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蠢萌反派背后都有一个深井冰主角 第6章

作者:土菜 标签: 仙侠修真 灵魂转换 恩怨情仇 穿越重生

主人失忆了可能不记得,但镜堂却不能不负责:“若是主人喜欢这样式,回头让墨涟去做便是。”

“那我身上这件衣服有何属性?”原来墨涟妹纸还有这手艺,当真是心灵手巧好帮手!必须给好评!

“主人身上这件,可以让主人周身的温度都维持在最恰好的。”

听镜堂这么一说,程惯才发现,现在正值三月,虽是百花绽放,春暖花开的季节,但事实上寒冬的尾巴还没有消去,若真的只着这么一件,怕是会觉得冷,自然修真者可以自己调节体温,不过他又不会,可他却从来没觉得冷过,热也没有。

能够自动调节温度的衣服,当真是宝物。

“ 那除了这件,还有其他的吗?”得知他的衣服都是宝物,程惯便没有兴趣继续逛成衣铺了,立刻抬起脚步朝外走,徒留掌柜泪伤悲╥﹏╥...

“主人昨天穿的那件是可以不需要清洗的,前天那件能够自动缩放,大前天那件水火不入......”镜堂开始一一解释。

程惯听得眼睛越来越亮,听起来就很叼!

寻常有一件属性衣服便已经是不错,但镜无渊却件件都是,真是太奢侈了!对此,程惯在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不得不竖起大拇指点赞,这不便宜了他这个西贝货吗!好评!

不知不觉就走出了云湖城,外面以墨涟为首的数十人等在那里。

接下来的路程,便是要经过枯山,枯山之中妖兽居多,虽大多等级不高,但若是真被盯上,从数量上来说也是一件麻烦事,毕竟等级低的妖兽大多是群居的。

大多是情况下,不去招惹那些妖兽的话,他们也不会主动进攻。

但是,枯山之中有一种叫做豪彘的妖兽,形如野猪,背上的毛如刺剑,体型却要大上数倍,此妖兽以低等妖兽为食,尤其喜欢风速兽,豪彘在速度上不及风速兽,但他背上的刺毛会散发一种让风速兽失去行动力的味道,一旦被锁定目标,绝对不会放过。

Chapter 7

Chapter 7 【土豪的气势掩饰不住*丝的气质】

若执意要骑风速兽进山,必会引起豪彘的注意,虽说他们这群人各个都是顶尖高手,对付豪彘这种等级不高的妖兽不在话下,但毕竟也是一个麻烦,成年豪彘是极在意同伴的生死的,杀了一头之后,另外一头必然拼死攻击,数量一多的话,精力和时间都是一个问题。

所以当镜堂告诉程惯这件事的时候,程惯果断表示放弃风速兽,改为步行,等翻过枯山,再骑风速兽行走也不迟。

意志强大的修真者是可以契约妖兽的,只有契约兽可以呆在特定的空间内,等到契约者的召唤再出现,不过像风速兽这样没有攻击力的低等妖兽,几乎没有人会去契约它们。

这个世界上拥有空间法器的人并不多,并且空间内也是无法储存活物的,所以十几头风速兽便成了一个问题,不能带进枯山,但这么丢下的话,之后的路程难道都要用走的吗?

虽然骑风速兽并不舒服,但好歹比走路要强上许多,再者看起来也很拉风啊有木有!

“镜子......”为难的看向万能小弟镜堂,期待他能给出一个主意来。

“主人,翻过枯山便是城镇,风速兽这种普通妖兽也是有的买的。”事实上不仅有的卖,而且还很便宜,一头风速兽只要一个红晶石

之前程惯被镜堂科普过,这个世界的货币就是晶石,1紫晶石=1000红晶石=1000000蓝晶石,当然这是普通人之间的货币,修真者之间更多的是用灵石交易的。一块最低等的灵石就值1000紫晶石了,中上等的根本就不能用紫晶石来衡量了。

程惯在空间内看到过所谓的晶石,甚至还偷偷拿出来观察过,那些拇指甲般大小成不规则形状的晶石,在太阳的映照下,会散发一种让人迷醉的光芒,程惯原本想要试试看能不能划玻璃的,结果发现这个世界貌似没有玻璃,也便放弃了。

说道这里,不得不再次感叹一句,土豪神马的真是太拉仇恨值了,空间镯内堆积不少的晶石,竟全是紫色的,更别提那数量虽不敌紫色的,却散发着灵气的玉石,也不在少数。幸亏现在这个土豪的财富已经变成他的了。

镜堂说一头风速兽只要1个红晶石,也就是说1个紫晶石能买1000头风速兽,而他们只有数十人。

一个紫晶石买十几头风速兽显然太不划算,但是若是问卖家要找钱的话,一定会被身后的属下们怀疑的!作为一个高贵冷艳不食人间烟火的尊主,怎么可以要找零钱?显然太掉价!

“就没有别的办法带走它们吗?”程惯看着那十几头看起来很健壮的风速兽,眼中有着依依不舍。

于是镜堂想他家主子失忆后竟然开始有同情心了,要知道,这些风速兽除了跑的快之外,几乎是没有自保能力的,若是被路过的人捕捉了再卖出去倒还好,但若跑到枯山里面去,怕是必然会成为豪彘的腹中之物。

事实上程惯这货只是抠门罢了,就算是不能骑,能带走作为储备粮也好啊,这几头可都膘肥体壮的,看起来就很鲜肉多汁,虽说进入辟谷期之后便不用进食,但作为大天朝吃货一枚,这么久没进食,他现在看到什么都是好吃的。

别问他是怎么知道风速兽可以吃的,笑话,作为食物链的顶端,人类什么东西不能吃啊?地沟油苏丹红都能吃的津津有味,更何况这种纯天然无加工的肉食品?

镜堂自然猜不到程惯内心猥琐的程度,只当是自家主人失忆后变得近人情了些,这是好事,以前他就觉得,自家主人却是太过冷漠了。

伴着程惯期待的目光,镜堂从空间中掏出一张淡黄色的符纸,上面依稀写了几个字,程惯依旧不认识。

那符纸和电视中的那些用来封印鬼怪的不大相同,呈椭圆形状,两头稍尖,分别挂了两条红绳,约莫有手掌般大小。

“这是什么?”镜堂的空间法器是他手上的那枚古朴扳指,外表粗狂,并不像程惯手上的镯子那样精致,但从程惯的眼光来看,这扳指很男人,总觉得男人带手镯听起来就很娘的样子,扳指就不一样了,看起来就很酷!

镜堂知道自家主人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每次见到他这种什么都不知道,却又什么都好奇的眼神,总觉得有些无奈。

“封兽符。”说着镜堂做了几个手势,那符纸渐渐发出淡淡的光芒,随后那些风速兽的身影渐渐变得淡薄,直至消失在空气中。

封兽符,顾名思义是用来封印妖兽的,这种封兽符操作比较简单,只能用来封印中级以下的妖兽,解封也比较方便,相当于一个能够携带妖兽的巨大容器,像风速兽这样的,一次性封印上百头是没有问题的。

若是程惯知道,一张封兽符的价格抵得上好几万头风速兽的话,他就不会想着一定要带着它们了,幸好他并不知道,镜堂也不会提起。

于是在看到大变活兽的“魔法”之后,程惯就非常满意了。

镜子小弟真是居家旅游必备附属品,简直不要太贴心,这要是个妹纸,他一定让他做自己的后宫老大!不过就算他是个汉纸,他也决定他是自己的头号小弟了,将来必要让他跟着自己吃香的喝辣的,简直不要太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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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者的身体素质自然不一般,虽然程惯在穿越前是个体质渣,跑个1000米都上气不接下气喘半天的那种,中考的时候还因为体育被拉了不少分,但镜无渊的身体可真是没话说,从云湖城外到枯山半山腰,少说也有几十公里的路程,在加上是斜坡,硬是腰不酸腿不疼走路都特别有劲,完全没有体力跟不上的烦恼,简直不要太轻松!

修真界的灵气充足,也完全没有污染,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棉絮般的云彩,树木高耸巍峨,有几颗还仿佛闯入了天际,与蓝天交轨,树上有不少叫不出名字的鸟类或鸣叫,或穿梭于树与树之间,踩在柔软的草地上,仿佛置于仙境,很美的一副画面,至少在镜堂等人看起来是如此,他们的尊主一身红衣,精致无双的脸,停下脚步看着远方的鸟,一脸认真,宁静,白色的发丝散散的披在脑后,微风吹拂,掠起几缕发丝,衬得他仿佛是融入了这天地之间精灵。

一直知道尊主长得出色,却没有想到柔和了脸上那常年冷冻的表情之后,尊主竟是可以这样美。

一时间,众人有些看呆了,直到镜堂首先回过神来,用眼神警告了他们,这才堪堪收起了目光,不敢再如此放肆打量。他们怎么能够忘了,尊主最讨厌别人盯着他看,若在平时,怕他们现在已经死了。

不过,出行的几天,尊主似乎看起来好相处了许多,虽然还是不太和他们说话,但怎么形容呢,那种隔着老远都能够感觉到的寒气,似乎已经消融。就比如镜护法,之前虽也是尊主最信任的人,但他们也从没有见过尊主和他那样亲近过,而这几天,他们见到最多的画面,便是尊主和镜护法站在一起的画面,格外的和谐。

属下们的心思,程惯自是猜不到,他只是看着在他头顶上嚣张鸣叫的不知名鸟儿,脑海中出现了这些鸟儿被拔光毛烤的香喷喷的画面,没错,他嘴馋了!

所以说高冷绝美什么的都是假象,如果硬要形容的话,这货也只是披着一身画皮的魔怪而已。

程惯有专门研究过资料,为了写出更生动的小说,他记得《大戴礼记.易本命》之中有记载:食肉者勇敢而悍,食谷者智慧而巧,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即为辟谷最早的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