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蒸汽桃
解春潮洗漱完,方明执还在餐桌前规规矩矩地坐着。他的外套已经脱了,穿着件和解春潮昨天那件开衫颜色很像的高领羊绒衫。
解春潮去厨房里拿了两个勺子,在他对面坐下,隐隐地闻见一股淡淡的檀香味,这味道他熟悉,却已经不喜欢了。
方明执把一个保温盒的盖子掀开,推到解春潮面前:“你喝。”
解春潮没说什么,舀了一勺送进嘴里。
粥很鲜,做粥的人一定是费了心,姜末磨得细腻适口,虾仁也新鲜弹牙,不像是一般的饭馆子里能买到的。
解春潮吃得专心致志,方明执吃得心事重重。
吃到一半的时候,方明执开口了:“钻石耳钉不戴了吗?”
解春潮没想到他还记得那个耳钉,有些跟不上他的脑回路,漫不经心地回答:“平常戴那个干什么?”
方明执搅着碗里的粥:“你戴着好看。”
解春潮“嗯”了一声,继续闷头喝粥。
方明执看着他喝,把自己碗里的虾舀到解春潮碗里,还是没什么表情地问:“结婚戒指,也不戴了吗?”
解春潮看了看自己光秃秃的手指头,把他舀过来的虾吃了,简简单单地回答:“不戴了。”
方明执盯着自己的碗,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一碗粥,来来回回地搅着,也不见他喝。
解春潮自己那碗喝完了,看方明执也没个吃饭的样子,起身把自己的保温盒刷干净了还给他:“你吃饱了就回去吧,我中午还有事。”
方明执的目光缠上来,绕着他前前后后地转:“你要去哪啊?”
解春潮不瞒他:“朱鹊结婚,你应该也收到请柬了。他有点婚前焦虑,我去跟他吃个饭,他未婚妻也去。”
方明执放下勺子,起身跟着他:“我能也去吗?”
解春潮停下正在套T恤的手,抬头看他:“你怎么突然这么清闲了?不出差吗?不开会吗?”
方明执又像昨天似的解释:“我昨天晚上做完工作了。”
解春潮轻声笑了,脸上是明摆着的不关心:“年轻人身体就是好。随便你,都可以。”
本来朱鹊说要来接解春潮,后来解春潮只问他要了个地址,又发了一条:【方明执也要来,担待下。】
朱鹊发了个坚强的表情过来:【让他来。】
朱鹊定的地方不是什么大饭店,而是一家十分接地气的网红火锅店。吃饭的大多是年轻人,整个气氛热闹轻松。
解春潮自顾自地走在前面,方明执在半步之外跟着。
朱鹊订的位子比较靠里,见着解春潮赶紧朝他挥了挥手。
朱鹊旁边坐着个白净的女孩子,打扮的精致却不夸张,见到解春潮他们过来,站起身来迎接。
朱鹊跟解春潮介绍:“我未婚妻,叶明淑。”
解春潮向她点头致意:“你好,我是解春潮,这是我爱人,方明执。”
方明执今天穿了件轻剪裁的皮夹克,代表全球限量身份的手打银标编号被挽进袖子里,款式也很低调,里头是件连帽白T恤。他本身就年纪小,现在身上的锋芒都收着,人畜无害的样子倒像是个过分好看的大学生。
大概是朱鹊提前打过预防针,叶明淑听见方明执的名字,神情也没什么起伏,只是和他们大方地打了招呼。
火锅是鸳鸯锅,方明执先把解春潮让到了番茄汤的一侧,自己才在辣汤的一侧坐下。
“常听朱鹊说他有个好哥们儿,今天总算是见到了。”叶明淑似乎也是有些跳脱的性格,冲着解春潮促狭地笑着。
解春潮大大方方接了:“那正常,我们俩小学就认识,虽然我们家庭环境不大一样,但是朱鹊也没嫌弃我,一直很照顾我,很有个大哥哥的样子。”
朱鹊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把涮好的肉夹给叶明淑:“也没他夸的邪乎,我俩是互相照应。你爱吃羊羔肉,这家的评价挺不错的,多吃点。”
叶明淑虽然并非名门之后,但是贵在聪明懂事,很招人喜欢。
朱鹊先前叮嘱了她,方明执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头,千万不能沾惹。但是这魔头眼下正把毛肚数着秒仔细涮了,又捞出来放到解春潮碗里,看着很稀罕。
饭吃过一半,几个人多少熟络了一些,叶明淑开朱鹊的玩笑:“朱鹊一直跟我说,他和我是初恋,春潮了解他,快把实话告诉我。”
朱鹊紧张地看解春潮,不着痕迹地轻轻摇头。
解春潮放下吃了一半的牛肉丸子,斟酌了一下说:“初恋肯定是不可能是初恋的,”他看了一眼绝望的朱鹊,轻轻笑着说:“好多人追他都追不到,之前试过一两个。朱鹊这个人,特别认死理,一点儿不能凑合。他稍微谈谈,不合适就分了。他跟我说和你谈恋爱也就是前不久的事儿吧,但是他给我结婚请柬的时候我真的一点也不吃惊。有时候命中注定这种事儿,不服不行。天底下可能就那么一个合适你的人,你一碰上就知道这辈子就他了。”
叶明淑很高兴,轻轻撞了朱鹊一下:“是那么回事儿吗?命中注定?”
朱鹊恨不得当下就给解春潮塞红包,涨红着脸,一点儿没有个风流纨绔的样子:“反正我是认定了。”
解春潮吃得很少,后面一直在努力给朱鹊树立高大形象,一顿饭吃下来,朱鹊和叶明淑都很开心。
方明执一直没说什么话,看着解春潮吃得慢了,也停下筷子,只是安静地坐着。
叶明淑看方明执几乎都不怎么吃,忍不住关心道:“方先生怎么都不吃?吃不惯吗?”
餐桌上一下沉默下来,方明执看了看解春潮,很绅士地回答:“他吃好了就行,我还不太饿。”
叶明淑轻轻“啊”了一声,要不是事先听说了他们两人不和,一句“真是模范丈夫啊”就要脱口而出了。
吃过饭,方明执和解春潮先走了,朱鹊正在结账,叶明淑有些好奇地问:“方先生看起来对春潮很好啊,为什么你之前把他描述的那么可怕?”
朱鹊脸上的笑微微收了一点:“方明执的那种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第38章
方明执在解春潮身后紧紧跟着,两个人一路无言,直到方明执打破沉默:“昨天给你找麻烦的人,我查过了,现在已经拘留待审了,没个十年八年,他出不来。”
解春潮玩着手机,心不在焉地回了他一个“嗯”。
方明执往回拽他:“走路不看手机了吧?”
解春潮抬头看了他一眼,方明执就松手了。
方明执正打算说什么,解春潮的手机铃声就响了,是首他没听过的英文歌。
解春潮划开接听键,对面是向成斌,似乎心情有些低落的样子:“春潮,你现在有时间吗?”
解春潮实话实说:“有什么事儿吗?不是太忙。”
向成斌停顿了一会儿说:“我有些事情想不通,你能不能出来跟我说说话?”
解春潮觉得自己和向成斌关系没到说知心话的地步,就想直接拒绝,向成斌似乎想到了这一步,又追了一句:“除了你,这些话我在宝京找不到人说。”
解春潮想到向成斌的确回国不太久,可能还真会遇上一些麻烦,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那就一起喝一杯咖啡?”
方明执在一边听了一会儿,等他挂了电话,问解春潮:“你要去见别人?”
解春潮点头:“向成斌。”
方明执把自己的皮衣脱下来,罩在解春潮身上:“你……你喜欢他吗?”
解春潮披着他的皮衣,明显大了一码,有些松松垮垮的,一脸好笑地仰头看着他:“这一天还不够吗?”
方明执来回揉着手表上的搭扣,声音低了下来:“我能和你去吗?”
解春潮真的觉得很稀罕,偏着头问他:“方公子,你别这样,我害怕。”
方明执又退了一步:“那不喝咖啡行不行?”
解春潮笑了,不置可否,把皮衣脱下来还给了方明执:“我不喜欢向成斌,也不会喝咖啡。但是我也不喜欢你,更不喜欢你跟着我。天气挺凉的,方公子早点回家吧。”——
方圆集团地处在宝京的心脏部位,最高统治者的办公室自然设置在顶层,透过一尘不染的钢化落地窗,在各种意义上都是一览众山小。
方明执已经换了一身水色的蚕丝西装,扣子系到了第二颗,很快地浏览着最近的收购项目报告。
等到下午六点四十,方明执走进办公室的衣帽间,修剪得圆润整齐的指尖滑过一排一排的领带,最终挑起一条深灰色的,一丝不苟地绕过竖起的衬衫领子,极为规整地打了个温莎结。
七点整,方明执坐回了宽大的人体学办公椅上,在三针重合的一秒,他拨通了一宗视屏通讯,很快那边就接了起来。
“外公,您好。”方明执对着摄像头微微低头行礼。
视频画面里像是一个欧式的小庭院,一位老人正弯着腰逗一条宽肩牛奶花的英国斗牛。他扔出一整片鲜红的生肉,斗牛犬飞快地接住,老人哈哈笑着夸奖它:“Goodgirl!Fetchmethebestflowermiacara!”
那狗显然听懂了他的话,兴奋极了,呼哧呼哧地追着尾巴原地跑了两圈,跳进了一旁的山茶花丛。
老人这才擦干净手,笑着在小圆桌坐下来,先是仔细地把方明执看了几眼,规整的眉毛微微地挑起一侧,他的目光渐渐冷下来:“Mitchell,灰色和蓝色,会不会太轻浮了?”
方明执呼吸紧了紧,不自在地抚上了锋利的领口,面色却依旧沉稳。
老人忽地哈哈大笑起来:“别紧张,记住,你是君主,不能这么轻易紧张。”他笑起来的样子英朗又和气,深目高鼻,像是带着部分异国血统,不难看出年轻时的神采不俗。
方明执的后背微微绷着,脸上却浮出恭敬的笑容:“外公,我的审美是您一手栽培的,总不会太差。”
老人轻轻一笑,侧脸看着花丛里的斗牛犬:“你是我花了一辈子栽培出来的,当然是样样都是最好。除了那件事,我对你都很满意。”
方明执垂着头,避开了老人犀利的目光。
老人审视着他,声音慢慢的,柔和中藏着锋利:“不过我总归知道,那事不是出自你本意。我不主张你和任何人结婚,但你既然必须要经历一次婚姻,那其实和谁在一起,都不是最重要。”他打量着方明执的神情,眼睛微微眯起来:“你表妹,最近也和我联系过,说了一些我不想听到的事。Mitchell,告诉我,你不会对任何人动真心,告诉我,你不会爱上任何人。”
方明执直视着他,表情中没有一丝起伏,琥珀色的眼睛平缓而规律地眨动着,像是一尊精密的机械:“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老人盯着他,刹那间,明亮的浅黄色眼睛仿佛属于穷凶极恶的苍鹰,那目光如同利刃一般在方明执脸上来回剐蹭,要将他的伪装全部剥脱。
“很好。”老人收回了目光,声音变得平和
了:“Mitchell,你是我一声最得意的作品。我要你成为最锋利的武器,我要你孤独地,无牵无挂地成神,我要这世上的一切都不能把你牵绊。或许你会感到寂寞,Mitchell,我很抱歉,我剥夺了你的许多快乐,我承认。但是神明总是寂寞的,凡人才会乞讨快乐。你拥有的,要做到的,就是左右别人,而不是被人左右。”
方明执没有一丝犹疑,回答得令老人满意:“外公,我明白。”
斗牛犬从花丛里窜出来,满口的利齿间叼着一支鲜红的山茶花,它讨好地拱进老人怀里。
老人把花从狗嘴里拿出来,放在鼻子下面深吸了一口气,揉了揉狗的脑袋:“Bravo,honey!”
斗牛犬得到了赞赏,快活地哈着气,把头蹭进老人的手掌。
老人的手抚摸到了斗牛犬的颈部,有力的手指慢慢地收紧了。
斗牛犬不明所以,有些不舒服地往外躲。
老人安抚着轻声说:“Don‘tmove,mygirl.Staycool.”
斗牛犬不敢动了,在他的手底下呜呜咽咽地嚎叫。
老人慢慢用膝盖把斗牛犬压在地上,手上的力度却越来越大。
斗牛犬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不遗余力地反抗起来。
老人的身型原本看起来只是匀称硬朗,现在浑身的肌肉绷起来,在薄薄的丝麻质衬衫下显示出不凡的力道。
斗牛犬被求生的本能支配,狂吠着在地上疯狂扭动,试图挣脱出那双即将带来死亡的大手。
老人的额头上慢慢浮出了青筋,但粗重的喘息间还夹杂着些温柔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