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最
[重生]他妈的又怀上了 作者:小最
文案:这是一特种兵重生在一怀孕少年身上的故事。
凌方平在营救拐卖少年的时候替人挡枪,一觉醒来居然被一个男人亲吻肚皮== 虽然虽然他也承认这男人长得不错,可是,可是……这是什么?啤酒肚吗?*……%¥
攻疑似腹黑温柔,受左看右看有点二 -_-||| 生子有,各种脱线脑残有,互攻可能有,NP绝对没有。HE(本文天雷滚滚,诸多BUG,有产乳情节,雷的同志请点右上角的叉叉,谢谢)
小包子:吾系充纳尼来滴捏?
凌方平:垃圾堆里捡来的。
谭泽尧:做出来的。贝贝,再给你做个弟弟出来咋样?
***
疑似轻松,但可能脱线== 作者无节操,慎入==
【本文为虚构,不针对现实中任何人、集团和事件,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较真】
1重生追与逃(一)
叮铃铃,一阵手机铃声响起。
凌方平揉了揉眼睛,从睡梦中醒来。窗前的阳光白亮亮的,刺得他眯了眯眼。耳中听到旁边传来温和的男中音:“嗯。我跟小俞在一起。对,他的状况已经稳定了,但是还没有醒来。不知道。嗯,好,挂了。”
凌方平在记忆中迅速搜索了一圈,大脑向他报告,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声音。
谁?
凌方平迅速进入一级战备,闭上眼睛。手在棉被下攥成拳,握紧。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凌方平感觉自己身上的薄毯被掀起来,一双手在自己腹部温柔地抚摸,细细的一寸一寸地抚过□在外的肌肤,然后,一个温热的东西印上去,静止。
凌方平愣了片刻,才意识到那是嘴唇的温热,而且还是男人的嘴唇。他瞬间觉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靠,他虽然是个gay,但设想中的角色从来是在上面,春梦中也全是他去吻小零的腹部,没想到却被人在睡梦中侵犯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握紧、蓄力、定位、攻击!
男人痛呼一声,捂着脸讶然地看着他:“你醒了?”声音里满满的都是惊喜。
凌方平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拳头,这是一双铁拳,能击穿三寸厚的木板,曾一拳打爆敌人的头。这一次虽未用尽全力,但信心满满至少能将对方打晕。可是……可是,凌方平呆呆地看着他颤抖的拳头,白白的,纤细的骨节,因为反作用力而一阵疼痛,浅浅的红色慢慢晕开。整个身体脱力了一样,撑都撑不起来。
靠,谁来告诉他,这究竟是怎么了?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诡异的事情吗?一觉醒来,他,西南猎鹰的副队长,一身钢筋铁骨千锤百炼的特种兵,竟然被一个陌生男人亲吻肚皮?
上帝,你究竟在开什么国际玩笑?!
男人松开捂住左颊的手,一双狭长的凤目笑意微微漾出来:“渴了吧,我给你倒水。”说着起身去饮水机里接水,男人穿了件白色的半袖T恤,深蓝的贴身牛仔裤勾勒出修长的腿部线条。侧脸的轮廓近乎完美。
是个很漂亮的男人。凌方平暗中下了个结论。
男人走过来把他小心扶坐起来搂进怀里,端起杯子试了试水温,然后递到他唇边。
凌方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靠,你喝过的要老子怎么喝?
男人搂住他身体的臂膀紧了紧,声音里是明显的失望:“小俞,你不要这样,我没有恶意。”
小俞是谁?是男人眼睛瞎了还是他自己幻听了?凌方平心中瞬间出现一个设想:他爱这个叫小俞的人,于是绑架了他,软禁在这里。当然,这个设想不成立,因为他不是小俞。对面男人的眼睛很明亮,显然没有瞎,自己的拳头上还在隐隐作痛,显然也不是在做梦,那么,唯一的解释是……
诡异之极。
凌方平皱了皱眉,男人立刻道:“小俞,你想要什么?”
“镜子,我要镜子。”声音说不出的沙哑,底音里却带着属于少年的稚嫩。凌方平心底已经隐隐有了猜测。
男人扶着他坐起来,蹲下身去替他穿鞋。凌方平端起男人放在床头柜上的水杯,准确地掉了个个,从男人没碰过的一边一口气灌下一杯水。
男人温柔地看着他,替他抹去唇边的水迹。凌方平嘴角抽搐了一下,恶心得想吐,但还是忍住了,任男人扶着他走进卫生间。
对面的镜子里,清晰地映出一个少年的身形。少年的身子裹在一件浅蓝色睡衣里,骨骼纤细修长,眉目清明如画,整齐的双眼皮,睫毛修长浓密,眼尾微微上翘,眉目一转分明含着媚意。只是唇色苍白,容颜里有掩不住的憔悴。
呕!凌方平趴在水池子上狂吐。胃里空空如也,只有刚刚喝进去的一杯水。凌方平心中狂吼:啊啊啊啊啊,他笃信了三十年的无神论;啊啊啊啊啊,他从初中就开始学的唯物论!
男人心疼地轻拍着他的背,等他吐完了,又拿了一块儿干净的毛巾替他擦嘴。
凌方平把毛巾夺过来随手擦了几下,丢在水池里,又看了一眼镜中的身影,电光火石间想起,这个被他暂时占据身体的少年,他是见过的!
凌方平闭了闭眼。鼻端似乎还能闻到呛人的硝烟。早春阴暗的天色,飘飞的霰雪,废弃的仓库,枪声,以及,被绑架的少年。
尚未休完年假的凌方平被一个电话召回了猎鹰总部。广西沿海的毒枭诱拐了十余名美貌的少年,即将偷渡越南。大队长武元衡传达上级命令,让他带一个精锐小分队去救出被诱拐的少年。
他们侦探好地形,悄无声息地潜入匪窝,干脆漂亮地干掉了毒枭的岗哨,救出了全部十一名少年。退走的时候,好搭档钱明发现最里面的一间卧室里,竟然还有一个少年。那真是个漂亮的少年,胜雪的肤色,眉目清明如画,睫毛修长浓密,眼尾微微上翘,薄唇不染自红。少年冷冷地看着他们。
钱明在嘴前竖起一根手指,悄声道:“别出声。我们是警察。来救你们出去。”
少年突然尖叫。
凌方平清晰地记得少年的容貌,清明如画的容颜,阴郁清寒的眼神,连尖叫都是没有表情的。
钱明捂住少年的嘴,带着他迅速撤退。附近的匪徒迅速集结,零零碎碎的枪声响起。
凌方平低声命令:“快走,我断后!”说着子弹上膛,一面借着障碍物隐蔽身形,在隐蔽物之间迅速移动,一面举枪还击,每声枪响,都伴随着人体倒下的声响。
他是猎鹰最优秀的狙击手,高速移动靶枪枪十环,例不虚发。即使是手枪也能打出狙击枪的效果。
突然,他看到一道人影出现在窗子后面,黑洞洞的枪口瞄准……钱明!枪声响起的刹那,他下意识地朝子弹运行的轨迹扑去,高速运行的子弹从他左肩上打入,“噗”地一声,世界都静止了。
他听见钱明大叫一声:“凌队!”听见不远处少年们惊慌的叫声,听见密集的枪响,鼻中萦绕着熟悉的硝烟的味道,然后,他听见自己绝决的命令:“钱明,代替凌方平指挥,务必完成任务!这是命令!”
世界瞬间远去,钱明担忧的脸逐渐模糊。在凌方平残留的意识里,仍然在想,这张脸,还是这么帅啊,小麦色的肌肤,剑眉星目,眉宇之间充满了英气。
是他最喜欢的容颜。
凌方平从小就知道,他跟普通人不一样,他喜欢男人。22岁军校毕业后,在成都军区普通连队呆了一年,通过层层选拔进入猎鹰。在一次次艰苦的训练中,在一次次执行任务的生死之间,总有一个人,会投给他坚定的目光。只需要一个眼神,他们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凌方平爱上了钱明。那个英武的男人,身体修长,坚实的肌肉里蕴蓄着强大的力量,随时都能爆发出来。那是纯粹的男人的身体,散发出的雄性的阳刚,让凌方平无比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