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42章

作者:WingYing 标签: 不伦之恋 豪门世家 穿越重生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一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一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一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一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一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中文:“欸,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一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一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多远,一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多——想来这和上一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一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一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一世和上一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一声,少见地说一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多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一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一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一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一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ustace一点也不一样。”

Eustace是王筝的英文名字。

舒媛瘪着嘴,看去有些懊恼地用吸管戳着杯中的柠檬。

“你也知道的,我和Eustace要订婚了,我们刚刚就是去试礼服,他就是这样,喜欢绷着一张脸,不过我知道他很担心我的,呐,才一会儿就来电话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点了点头,笑说:“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舒媛脸红地垂眸,一双眼睫就跟小扇子似地眨啊眨,精致漂亮——很符合王筝的审美观。

“本来我们是想早完婚的,可是Eustace说可以等到我毕业,所以我们决定把婚礼挪后到年尾,渡蜜月的地方还没决定,对了——任哥哥。”

舒媛纯然是幸福小女儿的姿态,水眸眨得我跟着晕头。

“你和Eustace是从小到大的朋友,Eustace在英国的时候很常说到你呢,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他只说全部按照我的喜好来,可是我们既然要做夫妻,一定要互相迁就的,是吧?”

我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们虽然是朋友,不过这段时候也没有怎么联系。”

舒媛明了地点了点头,蓦地笑说:“那任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程辰也瞧了过来。

我笑了一声,摆摆手,怎么女孩儿都喜欢烦恼这些事。

“是么?一定是任哥哥太注重工作了,刚好,我有个朋友可以——”

舒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只见她笑容甜蜜地接了电话,然后略微尴尬地笑着说:“Eustace在外面等我了,以后再聊吧。”

她临走前,不忘说一句:“记得要来参加我的订婚礼。”又看了程辰一眼,道:“程先生也请一起来。”

我看着对头那杯满满的柠檬汁,为里头都快戳烂的柠檬深深哀悼。

程辰拍了拍我的肩,扬了扬下巴,说:“喂,胖仔,那是不是你那个臭屁得要死的表弟?”

程辰又说:“靠,眼睛瞪了过来,胖仔胖仔,快看,他瞪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什么拽样儿,这么多年没见,还是一副模样,不就是和他老婆说一两句话嘛。”

我没抬头,站了起来,到柜台去结帐。

第29回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我诡异地轻松许多,之前落下的案子,还有几个一块实习的律师们帮忙跟进,只是没想到我正松一口气的时候,凯萨琳突然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向我拿资料的斯蒂芬妮冲我频频眨眼,几个同期律师分别投来暧昧不明的目光。

事实显然,完全不是他们想的那一回事。

凯萨琳见我进来,一反以往热情的态度,神色有些严肃地让我坐下,然后将桌子上红色外皮的资料夹放在我面前。我微带疑惑地看着她,事务所里的资料夹颜色代表了各个不同的案件领域,红色外皮的主要是刑事案。

凯萨琳用笔指了指,我顺着她的意翻开瞧了瞧。

是有关毒品运输案件的辩护委托。

我抬头看着她,只见她抿了抿嘴,一贯地合掌,说:“其实这并不是非常棘手的案子,任,但是……”凯萨琳翻过最后一页,指说:“委托人据说,是个有点麻烦的人物。”

我低头看了看,瞬间一愣。

“一般来说,你可能不太清楚这个人。在司法界来说,这一位是个相当让人头痛的人物,另外,以法律界来说,他是会相当重量级的客户,我的意思是——”

凯萨琳突然放轻了语气,道:“美国有上百万的律师,这个行业是个颇具竞争性的领域,你知道当年我是怎么名声大振的么?”

“那是因为我替一位涉嫌贪污的政治家辩护,并且让他减轻了罪刑,甚至得以在一年之后取得假释。任,其实他们这一类的人,理当都有属于自己的强劲律师团,并不需要委托我们这一类规模的事务所。”

“当然,我……也觉得很意外。毕竟这是一个好机会,而且委托方面,只是希望我们能够争取把罪刑压到最低,不过我们的当事人运送了一千多克的海洛因,这方面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思考的。”

我缓缓点了点头,凯萨琳笑笑:“任,我想让你和我一起负责这件案子,这是一个让你崭露头角的机会。当然,要是能够成为杜先生的御用律师自然是……”

“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不过身为律师,正义并不是我们的首要原则,虽然我们并不能失去它。”

我揉了揉额角,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连腰也不太能直得起来。实习一年多来,我负责的都是些小情小案,一般都是整理资料或者是给委托人提供意见。

下班之前,我接到了一通让我很是意外的电话。

我一直都觉得杜亦捷的声音很独特,说句实话,那的确是一把很有魅力的声音,至少我马上就认了出来。

匆匆下楼的时候,目光瞥见杜亦捷靠站在车门外,嘴里叼着一根烟,转眼就瞧见了我,淡笑着捻熄了烟头。杜亦捷的身型很是高大,并站在一块儿的时候,我估计还矮上了一个头。

杜亦捷坐进车内,嘴角扬起一个弧度,说:“吃法国餐么?或者有没有想要去的地方?”

杜亦捷带我来到市内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这种地方我也隔了好些年没来,这些年独自在外头生活,实在没有余力和闲钱来到这一种专门吃气氛的地方。服务员恭敬地迎了上来,杜亦捷驾轻就熟地拿出一张类似会员卡的东西,那服务员态度立时更加小心翼翼,领着我们到内里的座位。

餐厅经理还亲自递来了红酒,杜亦捷举止自然优雅,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看着我的时候勾起笑,说:“这里的服务很好,东西也挺不错,你要多尝尝,可能是你喜欢的。”

用餐的时候,杜亦捷倒是随意得很,我微愣地看着他用叉子戳着牛排,听他道:“我和一些朋友经常来这里。”

杜亦捷笑了笑,看似无所谓地说:“其实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磨着盘子,发出了略微刺耳的声响。

“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只要有钱,那就跟通行证一样。”

他看着我,用餐巾随意擦了擦嘴,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则。”

“很抱歉,我事前去调查了你。”杜亦捷举起酒杯,红色的液体映着他的笑靥,显得有些扎眼:“你是李小姐的助手,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

我想,我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

事后,杜亦捷替我叫来了计程车。夜里,他穿着黑色风衣,整个人就像没入了黑暗之中,连瞳孔的颜色也是黑蒙蒙的一片。

“谢谢你陪我吃顿饭。”在我坐进车前,杜亦捷略微抱歉地说:“今晚我还有些事情,只能麻烦你自己回去了。”

我看了看他。

最后,深吸一口气,对他叫道:“老大!”杜亦捷顿了顿,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二十——不,十五分钟也好,你在这里等等,千万别走!对!就是站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坐进车内,对着计程车司机说:“麻烦你载我到W街,就是离这里很近的那条——”还不忘从车窗探出头,对着杜亦捷大叫说:“一定要在这里等啊!十五分钟!就十五分钟!”

杜亦捷怔怔地看着我。

现在是晚上最热闹的时候,一条道上塞满了车,我不断张望,看了看腕表——

算、算了。

咬紧了牙关,往司机塞了一张钞票,匆匆忙忙地下了车,将外套脱下拿在手上,松开了领结,奋力地张腿跑至前头。

等我滑稽地抱着两个烤番薯急急忙忙地跑回原来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浑身是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当杜亦捷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我脑中立马闪出一个悲哀的结论——体力活果真不大适合我。

我深呼吸了几次,好一会儿稍微顺过气来,杜亦捷已经微蹙着眉头走到我面前。

我胡乱地将其中一个烤番薯塞到了他手里,咬牙道:“我说啊……你这个孩——不对,老大你这人怎么这样。”

杜亦捷疑惑地看着我。

“说请我吃饭,结果带我来吃这种吃不饱的地方,喝酒能喝饱肚子么?还不如这个实在。”我径自坐到了一边的长椅,剥开了铝箔纸,那番薯被我抓得太紧,压散了些。

前方静得厉害,我头皮发麻地抬了抬眼,杜亦捷已经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垂头剥着那包着番薯的铝箔纸,缓缓扬起嘴角:“很香。”

我点了点头,颇有些得意地说:“卖烤番薯的老板以前在大马、新加坡还有内地旅游过,学了很多手艺,店里什么都有,我也是在打工的时候好难才找到的。”

“打工……?”

我干笑了几声,讪讪地咬了一口番薯。结果,终究是杜亦捷亲自把我送了回去,只说是烤番薯的回礼,又道:“我在那里等了你半小时,索性就把打电话通知下面的人事情挪后了。”

他笑了笑,心情看起来很是愉悦。

下车之前,杜亦捷突然叫住了我:“小祺。”他除了之前见面的时候这么叫我,这还是他这么多天来第一次这么唤我。

我不自觉地揉了揉耳,杜亦捷从一边拿出个暗色的小盒子,打开问:“这是你掉的吧?”

我低头一看,看着盒子里安放着的白金坠子——愣愣地点头。

“我想合该是你的,那天你掉在房里的,后来他们整理的时候交给我,我看着有些磨痕,所以自作主张地拿去金铺修了修,你不会介意吧。”杜亦捷将链子拿出,轻轻拉过我的手,放在我的掌心。

我不自觉的收紧。

“以前没看你戴过。”

“呃,啊……?”我回神地抬头看他,顿了顿,有些僵硬笑道:“你要不要上去坐坐。”

杜亦捷摇了摇头,唤道:“小祺。”只听他轻声说:“以后别叫我老大了,和那时候一样,叫我的名字。”

他的手轻轻勾着我的,有力地握了握,叹道:“你是不一样的。”

我脸上微微发热,冲他尴尬地一笑,点了点头,“你……早点休息。”

目送着杜亦捷离去,疲倦感顿时袭来,将那坠子放进口袋中,双脚有些酸疼地走进公寓里。

我住在最高层,这一层的灯光设备不是很好,不知是不是因为住这么高的居民比较少,维修费比其他几层少缴了点,总之我一路走过,那灯光是一会来一会儿去,这层楼又没什么生气,乍看之下,还真有些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