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就是这样的汉子 第13章

作者:春溪笛晓 标签: 宫廷侯爵 快穿 穿越重生

姬瑾荣正要开口,镇南王先说话了:“陛下,秋猎很快要开始了。”他估算了一下,对姬瑾荣说,“大概在十日之后。秋猎之后臣就出发前往西境。臣希望这十天里陛下除了练习骑射之外,再去练习一下秋报祭词。”

姬瑾荣拧起眉头。这具身体能做到念完祭词而不结巴吗?

镇南王宽慰:“陛下尽力即可。”

姬瑾荣说:“朕试试。”

既然接手了这具身体,自然要承担起原主的责任。不管将来会不会亡国,在那之前他都还是一国之君,为百姓春祈秋报都是份内之事——立春向苍天祈求风调雨顺、丰衣足食,立秋将今年的境况报知苍天,一祈一报,年年都须如此。

镇南王说:“陛下若不怕辛苦,在秋猎之后可重开朝会,命百官三日一小朝、七日一大朝。”他抬手替姬瑾荣整理垂到前面来的一绺乌发,“天下之事,皆由陛下乾坤独断。”

姬瑾荣没想到自己还没提,镇南王倒先说了出来。

看来镇南王真不是那个“乱臣贼子”。

一来,“乱臣贼子”不会这样大大方方地“还政”;二来,镇南王和魏霆钧真的很不一样,要是魏霆钧是镇南王这样的人,他就不会喊魏霆钧“石头”了——那家伙是话少到令人发指的闷葫芦,哪里是镇南王这种巧舌如簧、肆意妄为的人!

看来他得尽快掌握这边的一切,才能找出那个“乱臣贼子”!

姬瑾荣点头说:“好。”

  ☆、第8章 收服草根蛮王(八)

秋高气爽,风清日丽。

秋猎之日,朝臣终于见到极少露脸的新皇。

姬瑾荣身着红底黑纹正服,骑着红色马驹出现在众人眼前。

比起以前的胆小怯弱,那过分秀气的脸庞仿佛一下子张开了,带上了几分男儿应有的英气。他轻轻地扫视一周,目光和煦又平和,不见半分畏怯。

更令朝臣吃惊的是,那被他们痛斥为“乱臣贼子”的镇南王竟守礼地跟在姬瑾荣身后!

镇南王一声令下,队伍往猎场出发。

南郊猎场中,高高的祭台已经搭起。镇南王是名副其实的“摄政王”,他亲自护着姬瑾荣登上高台。

天风扑面而来,吹得姬瑾荣的衣袖鼓鼓囊囊的,又凉快又舒畅。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这具身体已经强健了许多,姬瑾荣瞄了镇南王一眼,感觉自己都快比镇南王的鼻子高了!

镇南王捕捉到姬瑾荣的目光,眼底微微含着笑意。他扫向祭台下匍匐着的朝臣,对姬瑾荣说:“陛下,您准备好了吗?”

姬瑾荣点头。

这边的祭礼和大周相去不远,祭词也是姬瑾荣所熟悉的,掌握起来并不难。

以前姬瑾荣身体太弱,所以吩咐魏霆钧代为登上祭台。魏霆钧起初并不愿意,后来见他实在支撑不了,才在众人劝说下主持祭祀。

魏霆钧在祭台上连续出现了两年之后,朝臣和好友们便明白了他的想法。想来在他大行之后,他们就会拥立魏霆钧为新君。

一开始魏霆钧可能有些难以接受,但重责加身,魏霆钧不会有太多时间去痛苦挣扎——

姬瑾荣微微垂下目光,掩住眼底的思绪。正是因为知道魏霆钧的忠心耿耿、绝不可能生出改朝换代的异心,他才会把大周国祚交移予魏霆钧。说到底,他还是在利用魏霆钧对自己的赤诚之心。魏霆钧会积得满身煞气,生出冲天之怨,极有可能是因为他算计般地将帝位交托于他。

被迫坐到那个位置上,其实并不好受。

姬瑾荣再抬眼,朝臣已经伏拜在地,齐呼万岁。他的心脏微微震颤,感觉明亮的日光有些刺目。

目光转向正前方,只见祭器、祭品依次摆放,牛羊鸡鸭,五谷甘醴,一应俱全。

姬瑾荣朝何泰看了一眼。

何泰见状在旁唱了一声,算是祭礼的开始。

姬瑾荣唱起了祭词:“丰年多黍,亦有高廪,万亿及秭!”祭台高旷,清亮的声音却清晰地落入每个人耳中。明明只是姬瑾荣一个人在唱念,底下的鼓声却完全无法将它压下去,反倒奇异地将它凸显出来,让所有伏拜在地的朝臣心中震颤不已。

姬瑾荣几不可察地微微停顿,才接着往下唱:“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幅孔皆!”

这祭词名为《丰年》,意思很淳朴,就是说“祖先啊,今年我们大丰收了,谷物堆满了高大的粮仓,粮食多到数不清!所以我们准备了好酒好菜好祭品,答谢您赐予我们的福泽!”

这是所有祭词中最简短的,没想到搭配上鼓调竟也进行了小半个时辰。

姬瑾荣背脊已经被汗湿透。

退到旁人看不见的地方,镇南王抬手替姬瑾荣擦拭额头的细汗。

姬瑾荣仰头看着镇南王。

镇南王夸道:“陛下您做得真好。”

也许是因为换了身体,姬瑾荣听了这夸奖竟有几分愉悦。镇南王比他年长许多,像个厉害的兄长。

不管是姬瑾荣自己还是原主,生命里都没有父兄这种角色出现,正是因为他们都留着天家的血,所以没有姬瑾荣体会所谓的骨肉亲情。

这大概就是有个兄长的感觉吧?姬瑾荣想了想,默默给镇南王贴了个“好哥哥”标签——按辈分来算的话,或者应该改成“好叔叔”?这么一想,姬瑾荣霎时觉得镇南王亲切了许多。

朝臣已经四散开,姬瑾荣走下祭台,和镇南王一块吃点东西垫肚。镇南王叫人将做好的鹿肉端上来,说道:“这是底下的人试猎时猎到的,陛下尝尝喜不喜欢,若是喜欢臣再为陛下猎几只到御膳房那边养着。”

姬瑾荣对镇南王这样的殷勤已经习以为常。他看向从人端上来的红烧鹿肉,不由食指大动。

野鹿肥少瘦多,肉质细嫩,而且是纯阳之物,滋补得很。

红烧的鹿肉片汁鲜味美,一口咬下去,口感爽滑,滋味鲜香,丝毫尝不出本来的腥味。

姬瑾荣吃相很好,速度却不慢,很快把自己那一小盘给解决了。尝了鲜,姬瑾荣没有多要,他得留着肚子吃别的。

两个人吃了个半饱,歇了半个时辰,才召集百官开始秋猎。

这时突厥使者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