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 第106章

作者:莫晨欢 标签: 强强 穿越重生

  沙丽娜·阿卡得,是他的师母的名字。戚暮从未见过这位女性,因为早在阿卡得教授青年的时候,他的妻子便因病早去,从此……阿卡得教授再未娶过任何一个女子。

  “四十七年前,我们结婚度蜜月的时候,我们来到了巴黎。沙丽娜说,她很喜欢这个地方,这里很美,这里很安静,这里有她最喜欢的枫丹白露宫。”阿卡得教授的声音十分平静,“每个女孩子都会有一场公主梦,沙丽娜说,她第一次见到枫丹白露宫的时候就觉得……”

  “这是属于她的那座城堡。”

  “我和沙丽娜一起长大,很小的时候在贫民区里,就和她一起在沙子堆里堆过一座宫殿。沙丽娜说,那不是她的城堡,她想要枫丹白露,但是……我哪儿堆得起来一座枫丹白露宫。”

  老人低哑的声音在空旷的广场上响起,戚暮的手指微微缩紧,低声道:“老师……”

  “四十年前,她去世的时候,我正和纽爱在波士顿音乐厅进行演出。那时候,好像也是这么一个寒冷的冬天吧?她在一个月前的电报里告诉我,生了一场小感冒,不是什么……大病。”

  阿卡得教授的声音有点哽咽住了,戚暮垂下眸子,有些不忍心去看对方的表情。

  “其实真的也不是什么大病,肺结核在那个时候已经能够得到治疗了,但是沙丽娜就是不想打扰到我,想让我安安心心地进行完人生第一场全球巡演……”

  阿卡得教授的声音戛然而止,戚暮伸手抱住了这个老人。

  和他伟大出彩的音乐成就不一样的是,阿卡得大师是一个矮小瘦弱的老者。此刻他拍了拍自家学生的肩膀,身子却挺得笔直,道:“小七,老师很喜欢巴黎,在这里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走在街头,看到那些拥抱亲吻的年轻人,就好像看到了当初的自己和沙丽娜。”

  戚暮仍旧不想放弃:“老师,可是您一个人……”

  “小七。”阿卡得教授眼眶微红,但眼泪终究没有掉落下来,他认真专注地看着自己的学生,一字一顿道:“人的一生有很多追求,你觉得老师很孤独,其实老师不是这么想的。在这里,我好像感觉沙丽娜就在我的身边,她是一个美丽的公主,在枫丹白露宫里等着我。”

  “小七,世界上没有哪个人会永远地等着你。老师让你好好珍惜你的奥斯顿的感情,是因为……你们有这个机会,可以在一起、可以得到幸福。”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有没有后悔当初因为巡演的原因,而没有回都灵去看沙丽娜。那我会说,我从未后悔过,这是沙丽娜为我作出的选择,我从来不会去质疑她。”

  “但是小七,如果有人问我……是愿意成为一个世界小提琴大师里德·阿卡得,还是成为属于沙丽娜的里德,那么,我只想成为沙丽娜的里德。”

  “每个人的选择不同,四十年前沙丽娜为我作出了一个选择,那么现在……就由我为她作出一个选择吧。你还有很多的路要走,你还有很多的时间,什么时候等你登上了金色大厅的舞台时,记得给老师发一张邀请函,老师就心满意足了。”

  ……

  当天晚上从战神广场回去后,阿卡得教授亲手给戚暮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带着只属于意大利都灵的巧克力味。

  戚暮笑着给自家老师演奏了几首曲子,让后者连连赞扬道:“不错不错,去维也纳也没丢下功课,要继续好好努力,知道吗!”

  相聚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戚暮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帮自家懒惰别扭的导师将房子打扫干净,在来到巴黎后的第五天清晨,他在阿卡得教授的依依不舍中,踏上了飞往华夏的飞机,正式地离开了这座美丽浪漫的城市。

  飞机升到了半空中,无论是埃菲尔铁塔还是枫丹白露宫,都成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点。当戚暮将窗户拉上以后,他看着那条绵延漫长的玉带——塞纳河,情不自禁地弯了眸子。

  明明说什么不孤单,最后在机场,还不是拉着他说了好久?

  老师真是太别扭了啊!

  一路上,戚暮便在黑巧克力的浓醇和窗外的蓝天白云中,度过了漫长的旅途。

  等到他下了飞机、抵达华夏首都机场的时候,B市正是凌晨时刻。在这样的寂静无人的深夜时分,街道上的车流稀稀落落,戚暮乘出租车很快到了公寓楼下,开了门。

  这次他并没有走入自己原先的公寓,因为B市的房子他早已退掉,所以只能无可奈何地走进隔壁邻居家住一住。至于房租嘛……帮闵琛打扫打扫屋子?

  因为要倒时差,所以直到戚暮回到B市的第二天的清晨,郑未乔才拎着包子豆浆来敲门。

  刚进门,郑未乔就呆在宽敞的玄关里了,他完全没有想到,仅仅是一墙之隔的地方,竟然别·有·洞·天!

  戚暮接过了郑未乔手里的早餐,看到后者一脸“我是不是走错房间”的模样,他低笑地伸手在郑未乔的面前晃了晃,然后说道:“郑哥,闵琛好像是把上一层和这层的另外两间单身公寓都买了下来,然后请设计师设计打通的。所以这个房子比我原来租的那间要大上一点。”

  郑未乔:“……啊,啊哦,是吗……”

  这哪儿是大上一点啊!

  要是他有透视眼,两间公寓的格局简直就像是“闵琛把他家小七挤得只能住在墙角了”好不好!

  戚暮没有理解出郑未乔感情丰富的表情,他一边喝着豆浆,一边笑着问道:“对了,郑哥,怎么没有看到嫂子?”

  郑未乔拉了凳子,坐在戚暮的身边,道:“你嫂子最近在安胎,我就没让她出门。不过小七啊,虽然你刚回华夏,但是我最近可能也不能多陪你了,你也知道你嫂子就快临盆了,我要时刻陪着她。”

  戚暮理解性地点头:“好的,郑哥,你多陪陪嫂子。我从维也纳、柏林和巴黎都给你们带了特产,应该没有什么孕妇忌用的,你可以带回去给嫂子尝尝。”

  郑未乔拿过了戚暮放在茶几上的一个礼袋,他看着其他放得整整齐齐的袋子,问道:“小七啊,你是还要送礼物给谭老他们吗?”

  “嗯对,我下午要去一趟B市交响乐团的。很久没见大家了,给他们带了一些特产回来。”

  “哦,这样啊……”

  郑未乔又叮嘱了几句,便在中饭前先回去了,按照他的话就是“我得给我家媳妇烧饭吃”。虽然戚暮并不认为郑未乔能烧出怎样一顿“饭”,但是他还是无奈地将自己昨晚上煮得一点小米粥让郑未乔带了回去,至少……实在没饭吃了,还可以喝点粥不是?

  等到戚暮正式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后,才不过下午3点。他拎着大包小包的特产礼物往B市交响乐团而去,这才刚走到门口,远远地便看见几个年轻秀美的女孩子正围在大门旁,叽叽喳喳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戚暮脚下的步子一顿,稍稍迟疑了一会儿后,他才继续迈步向前。

  B市森冷峭寒的北风下,梧桐树叶被吹得只剩下了一两片挂在干枯枯的枝桠上。一个清俊漂亮的青年抬步跨上台阶,正打算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

  就在那一瞬间,他微微抬首与一旁的某个年轻女生对视了一眼,下一秒,惊呼声响起——

  “诶?!!小七?!!!”

  

  第一百五十一章 我的爱人是闵琛。

  

  戚暮从来没有签过这么多的签名。

  他将所有的礼袋特产都放在右手上拎着,十分艰难地接过女生们的水笔,刷刷地在那些本子、纸张乃至是衣服上签名。刚签完一张,又来了一个本子,虽然这群女生一共只有五六个人,但是戚暮却整整签了十多个名字。

  等到最后一个签名写完时,戚暮淡笑着点点头,将水笔递还给了一个短头发的女生,然后低声说了句“谢谢”。

  仅仅是一句简单的“谢谢”,就让那苹果脸的小姑娘刷的一下红了脸,真成了一个红苹果。她连连说:“小……小七,你以后要继续努力啊!我在Youtube上有看过你的视频,真的太棒了!”

  有人开了口,其他人再说话就更顺理成章了。

  “就是就是,小七,你的小提琴真是太好听了!我原来最不喜欢这些古典音乐了,现在我买了好多张专辑呢。”

  “我们会继续支持你的!我们都非常喜欢你的琴声!”

  “小七,你一定要加油,我们都是你的后盾!”

  ……

  当戚暮微笑着送这些女生离开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杜胜正好从乐团小楼里走了出来。一见到戚暮,他诧异地喊了一声“小七”,然后便赶紧地走了过去:“哈哈,没想到正好碰到你,来,和你杜哥一起进去吧。”

  说着,杜胜从戚暮的手中接过了一部分的特产。两人一起进了屋子后,有暖气的地方果然如同春天一般,让戚暮也不由地将围巾稍稍松了一些。

  见到戚暮来了,原本正在休息的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纷纷激动地围了过来。

  “小七,让你李哥看看,哈哈!长高了长高了!”

  “老李你别胡说,小七明明瘦了,现在这么瘦,是不是在欧洲没好好吃饭啊?”

  “我可听说小七已经毕业了,现在正在维也纳担任帕雷森剧院乐团的首席呢!小七,你真是有出息了啊,但是可别忘了好好照顾自己。瞧瞧你的脸颊,都凹下去了啊!”

  ……

  这些熟悉的成员们笑着和戚暮说话,他也非常有礼貌地一个个回过去。即使分别了近一年,都照样没有一点生疏。众人齐齐地说笑了很久,戚暮将自己带来的特产分给大家,不过一会儿,谭老就听了消息,从指挥休息室里走了出来。

  刚见着自家指挥的时候,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还是稍稍正经了一点的。但是等谭老一脸温和地问了戚暮几个问题后,众人便也继续笑开,气氛十分融洽。

  当天晚上戚暮和谭老、杜胜一起聚了聚,吃了顿便饭。喝了酒以后,杜胜一点都没了乐团首席的气势,反而勾了戚暮的脖子,不停地问着什么“小七有女朋友了没有啊”、“我们家小七长得这么俊俏,肯定有不少女孩子喜欢吧”……

  对于这些问题,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今天下午从杜胜和乐团成员的口中得知,原来今天将他堵在乐团门口的那些女生,都是他的乐迷。戚暮离开华夏太久了,但是他的乐迷们却在日益壮大。

  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华夏有一堵墙,墙内是嗷嗷待哺的广大网民,墙外是Facebook、Youtube……

  但是即使有一堵高耸直立的无形之墙,但这也不能抵挡华夏网民追求“自由”的心情。不少会翻墙的网民们经常会从国外网站上下载一些比较有趣的视频,再转载到华夏网络上,哺育这些饥渴的网民。

  能够在Youtube上点击量超过百万的视频还是不多的,因此当年戚暮在维也纳的那场露天演出视频,自然也被有心人转载到了华夏视频网站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精灵之舞》真的是一首用肉眼都可以感受到无穷美感的小提琴曲,那炫丽华美的技巧,那出神入化的仿声音律,即使是古典音乐的门外汉,也能直截了当地发掘到那音乐之后、超越界限的美丽。

  更何况,用杜胜的话来说,那就是:“小七,你长得越来越俊俏了啊!”

  因此很多原本冲着视频封面上的青年截图而来的人,都为这个小提琴手精湛的演奏而折服。而很多原本就有相关底蕴的听众,则是为演奏者的俊秀好看而感慨。

  在离开华夏前,戚暮就有了一个不小的粉丝会,而等到戚暮离开华夏后,这个粉丝会不减反增,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竟然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小的规模。

  倘若戚暮有一个专门的经纪人或者工作室,那么这股力量就是他以后起步的资本。不过面对乐团众人的调侃,戚暮却是这么回答:“真是非常谢谢他们的喜欢,不过我觉得……在几十年内,我可能不会成为一名独奏小提琴家。”

  对此,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也只能感到一阵惋惜。要知道,如果戚暮抛开乐团打算单干的话,这些粉丝可都是他一个人的后援队啊!

  当然,人各有志,戚暮却没有觉得一点可惜。

  晚上的聚餐结束后,杜胜早已喝得烂醉,戚暮将他送上了出租车,一转身便看见了一向严肃古板的谭正辉,此刻正认真专注地上下打量着自己。

  那目光仿佛要将他看透,让戚暮也不由地站正。

  良久,谭老叹了声气,说道:“有女朋友了。”

  这话完全不是疑问句,而去坚定的肯定句。戚暮微微一怔,接着却笑着摇头:“谭老,我没有女朋友。”

  谭正辉眉毛一皱:“我活了六十多年了,这还能瞒得过我的眼睛?”

  只见在昏黄温暖的路灯光下,青年穿着一身厚厚的大衣,站得笔直。他的脖子间围了一条米色的羊毛围巾,挡住了外界的寒风,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可以发现,在那围巾的底部绣了一个小小的“seven”。

  戚暮温和地笑着:“谭老,我有爱人了,但是……他不是女孩。”

  这个答案显然让谭老浑身一震,五分钟都没回过神来,他的心里一急,刚想询问“什么叫不是女孩”,忽然便见眼前的青年温柔地勾起唇角,露出一抹幸福满足的笑容:“谭老,我很爱他,他也很爱我。人生苦短,我们不想被世俗的观念束缚住,我不想失去他,希望您能理解……”

  “人生苦短”四个字,仿佛深深的烙印,刻在了谭老的心口。

  他沉默了良久,最后微微颔首:“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小七,你们……要好好过日子,知道吗!”

  戚暮笑着答了声“是”,等到谭老开车送他回到公寓楼下的时候,望着那灯火辉煌的高楼,谭老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问道:“对了小七,你不是把这儿的房子给退回去了吗?什么时候又租在这了?”

  皎洁明亮的月光下,青年精致的眉眼仿佛精灵,他挑起一眉,反问道:“难道……我之前没告诉您吗,谭老?我是住在爱人的家里,他的房间就在我原来房子的隔壁。”顿了顿,仿佛又想起了什么,戚暮面上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对了,我的爱人是——闵琛。”

  谭老:“……”

  

  第一百五十二章 华清杯评委!

  

  B市的初冬远比巴黎要寒冷太多,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将这座城市笼罩成了寒冬之城,一旦失去了屋内的暖气或者屋外的阳光,就能让人瑟瑟发抖。

  戚暮在B市又呆了一天后,便动身飞往了S市。他的假期一共只有一个月,在圣诞节前就要回维也纳,如今离假期结束只剩下不到两周,自然需要抓紧时间。

  刚抵达S市机场,戚暮便见到了在机场等候已久的祝文钧夫妇。他笑着上去给这两人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道:“祝叔叔,程阿姨,你们怎么还亲自过来了?”

  祝文钧今年不过四十多岁,保养得极好,此时又穿了一件浅灰色的大衣,更显得年轻几分。听了戚暮的话,他的眼中飞快地闪过一抹暗色,却被镜片掩藏住。

  祝文钧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架,道:“小七,这么久不见了,你来S市看望我们,当然得来接你了啊。”一边说着,祝文钧还十分热情地拉走了戚暮手中的行李箱,让后者诧异不已。

  只见一旁妆容精致的程婷文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哼,然后不屑地扫了一眼自家“没出息”的丈夫,道:“小七,你不要理他,他要不是有事情想要求你,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