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个堕仙来双修 第394章

作者:杰歌 标签: 穿越重生

“本王可以直接送你一处宅子,你每天只要给本王做一顿完善,本王每月给你在飘云楼双倍的工钱。”

“王爷要长留文昌?”

“那自然不行,本王可以带你到京城去。在京城有一处自己的宅院,不比在这小小的文昌寄人篱下要强?”

殊曼华笑着摇摇头,“还请王爷见谅,恕小人不能答应。”

景王挑眉,“为何?”这么好的条件,他想不出青年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小人给侯爷做饭图的不是侯爷的钱,虽然虽然侯爷给小人一个落脚的地方值得感激,但小人自己找的话也不是找不到,就是条件肯定没有这里好。所以这只是一部分原因。王爷也说了,侯爷跟小人是舅甥,虽然不是亲的,但是这么多年都还是这么叫着,一声声‘舅舅’,多喊一句就多一分情谊,就算微不足道。小人在这照顾侯爷,也是全了这份情谊。”

景王笑了,“有意思,江柏,你真的很有意思。”

殊曼华嘴角翘起来一点点,勾起了一点点弧度。

“小人不敢当,王爷过奖了。”

景王摆手,过没过奖只有自己知道。

“今天本王还有事,明日过来,明晚你就多准备些饭菜。”

殊曼华眨眼,不意外明天还能见到景王。

“好,不知道王爷是什么口味,有什么偏好或者忌口的。”

景王想了想,“鸡心猪肝那些本王吃不了,家常菜就行,补血养气的药膳也可以。”殊曼华想着这王爷还不挑剔,算是个优点了。

没过一会景王就走了,殊曼华跑回了高衍的房间,看到高衍已经下了床,坐在桌子边一口一口喝着茶,腰上、肩膀上都缠着绷带,腰部还渗出了一点血,是人血。

“舅舅,你真把自己弄伤了?”

高衍看了殊曼华一眼,“我没那么蠢。”倒是青年,比他想象得还要聪明得多。

殊曼华在桌边做了下来,从果盘里抓了一把瓜子,咔嚓咔嚓嗑着,“可这好像是人血。”

“什么血你还分辨得出来?”

“畜生血分不出,但就能看出人血。舅舅,那个王爷是来试探你的吧?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受伤,他怀疑你是皇帝给太子留得后手。先让你远离朝廷纷争,但不削弱你手中的权利。等将来太子即位,把你召回去,你就能帮他镇住那些虎视眈眈的权臣和皇叔。不过皇帝算盘打得这么想,估计也给太子留了后手制约你,免得打压了一堆却把你给推上了权倾朝野的位置,到时候新帝还是傀儡一个。”

高衍眯着眼睛看着殊曼华,“这些话谁教你的?”

殊曼华做到床边,手里捧着瓜子,“不用别人教,我自己也琢么得出来。”

高衍赏了殊曼华一个板栗子,“瞎琢么。”

殊曼华揉了揉脑门,站起来又把那一捧瓜子放回了果盘,“今晚得吃药膳了。”

第二天下午殊曼华跟戴老板告了假,说要早点回去给舅舅京里来的朋友做饭,要做一大桌子的菜,得早点回去准备。戴老板很好说话,而且这么长时间相处也跟殊曼华成了朋友,很痛快就答应了。

殊曼华买了很多菜回去,弄了三桌菜,小一点那桌是高衍和景王两人吃,菜数不少,就是每盘子的量不多,药膳还占了大半。另外两桌是给跟着景王来的那些人做的。没有高衍和景王那桌精致,但也非常不错,那些人哥哥吃得满嘴流油。都是亲王府兵,不是没吃过好吃的,而是殊曼华做的菜确实特别,还很能调动人的胃口。

第三天景王就走了,大概是相信了高衍确实伤重,也明白暂时不能拉对方到自己的阵营之中。

晚上殊曼华又费心给高衍做了一桌子的菜,都是重口味儿的,那道水煮鱼上头飘着一层红,还有那剁椒鱼头、宫保鸡丁和干煸四季豆,里头的红辣椒那叫一个多,看着都觉得辣。

高衍吃了三个药膳,嘴里又淡又苦,今天终于能尝着辣味了,吃了有四碗饭。

到第五碗的时候殊曼华没去给他盛,说他头三天就吃了一碗不到,今天一次吃这么多,不好,容易伤胃。

高衍没坚持,夹了两筷子鸡肉后在殊曼华沉迷的目光下放下了筷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景王这件事,两人之间的关系又近了不少。也可能是之前就已经很近,但因为一成不变的生活彼此都没注意到,直到景王来了,才惊讶地发现彼此之间的那种默契和亲近感。

高衍对殊曼华越来越欣赏,也法子内心地觉得做厨子确实屈才了,心里头动了等将来去京城就把人一起带走的想法。

最近县里不太平,出来了个“榔头劫匪”。

日子过得艰难,不少人出来做工都是披星戴月。早上日头还没升起来就去干活,晚上天黑了好一阵了才回去。而最近就出来这么一个劫匪,专门挑这些早出晚归的人下手,从背后用榔头把人打晕,然后抢走全部的钱财。也正是因为他使用的是榔头,才得了这么个诨号。

不到两个月,就有五个人被袭击,其中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个人早前当街卖艺过,表演的是铁头功,练过,所以当时没死,只是晕了过去,那榔头劫匪应该也是没想到有人挨了那么一下子居然还能活着,所以也就没检查。也正是那唯一的幸存者在被榔头劫匪搜刮了身上之后,迷迷糊糊醒了过来,眯着眼在一片血色中隐约看到打他的人离去的时候肩上扛着一把榔头。那时候衙门的人才断定凶手行凶所用的凶器是榔头。

殊曼华就是早出晚归中的一位。

也不记得是从那天开始,高衍早上送殊曼华到飘云楼,晚上他下工的时候还亲自来接他。于是很快整个县上的人都知道,江家二小子跟他舅舅关系好,他舅舅疼他。有这么个舅舅罩着,江家二小子离发达不远了,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就能到城里去。

第414章真的很幸运

殊曼华就是早出晚归中的一位。

也不记得是从哪天开始,高衍早上送殊曼华到飘云楼,晚上他下工的时候还亲自来接他。于是没过多久,就有不少人知道,江家二小子跟他舅舅关系好,他舅舅疼他。有这么个贵为当朝军候的舅舅罩着,江家二小子离发达不远了,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就能到城里去。

还有些人不相信高衍会跟殊曼华关系好的,但是自从有一次店里新招来一个伙计,那伙计不老实,冤枉殊曼华偷了他十两银子。后来被查出来是子虚乌有的事。也不知道是高衍是怎么知道的,很快赶了过去,没拉着新伙计去见官,而是直接把人打了个半死,之后那人还被衙门的人抬了回去,当时还有气,走了个审讯的过场,关了起来,但第二天出来的时候就直接是被抬到西郊树林后头的乱葬岗了。

开玩笑,侯爷亲自动手修理的人,谁敢给找大夫看?

从那天起所有人就都明白了一个理,这文昌县最不能得罪的人是高衍,比高衍还不能得罪的人是江柏。

高衍护着江柏,得罪高衍可能未必出大事,但得罪了江柏,却极有可能被高衍往死里弄。

今天殊曼华下工比较早,他也没告诉高衍,想着等一会回去后,高衍一定会很惊讶在这个点看到自己,能给他个惊喜。结果还走出去没多远,迎面走来两个男人,其中一个瞧着有点眼熟,在看到殊曼华之后就立刻笑着走了过来。

走过来的男人一身灰蓝色华袍,华袍上金线、银线绣着不少图案,看的殊曼华觉得有点晃眼。虽然这衣服样式不怎么样,但一看这料子就知道不便宜,那些没什么品味但又特别有钱的人都喜欢这么穿。

“柏子!你怎么在这?”

柏子?殊曼华嘴角抽抽,他搜寻着原主的记忆,终于想起来,眼前人高马大的男人算是原主的发小,叫戚栩。戚栩八岁的时候父亲没了,那是家里的顶梁柱,母亲身子一直弱,没办法出去做事,戚栩变卖家产,最后上街讨饭。他一个孩子,要讨自己那份,还有他娘那份。

从前交好的伙伴都会戚栩避之唯恐不及,家里的人也都让自家孩子离戚栩远点,说会沾染霉运。原来成天一起玩闹的小伙伴,学着话本里的故事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挂在嘴边,但到了那时候,就只有原主天不怕地不怕地还跟戚栩一起玩儿,把自己的吃的穿的都分给戚栩,还偷偷拿江母的衣服给戚栩,让戚栩给他娘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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