作。只是这一切,都随着唯一纽带的消失,而风吹云散了。

这恐怕将是他们最后一次站在同样的地方,做着同样的事吧。

外公卓老爷子没有出现在葬礼上,想必依旧无法接受事实。对于年近七十的垂暮老人来说,再没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加残忍。女儿去世,还可以将对她的思念寄托到外孙身上,如今外孙也没了……

卓峰表现得很克制,面孔严肃地板着,微微扭过头,不肯直视那一点点垒起的坟土。他活了四十多年,也算看透人世沧桑了,已经很少再去为分离与死亡而流泪。与其说他难过,不如说是替妹妹与外甥感到不平。

哭得最凶那个,是表姐卓缘。当年她留学澳洲,姐弟俩住在同一屋檐下,既是亲人,又是朋友,更是一起调皮捣蛋的玩伴。那个傻乎乎有点男孩子气的家伙,不计形象地裂开嘴嚎咷痛哭着,鼻涕眼泪黏糊糊流了满脸,只不管不顾拿手背去蹭,像个脏兮兮的小花猫,鼻子也通红一片。

“小……卓缘表姐,”卓扬悄悄递过自己的手帕,情急之下,差点喊出对方的外号,“擦擦眼泪吧!”

谁知卓缘正憋着火气,看也不看便一把将人挥开。指甲不小心刮过卓扬眼角,他条件反射地“啊”了一声,伸手去捂。

站在身旁的严予行赶紧凑到近前,拿开弟弟的手,小心查看着,见那里有些充血,怒冲冲斥责卓缘:“你这是干什么?予思一番好意,你心情再糟糕,也不该欺负个小孩子!”

卓扬赶紧拖住大哥:“她只是不留神……”

卓缘却哇一声哭得更加凄惨,断断续续回嘴道:“呜呜呜……他是小孩子?那阿扬呢?你们严家不喜欢阿扬……我们喜欢!呜呜呜……干嘛要害死他!都说好了的,圣诞节要一起去滑雪,还要去冰湖钓鱼,这下什么都没了!阿扬真是太可怜了……”

见她剧烈抽泣着,情绪几近失控,严予行有些手足无措:“你、你能不能讲点道理啊卓小姐,发生意外谁也不想的……先别哭,别哭了好吗?”

“予行、予思,由着他们撒泼胡闹去,这种人越理会越纠缠不清!”康玉珠一手一个拉开了兄弟俩。卓家舅妈听了,当即厉声反击:“这话是什么意思?说谁在撒泼胡闹?你们姓康的果然最会反咬一口!”

由于两个女人的加入,局势一发不可收拾。卓扬努力劝解着,无奈话语一次次被尖锐的女高音盖住,混乱之中,人也被挤到了角落里。

默默站了一会,他无奈摇头叹了口气。从前最亲近的人,此刻充满敌意,从前处处作对的人,又在维护着自己。面对这样荒诞的情境,除了苦笑,还能做出怎样的表情?

最终,场面在卓峰的大声喝止下慢慢平复下来。他挥挥手,向自己人训示道:“你们听着,今后看到姓严的,都给我躲远一点!这家人个个阴险狠毒,谁招惹他们,都不会有好下场!”又转头恶狠狠瞥向严耀钦,“阿耀,你毁了我妹妹的名声,连累她有家不能回,孤苦伶仃十几年,如今又害死了她唯一的儿子,这笔账就算老天不和你算,我卓峰早晚也要讨回来!”

严耀钦漫不经心地挑了挑眼皮,抽出支烟点燃,深吸两口:“峰哥,我严耀钦固然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你们姓卓的却没资格指责我,尤其是卓云!别说得好像我对不起她一样,卓云的下场,全是自作自受!是她拼了命要挤进严家门,是她拼了命要爬上我的床!”

“你到底长没长良心!我妹妹连儿子都给你生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养大,难道就只换来句自作自受?”卓峰抬手指点着严耀钦,因为激动,竟有些颤抖,“当年你为了甩掉她,四处散播她和别的男人有染!她是个多骄傲的人呐,就这样忍着世人的指责和议论,心里得有多苦!阿云她真是瞎了眼,里岛男人几千万,怎么偏偏就看上了你!”

严耀钦霍地绷起脸孔,目露凶光,微微冷笑:“瞎了眼的是我才对!当年同生会联手警方围剿,使严氏腹背受敌,是她主动找到我说,只要结了姻亲,爷叔们自然会出面支持大元帮。哼哼,我还以为她是真爱上我,才会这样做,谁承想,那场洗劫的始作俑者,就是她!偷走情报的人也是她!若说这个女人孤苦伶仃,说她可怜,那我大元几十号冤死的兄弟呢?那些兄弟的妻儿又该找谁算账?”

“可……”卓峰有些语塞,“可阿扬毕竟是你的亲生儿子,这总没错吧!你可以怪她算计你,怪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却不该怀疑她作为女人和母亲的品格!”

“说起阿扬,阿扬他……”严耀钦望着那座盖满新土的墓地,眼神不易察觉地柔软了几分,声音微微低下来,“峰哥,你以为我严耀钦这辈子没见过女人吗?实话对你说,从认识卓云,到订婚,甚至她在严家那三个月,我连一根指头都没碰过她!之所以会有阿扬……那是因为你妹妹在我茶水里下了药!”

严耀钦闭上眼睛摇摇头,不屑地评断道:“她从来看不到自己的问题,从不觉得欺骗有错,也不觉得害死无辜的兄弟有错,她认为那都是所谓的爱我!打着爱的旗号,就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当成是天经地义!她以为我选择玉柔不选择她,就只是因为孩子而已,所以她也要制造个筹码出来!简直就是疯子……”

卓扬没有听完全部对话,他小心翼翼地后退了两步,再后退两步,仿佛前方有只吃人的怪兽。为了逃命,为了不被吃掉,他战战兢兢后退着,直到脚后跟磕在车门上,才慌忙转身逃上车子。

他急切地将车门车窗全部锁死,大口喘着粗气。眼眶有些发热,涨涨的。怕被人看到失态,赶紧将脸孔低垂下去,假装疲惫地伏在膝盖上。

好久好久,才神色如常地抬起头,对司机客气说道:“我有些不太舒服,麻烦你先送我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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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月挂中天,泻下千里清辉。

吧台边的单人沙发上,卓扬屈膝而坐,柔软地蜷缩成一团,将一只酒杯举在眼前,透过它呆呆望向墙壁上的灯影,琥珀般的酒浆摇曳浮动,轻微碰撞着杯壁,金光粼粼,醇香四溢。

“波比啊,知道我们的家在哪吗?从里岛坐飞机的话,要十几个小时,大洋的那一头……”他的声音很轻,却在酒精的作用下,带着毫无来由的喜悦,有些像是对着空气低语呢喃。

餐厅很安静,只有小狗波比高低错落的呼噜声。

“……等回了家,我带你去吃好吃的东西……去中国城,去岩石区,去英皇十字区……我跟你说啊,那里有座桥,人们都叫它‘大衣架’。站在上面,可以看到整座港口。要是花上九十九澳币,就能爬上去走一圈。小缘子就去过,她说上面又高又窄……”

波比的舌头垂到地板上,口水滴了下来,溅起几朵深色小花。少年的眼睛专注望着窗外,穿透树丛,绕开池塘,跨越半山,从大洋上空投过,最后落到了自家长满荒草的小小院落之中。

“……小缘子她只住了几个学期,就把所有地方都玩遍了。我在那里住了十几年,好多地方却只听说过名字。从前总觉得,诶呀,它就在那里,又跑不掉,什么时候去都来得及……原来不是的,如果我死掉了,就再没机会了。什么时候会死呢?我也不知道,虽然死过一次,依旧不知道……以前觉得日子很长,什么都不着急,直到死的那一天才发现,大把的光阴就在‘不着急不着急’里头浪费了……如果就这样死掉,就真的太遗憾了……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呢?会出现外星人吗?会不会到处都有全息投影?癌症能治愈了吗?还有我呢,我会变成哪一种大人?”

少年白皙的手指轻轻摩擦过酒杯边沿,酒杯在哭泣,吱吱作响。

“波比,你知道我是因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吗?因为爱情?因为婚姻?因为性?哈哈,都错了……都错了……什么都是错的……你果然是只笨狗,和我一样笨……不过波比,能和你这样坐着,能活着和你坐在一起,能喝上一杯酒,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