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洛水
“不用了,只是昨晚没睡好而已。”
伽尔兰摆了摆手。
早知道昨晚就不偷溜去待客的行宫了, 先是被那群塔斯达人吓得够呛,紧接着又从赫伊莫斯那里听到了一个颠覆他三观的事情, 让他饱受震撼。回来以后,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宿,几乎凌晨才好不容易睡了过去。
没睡够, 自然就有些困倦。
“是吗?请您注意一下身体。”女官长说, “今天晚上您还要出席招待塔斯达人的宴会, 如果生病就麻烦了。”
伽尔兰正在喝果露的唇顿了一下, 实在是昨晚遭受的冲击太大,导致他听到塔斯达这个词就觉得有点微妙。
但是,转念一想, 人家的风俗是人家的事, 反正和他没关系,他尴尬个什么劲儿,而且总归还是要尊重这个重要的盟国的风俗习惯的。
这么一想, 他顿时念头就通达了。仰头将那杯青梅的果露一饮而尽, 他抬手, 伸了个懒腰。
去松松筋骨吧。
很快就将这件事抛之脑后的王子如此想着, 站起身来。
…………
……………………
白日时分,宽敞的庭院被阳光照得亮堂堂的,盛开着白色莲花的水池在阳光下荡漾着,波光粼粼。
此刻,在离水池不远处的广场处,一群塔斯达人围拢在一起。
塔斯达人不在战场上不需要穿上铜甲的时候,一般都穿着极为简单轻便的衣着,露出胳膊和大半的胸膛。他们认为,人类既然被神赐予了一个健美强壮的身躯,那么就该将其显露在阳光之下,展示这种美。
砰地一声。
只见那站在空地上的年轻男子一抬手,用铁枪架住对方劈过来的大剑,一脚将其猛地踹出去。
紧接着矫健地一闪身,避开身侧的攻击,反手一下,枪杆重重打在另一个男子的肩膀上,将其打得向后退了好几步。
结束之后,他将长枪啪的一下竖直着杵在石地上。
这位身材高大健美的年轻人手持长枪站在那里,四肢修长,他扫视着被他击败的众人,深褐色额发散落在那轮廓颇深的脸颊边,炯炯有神的黑褐色眼眸让他整个人显得傲气十足。
围拢在旁边观看着的塔斯达人发出了阵阵的欢呼声,对这位在格斗中接连获得胜利的年轻塔斯达人表达着他们的赞赏和崇敬。
塔斯达人崇尚强者。
他们认为,强大的人就该拥有一切,强大的人才值得他们崇拜。
所以,他们信奉着代表战争与破坏、司掌力量的战神亚述尔。
“奥帕达。”
一名男子一边喊着褐发年轻人的名字,一边将一个红苹果丢给他。
奥帕达随手将铁枪抛给身边的人,接住苹果。然后,他随意地往旁边的假山上一靠,就这么坐在矮小的假石上,一口啃掉了半个苹果,毫不在意那从假山上溅落的水花撒落在自己身上。
他下场了,那边的塔斯达人依然围拢在空地上,已经有人上去接替了离席的他继续进行格斗。
格斗,这就是塔斯达人无聊时的游戏。
也是从他们还是小孩子开始就盛行不息的游戏。
“奥帕达,你又变强了。”
他的同伴盘膝坐在矮岩石上,同样啃着一个苹果,一边啃一边说。
几口将苹果啃完的褐发年轻人啧了一声。
“强?”同伴的称赞似乎并不让他感到愉快,“还是打不过那个老家伙。”
他那不服气的回答让他同年的友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当然,你说的那可是你的父亲,我们塔斯达伟大的军事首领,也是塔斯达的第一勇士。”
塔斯达虽然也有国王,但是和其他国家不一样。
在塔斯达,将军也就是塔斯达的最高军事首领拥有和国王同等的政治地位与权力。
塔斯达王掌管内政,而军事首领掌管军队和对外征战。如果是在战时,军事首领的命令甚至还要高于塔斯达王。
想要成为塔斯达的军事首领,就必须是塔斯达最武勇的战士。
现任的塔斯达军事首领墨斯涅被公认为是塔斯达的第一勇士,一共有五个儿子,而身为第三子的奥帕达是其中最英勇也最强大的人,也被视为塔斯达下一任的军事首领。
因此,这次与盟国亚伦兰狄斯的会面,墨斯涅特意让他作为使节团的一员前来,这也是为了向亚伦兰狄斯昭告,这就是他所选择的继任者。
同伴继续说:“你想要打败墨斯涅大人,还早十年。”
这人显然是墨斯涅将军的崇拜者。
他说:“墨斯涅大人不久前见过那位亚伦兰狄斯的王子一面,据说对其极为赞赏。”
北方的盖述国一直都是塔斯达人和亚伦兰狄斯人共同的死敌。
不久前墨斯涅将军就率领塔斯达步兵和亚伦兰狄斯的骑兵联手击退了大举进犯的盖述人,而奥帕斯那时正好在外出征,并未参与这一战。
“那位王子被盖述人称之为‘地狱的黑骑士’,据说他只要一出现就会令盖述人胆战心惊。”
听着同伴的话,奥帕达冷笑着哼了一声。
年少气盛,对于那位在父亲大人那里获得了赞赏,同时也令塔斯达人的死敌盖述人畏惧的亚伦兰狄斯王子,他是极不服气的。
“得了吧,这里还有一位所谓被‘太阳神沙玛什赐予贤明与公正的王子’。”
他一脸不屑地说,“不过是被那些无聊的民众哄闹起来的名声,不过是说着好听而已。”
“不管是什么王子,都不会是我的对手。”
奥帕达如此自傲地说。
他的同伴赞同地点点头。
“我也这么觉得。”塔斯达人对于自己的力量是最为自信的,“没有人能强过我们塔斯达人。”
一道光从奥帕达的胸口折射出来,晃了下眼,那位塔斯达人一眼看到,忍不住笑道。
“话说回来,奥帕达,你这个东西到底打算什么时候送出去?”
那位同伴指着他脖子上的东西说。
挂在奥帕达脖子上的是一个通体透亮的湛蓝色宝石,色泽宛如天空一般,在阳光下折射出清澈的光晕。
这是奥帕达在十五岁第一次外出征战是获得的最贵重的战利品。
“你带着都有七八年了,你不会打算带一辈子吧?”
他的同伴摇着头,啧啧有声。
“不说那些向你求爱的男人,这些年来向你讨要这颗宝石的女人也不少了吧?你就一个都看不上?”
塔斯达的男人会将自己第一次出战时获得的最贵重的战利品赠与自己的恋人。
虽然塔斯达人崇尚同性之间的恋情,但是也并非所有人都如此。
塔斯达的女性不仅美貌、个性强悍,还非常挑剔,她们为了保证自己孩子能继承优秀的血脉,只会挑选足够强壮、英勇的男人。
只有勇士,才会获得她们的青睐。
“奥帕达,你到是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我也说不出来。”
褐发的年轻人如此回答,他双手枕在脑后,靠在假山上,目光望着深远的天空。
“如果不是那种足以让我仰望……极高的……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的话……”
那种高高在上的……足以让他心动的……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他那位善于用力量却不善于用脑子的同伴很诚实地说。
“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懂。”
奥帕达说,然后起身,转身离开。
“你去哪儿?”
“这里太无聊了,我去借用一下亚伦兰狄斯人的练武场。”
“喂,晚上要参加宴会的,据说亚伦兰狄斯的王子也会参加,你不准备一下?”
“有什么好准备的。”
奥帕达头也不回地挥挥手。
与其想这些有的没的,不如用这个时间增强自己。
…………
奥帕达作为塔斯达将军的儿子,使节团中身份最高的人之一,想要使用一下王宫的练武场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很快,王宫里的侍从就将他带到了练武场中,还贴心地给他提供了一匹骏马。
奥帕达并没有拒绝,虽然塔斯达人以重装步兵闻名天下,但并不代表他们就轻视骑兵,相反,他们也一直很重视。之所以和亚伦兰狄斯邦交友好,也是因为崇尚强者的塔斯达人认同了亚伦兰狄斯骑兵的强悍。
纵马在练武场中跑了几圈,比行宫庭院要广阔得多的练武场让奥帕达舒心多了。
然后,他下了马,来到了练武场一侧的训练场上,打算训练一下自己使用刀盾的技能。
刚一进入广场,塔斯达人就皱起眉来。
他看到在训练场的另一边,有三个人正在和一个少年对战。
让他皱眉的是,那三个人都是人高马大的成年男子,一看身体就很健壮,只有一人的少年被那三人挡着,看不太清楚,但和那几个男子比起来不止是个头矮了一截、身体也纤细许多。
对于欺凌弱者这种事,塔斯达人是最不屑的,尤其是还是那几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居然在一起欺负一个孩子。
这么想着,奥帕达就快步跑了过去,打算去帮一把那个被团团围住的少年。
可是,在他才刚跑到一半,那个他视为被欺凌的弱者的少年突然动了。
迅如疾风。
明明并不高大强壮、甚至还有些纤细的身躯,却如同一只突然亮出利爪的金色猎豹,身姿敏捷而又矫健。
少年并不和对手硬碰硬,可是他的爪牙依然锋利无比。
常常是在一个瞬间,就能撕裂对手的要害处,对敌人一击必杀。
奥帕达错愕地站在原地看着,阳光强烈刺得人的眼有些疼,他却不知为何死死地盯着前方。
他无法将自己的目光从那个少年身上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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