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鬼屋
因为家里又多了一头牛,卫乐直接跟村民们买了草料,够牛和骡子吃上一整个冬天的草料就堆积在了牛棚的外面,还用油布盖在上头,怕被雨雪淋坏了。
还有卫乐养的鸡,已经开始慢慢的在下蛋了,只是天气冷,虽然鸡棚特意做了保暖,可是下的蛋还是不够大,顶多卫乐和李大海吃蛋不缺,再存上几个用来送礼做人情。
像村子里的红白喜事,卫乐除了送点鸡蛋和二十文钱外,别的就没准备了。像这样在农村都算得上是丰厚了,再丰厚那些村民就没办法回礼。
那样就不是去送礼,而是去找碴顺便打人家的脸了。人情来往,不能总是压着对方,即便对方很喜欢他送的厚礼,也会对他心存不满的。
有了鸡蛋,确实让他方便不少。每天和李大海都要吃一个鸡蛋,有时还和酒酿一起煮,再放上一点红糖和元宵,一顿早餐就解决了。
“声律启蒙,写给地主几个孩子。开春后,他们就要跟我一起念书,要有所准备才行。”
卫乐懒得去买,反正他要练字,就当做是练字,并且复习一下脑海上的知识。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
一边写,一边思索,等一书本抄完,卫乐发现自己对这些知识的理解更透彻了,毕竟原来只是有记忆,并不是属于自己的,写了几遍后,到是发现了书中的乐趣。
怪不得世人常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呢!头一次卫乐相信这个说法了。前世虽不是什么学渣,但也不是学霸,就挺普通的一个学生,走在校园里都没人认识的那种。
可原主是个学霸啊,在原主的加持下,他居然也有了做学霸的潜质。当然,学神还轮不到他,到是原主本来有这个机会的,却让侯府的人气死了。
也是原主没经过什么事,要搁卫乐身上,肯定不会被气死,说不定还会咬下对方一口肉来。但他本来就不是原主,没有资格这么做,所以就老老实实拿着一万两银子走人。
反正一万两银子他拿着也不亏心,再加上原主存的一点私房,不管怎么说日子总算是过起来了。
既然决定了要收弟子,卫乐还拿出了原身带出侯府的三块玉佩,正好是同一块料子雕的,用来做新弟子的礼物正合适。
虽然原身好些东西都留在了侯府,但是贴身的一些佩饰卫乐到是全带了出来,也不多就二、三十件,还都是一些小佩件,加起来也不过千把两银子。这些东西他都和那一万两银子一起收藏在暗墙中,不怕人偷。
想想卫乐还挺同表原主的,十几年才存了这么点东西,银子就更少了。每个月只有十五两月例银子,比嫡兄少了一半。虽然其它开销有侯府,但他偶尔请同窗吃饭,或者是为自己购买书籍,银子都是从月例里出的,所以能存上两、三百两,已经是他尽最大的努力了。
而且原主除了会读书,其它经营什么的也不懂,只好能省则省了。幸好卫乐跟原主不同,他虽不太能吃苦,但多少比原主强,也看过网上小说,知道在古代最重要的就是田地,所以一来村子就先把田地办好了,以后再慢慢添。
第二天起床,卫乐就看到外面白茫茫一片。早饭直接煮了鸡蛋酒酿元宵,热呼呼的喝进肚子里,整个人都暖了起来。
“大叔,把大骨炖在陶罐里,中午我们吃热锅子。”
古代也有火锅,只是那时不叫火锅,他们叫热锅子,里面顶多放点肉和蔬菜,花样没有现代的火锅那么多。
到是卫家的火锅跟其它热锅子不同,卫乐特意找人打了个鸳鸯火锅,一边清淡一边红汤,吃得两人额头上直冒大汗,就连摆在厅里的火盆都挪了出去。
先头已经吃过两次,李大海一听立即去厨房。
“这个好,大冬天的吃热锅子暖和。”
别看李大海年纪大了,力气可不小,卫乐要砍几刀才能砍断的大骨他一刀就搞定,这要砍人身上,九死一生哦~~
“大叔,过了冬有时间你教我射箭吧!”
卫乐看着满屋顶的白雪,幸好这雪下的不是十分大,不然他还要上屋顶扫雪,不然怕会压垮屋顶。虽说是结实的青砖瓦房,也禁不住厚厚的雪压在上面啊!
特别是瓦片,在卫乐的印象中是容易碎掉的,到时就算不垮,也会漏雨。
“少爷怎想起要学弓箭?”
李大海先是用热水把大骨汤一遍,然后把它们放进陶罐中。还放了生姜大葱和花椒在里面,这样熬出来的大骨虽是原味却也更香。
“以后进山可以防身啊!”不仅可以防动物,还能防人。古代治安在卫乐看来有些危险,指不定那天就兵祸来了,他总不能指望有白马王子来救自己吧!求人不如求己,这是卫乐多少年来最深刻的教训。
“说的也是,正好春季和夏季不适合打猎,少爷要真想学,等开春后我就教少爷吧!”
李大海给炉子升进了火,炉子不适合烧柴,所以用的都是卫乐提前买的木炭。卫乐烧炉子买的全是中等炭,虽不如上等炭那样没有烟,却也比下等炭要好。而上等炭他也买了一些,晚上用来烧炕,不用半夜起来加柴。
如此便热烘烘的一觉睡到大天亮。要说真有什么不好的话,就是睡炕晚上容易缺水,所以他都会在炕的一边放上一袋水。因为炕是热的,这水自然也不会冷。
水袋他托人用牛皮做成的,灌进水后,再把袋口用塞子塞好,放在炕上就不会漏水,晚上渴了只管拿起来拔开塞子就可以喝,这下子连炕的都不下了。
“幸好昨日见天不对,少爷叫我去镇上买了几斤羊肉、猪肉,今天正好涮着吃。”
李大海常年打猎剥皮,刀工很是不错,猪肉和羊肉被他片成薄薄的一片,放进锅里一涮就熟了,再蘸上卫乐特意配出来的酱,味道那叫一个好。
“哈哈,瞧见天色不对,当然要有所准备。”
卫乐是个喜欢存食的人,前世有一年到处吵着世界末日,他就往家里搬了一年吃的食物和水,想想那时还真是天真啊,不过他平时也会存上一、两个月的粮食,到是很符合他的习惯。再说了,这些粮食就算一时吃不完也不会坏,总好过没吃的饿肚子。
现代人有几个饿过肚子啊,卫乐才不想尝试那种感觉。
第10章
其实古代人比他还能存粮,一般农户都会存上一年的粮食,就怕来年天公不作美,又旱又涝没饭吃。
所以卫乐才决定挖地道,在山里存粮。反正他二十亩田地都种上了粮食,他只需要卖一半存一半,等第二年再把存粮卖出去,换成新粮。
总之,他存的粮食要足够三、四个有吃上两、三年的。要不是怕存太多容易坏,卫乐绝对会存上五、六年的粮食。
每当这时,他就羡慕小说里的主角,有空间啊!哪怕是个只能存储东西的空间也好啊,随身带着粮食,不管去哪里都不怕饿死,而且也不怕粮食发霉变坏。
哎,算了。个人有个人的命,其实他的命已经很好了,原主留下来的财富就足以让他过上一个富足的古代生活。
贪心不好,贪心不好。再次在心里提醒自己,反省三遍后,卫乐才继续涮火锅。吃到最后,卫乐还舀了汤来喝,火锅汤味道也很不错,反正用的是公筷,喝汤也没什么。
前面就说了,卫乐有点小洁癖,所以吃饭平时夹菜他和李大海用的都是公筷,李大海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但是看自家少爷那一身贵气再加上优雅的动作,到是觉得这才是大户人家的规矩,慢慢也就习惯了。
而且村子里也曾有流言,说少爷是贵族子弟出身,虽不知真假,但在李大海看来,能养出少爷这般满身气派的人家,绝对不是他们这些小民们可仰望的,所以在心里他是相信这则流言的。
“没想到这汤这么好喝。”
李大海知道,这汤好喝是因为少爷舍得下料,不管是大骨汤,里面还有羊肉、猪肉等,有油水的汤,味道肯定不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