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 第109章

作者:莫晨欢 标签: 强强 穿越重生

  福娃:咦,为什么我的手里多了火把和孜然?

  盛彦辉:……给我一点。

  

  第一百五十五章 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漆黑深沉的夜色下,绚烂多彩的霓虹灯将城市点缀成了灯的海洋,大半片天空被灯光渲染成了艳红色,与白昼无异。

  走在S市音乐厅的乳白色大理石柱下,戚暮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笑着说道:“话说我今天要是在音乐厅里多呆一会儿,那你岂不是要等很久了?”顿了顿,他又补充道:“S市晚上的风还是很冷的。”

  似乎是刚从柏林赶来,闵琛还拉了一个小巧的黑色行李箱。听了戚暮的话,他若无其事地抬眸望了青年一眼,薄唇微勾:“那就等一会儿?嗯,到时候让你为我取暖。”

  戚暮闻言一愣:“取暖?怎么取暖?”

  “把我的手放在你的手心,用你的体温,为我取暖。”

  即使是在说这样厚颜无耻的话,男人也依旧语气镇定,神态自若,仿佛说的是一件“今天晚上吃什么”这样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似的。而戚暮早已红了耳根,为这家伙的厚脸皮给害羞到了。

  对面一道汽车的强光照射而来,戚暮眸子一眯:“其实你怕冷也没关系。”

  闵琛倏地一愣,诧异地看过去:“什么?”

  “正好冰镇了一下后,可以做成红烧蹄膀。虽然……”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拉起了闵琛的左手仔细地看着,然后嫌弃的“啧啧”了两声,道:“虽然这蹄膀上的肉呢,是少了点,但是肌肉还是比较有力道的,嚼起来估计也挺有口感。”

  闵琛:“……”

  戚暮将那只“蹄膀”放下,揶揄地笑了笑。青年精致昳丽的面容上带着调侃的意味,这和往日大不一样的表情让闵琛漆黑的瞳孔更加暗沉了几分,良久,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问道:“你还和他聊天。”

  两人正好往地铁口走去,戚暮一时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男人薄唇微抿:“你还和他聊天。”

  “……我和谁聊天了?”

  “刚才那个人。”

  戚暮这才意识到对方指的竟然是盛彦辉,他无奈地道:“拜托,我记得你好像还听过他的演奏的吧?就是去年在B市的时候,谭老和杜哥组织过一场私人小型室内音乐会,他也上台演奏小提琴的。”

  谁料闵琛却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没印象。”

  戚暮:“……他叫盛彦辉。”

  “不记得。”语气肯定,斩钉截铁。

  “……”

  你连一本书厚的总谱都能一下子记住,还记不得人家盛彦辉的名字吗!!!

  轻轻地叹了声气,戚暮哭笑不得地解释说:“我也是突然碰到盛彦辉的,一年多没见了,就和他多聊了几句。”说到这,他忽然意识到:“等会儿,我以前和克多里、丹尼尔他们聊天怎么没见你说过?”

  闵琛俊美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我很生气”的表情,然后道:“他对你有意思。”

  戚暮:“……”

  你是从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啊!

  有读心术的闵琛:“我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

  戚暮:“……”

  真是对这个突然吃起飞醋的家伙没有脾气了,戚暮干脆直接转移话题:“对了,你今晚酒店订好了吗?突然拿着东西就过来了,有让丹尼尔帮你订酒店吧。我要后天才打算回维也纳呢,明天还要去拜访一下吴老前辈。”

  沉默了片刻,闵琛低声道:“丹尼尔没订到房间。”顿了顿,他又补充道:“他的办事效率很糟糕,他说S市最近是旅游高峰期,很难订到房间。”

  戚暮:“……”迟疑了很久,他才无可奈何地说:“你老是让丹尼尔给你背锅,这样真的好吗?”

  闵琛:“他不介意。”

  “……”可是我很介意的啊!

  不过戚暮虽然这样说了,可他实际上也没打算让这个家伙真的跑到其他酒店混两晚上。

  很久(一周)不见的两位爱人,一个刚穿越了小半个地球,从柏林赶到了S市,旅途劳顿;另一个又听了一整天的乐曲,精神疲惫。因此两人只是简单地梳洗了一番后,便又互相道了声“晚安”,然后就关闭了房间里的灯。

  当然,这也是想象中最美好的情况。不过三秒,戚暮便面无表情地拍掉了某只伸过来的“蹄膀”,没有好气地说:“好了,明天早上还得去拜访吴老呢,早点休息。”

  闵琛:“……”

  过了许久,他语气失落地道:“吴老重要,还是我重要?”

  戚暮想都没想:“吴老重要。”

  受到会心一击的闵琛:“……”

  在一片黑暗中,戚暮慢慢适应了这黯淡的光线,他望着另一块枕头上男人消沉失落的神情,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开来。戚暮伸出手指,轻轻地描绘着对方的眉眼,手指从俊挺的眉骨滑落到抿成一线的薄唇。

  最后他轻声道:“你更重要。”

  冷峻冰封的面容一下子柔和起来,闵琛低声“嗯”了一句,接着便伸手揽过了青年的腰身。

  就像他之前说的一样: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闵琛从来都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你看……现在不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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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去拜访吴老的时候,戚暮特意带了几个大大的礼袋。闵琛十分识相地拿过了比较重的两样东西,这让戚暮一开始想要脱口的“要不你还是留在酒店吧”,也咽回了嗓子里。

  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终身荣誉教授,在华夏古典音乐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曾经写过的几首交响乐和练习曲,都成为了华夏年轻小提琴手的考级曲目,甚至在国外的作曲家中也是名气不菲的。

  戚暮昨天在华清杯比赛的时候就和吴老说过,今天会来探望他,但是当后者发现戚暮的身后还跟了个熟悉的身影后,吴老也是微微一怔,接着才面色严峻地将他们二人放进门内。

  吴老的家是S市最常见的两层老房子,格局非常温馨,用色也大多是温暖的颜色,刚进门戚暮便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家的气息。

  进屋以后戚暮才发现,原来吴老的贴身助理小陈也在,这位干练精明的助理为他和吴老斟上了一壶茶,接着便非常识趣地离开了书房,带上了书房的门,顺便带上了……某个不速之客。

  闵琛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望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年轻男人,只见对方说道:“闵先生,您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姿态大方得体,语气温和却又不显得促狭。

  很少遇到这样比较有气势的年轻人,闵琛眸色一凛,颔首道:“你好。”

  “要喝杯茶吗?”

  闵琛接过对方手中的茶壶。

  书房外,这两个人就这么客套有礼地交流起来,闵琛想要开展一个话题,还是非常得心应手的。而书房内,戚暮则与吴老交涉着,青年面带笑容,恍若春风,让这个桀骜冷淡的老头也慢慢的面色柔和起来。

  等到戚暮出了书房,两人打算离开的时候,小陈十分热情地送他们出门。

  刚走到玄关,闵琛脚下的步子一滞,转首看向那个精明能干的年轻人,问道:“刚才聊天的时候,你对我的音乐会非常了解,冒昧的问一下……你是我的乐迷吗?”

  小陈忽然一愣,然后笑着摇首:“我很喜欢闵先生的音乐,但是……我更喜欢小七的琴声。”

  在戚暮惊讶的目光中,小陈从自己的卧室里拿出了自己珍藏的几张有戚暮合作过的专辑,里头甚至连德交的那出歌剧《唐璜》都有,让戚暮也颇为惊讶。

  这已经完全不是普通乐迷的水准了,这完全是资深乐迷啊!

  第一次被人“抢”走了乐迷的闵琛,却丝毫没有一丝气恼。等到离开了吴老的家后,他甚至还赞扬道:“这个年轻人的能力不比丹尼尔差多少,如果好好培养,以后甚至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乐团经纪人。”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摇头:“不过我相信陈先生应该不会离开S市的,吴老的儿子二十几年前就车祸去世了,他收养了陈先生,将他当作儿子一样看待。我想……陈先生不会离开吴老的。”

  听了这话,闵琛没有再多说什么。

  等到两人走到最近的地铁口的时候,没等闵琛多问,戚暮便笑着道:“你就不好奇我刚才在书房里,和吴老说了什么吗?”

  

  第一百五十六章

  

  闻言,闵琛问道:“谈了什么?”

  见着对方淡定沉着的模样,戚暮微笑着勾唇:“你还真不好奇啊?”

  俊美优雅的男人闻言不由优雅地挑了挑眉骨,低笑道:“你要说,我就听。”言下之意是,如果你不想告诉我,我不会去逼迫你。因为……我相信你。

  听着这话,戚暮面上的笑容不由更柔和了几分。两人一起走进地铁口,一边走,戚暮一边将自己与吴老在书房里的谈话简单地概括了一下,告诉给了闵琛。

  其实他们的交谈很简单,一切的中心就是那把小公主——“伊蒂丝”。

  原主几年前曾经想卖掉这把价值连城的斯式琴,换取金钱用来酗酒飙车。其实如果他要卖的不是这把小公主,那么吴老几人恐怕还不会出手反对,比如原主在此之前就已经把父母在S市的房子卖掉了。但是,这把“伊蒂丝”却有着不同的含义。

  这是戚父戚母的定情信物,当初就是在一场小提琴展览上,戚父戚母在观赏这把“伊蒂丝”的时候初遇的。之后两人结婚,戚父花了大价钱才将其拍卖到手,虽然不能说是束之高阁、从此再不演奏,却也是非常重要的小提琴。

  因此这次戚暮来找吴老,便是想试探一下对方对于“伊蒂丝”的态度。他想以“戚暮”的身份让这件美丽的遗物能够再次放声于世界,让其不用落灰于银行冰冷的保险箱,而是真正地将光芒绽放给世界。

  而吴老的态度很明确,当初他们这些人只是因为戚暮太过叛逆,不想让这个不学好的孩子拿这样重要的东西去换酒钱,登不登上金色大厅只是一个象征罢了,现在的戚暮可以直接去瑞士银行将其取出来。

  不过面对这样的答案,戚暮却是直接拒绝了。在吴老的书房中,他微笑着看着这位认真古板的老先生,认真诚恳地道:“吴老,我会凭借自己的实力拿回‘伊蒂丝’的。我希望她能够在全世界的聚焦之下吟唱出最美丽的声音,而金色大厅……非常适合。”

  吴老明显对戚暮的回答非常满意,所以在他走的时候还特意叮嘱、鼓励了他几句。而当戚暮将这些话告诉给闵琛的时候,他却挑了挑眉头,问道:“一把叫做‘伊蒂丝’的斯式琴?”

  戚暮轻轻颔首:“嗯,对,是叫做‘伊蒂丝’。吴老给我看过她的照片,是一把很修长美丽的小提琴,琴把的线条非常优美,应该是非常出色的名品了。”

  沉默了片刻,闵琛轻叹一声,道:“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克多里也有一把斯式琴,是他的朋友送给他的,那把琴叫做‘布尼尔’,似乎和这把‘伊蒂丝’是同年被制作出来的。”

  听了这话,戚暮脚下的步子倏地一顿,他惊诧地看向闵琛:“你的意思是……”

  男人轻轻颔首,语气无奈:“这很有可能……是一对琴。”

  一位小提琴制作大师在每制作出一把小提琴的时候,都会耗费长久的心血和精力,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同时制作出两把琴的,而这两把“伊蒂丝”和“布尼尔”则是个例外。

  闵琛在弦乐器上的造诣比戚暮和克多里要差上很多,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对小提琴就没有研究。

  克多里虽然拥有那把“布尼尔”,但是几乎没有拿出来演奏过,也就是在一次新年音乐会上克多里拿出来演奏了一遍,自此闵琛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把琴。

  事后闵琛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倒是丹尼尔好奇地去查了查那把琴的消息,之后便非常惊悚地整天在他的耳边念叨了一个月:“天哪,闵!你敢相信吗!那把‘布尼尔’居然拍卖了115万欧元的天价!上帝啊,之前克多里拿出来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摸一下呢……”

  大概是听得太烦了,闵琛便随意地去了解了一下,因此也知道原来“布尼尔”还有一位同期小提琴“伊蒂丝”。

  听了这件事,戚暮倒是哭笑不得了。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他没想到克多里居然会有一把与“伊蒂丝”对应的琴。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笑道:“那这样也挺好的,以后等我迎回‘伊蒂丝’后,我和克多里可以开一场双人合奏会,用这两把小提琴。”

  说这话的时候,戚暮正拿出钥匙开门。他将门轻轻推开,还没打开房间的灯光,忽然感觉到腰身上一个用力,下一秒,他便被人反手一把压在了冰冷的门板上。戚暮呆怔地抬眸,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在一片浓郁的黑暗中,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一般,诱惑迷人:“你和克多里开双人合奏会,我也要……”

  感受着耳畔那温热的呼气,戚暮的眼睛好不容易适应了黑暗,他开始庆幸起自己刚才没有开灯了——至少不用被看到他发烫发红的耳尖。

  大概是环境太过幽静,距离又太近,他的声音有些低哑:“闵琛,你也想和我开双人合奏会?可是你的小提琴水平实在是……”

  戚暮有些不大忍心说下去了。

  其实闵琛的小提琴水平真的算不上是差劲,至少他还能勉强算上是柏爱普通成员的水平,说不定在他进行柏爱的面试时,主考官能够一个脑抽就放他进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