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末世之收魂 第3章

作者: 标签: 随身空间 穿越重生

章萍赶紧楼主沈宝的肩膀:“儿子,你可别吓妈!妈就你这么一个宝贝疙瘩,你可不能出事啊!”

沈宝迷迷糊糊地扭头看向自己的母亲。看起来不到三十多岁的模样,比自己最后记忆中的样子年轻了不少。再看看一脸担忧的父亲,此时脸上连一丝皱纹都没有,也没有中年发福之后的迹象。

发现了这一点,他愣住了。随后看了看自己的手,好像……小了一些。左右仔细地看了看这个房间,有点儿印象,但是又实在是很陌生。“妈,咱们……嗝……这是在哪儿啊?”

这句话的威力更大了。沈军被儿子的样子和问题给弄得浑身是汗。“你这到底是咋了?!不是你说要到B市玩一圈的嘛?昨天刚到你今天就忘了?”

B市?旅游?沈宝愣了一会儿,仔细回忆,终于记起。自己十七岁的时候,高考,爸爸给自己选好了出路。所以万事无忧的他想要跟高中同学一起去旅行。只是爸妈都不放心自己单独远游,所以就干脆由他们带着来了B市。为此当年沈宝还不高兴了很久,在B市玩得也不开心。

十七岁……也就是2025年,在末世来临的五年之前!想到这个,沈宝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他“哎呦”了一声。但紧跟着他就笑了。到底是梦里他经历了未来的末世,还是这根本就是自己魂魄的梦中呢?

管他呢!还能见到爸妈就好,还能看到这么明媚的阳光和这么多活人就好!“我……嗝,我刚才做了个噩……嗝,噩梦。”

这句话可把沈军夫妻给气了个够呛。

就连一向把沈宝当祖宗似供着的章萍都忍不住训斥儿子:“你做个噩梦就哭这样了?你是觉得我们俩心脏好想早点儿让我们得心脏病是不是?!”

沈军长叹了口气:“行了。小宝,你告诉爸,你梦到啥了?”儿子就算再胆小,总不至于做个噩梦被吓哭成这样吧?好歹也是马上就十八岁的大小伙子了,之前还要跟同学一起去旅行,嚷嚷着要学自立呢。

沈宝又喝了几口水把这个嗝给压了回去,这才说。“我梦到五年之后,世界上突然遍布了丧尸。爸妈你们都被丧尸咬死了。我一个人在水库工作,那里离着人群远,所以跟着同事和附近的村民往雪蟒山逃命。一路上我们杀了很多丧尸,也有很多同伴被丧尸咬死或者被感染变成丧尸。等到我们进了雪蟒山的时候,就剩下八个人了。我们在山上生活了一个来月,天越来越冷,动物也野果野菜都没有了。最后还被一群野狼围攻。我跟一个同事逃出了狼群,进了一个地洞。结果我在那个地洞里被那个同事杀了。我还看到自己的尸体被他给吃成了骷髅。我梦到自己在地洞里看着那个同事和自己的尸骨很久很久,直到有一天外面下起了大雪,有雪花飘进地洞的洞口,那个同事出去地洞之后再也没有回来。我才醒过来。”

简单的讲述着自己记忆中深入骨髓的那一段记忆,沈宝此刻的神情是痛苦而又迷茫的。可是谁……又知道那是不是梦境呢?

沈宝的话刚说完,章萍就狠狠地在丈夫的后背上来了一拳头:“我说不让你看什么恐怖片你非要看!你明知道咱家小宝最怕鬼,你还偷偷看!这个破酒店也真是的,给的什么频道,那陈芝麻烂谷子的老片还在放!我告诉你沈军,以后你要是再敢看生化危机什么的,我就跟你没完!”说完紧紧地搂着儿子,心疼地不得了。“这都什么破梦啊!你小子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哪儿有什么丧尸啊,那都是艺术的加工!都是假的!”

沈军也很后悔,没想到自己偷偷看个恐怖片还被儿子听到了。唉,可是这怕鬼的毛病到底像谁啊?明明自己从小到大都喜欢看恐怖片看鬼故事,怎么养出一个这么胆小的儿子。难道是物极必反?“是是是。我向组织上承认错误。是我不好,以后我再也不看恐怖片了。我要向咱儿子学习。做一个怕鬼的好同志。”

沈宝被爸爸的话给逗乐了。这一乐,就好像把之前所有的痛苦都画上了句号。就如同那些记忆真的是梦境一般。反正他现在,并不打算立刻就去探究真相。是梦境,还是重生一定会有一个答案。

章萍也被丈夫的样子给气乐了:“滚一边儿去。看你就烦,儿子哭了半天得耗费多大体力啊。赶紧去点餐,让他们送上来。昨天不是说今天去潘家园吗?还不赶紧的!这一大早上被你俩爷儿俩给折腾的。”

潘家园,这个从来都很陌生的地方。

记忆里,当初自己跟爸妈来到这儿,是妈妈想给自己买一个玉佩当做升学的礼物,也可以给胆小的自己压惊。结果自己因为不能跟同学一起旅游,还要被爸妈带着,觉得太丢人会被同学嘲笑,完全没有仔细看过这个全国著名的古董市场。而这一次,自己绝对不会错过阳光下的任何一丝景色,也许在五年之后,一切将不复存在。

沈军和章萍以为儿子是经过一场噩梦彻底忘记了没能跟同学一起出游的不快。虽然早上把他们来吓得够呛,但现在却也有些庆幸。沈家和章家可就这么一个后代。这00后的娃儿可比他们这80后的爹妈金贵得多。从小给捧着养到了大,他们还真不希望儿子假期都不愉快。可谁让自家小宝从小就胆小呢?他们是真不放心一群屁大点儿的孩子一起去这么远的帝都来旅行。

当然他们两口子都忘记了,他们高中毕业那会儿,可是两个人单独去了一趟西藏。回家之后没被爹妈给揍死就已经是幸运之中的幸运了。

沈宝拿着相机,拼命地照着路遇的一切。不管是高楼大厦还是路边的小门市,不管是美女帅哥还是大爷大妈。他就好像要用一台相机记录下这个世界的一切。哪怕永远都只能是一张静态的回忆。但是,现在没有人会懂他的心情。

一心以为儿子是第一次进京,所以兴奋地想要多拍照留念,沈家夫妻也没有多想什么,倒是配合着沈宝一会儿举手摆个V,一会儿朝镜头呲个牙的当模特。总之一家三人谁也没有顾及到司机师傅的痛苦心态,当然那和他们关系不大。

在潘家园下了车。沈军和章萍挽着手走在前面,丝毫不介意秀他们的恩爱。而沈宝则跟在妈妈身后,仍旧没忘记不停地拍照。32个G的内存,他觉得自己这么拍的话,用一天还是不成问题的。管他哪些记忆哪些是梦,他现在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但至少自己可以在活着的时候更恣意一些,对爸妈再孝顺一些。等到弄清楚真相之后,或许自己的未来会更忙碌。

三口人先在街上逛起了店门超外开的几家店面。虽然店铺是通向里面的,但是他们也没有借路而过。既然主要目的是买一块玉佩,这些店面刚好符合他们的要求。至于古董玉什么的,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沈家是有钱,但还远不到挥霍无度也无所谓的地步。

玉器店里不光是有成品的玉雕和首饰,还有一些打磨好了的玉球供人们挑选。是串成项链还是耳坠还是做成手机链和手链都任君自便。

沈宝看中了一条紫水晶的球料。觉得自家娘亲带上紫色的水晶项链肯定更衬肤色。所以决定买一条当做礼物,也是想为早上自己那一场惊吓给母亲压压惊。

他在临出酒店之前背着父母查看了一下那些明明是自己的,却已经不再熟悉的东西。发现自己的钱包里有一千块,背包的暗格里有两千五。看到这些钱他愣了一下,回忆了一会儿就记起来,这一千是他爸给的这几天在帝都游玩的零花钱。那两千五是他背着父母从自己的存折里取出来的,本来他是想来买一个汽车模型回去跟同学们炫耀一下。现在完全没那个必要了。

一条紫水晶的球料并不贵,但也要价四百块。其实大多数碎料都是边角余料,也不可能是多么高档的货色,不然这一串一百五十粒五毫米的紫水晶珠子,也不可能只要四百块。换做以前,沈宝从来都不会为看中的东西讲价,但是这一次他的心已经不再是那个不懂疾苦的少年了。

讲价,虽然生疏,但却并不太难。最后他以两百六的价格拿下了这串珠子,并让店家给串了一条项链。至于是不是仍旧很贵,他不在意。很多时候,人讲价的目的并不是省钱,而是一种心理平衡感。

章萍没想到儿子会送自己一条项链,更没有想到儿子居然这么会讨价还价。所以在讲价的时候她异常地兴奋着。想自己养了儿子十七年,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到伺候到他高中毕业高考结束。哪怕沈宝从小到大每年过节和生日都会送自己卡片,后来上了初中开始用零花钱给自己买蛋糕。但是这样的礼物还是第一次。自己可以带在身上,走到哪里都可以跟人显摆一下这是儿子的孝心。光这一点,就不是项链本身价值可以比拟的了!

沈军看到老婆开心成那样,心里既为儿子的懂事而开心,也小小地失落了一把。不过当沈宝给他挑了一个玛瑙的领带夹之后,立刻沈爸也乐呵上了。还是儿子懂自己,这玩意儿既低调又可以在上班的时候带着。关键是比老婆的项链贵了一百块。这让他内心小小地暗爽了一把。虽然此心绝不可对外人道,他沈老板也实在是不缺这一百块钱。

出了玉器店,还没等拐弯进市场的大门,迎面就走过来一个六十来岁的老者。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农村来的样子。口音很重,但沈宝不知道那是哪里的口音。“小兄弟,我这里一块刚刚出土的玉佩,看你有缘分,便宜点儿卖给你。”

老者的出现和这句话让沈宝突然间确定了一件事。

之前的那些恐怖和死亡,不是梦境。而自己,应该是重生到了过去。或者说是从未来重生到了现在。

第3章 初入空间

之所以会这么肯定,完全是因为这个老者他记得上辈子也是在这个时候见过。

曾经的此时此刻,老者拿着一个土黄色的手绢,里面是一个并不精致又有些赃污的玉佩。向他们兜售的话听起来异常虚假。当时自己心情不好,并没有心思看什么玉器,加上又完全看不上这种东西,所以直接就把人给打发走了。

尽管一分钟的事情任何人都可能不会放在心上,别说是几年,也许第二天就会忘得干净。但当你亲临过之后再一次重新回到这一点,记忆便会将事情的威力无限放大。

尤其当那个重新出现在记忆里的玉佩再一次呈现在自己面前时。他必须承认自己重生了,否则就是梦游未来,还是一个完整的充满了逻辑性的恐怖预言。比起梦,他更相信自己重生了。也许是最后自己醒悟到“我要活着”的信念,也许是世界本来到了那一刻就要重头来过。

可到底老天有没有个整个人类重新选择的机会,沈宝不知道。但是他突然觉得,自己或许可以改变。从买下这个玉佩开始。

哪怕只是改变自己和父母的命运。

章萍很不满意这个玉佩,五百块对她来说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买这么一个玩意儿就明显被坑了。

沈军很看得开。并且开导自家媳妇儿:“玉这种东西要看缘分,小宝喜欢就好。有缘的玉带在身边可以消灾解难的了。你忘记咱爷爷就是被一块不值钱的玉坠子救了一命?反正也不贵,就当给儿子买双鞋了。一会儿再买一个你看中的不就得了。”

反正也不是心疼钱,章萍听丈夫这么一说,也就不在意了。但是还是教育沈宝:“别啥都瞎买,这地方听说很多骗子的知道不?”

沈宝微微一笑:“知道了妈。我是看那大爷好像急着用钱,我也觉得着玉佩挺顺眼才买的。您放心,您儿子没那么博爱啥都喜欢。”

章萍笑道:“臭小子,这会儿咋这么会说话了。行了,一会儿妈给你找一块好的。这个你要喜欢就放钱包里带着,反正不大,压包也行。”

跟上辈子的情形一样,最终章萍看中了一个价值一万四的玉佩。当年沈宝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后来那个玉佩也被他藏了起来没带在身上。而现在的沈宝则想得更多。一万四,可以买多少粮食存起来?可以活多久?

上辈子死亡的记忆太深刻,所以对这么昂贵又毫无用处的东西实在是觉得不值。但为了不让老妈扫兴,也不能不顾父母的心意,最后他挑选了一个雕工不错,但明显比如之前那块的玉坠子。花了五千三。

章萍对儿子的“不识货”颇有不满,但也明白买玉这东西得看眼缘。既然是儿子看中的,那这块玉就是好的。反正今天儿子的乖巧听话让她整个身心都是愉悦的,这些小事自然就被放到了脑后。

当天一家三口逛到了傍晚六点才在在沈宝的提意下回酒店用餐。意外于儿子怎么会要回酒店吃自助餐,沈军问:“儿子,今儿你咋这么知道省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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