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 第11章

作者:莫晨欢 标签: 强强 穿越重生

  B市交响乐团的表演制服是一套浅黑色的贴身西装,打着的是深红色的领带,细细的一条从领口处往下一束,显得修长而笔挺。

  戚暮正将一个蓝宝石的领结别到自己的领带上,后台上方闪亮刺目的照明灯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那本就深邃的蓝色照耀得更加忧郁。戚暮原本就长了一副好相貌,这经过一番仔细地打扮后,连刚刚走到后台人群中央的谭老都忍不住地多看了他一眼。

  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真不是其他人太平凡,实在是你太·不·平·凡!

  谭老最后又鼓励了大家一番,在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后,乐团里的人从管乐器部开始一个个地进场、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当杜胜也真正地坐稳之后,那挡在舞台和观众席之间的红色帷幕便慢悠悠地向上拉开。

  谭老将自己的衣服整理妥帖,接着深吸了一口气,抬步走上了台。

  更为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

  谭老并不像个别指挥家一样喜欢在表演前多做一些介绍、展示,他直接鞠了一躬后便转身站在了属于自己的指挥台上。这个时候,就是乐团成员与指挥之间的眼神交流了,当一切不用言语的话语交流结束后,谭老忽然执起了指挥台上的指挥棒。

  自此,德沃夏克的《第六交响曲》娓娓开始。

  德沃夏克是捷克最为知名的音乐大师,他一生写过无数作品,其音乐风格以正统风向为主,还会掺杂一些捷克乡间甜美清新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

  这一首《第六交响曲》便是德沃夏克九首交响曲中的一首,虽然不如《第八》、《第九》那么享誉世界,但是其庄严肃穆的开场便将这位大师一生沉淀下来的音乐气蕴给显露无遗。

  “不那么快的快板”,是《第六》第一乐章的节拍速率,当整首曲子开始进入佳境的时候,戚暮抬眸看向了站在指挥台上的谭老,正好是一个眼神的交汇,戚暮倏地便拉弓插入乐曲当中,接着便是整个第二小提琴组开始伴奏起来。

  有人曾经说过,在任何一个乐团中,第二小提琴组都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影子伴侣。这同样也是在暗示第二小提琴组与第一小提琴组相比,其重要性确实差了很多,远没有后者的重要。

  但是事实上,对于真正懂音乐的音乐家来说,第二小提琴组的重要性却是一点都不下于第一小提琴组。虽然他们可能没有像后者那样经常出入于人前,但是没有他们,一首曲子却永远不能完美地演绎。

  二层最东侧的包厢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闭上了双眼,认真地倾听着。他听着整首曲子由第二乐章的柔板进入到了第三乐章的谐谑曲,当乐团即将演奏到最后的乐章、整首曲子升华提高到极致时,他猛然睁开双眼,长叹了一声。

  “吴老……怎么了?”一旁的一位年轻人好奇地问道。

  吴老坐在柔软的单人沙发上,他的目光看似随意地望向台下,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一直凝聚在坐在乐团右方的那个青年身上。他问道:“小陈啊,你听得出来……戚暮那小子的琴声吗?”

  那年轻人猛然一愣,又认真地听了许久,才惭愧地摇摇头说:“第二小提琴组的声音我大概都能听到,但是这要让我去分辨……还真的不大听得出来是哪一个。”

  “声音沉稳内敛,刚才第三乐章里有个转折的颤音也非常平滑地处理掉了。没想到这几年不见……戚暮的水平倒是不减反增,真是……太让我惊讶了。”吴老目光悠远地看着台上俊秀漂亮的青年,眯了眸子道:“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年的经历打磨了他,这小子以前走得是锋芒毕露的风格,完全不可能适合乐团演奏。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

  小陈听着吴老的话感到十分惊骇,心中却也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但是他也知道,以吴老的身份根本不用撒这种小谎,他自己听不出来的东西,吴老能听出来是理所当然的。

  而类似这样的对话,也同样发生在二层中央的一个小包厢里。

  一个气质高雅的贵妇人诧异地望着舞台上那个面容昳丽的青年,美眸倏地睁大。良久,她才疑惑地蹙紧了眉头,问向一旁威严的中年男人:“文钧,戚暮……他怎么变化这么大?以前他可不是这样的啊。”

  男人想了想,回答道:“我们也很多年没见过戚暮了,他还小,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那贵妇又多听了一会儿,等到第二首表演曲目演奏结束后,她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的变化真的是太大了,我虽然只听出了他的一点声音、还没有听得完全,但是我听得出来,在第二小提琴组里面,他的水平已经超过首席了吧。”顿了顿,那贵妇睨了一旁的丈夫一眼,说:“文钧,当初就说要你把戚暮收进咱们S市交响乐团,你是怎么说的?我就说戚暮他是叛逆、等长大些就好了,你现在后悔了吧?”

  那中年男人无奈地笑笑,妻管严地不敢多说话。

  这两人正是S市交响乐团目前的首席指挥祝文钧和其夫人、S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程婷文。

  ……

  上半场的演奏结束时,场内轰鸣般的掌声已经要将舞台给淹没。

  下半场刚开场就是以杜胜为主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这首小提琴协奏曲虽然在考级上只有十级难度,但是却稳稳坐住了全球十大小提琴曲的称号。

  让杜胜带领乐团来演奏这首他的代表作,真可谓是信手拈来、天衣无缝。

  有了个良好的开端后,一声高过一声的“Bravo”在音乐厅里不断地响起,当最后一首德沃夏克《第八交响曲》结束时,谭老高挥着指挥棒,额上的汗水向下滴落。

  沸腾到顶点的乐声戛然而止,余音尚存,全场所有人都怔然地没有回过神来,坐在二楼左侧包厢的老人却忽然站起身,一边用力地鼓掌、一边高喊了一声——

  “Bravo!”

  自此,满场热烈非常的掌声雷鸣般的响起。

  乐团所有成员纷纷起身,在指挥和首席地带领下一起向观众鞠躬致谢。在人群之中,那看似泯然众人的青年也一并弯下了腰身,但是当他抬起身子时,却忍不住地看向了那个在二楼第一个鼓起掌的老人。

  “吴……盛涛?”

  戚暮小声呢喃的声音被观众席中热烈的掌声压了过去,等到全员退场结束、乐团成员都在后台集合的时候,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忽然出现在了谭老的身边。两人笑着说了几句后,谭老忽然眼尖地一下子就发现了戚暮的所在。

  谭老脸色一凛,道:“戚暮,你过来!”

  戚暮:“……”

  怎么有种被老师点名、即将接受批评的感觉呢?

  嗯……肯定是错觉。

  

  第十三章

  

  在吴老喊出了那声“Bravo”的时候,戚暮就注意到了他。

  能够坐在二层包厢的除了一些富人外,更多的还是业内专业人士,而吴老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吴老名为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荣誉教授,老人家一生做过多首交响乐曲,更有几首代表作享誉海外。

  这样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忽然站在自己的面前,就算是戚暮都稍稍有点惊讶。谭正辉将他喊了过去,戚暮礼貌地向两位老人家打了招呼后,就老实地站在一边不吭声。

  “老吴,我们好像也好久不见了吧。”谭老叫了戚暮过来后就好像忘了他似的,一直没有再提到他,而到现在他才仿佛刚刚想起来戚暮,对吴老说道:“你也很久没见着小七了吧?”

  吴盛涛其实在刚进后台的时候就看见了戚暮,只是一直悄悄地望着他不吭声。而如今他上下望了戚暮一番,脸上没什么特殊表情,语气淡淡地说道:“嗯,是很久不见了。”

  戚暮见状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吴老为什么对他是这副脾气。

  吴盛涛年少成名,哪儿遇见过戚暮这样叛逆的孩子敢当众斥骂他?当年原主要卖小提琴的时候,几位前辈中吴老可是最有魄力的一位。那段时间,吴老可是被原主暗地里骂了好久,甚至连当面的讽刺也不少。

  要不是原主当年在S市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恐怕也不会离开戚家关系网深远的S市,搬家去B市了。

  戚暮稍稍思索了一番,然后恭敬地说道:“吴老,好久不见,您的身体还好吗?”语气不卑不亢,声音沉着有礼。

  吴盛涛轻轻地“嗯”了一声,没有多回答。戚暮见状只得又自己找了几句话说说,就在他觉得自讨没趣打算离开的时候,谁料吴老忽然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晚上我和老谭几个老朋友要一起聚聚……戚暮也来吧。”

  戚暮刚刚抬起的步子突然一顿,他诧异地抬眸看向吴老。只见这个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人还是那般冷冰冰的模样,但是眼中的雪霜却融化许多,他叹气道:“你今天的表演我也看到了,以你现在的步子走下去,‘伊蒂丝’……早晚会是你的。但是戚暮,如果你还想卖了她,我拼了这把老骨头都不会让你得逞的。”

  戚暮郑重地答应。

  不过多久,在一个年轻人的搀扶下吴老先离开了后台。戚暮目送着老人蹒跚的背影远去,忽然便听到一个叹息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我把你母亲当作亲生女儿看,老吴……可是把你父亲当作是亲生儿子看待了。他儿子去世得早,也没什么后人送终,你当年可真是太让他伤心了。”

  闻言,戚暮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谭老。只见在舞台闪耀刺目的灯光下,谭老染黑的头发里竟还有几根白色的发丝,反射得灼灼的银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要是你还是那样不长进,老吴这辈子也不长了,恐怕就要带着悔恨的感情进棺材了。”

  听着这样简直诛心刺骨的话,戚暮的心中倏地一痛。但是他却明白,在原主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在乎过这些老人,又或者说……原主对吴老的印象只有那一个挡着他不给他卖琴的身影。原主想重回顶点,但是却不想和这些老前辈再有牵连。

  戚暮慢慢垂下眸子,纤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了一层淡淡的暗影,他低声说道:“我知道了,谭老。”

  听着戚暮的话,谭正辉转首看向他,道:“你今天表现得不错,能够得到老吴的表扬,你在华夏基本上是可以独当一面了。前几天你没有想去慕尼黑,是怎么回事?”

  戚暮没想到谭老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抛出这个问题,他稍稍一愣,然后道:“谭老,我的年龄还没到那种地步,而且……我在华夏还有很多成长的空间。”

  谭老一开始就没打算从戚暮的口中听出真实的答案,他也没再多过问这件事,只是说了几句“记得晚上来吃饭”类似的话后,便先行离开,留了戚暮和乐团里的成员一起庆祝第一次演出成功的事情。

  等到晚上去参加了那场所谓的“几个老朋友聚聚”的晚餐时,戚暮看着那满座笑眯眯的前辈,恍然明白了从今儿个早起就一直跳着的眼皮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七啊,怎么不敬敬酒?难道还要我教你不成?”作为戚暮的乐团指挥,谭正辉站起身就像个长辈一样的引导戚暮开始准备敬酒。

  那一边,一位言笑晏晏的贵妇笑着掩唇,道:“小七是很久没有见着我们了、非常高兴吧。酒就不用了,倒是和我们说说今天那首德沃夏克的《第六》第二乐章的一个过渡吧,处理得不错。”

  另一个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倒是放了手中的杯子,望着那贵妇说:“程婷文,你个女人家的怎么喜欢上德沃夏克了?门德尔松不才是你们女人家的喜好?小七你跟我说说,你觉得杜胜那首《E小调》怎么样?”

  这话一落地,席上另一人倒是先不高兴了:“喂喂,朱广你说话前看看人,我还在这儿呢你就让小七评价我?”说话的正是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杜胜,他笑了笑,佯怒:“看样子你们S市交响乐团是想来场比赛了?”

  ……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从小就经历过各种人情冷暖、也懂得以他的家世想要在欧洲古典音乐界生存下去,他就必须圆滑、懂得取舍进度。

  但是这也不代表他就能面对这么一大群老油条了啊!

  一晚上过去,戚暮只感觉自己是被抽了半条命出去,深深体会到了——

  什么叫做华夏的酒桌文化!

  等到第三天上飞机准备赶往H市进行表演的时候,戚暮简直是头也不回地就赶往机场,生怕再碰上那些个所谓“偶遇”的前辈们。

  这短短的三天,前辈们简直就是用生命在考察他。

  脾气好点、手段委婉点的前辈还会以交流指点为借口,考考他现在的水平,看看他是否真的是“改邪归正”了;而脾气差点、直白粗暴的前辈甚至直截了当地拉着戚暮,先是看看他到底是真变了、还是装着的,最后再给他留下一两句远大的目标,比如说……

  “哦小七啊,等你什么时候登上了维也纳的舞台,你叔叔我给你送一卡车的鲜花去祝贺啊。”说这话的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朱广,他大大咧咧地龇了一口白牙,全然不知没过一两年,他就要为这句话负责起来。

  逃离了S市那个狼窝,戚暮总算是舒心下来。他走下飞机、踩着H市的大地,忽然感觉到了亲人一般的温暖:没有可怕的前辈,一切都是好的!连空气都是这么清新!

  不过……

  小七啊,事情真有那么简单?

  前辈们的影子,可遍布了大江南北、走遍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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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柏林,正是阳光明媚的下午。

  地中海气候让深秋的欧洲也依旧空气湿润,温度稍冷却没有华夏那般的刺冷,柏林爱乐乐团的成员们乘着飞机从新加坡回到柏林的时候,各个是兴奋异常,没有一点疲惫的模样。

  他们有的提着琴盒、有的两手空空的走着,远远看去便如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有人曾经说过,每当奥运会、世锦赛的时候,看着德国的运动员们便是一种美的欣赏。男人是金发碧眸、英俊帅气,女人是漂亮高冷、气质卓然,就算是上了年纪的,都有一种独特的绅士风度,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所以当他们一起走在柏林机场的时候,不少游客纷纷朝这个人数众多的团队投来欣赏的目光,有些认出了他们身份的人还欣喜地上前向他们索要签名。

  而在所有人的最后,是一个高大俊美的黑发男人独自一人地走着。

  他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步子慢得不快,就这么悠然地走在硕大的落地窗前,神情淡漠冷静,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过片刻,一个拖着两个大大行李箱的金发男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闵,你的助理呢?玛丽那女人怎么又不见了?!说好的去取行李,我都没见着她人!”

  闵琛抬眸望了丹尼尔一眼,道:“你走太快,她在你后面追着呢。”

  “……”

  丹尼尔拖着两个32号的行李箱早已是累成了狗,一下子让他知道居然是因为自个儿走得太快导致助理无法追上他,而让他拖了一路箱子的时候,简直是想要去见上帝了。

  等到众人一起上了各自的车后,面容冷峻的男人靠着车后座柔软的椅背,闭目养神。

  当车开始缓缓启动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丹尼尔翻着自个儿的平板电脑,说:“闵,明天晚上的演出结束后,我们是后天下午去B市的飞机。这样会不会太赶了一点?虽然成员们的状态都还不错,但是我们这才三个星期,就已经要进行6场演出了。”

  闻言,闵琛连眼睛都懒得抬一下,薄唇轻启:“你可以问问他们,想要演出结束一起放假还是想要现在就休息?”

  “一起放假!”在驾驶座上开车的玛丽立即大声回答道。

  丹尼尔面色古怪地说:“这……这很难说吧,我觉得放假也重要、休息也重要啊,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