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生存实录 第41章

作者:玄三岁 标签: 异世大陆 种田 升级流 穿越重生

被...被夸了——阿蛮:( ̄▽ ̄)~*

比...比狩猎队还厉害——雪莱:︿( ̄︶ ̄)︿

被信任了!!!

我们愿意!!!

真是让人难以拒绝的使命啊啊,阿蛮和雪莱原本正剑拔弩张,听到里格的话,当下也不掐架了,仿佛感受到自己肩头神圣的责任感,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完成任务。

看到阿蛮和雪莱能看守土豆地,等土豆长出来会比族里的战士或得的食物还要多,其余小崽子们各个都流露出了羡慕的神色,但是他们也不敢抢夺,一方面老大这是老大的任命,再说他们也打不过这两个大的,只能偷偷在心里羡慕嫉妒恨一下了。

里格也没什么好办法,土豆地就那么大块地方,所有崽子一起来看守也用不上那么多人啊,再说了这些家伙看着小,其实每天摘野菜刨地洞的,也能给部落干不少活的,总不能为了一块地让他们集体不务正业吧。

这时候阿蛮却站出来说:“我可以每天让你们中的一个跟我一起巡视土豆地,但是其余剩下的人就要帮我们两个采够日常要采摘的野菜份额,同意的话就这么办吧。”

雪莱也说:“这个主意不错,那我也每天挑一个人一起巡视好了,地里的土豆长出来之后,功劳是大家一起的。”

虽然两个人都有分享这份荣耀的意思,但是互相还是看不顺眼,说完这话就互瞪一眼,走到崽子群里去站得离对方远远的。

小崽子也不管两位大的之间的暗流,能让他们也参与进去,他们高兴的不得了,在原地蹦啊跳啊,就差没有尖叫着往土豆地里扑去了。

看到他们这么开心,里格也对两个大崽子有点刮目相看了,别看人家调皮打架,还时常把小崽子们当猎物扑来扑去的,其实都是很单纯的好孩子嘛。

安心把土豆地交给这群史前儿童工,里格带着查理回窑厂边继续琢磨他的储水大容器。

里格带着加尔和比利捏出了好几个大陶罐,个个都有后世的酸菜坛子大小,用来储水是绰绰有余了,就看能不能在窑里保持完整地烧出来了。

不过里格对此倒是很有信心的,正常的人类历史上,古人把泥碗放在露天的柴火堆上烧都能烧出最粗糙的黑陶来,他这边条件可比那些古人类强多了,没道理失败的。

几个大罐子的泥胚照例经过一天一夜的自然风干。

里格亲手捧着这些光滑干燥的罐胚放进窑室里,窑门暂时没啥解决办法,干脆拿红砖直接垒起来用泥封上。

为了确保这批陶罐的质量,保证窑内温度升到800度以上,这回里格决定窑烧过程中所有燃料全部使用木炭,就不信这样温度还不能保持平衡。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第36章 石板里脊

窑门被红砖和泥糊的密不透风,整座窑里也填满了木炭和引火柴。

加尔在里格的命令下往窑里点上火,顺着填料口往里看去,里面就一片红光,燃烧了起来。

加尔有了上次烧砖的经验,对火势的大小有了一定控制力,里格需要的是保持温度至少800度,加尔就得经常透过输料口往里观察,不能等里面的红光降下来就得往里填木炭。

烧陶比起烧炭和烧砖来要累人一些,好在兽人们别的不敢说,体力绝对充沛,体内兽类的基因让他们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入睡,也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保持不睡。

如果只有一个人烧陶,晚上肯定是没得睡的,但是加尔比利两兄弟,正好兄弟搭配干活不累,有他们俩在,里格还是比较放心的。

所谓强将不差饿兵,趁着他俩烧火,里格带着查理往竹林里跑了一趟,想着晚上给他俩整点好吃的犒劳犒劳。

春天的竹林里,什么最美味?

当然是鲜甜的春笋啦!

春雨一下,细嫩的春笋会在竹林里冒出一个个尖,等尖尖长到一定程度拔下来,把笋衣剥掉,用滚水汆烫5-10分钟捞出,无论是放海鲜酱爆炒还是和着腌肉一起炖,那味儿,能鲜掉眉毛。

竹林里的春笋已经悄悄长到了里格的小腿上,这长度,正是春笋最肥嫩的时候。

里格走到一颗冒出头的春笋前蹲下,从查理的背篓里拿出石刀,先把落叶扒走,再沿着笋体边沿的泥土轻轻掘一圈,等看到露出来的笋体上一个个小黑点,这就到了笋的根部了,用石刀断掉笋根,一根胖长幼嫩的春笋就到手了,查理叼过笋子扔进背篓,两兄弟紧接着朝下一根进发。

竹林里的春笋沿着向阳坡面萌发得密密麻麻,里格在有条件挑剔的时候是很讲究的,专挑初生、短壮的挖。

擦了擦额头的汗,估摸着查理的背篓里已经有四十几颗笋的时候他就停手了。

鲜竹笋这种东西,吃的就是其鲜,嫩,甜的特点,最不耐久放,一旦挖下超过某个时间,竹笋就会变老,渣也会变粗,就失去了鲜笋的风味。

虽然摘下的竹笋吃不完可以晒成笋干保存,笋干又是一道难得的美味,但是竹笋一年四季常有而春笋不常有,笋干的事儿完全不急,慢慢来,还是眼前过嘴瘾更重要。

里格也没有藏私独享这份天然食材的念头,漫山遍野都是,根本犯不着。

他挖够了自己家晚餐和棕熊两兄弟的份,就让查理先把背篓运回部落,他自己又跑了一趟森林把孩子们都集合了带过来,教会他们挑笋和挖笋的要点,让他们自己挑拣着挖去。

回去的路上,由于是从竹林中绕过去,偏移了自己的日常路线,里格还意外在一片野地里发现了野姜。

在他想着春笋流口水的时候他正打一从野姜边上狂奔而去,忽然眼角余光捕捉到了这种在威风里摇曳的植物,忙一个急停,倒后两步回去看。

小心翼翼拔了几根,泥地里带出一串颜色嫩黄,黄中又带紫的茎块,里格捏下一小块在身上蹭蹭,再试探着用牙齿磕了一小块咂摸下味道,一股辛辣味从舌尖直冲鼻腔。

这个味儿,可不就是野生的姜嘛。

确认这种叶片细细,植株长长的植物真的是记忆里见过的生姜,里格当下高兴地差点原地蹦起了迪。

将野姜生长的位置记在心里,里格提着一串水当当嫩生生的野姜回去了,心里乐开了花。

今儿个老百姓,真呀真高兴~

又到了部落的晚饭时间,今天狩猎队运气好,猎了三只新鲜的鹿角兽回来,由于这群鹿角兽是莱卡第一个发现的,捕杀的时候他又第一个扑上去咬住了其中一只猎物的喉咙,所以晚上聚在一起分肉的时候,猎物的心脏和最嫩的脊椎骨内侧的条状嫩肉(就是里脊啦),以及一整条强壮的鹿臀到后腿肉全部分给了他们家。

当里格看到那条腿的时候,整只猫都惊呆了:

“这这这,这是一条腿吗,好大好大,怎么这么大。”

奎因和莱卡都笑了,奎因说:“这还是二宝第一次见到鹿角兽呢。”

莱卡一手扛着鹿腿一手搂着伴侣的脖子:“是啊,冬天过去了,猎物们都出来活动了,总算不用委屈宝宝们吃那些小家伙,我们可以给宝宝们猎到更多更大的肉了呢。”

里格囧着一张脸想,一条腿就有两米多高的猎物原来在这里还不算很大的吗,难怪你们冬天过的那么艰难了,那些看起来常规尺寸的猎物在你们看来只够塞牙缝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