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吃汉来采菊
“天哪!那人是谁!”某路众指着荣墨,高声呐喊,“是他!他杀了武林第一人!”
“什么?他杀了武林第一人?!”围观的吃瓜群众惊掉了一地的瓜,皆是震惊不已。
荣墨:“???”
“哈哈哈,小少爷,没想到你居然还有这实力,竟杀的了武林第一人。”同行的镖师武艺调侃道。他武功高强,原本是荣墨这种花拳绣腿都打不好的泛泛之辈能比的。刚才他看得真切,什么武林第一人啊,分明只是三教九流之辈,也就在这一带混个地头蛇而已。
“什么武林第一人啊……”就算荣墨只会点奇门遁甲,武术连三脚猫都比不上,但那也是大家族的公子,看还是能看出来的,方才那“江湖第一人”只比普通混混好点儿,在武艺面前,连一招都过不了。
武艺耸耸肩,看热闹不嫌事儿大,高声嚷道:“睁大你们的眼睛好好看好这位少爷!他可是武林四大世家之一的荣家大少——荣墨!”
“竟是荣家大少爷!”
“可是分明听说荣家大少爷弃武从文。”
“哎呀,你那些道听途说的东西怎么都能拿出来说!说的那个人有见过荣家大少爷吗!指不定是江湖谣言。”
“竟是谣言,莫非是……扮猪吃老虎?”
……
“我说,武艺,我们还是快走吧,你看那些群众现在群情激昂的,好像看到了什么英雄一样。”荣墨毛骨悚然,他若是武艺不错也就罢了,偏偏他完全不擅长武术,也就比普通百姓好一点。
“那好嘞,我这边施展轻功。不过大少爷,我轻功也就一般,你要不弄点障眼法?”武艺挠挠下巴。
“你先拉着我,等我一喊‘烟雨夺魂’你便快跑!”
武艺便将荣墨一只胳膊挽住:“得令嘞,我还是第一次见大少爷你使用奇术呢。”
“烟雨夺魂!”
荣墨右手长袍一挥,一股白色烟雾便从他的广袖中迅速弥漫开来,笼罩了四周。
武艺运气轻功跑得飞快,几分钟之后,人便已经从城镇街道内出到了郊外。
荣墨一双秀眉皱着,嘟囔道:“麻烦总算过去了……武兄,就连我都看出来那不过是个不入流的莽夫,你为何方才还让人误会我?而且我此番乃离家出走,爹肯定要来找我的。”
武艺重重一拍荣墨肩头,直将荣墨拍了个趔趄:“大少爷你怕什么,等荣家主找到这里来,我们早就走远了!不过你刚才那‘烟雨夺魂’究竟是什么招?果然大气,当真如烟如雨,夺人心魂……”
什么“烟雨夺魂”,不过是个虚张声势的招式!用荣墨特制的迷烟暂且迷惑敌人的奇招而已,他就不信行走多年江湖的武艺看不出来!
“武兄,你可就别逗我玩了。”荣墨感叹自己怎么会和这样的男人结伴同行,究竟是怎样的孽缘——和他之前游山玩水的打算完全不一样!
什么山啊水啊,美景没看到不说了,一路上都在因为各种意外逃跑。
“你说我是不是最近不宜出行啊,这时候可千万别下雨。”
“轰隆!”
回应荣墨的是一声巨大的轰鸣,就见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恰好击在荣墨旁边的一棵树上。
那棵树瞬间就成了焦炭了!
荣墨脸色苍白,武艺也好不到哪里去:“大少爷,别的先不说,你这‘乌鸦嘴’的技术倒是我怎么都比不上的。”
哗啦啦,天上落下瓢泼大雨,两人都被淋成落汤鸡。
“快快快!走!我记得附近有破庙!”
“哎你说,破庙里头会不会有小倩这般的女鬼!”荣墨抑制不住兴奋。
武艺叫苦不迭:“哎哟喂我的大少爷,都这时候你还说女鬼!你可当个哑巴吧!”
然后他们便遇到了在破庙里假扮女鬼的侠女韩梦怡。
……
贵为江湖四大武林世家之一,昔日壮观的荣府此刻被火焰映成一片血红,荣府四周躺满了身亡的荣家子弟,大多是被一道贯穿要害,但有些赴死反抗之人遍体鳞伤,生前能看出受了不少折磨。
荣墨一双眼通红,他几乎挣扎着要挣脱开武艺的挟制冲入火场:“放开我!你放开我!我要去找我爹!爹——娘——!!”
然而回应他的是荣府大门轰然倒塌的景象。
“我说放开我!”荣墨身上气劲一闪,几乎要将武艺的手臂挣开。这一趟下来,即使是半被迫的,他的武艺也进步了不少,尤其是在融入凤凰血后,功力大增。
韩梦怡身形一闪,这姑娘以轻功见长,光轻功能入一流,这时将轻功提升到极致,几乎化作残。她冲到荣墨面前,在他的脸上“啪”地便重重落下一巴掌。
“我是想要打醒你!”韩梦怡甜美的嗓音沙哑,难掩悲痛,“荣家主是你爹,他的武功就是我们三个人加起来也不是对手,早已是超一流,连他都没办法,此时你冲进去,那不就是死吗!你死了,这荣家怎么办!这残存的荣家子弟该以谁为依靠!你爹最为看重的荣家传承又当如何!你有想过吗!还有,我们作为你的朋友,难道不会在你身边帮你吗!”
荣墨捂着红肿的脸,低垂着头,平时柔顺的青丝凌乱,向来注重外表的他此时身形狼狈。
良久,荣墨才缓过神,恢复了理智:“谢谢你,梦怡。”
武艺和韩梦怡对视一眼,两人异口同声:“你想怎么做,我们都陪着你。”
荣墨望向荣府,眼神望不到底,如古井一般深幽,唯有在面对韩梦怡与武艺时,才有了点波光。
“走吧,这天下之大,唯武独尊。如今我融入凤凰血,便可修炼这《凤凰诀》……早晚,我会将这一切查至水落石出,给我荣府一个交、代!”
荣墨独独在“交代”二字上加重,看似已经平静下来的他,实则字字如泣血般。
……
“很好!杀青啦!”
“哦哦哦~太棒了!”
“不愧是新生代的实力兼偶像派,演的真好!我都要看哭了嘤嘤嘤……”
工作人员的欢呼声几乎要掀飞剧组。
“少阳!”沈凌眼中有泪意闪烁,“你演得真好!虽然这不是我第一次这么说了,但每次亲眼看到你的演技,我都要再说一遍!你演得真好!看你眼荣墨,我甚至都将《凤凰歌》的后两部作品的构思都大致过了一遍!我甚至名字都想好了,第二部 叫《凤凰歌·凤鸣》,第三部叫《凤凰歌·涅盘》!我现在就要把这个记下来……”
灵感这种东西来得快,便能给予人无限动力,沈凌拿着笔记本,键盘敲着啪啪作响,杀气凛然,周围的一切都无法打扰这位狂热的战士。
一个真正的作家,就会有这种怪癖。
淮之恒一笑,前世的沈凌既然看过这么多书,他怎么可能不会自己写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汲取了百家之长的沈凌却偏偏选择了最蠢笨的一种方法——照搬!还一抄便从开头抄到结尾,记忆力如此惊人。
只能说,作者内心存在着不劳而获的想法,所以把主角也设置成这副样子了。
主角既是天之骄子,也是□□控得最死的人偶。
但现在他能看出来,沈凌是真正地在享受着写作的快乐。
等到对方将大纲敲完,淮之恒才凑到对方耳边,轻声道:
“你的主角,我都能演。”
第22章
三年后,《凤凰歌·涅盘》创造票房奇迹,主演裴少阳一举拿下国内影帝,奠定其一线的地位。而沈凌,也因在《凤凰歌》中饰演一个重要配角,而获得最佳男配奖。
庆功宴上,沈凌喝得醉醺醺,淮之恒拦住他,无奈道:“各位,我先带他回家了。”
傅美琪见状,连忙说:“你去吧,这里还有我把守。”
回到了两人住了几年的温馨小窝,当初虽然在附近新买了房子,但两人三天中有两天都是住在这边的。
淮之恒将醉鬼扶到沙发上,想着待会儿给他做碗醒酒汤。
“回、回家啦……热死了,脱掉、都脱掉……”
沈凌大着舌头,说话都不利索,但脱衣服的动作却很麻溜,三两下就将自己脱得光/溜溜的,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躺了一分钟左右,却又突然蹦了起来:“少阳!我跳舞给你看啊!”
淮之恒闻言险些滑倒,不由扶额,认命地跑去厨房做了碗醒酒汤给他。
“乖,来,喝汤。”
“我不要不要不要!不喝不喝不喝!”沈凌喝醉了就像个小破孩似的难办,“你喂我!”
“好好好,我喂你我喂你。”淮之恒将碗举到沈凌嘴边。
“要用勺子一口口喂才行~”
这小子喝醉了竟然贼精!
将醒酒汤给沈凌一口口喂下,淮之恒就抱着沈凌这个醉鬼回了房间。
将沈凌放到床上后,他便打算去打些水来,给沈凌擦擦身子,结果刚要起身,沈凌便死死地抱住了他的腰。
“怎么了,醉鬼?”淮之恒柔声道。
“少阳,不要走……永远在一起……呼、呼……”
淮之恒拍着沈凌的背:“只要我在,就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好……少阳。”
淮之恒亲了亲沈凌的额头:“之恒,叫我这么一次好吗?”
“之、恒?少阳……呼……”
见沈凌沉沉睡去,淮之恒去浴室接了盆水来,将沈凌的身子擦了擦。然后才自己去洗了个澡,将一身酒臭味给洗掉。
次日,沈凌醒来,便见自己未着寸缕地睡在床上,因为他霸道的睡姿,淮之恒只在床的一角侧着睡。
哇,真是有点对不起呢!
“噫~头痛……啧啧,这就是宿醉吗?”沈凌蹑手蹑脚地穿上衣服,想着去厨房找点吃的。
哎,趁着现在这个机会,还有一件事可以做。
沈凌在柜子的最深处拿出两个小匣子,就见里面放了两枚精巧的戒指,这枚戒指上刻了两人的字,而且造型也是沈凌一点点设计的,全世界独一无二。
“悄悄给你戴上。”沈凌嘿嘿一笑,看淮之恒手垂落在床边,将戒指一点点套在他的无名指上。
淮之恒警觉地醒来,眸光在一瞬间凌厉,但看清眼前的人是沈凌时,他的眸色又温情起来。
“哎呀,你醒了!”沈凌挠了挠头发,一把将戒指套在淮之恒的无名指上,“以后你就逃不掉了哦?”
淮之恒看着手上的戒指,认真地说:“嗯……我也想跟你说一件事情。等我拿到世界级影帝那天,我们就结婚吧。好不好?”
沈凌摩挲着下巴作出思考状:“谁知道你拿到这个影帝究竟是什么时候啊!”
淮之恒轻吻戒指:“两年内,好不好?两年后就算没拿到影帝,我也结!”
“说好的~”沈凌一嘴吻上淮之恒,两人相拥着再次倒在床上,谁都没介意对方还没刷过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