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回眸已半夏
但此次见到黎锦后,他才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比自己逊色,而且黎锦比自己努力多了。
比你优秀的人还比你努力,这世道还让不让人活了。
陈西然想,要说两人中有谁能考上,那自然也是黎锦啊。
陈西然说:“不瞒你说,宋先生今日讲的《圣谕广训》,我搬家之前跟我们那儿的秀才学过了,所以今日先生提问,才能答得上来。
倒是黎贤弟今日对答如流,我实在是佩服。”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约定下个沐修日一起吃顿饭,陈西然才跟黎锦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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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走在路上一边啃自己的土豆,一边想,学习上有个伴儿也挺好的。
陈西然本身资质就不错,之前还跟其他的秀才学过,有他在身边,自己也好多了一个参照物。
两人互相竞争,才能不断进步。
黎锦回去后,把二十四文交给少年。
少年眉梢扬起,笑得很开心,他当着黎锦的面把钱放进床里面的小坑,再把褥子铺平,这样就看不出来什么。
秦慕文放完钱,对黎锦说:“阿锦,你明儿能不能买些布回来,我给你做衣服。”
如今家里存款有一百多文,不说买一匹布,只需要扯些布,够做衣服就成了。
那种买布论匹买的都是大户人家。
黎锦差点都要忘了做衣服的事情。
他现在这种穿着去念书的长袍只有两套,来回洗了换着穿。
粗布短打倒是不少,但那些都是粗麻做的,干活儿时候磨得胳膊、肩膀都疼。
想到这里,黎锦觉得自己之前拉架子车时候,肩膀上磨破的那些地方好像还没消肿。
但其实他经常背着背篓一走就是一个多时辰,走到最后也感觉不出来肩膀的酸疼了。
就是在不干农活歇下来的时候,才会觉得肩膀上一抽一抽的疼。
黎锦也知道,这个身体太细皮嫩肉了,想要从一个没做过农活的少爷变成一个担当起家庭重任养家糊口的男人,都得经历这一步。
反正他从来不是矫情的人。
现在外面的日头依然很大,但没正中午那么晒了。
黎锦在储物柜上抄经论,少年去厨房煮了些消暑的绿豆粥吊在井里冰着。
少年如今身子还没养好,不能吃冷的,这是给黎锦冰的。
不一会儿,黎锦的家门就被敲响,原来是李大河的两个儿子抬着一张案几进来了。
黎锦忙把门开大,好让他们可以把案几放在院子里。
李大河的大儿子今年二十有五,家里有三个孩子。
他一看到黎锦,就笑道:“我家最小的那个孩儿昨天还吃了你家的红烧肉,我爹听到后就给你把这案几赶紧打好。还让我跟你说一声,现在家里都不容易,别搭理他们这些泥鳅一样的小孩子。”
黎锦笑道:“每个孩子也才拿了一块,我家里人够吃的。”
那男人继续说:“李大牛之前吹牛说读书人赚钱容易,依我看,确实不像咱庄家汉一样卖苦力,但却一点也不容易。
各行都有各行的难处,咱就不应该贪你家的便宜。”
村里人太实诚了,黎锦真拿他们没办法。
这哥俩又给黎锦把案几挪到里屋,刚考卡在床的另一边,靠近窗子的地方。
少年给两人盛了绿豆汤,又手脚麻利的拌了野菜。
黎锦在厨房招呼他们,少年去拿了四十文尾款,串好递给他们。
村里的规矩,给人新做了家具后,主家请搬东西的人喝碗汤,以示答谢。
毕竟村里人给村里人做东西,可比镇子上便宜多了,基本上就是个辛苦费。
这俩兄弟吃完,带着钱就走了。
剩下的碗筷黎锦自己收拾了,他让少年坐在床上:“刚生完孩子不能这么劳累,要不然以后怎么生第二胎?”
少年本来想把家务做完,听到黎锦的后半句,整个人都蔫儿了。
他还是想再生孩子的,所以这回再也不敢胡来了。
黎锦把厨房收拾好,再把搬运案几进来时候的尘土扫出去,最后把自己的书本和纸张都放在案几上。
站在窗户前,阳光从油纸糊的窗户投射进来,黎锦面前一片亮堂。
他不禁心有所感,想到几句诗来——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注]
直到这时,黎锦才发现,自己之前念书把目的都给本末倒置了。
他读书,最终的目的应该是充实自己。
至于科举、秀才,这些名利只能证明他最近读书是有成果的。
不过,黎锦转念一想,自己本就是个俗人。
正是因为考了秀才可以提高名望,保护家人,还能过好日子,所以他拿这些当目的,也不能说他错。
黎锦把这本书抄了一半,喝了碗绿豆粥,去厨房给少年煮了碗挂面,上面卧了一只荷包蛋。
他说:“我去继续种菜,吃完后累了就去睡,碗放在这边我回来收拾,知道吗?”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此前在尚书府也听说过姨娘生了孩子后得静养,但他却傻乎乎的以为那是娇气的表现,为了不让黎锦嫌弃自己,他一直都不敢懒散下来。
原来……生完孩子后真的得多休息啊。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想,如果一会儿自己不困的话,就把碗洗了。只洗一个碗,不算累的。
今日黎锦不仅要种新的菜籽,还得给昨天种的地浇水,所以最后直到天擦黑,菜地只种了昨天的一半。
他想,明儿得多挑几桶水来了,要不然这菜地得种个好几天。
第25章
晚上,黎锦回去抄完书,又用毛边纸继续做最基础的习字练习。
少年过来看到他在做最简单的练习,微微惊愕了一下。
黎锦放下笔,转头看过去,询问道:“怎么了?”
少年微微一笑,眉梢的朱砂痣在烛光下显地格外秀丽。
他说:“此前我兄长们读书的时候,先生也是让他们先练习最基础的横、竖等。
之前我见阿锦写字只描红,不练习,想跟阿锦说这件事,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顿了顿,少年继续说:“如今阿锦已经在巩固书写,倒是不需要我说什么了。”
黎锦想,他说的应该是原主,所以才不给他提小意见的机会。
黎锦问道:“你也会写字吗?”
如今他已经回忆起原主大部分的记忆,也不担心露馅。
只是原主与少年相关的记忆少得可怜,黎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买回来的,但对于少年的身世,他便不甚了解。
秦慕文垂下了眼眸,说:“会一点,但哥儿习字又没什么用,所以我学的也不多。”
黎锦笑道:“怎么会没用?以后咱们家赚了钱,都得你来记录采买事宜,等我字练习好了,还可以来教你。”
少年眼睛睁得滚圆,看着黎锦,当年就连爹爹也说哥儿习字没用。
还不如学些琴艺,还能给夫君弹奏。
可他家夫郎如今却正儿八经的告诉他,哥儿可以习字,以后还得管家。
黎锦被他的反应取悦,笑道:“本来我得空就可以教你继续习字,但我现在也还在摸索阶段,所以不打算误人子弟。
等我练习的好一点,这才有自信来教你。”
至于身世问题,黎锦也没细究。
就算少年以前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但他现在能沦落到这个地步,证明那个家已经散了。
再问一遍,等于把人已经结痂了的伤口又活生生撕开一遍,太疼了。
所以黎锦没有继续这么话题。
等到少年放下一切,愿意主动告诉他的时候,这才叫水到渠成。
随后少年坐在床上哄包子睡觉,黎锦练完十张大字,熄了灯,在院子里洗漱一番,伴着蝉鸣声声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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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上起床后的一切事宜已经让两人产生了默契。
少年煮粥,烤土豆,再拌一碗野菜。
黎锦喂完孩子,洗漱,收拾背篓。
其实等到下一次卖药后,他就可以攒钱买一个书箱,就像那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样,书生赶考一般都会背一个。
一般是用柳条编制,里面放着笔墨纸砚,换洗衣裤等等。
现在倒是不怎么需要,但等到明年二月赶考县试,得大老远去县里,背个书箱赶路倒比背篓要方便许多,可以把不同的东西分门别类装起来。
而且书箱上面还有遮阳遮雨的篷子,避免里面的东西不被淋湿。
只不过书箱不能带进考场,能带进考场的只有简易的书篮。
这日黎锦依旧到的比较早,昨日宋先生给他的经论是分为上中下三部,宋先生只给他一部。
黎锦算了算,《四书》算大概四到五万字,《五经》能多一点。
但每本书大概就是一万字左右。
昨日宋先生给黎锦的又只是一本书的三分之一,其实大概只有三千字左右。
所以他才能在一晚上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