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言丶
“这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怎能有如此歹人。”年轻太监又惊又怒,说道:“大人这真是——”
年轻太监是卫文轩身边人,说话处事难免带上些上位者的姿态。严岑却懒得听他说些什么有的没的废话,不等他说完就抬手阻止了他的长篇大论。
“这等事本应向陛下报备,但现在时辰已晚,恐怕会打扰陛下休息——”严岑皱了皱眉,适时地作出一副为难表情:“何况我这副模样也不宜面君,不知……”
“严大人说得是。”那年轻太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在卫文轩面前露脸的机会,忙笑道:“陛下难得安枕,若是醒了,怕也就睡不着了……不如明日一早我再将此事禀告陛下,严大人觉得可好?”
严岑作势松了口气,颔首道:“那就劳烦了。”
“不劳烦不劳烦。”年轻太监忙摆手道:“分内之事。”
许暮洲低下头,勉强压着唇角听他二人在那打太极。
能在卫文轩面前露个大脸,当然是好事。何况这种回禀的活儿无论放在哪个朝代都有得是运作的机会,这太监若是会说话一点,说不准还能靠着这件事让卫文轩给他记一功,实在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那头年轻太监就着严岑这伤假惺惺地问候了两句,又啐了一口,语焉不详地骂了那贼人半天,自觉姿态已经做足了,才又把话头牵了回来。
“按理说,严大人伤成这样,本该就近安置您,然后宣个太医来看看的……”年轻太监顿了顿,为难道:“只是如今时辰已晚,陛下已经睡了,这……”
严岑知道他的顾虑,这后宫都是妃嫔宫女,他一个外男实在不好留宿。但这太监刚收了他个人情,现在实在说不出来“您受累回去”这句话。
“不必了,皮糙肉厚不在意这个。”严岑善解人意地说:“从这到平剑营不太远,半个时辰便能到,我与下属走回去就是。”
见他不在意,年轻太监大松一口气,忙抬腿踹了踹一直站在旁边装空气的俩小太监,不客气地骂道:“没眼力见的东西,还不帮忙扶严大人一把?”
“不必麻烦了。”严岑说:“我有下属就足够了,灵堂中不能无人看守。”
他说着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皱着眉思索了一会儿,才说道:“方才那歹人就是藏在灵堂之中,我出来的急,未曾搜索一下大殿中是否还藏有旁人。皇后娘娘贵体金贵,可以差人再搜一圈,殿中的烛火也可再添一倍。”
许暮洲当然知道里面没有旁人了,严岑这么说,是想引人找到那藏在殿中的小皇子。
“严大人说的是。”年轻太监答应着,忙差使那两个小太监进去查看了。
严岑冲年轻太监略略颔首,说道:“那就不多留了。”
那年轻太监忙道:“严大人请便。”
严岑捏了捏许暮洲的手,许暮洲会意地上前一步重新扶住他,转身往平剑营的方向走。
许暮洲是建筑生,认路的能耐很好,在这弯弯绕绕的宫城内也不需要严岑指路。
他俩人走过两条街口,回头见身后无人跟来,严岑便直起身来,不再将重量都压在许暮洲身上。
“好好一个差事,你就这么平白让他?”许暮洲捏了捏手臂,说道:“如果你去回话不是更稳妥吗。”
“谁要给他下跪。”严岑哼了一声:“没得丢人。”
许暮洲:“……”
好像确实是严岑的思维模式——只吃自己想吃的亏。
“先前在灵堂内遇到的那个黑衣太监,你这么将他放跑,不怕打草惊蛇吗?”许暮洲问:“咱俩在灵堂中说得那些话,恐怕都被他听了个清楚。”
“不会的。”严岑很笃定:“这世界上,人都是想活的。他来灵堂不是来偷听我们说话的,必定是有别的要事在身。如果他将我们的谈话告诉露贵妃,但又没完成自己的使命,很容易会被猜到是中途出了岔子。这后宫中的女人脑子好得很,心也够狠,不会放着大把柄在外头。黑衣人是她的心腹,想必了解她,大概率不会说。”
“何况如果是说了也无所谓,这消息来路不正,露贵妃不会告诉卫文轩的。何况明日天一亮,卫文轩那就会收到我给出的消息。如果咱俩说得那些‘大逆不道’的话真的闹到卫文轩那去,一个是他的心腹,一个是他的爱妃,互相指证的时候,就看谁更受信任了。”严岑笑了笑,说道:“只要卫文轩不知道,这后宫里谁知道都无所谓。露贵妃说不定还是宋雪瑶的执念目标,怕她做什么。”
严岑一向是这样,他看起来总是随心所欲,任务做得潇洒无比,一副从来不被规矩束缚的模样。但实际上好像什么事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不必过多在意一样。
许暮洲沉默下来。
严岑很擅长掌握人心,这是许暮洲观察而来的。跟许暮洲的细心敏锐不一样,严岑更加适合掌控大局,也擅长拿捏人心。
这当然是个非常厉害的能力,但如果转过头来落到自己身上,就不那么好玩了。
严岑越展现出这种高超的能力,许暮洲就觉得越难受。因为严岑能精准地看透别人,当然也能看懂许暮洲。
换而言之,在他们产生分歧的那个问题上,严岑的独断专行可能是建立在对许暮洲的了解上的。
严岑跳过了中间的所有过程,看到了未来许暮洲的最终选择,然后把它作为了问题的答案。
许暮洲心烦意乱,总觉得有种自己跟自己打擂台的感觉。
他们来的时候这条路走了一个小时,因为严岑受了伤,回去的时间要比来时更长一些。
这一路上大半的时间许暮洲都在沉默,严岑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出声打扰,两个人心思各异地走了一个半小时,许暮洲才把严岑送进他的卧房。
夜深人静又没有正事可干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许暮洲心里乱得很,他其实早前就想好了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许暮洲活了二十几年,严岑是第一个让他能全心全意感觉到“喜欢”是什么滋味的人。
如果他们相处的时间注定是有限的,许暮洲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赌气上。
许暮洲在想,他就应该从现在开始跟严岑好好的谈恋爱,拥抱、接吻,或者做点更亲密的事,然后在分离到来的时候默契的跟对方分手,把这段爱情结束在最美的时候,然后跟严岑潇潇洒洒地各自回归正轨。不要像宋妍和秦薇那样,搞得惨烈无比。
但这些话在许暮洲嘴边打了好几个转,他都说不出口。
许暮洲脑子里乱七八糟,身体还在机械地听从严岑的吩咐,从柜子里翻出金疮药和干净的白布。他将这些东西胡乱收拢好,往严岑身边一放,习惯性转身想走。
谁知严岑眼疾手快地拉住了他。
“走什么?”严岑笑着看向他。
许暮洲没有说话。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你来永无乡之前我为什么会在任务中意外身亡吗?”严岑笑着看向他:“留下来,我告诉你。”
第142章 长生天(十二)
上一篇:穿成暴娇少爷的白月光
下一篇:穿书后我成了恶毒炮灰