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鬼屋
“那你是什么意思?”
卫乐闲着也没事做,逗逗人也好。现在卫家人都学精了,轻易不撩拔卫乐,不然就等着被他收拾吧!他收拾了还不算,易锋还要再收拾一回,完了金管家接着来,总之家里家外的人都会一齐上阵,包管把敢招惹卫乐的人修理得金光灿灿,以后再也不敢了。
“少爷,这是你要的金粉。”子浩的出现急时救了瑞麒,他跳起来往外跑去。
“先生,我回房写信去了。”
“三公子这是怎么了?好像被狗在追。”
子浩有口无心,被卫乐瞪了一眼。
他是狗吗?会不会说话啊!
反应过来的子浩捂住嘴,他又说话不经过大脑了。
“你啊你啊,让我说你什么好?”卫乐让他把金粉调好,他才在新的红纸上写字,这是贴在新人门前的喜联,因是给新人的,所以卫乐专门用了金粉,看上去要高端大气上档次一些。
“对不起,少爷。”
子浩一边拉着纸,一边低头道歉。
“下次小点心吧!”
初婚情侣成佳偶,一对妙龄结玉缘。
卫乐取下专门写金字的笔,写下了一对喜联。
“是,小的记住了。”
子浩见卫乐没有怪罪他,这才抬头看他写的喜联。
“少爷的字越发的好了。”
他的字也不错,却不能和少爷相比,感觉里面总少了一些什么东西,不如少爷写的字看起来舒服。
“你也可以,我并没有禁止你练字。”家里的笔墨都是随便大家用的,金管家虽然给他们准备的笔墨只是一般,但用来练字却是足够了。卫乐现在用的笔墨纸全是上用的,这些东西都是皇帝派人送来的,皇帝可不想委屈了自己的忘年交。
这些也就算了,皇帝还送了卫乐一件大红色的斗篷,是用火狐皮的毛制的。这样一件斗篷,也不知道需要多少件火狐皮才能制成,价值肯定不用说,不过卫乐暂时一次也没有穿过。
一个大男人穿火红色的衣服,感觉好奇怪啊!又不是新郎,更不是寿星,也太花了点。
除了衣服卫乐大部分只穿上等细棉布制的外,别的东西他倒没有收起来,像这书房里用的,早就鸟枪换大炮,全是上用的一等货。卫乐甚至还有一块李墨,也是皇帝赠的,他自己也没两块就分了卫乐一块,上面还刻了一行小字,也正是这行小字,让卫乐对皇帝越发的随意,两人形成了这种损友式的忘年交。
“但是小的写出来的字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子浩自己也弄不明白,但就是不满意。
“把这个拿去晾起来,然后你来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卫乐搁下笔,擦了擦手走到一边。
“是。”
子浩晾好喜联,走到书桌前,拿起刚才卫乐用过的金笔,在白纸上写下了几个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卫乐走过来看了看,笑了。
接过笔在旁边落下: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两行字并例在一起,一眼就让人看出了不同。
前一行字略显弱势,甚至带着一丝不自信和自卑。
而后一行则是圆润大气,并且着有非同一般的自信。
“你的字啊,没气势。你自己也把自己看得太低了,没什么自信。”说完卫乐又上了炕,拿起一本书翻了起来。
“少爷,这可以把这幅字赏给小的吗?”
子浩看着两行并列的字,同样是正楷,他的就少了一份气势和自信。
“拿去吧!”卫乐头也不抬的说道。
“谢谢少爷。”
子浩等纸上的墨一干立即收了起来,并且向卫乐道谢。
“不客气。”
卫乐翻过一页,取来炕桌上的小笔在书上做笔记。他喜欢在书下留下自己看文后的心得,这也算是他小小的乐趣之一吧!特别是有些书籍被他改得面目全非,比如女戒。幸好这本书平常人都不会翻,所以没有人看到他在书上留下的惊世骇人之言,不然还真会刮起一股旋风。
起码让柳先生知道了,他的皮就要绷紧一点了。
“先生,我可以借两本书回去看吗?”
子浩看着书架上满满的收,眼中心里全是佩服,这些都是少爷抄下来的,听说是他以前在京城里看过的书籍,居然全都记得真吓人。
“可以,记得不要弄坏了就成。”卫乐无所谓,只要爱护书,谁都可以借。
“多谢少爷。”
子浩挑了两本杂记,这是他晚上用来打发时间用的。至于科举要用到的书他一本也没借过,他已经是奴仆之身,那怕赎身之后他也不可以考科举,到是他的孩子可以试一试,但希望并不大,毕竟他也是读过书的人,知道读书有多花银子。
“……”
卫乐已经懒得说话了,手中的书又翻了两页,每一页上面都有记录下他的读书心得,希望翻看到这些的人心脏够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