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 第23章

作者:莫晨欢 标签: 强强 穿越重生

  戚暮下意识地赶紧转头看向自己的房间大门,确定这里真真实实不是b市的公寓后,才终于相信了——闵琛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又出现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实!

  头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挡住了青年的上半张面容,也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尴尬。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后才笑着开口问道:“闵……先生,你也来港城了?是来游玩的吗?”

  “嗯,参加音乐节。”

  戚暮:“……”

  居然回答的这么直接!

  似乎察觉到了戚暮的尴尬,闵琛深邃的眸子里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状若无事地说:“没想到又和你订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这话闵琛是真的没有说谎,他并没有刻意让丹尼尔去做些什么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闹的市中心,往偏一点的地方都没有问题。于是,在闵琛不知情的情况下,丹尼尔便订下了这间位于大屿岛的酒店,同时……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闵琛看到戚暮的时候是真的非常惊讶了,但是戚暮……可不这么认为。

  让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过饭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里再次出现在你房间隔壁,这任谁都会觉着……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跟踪狂?

  戚暮的脑子里飞速的闪过这个词,然后他下意识地摇摇头,将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抛去。闵琛怎么可能是跟踪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

  “没想到你也住在这儿啊,但是音乐节是在下个星期才正式开始呢,闵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吗?”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们一起吧?”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看向了闵琛手中拉着的小型行李箱。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诧异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轻轻颔首:“好,那就一起吧。”

  戚暮:“……”

  难道不应该是回答“我还要放行李,以后再一起吧”吗?!

  无论过程是如何,结果就是从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后,戚暮每一天都会跟隔壁邻居一起四处游玩。有的时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说好了第二天的行程。

  总而言之,戚暮已经对“这段港城之旅似乎与这个男人分不开了”这件事实,真正认命了。

  虽然心里是稍稍有点忐忑,但是真正和闵琛相处以后,戚暮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以往对这个男人的认知似乎有些偏差。

  戚暮以前曾经去听过几场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在那样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这个男人总是用不可比拟的气势将压住全场的躁动,将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个人的手中。

  就像郑未乔说过的一样,用《命运》作为结尾曲,这种事情当今世界恐怕也只有这个男人可以做到。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理当高雅矜贵的男人,却能够跟着他一起,在铜锣湾拥挤的人流中穿行,在浅水湾温柔的海水中脱鞋下海,体验细细的海风吹拂过脸颊的触感。

  如果说做这些事的时候,闵琛仍旧是一脸淡漠的表情,那么在音乐节开场前一天时,两个大男人在迪士尼乐园里游玩时发生的那件事,终于是彻彻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对闵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无法破坏的童年梦想,戚暮小时候也曾经想过要去电视上提起的这个乐园,但是他的养父养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这样的地方,确实是有些高消费了。

  所以当来到了港城以后,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

  原本戚暮想着到这种地方的话,闵琛可能会不大乐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自己最后一天想要去迪士尼乐园的时候,那个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便点点头,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

  在这样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话梦犹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带着孩子的家长。所以当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并肩走在迪士尼钻石一样的小道上时,不少或是惊讶、或是惊艳的目光毫不犹豫地向这二人看来。

  戚暮的皮肤一直很白,他用一顶黑白的棒球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只露出饱满的唇。而闵琛似乎不怎么畏惧热带刺目的阳光,但是任这样一个戴着一副墨镜、写着一脸“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钻石小道上,真是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虽然一路上闵琛都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适应,但是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戚暮还是忍不住问道:“闵琛……你确定,你下午还要继续逛下去吗?”这几天的相处,戚暮感觉到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已经可以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盏,微微蹙了眉头:“你下午不想逛了?”

  戚暮摇摇头:“我还想再逛一会儿,但我觉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在这里逛?”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闵琛便抬了凤眸看向他,镇定从容地道:“不,我很喜欢。”

  “……”

  于是在下午的行程中,这个刚刚才说了“我很喜欢”的男人,仍旧淡漠着脸色,一副随意看看的模样,全然没有半点激动与喜悦。戚暮见状真是哭笑不得。

  事情就发生在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刚刚逛到小飞侠的主题区,还没再多走几步,便听到一个声音从广播里传出:“明天就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了,所有在今天来到小飞侠区的游客们都可以上台演奏一首曲子,小飞侠会给大家颁发礼物的哦!”

  戚暮诧异地往那个方向看去,他的视线还没跃过从从的人头,便听到一道结结巴巴的钢琴声忽然响起。戚暮神色一怔,下意识地低声道:“柴可夫斯基的练习曲op.7?”

  低沉磁性的男声在他耳旁响起:“嗯,是这首。”闵琛的语气淡定冷静,等到两人剥开人群终于见着了那个正在弹奏的人时,都是齐齐愣住,顿了会儿,闵琛语气无奈地道:“难怪这么结巴,看上去大概不到5岁吧。”

  只见在小飞侠的小舞台上,一个金头发蓝眼睛的小男孩正在努力地弹奏着,他的小指头才那么一点长,但是却能从头到尾把一首曲子给弹完,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等他演奏结束时,穿着小飞侠服装的工作人员给小朋友送上了一盒曲奇。见着有礼物了,台下的小朋友们更是跃跃欲试,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小朋友得到了曲奇。

  眼见着上场的都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其他大人们都是笑着给他们鼓掌,等到大概第五个人的时候,才上去了一个看上去似乎有十多岁的小男生。那黑头发的华裔小男生腼腆地在钢琴前坐下,才弹了第二个音,戚暮便倏地睁大双眼,惊讶地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

  只见在傍晚昏黄绚烂的晚霞下,闵琛漆黑幽深的眸子仿佛倒映了无尽的霞光,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台上那个正在认真演奏的男生,语气平淡地开口:“《d小调奏鸣曲》。”话音刚落,闵琛便敛了眸子看向戚暮,唇角微勾:“才第二个音你就听出来了,很熟悉?”

  戚暮无奈地笑弯了眸子,点头道:“你的曲子我都听过,这首《d小调》是你十七岁的时候在伦敦首次演奏的。”

  闻言,闵琛微微垂下眸子,装作不经意地凝视着戚暮,却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便没有再多说。

  而舞台上,那个男生还在努力认真地弹奏着。他的年龄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而这首《d小调奏鸣曲》虽然只是闵琛十七岁写下的曲子,但是难度却也不低,等那男生弹到快结束的时候,终于还是错了几个音,漏了几个节拍。

  戚暮看着那男生红了眼眶的接过小飞侠的曲奇,清挺的眉头蹙起,叹气道:“这首曲子还是很难的,我看那个男生应该已经练习了有一段时间。虽然我不大懂钢琴,但是我想……他的错误大概不小吧,发现自己失误的时候都好像要哭了。”

  这种专注努力的人,是戚暮最为欣赏的了。他们或许是天赋上差了一些,但是确实是很喜欢自己的乐器,才会这么努力地想要将其演奏好。

  戚暮看着那男生较为普通的穿着、有些发旧的球鞋,眉头微蹙:“可惜了,估计请不起好的老师……”

  戚暮的声音很低,只是在嗓子里低低的呢喃着。但是这声音却直接地传入了一旁某个音感超强的男人耳中,闵琛垂眸看着戚暮一脸无奈的模样,薄唇勾起,低声问道:“你认为这个男生很不错?”

  戚暮轻轻颔首,一边转过头道:“嗯,至少他够努力,即使天赋够不上,也比许多人强很多。只是可惜,他的天赋……和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撑他拥有一个优秀的老师,进入一个很好的学院。”说着说着,戚暮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事。

  而见着戚暮似乎深有体会的神情,闵琛微微勾唇,他伸手一下子就摘下了戚暮的棒球帽。

  戚暮惊讶地抬首问道:“你这是……”他的声音在看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停住,只见闵琛直接将那棒球帽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再配上一副宽宽的墨镜,几乎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

  戚暮惊讶地睁大双眼,似乎有些不明白对方是要做什么。

  只见闵琛将食指放在了唇前轻轻地“嘘”了一声,接着在戚暮惊骇的眼神下,迈步——

  跨上了舞台!

  

  第三十二章

  

  温暖湿润的海风从碧蓝的大海上吹拂进这座岛屿,吹入了迪士尼乐园的每一个角落。 小飞侠的梦想舞台附近,到处可见仿制动画场景的玩偶和山林水溪,将这个舞台点缀成童话般梦幻的乐园。

  而就在这个舞台的中央,此时正摆放着一架贝森朵芙的七尺三角钢琴,漆黑亮丽的顺滑琴面,黑白鲜明的漂亮琴键,这架钢琴就这样安静地屹立于舞台之中,却好像是立于舞台闪亮的聚光灯下。

  戚暮对钢琴并没有太深入的研究,这种乐器很贵,尤其是品质优越的钢琴更是贵到离谱,所以在那个年代,一般只有家境优渥的人才会去学习钢琴,而他小时候最多在初次学琴的琴行有见人弹奏过。

  但是虽然以前对钢琴没有太深的研究,可音乐到了最终,始终是相通的。戚暮听过很多钢琴曲,包括了贝多芬、柴可夫斯基、维瓦尔第等人的多首交响乐,也有很多练习曲。

  迪士尼乐园还是下了本钱的,给游客使用的都是七尺的贝森朵芙。

  但是,即使这样的钢琴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算是上品了,可是戚暮大概能猜测到,恐怕闵琛从小到大……还没弹过九尺以下的钢琴。

  贝森朵芙已经是世界一流的钢琴品牌,但是戚暮曾经听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人八卦着说过,柏特莱姆家的琴房里,据说放置了十几架施坦威的九尺大钢琴。

  而现在,这个男人正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弹奏。

  戚暮不由地眯了眼,看向那个已经坐在黑色琴凳上的男人。只见在夕阳绚紫玫红的霞光下,男人的腰身挺得笔直,棒球帽和大大的墨镜遮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齐齐惊住。

  因为……放在钢琴键上的,是一双漂亮至极的手。

  那手指修长笔直,指节分明,在五指的指尖有一层薄薄的茧子,很明显是因为常年练琴而留下的。

  这种好看与戚暮的手指不一样,闵琛的手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种张扬霸道的力量,仿佛当他按上了这琴键上时,这架原本还有点叫嚣高贵的贝森朵芙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乖乖地等待着他弹奏。

  就好像刚才上场的人只是小打小闹,而现在,真的要开始一场庄严隆重的音乐会了。

  正是这种控制住全局的气场,让在场其他人纷纷忘记了“场上这人已经是个成年男人、该不该与孩子们同场竞技”这个问题,他们都有些期待着整个人,将会演奏出什么样的曲子。

  戚暮怔然地望着闵琛,透过那墨镜,他似乎感觉到闵琛的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见对方忽然看向那眼眶红红的男生。

  闵琛薄唇微勾,看着那男生,低声问道:“听过……原版的《d小调》吗?”

  那男生先是呆呆地摇头,然后又立即点头:“听……听过,老师让我买了专辑,我听过。”

  闵琛轻轻颔首,低叹一声:“有的东西光听是没有办法彻底理解的,《d小调》录得不好,没有录影像,有一些特殊的指法普通老师也不大清楚,以后这种曲子你就不用再学了。”

  那男生倏地一愣,仿佛没有明白闵琛的话。

  而在舞台下,戚暮却恍然间明白了——这个男人到底要做什么!

  他居然是想……亲自指导这个男生?!!!

  戚暮惊骇地睁大眸子,俊秀姣好的面容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没给他时间再多想,下一秒,磅礴如同惊涛拍岸的琴声便飞快地响起。

  钢琴正在颤抖,每一个琴键的按下都宛如巨浪冲击上了海滩,将岸上所有的事物席卷一空。戚暮的手指猛然握紧,他的目光紧紧地凝视在那个弹奏钢琴的男人身上。

  拥有更好的音感和更高的耳力,就注定了,戚暮听到的比别人多得太多。

  闵琛的《d小调奏鸣曲》还有一个别名,叫做《黑夜海啸》。

  整首曲子都是极快的快板,虽然难度算不上闵琛所有曲目中最顶尖的那一类,但是其所表达的感情却十分充沛。那是一种在黑夜的大海里,独自一人迎击海啸的磅礴力量。

  曾经有人在演奏《d小调》之前开玩笑地说过:明明这首曲子的难度并没有那么大,但是每次演奏完却总觉得手指有些酸胀。

  这是戚暮第一次亲耳听到《d小调》的主人来亲自演绎它,快到让人心潮澎湃的琴声,每一个音符的力度都强到让人快要窒息,伴随着越来越激昂的旋律,那种快要被海啸击倒、又在最后一刻爬起来的力量,真是让人觉得胆战心惊。

  刚才那个男生演绎的《d小调》与闵琛现在的这首,就仿佛完全是两首曲子!

  如果说前者是孩童在池塘里玩耍,那么后者就是在汹涌可怕的海啸中疾行。

  闵琛的手指快到已经快成为虚影,但是他的身姿却依旧如刚坐上琴凳时一般淡定优雅,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矜贵完全不因手指间的旋律而更改,只有偶尔跃动的身躯能够显示出这个男人似乎也沉浸在音乐的殿堂里无法自拔了。

  但是……真的就无法自拔了吗?

  完全没有!

  当全曲演奏到最后那段极快的快板时,戚暮突然听到了某个转音,他猛然一愣,惊诧地看向闵琛。只见后者仍旧沉稳冷静地弹奏着,但是那已然改变的旋律却让戚暮不大理解地蹙起了眉头。

  这首曲子从刚才那个转音开始,已经不再是《d小调奏鸣曲》了。闵琛将这首曲子的最后一部分全部改编,似乎一直在重复着某一段旋律,而且……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慢到几乎能让任何人都看清他的指法。

  戚暮突然明白了!

  他是临时改编了这首曲子,为的就是让站在一边的男生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演奏的!

  只见闵琛将那指法重复了大约三四遍后,才猛然一转,用一道漂亮的滑音,猛地又将曲子带回了原来的旋律上。对于其他在场听众而言,他们只觉得闵琛刚才演奏那一段太过于平缓,似乎难度不高。

  但是戚暮却知道,能够将一首曲子在短时间内改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并且衔接得如此顺畅,这才是真正的大师!

  戚暮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随着那再次激烈起来的琴声而扑通跳动着,当最后一个尾音华丽地结尾后,戚暮用力地鼓着掌,忍不住地高喊:“bravo!”

  场下其他人这才如梦方醒地一起鼓掌。

  “诶这大人和小孩弹得就是不一样啊,还挺好听的。”

  “可不是嘛,我家这小子估计像这人这么大的时候,也能弹这么好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